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信用卡風險防控對策探究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根據信用卡產品生命周期的特征,可以將我國信用卡信用風險管理分為獲取客戶、管理現有客戶和收取欠款三個部分來進行。
1.獲取客戶。
1.1選擇客戶來源。如何選擇客戶來源是控制信用卡信用風險的重要組成部分.商業銀行選擇信用卡客戶,一般來自其已有的存款客戶。對這些客戶的資信情況,銀行可以通過對其存款賬戶資金流動情況來了解,這些客戶的信用風險相對較小。對于非存款客戶,發卡機構則需要進行較為嚴格的信用審查制度。
1.2制定信用額度。對于通過基本的信貸審核、批準發卡的客戶,信用卡公司還必須做出另一個重要決策:信用額度的高低。信用額度越高,信用卡的潛在風險越大,因為如果客戶賴賬,他可以產生更高的壞賬額;但相應的,客戶可以更大程度地用卡和借款,使其也具有了更高的潛在收益。信用額度越小.風險越小,由于客戶刷卡消費和循環借款的頻率和總量相對更小,則收益潛力也小,而且競爭力相對小,客戶的使用積極性也會降低。顯然,在平衡風險與收益的關系時,正確運用信用額度策略對信用卡所能產生的效益影響重大。發卡機構可通過將客戶填寫的個人資料來進行一定的分析,利用評分系統并經過適當調整來得出每位客戶的信用評分,根據評分來確定其信用額度。
2.管理現有客戶。
發卡機構在現有客戶提供優良服務的前提下,要實行有效的風險管理,實現利潤的持續增長。
2.1日常交易的授權。在使用信用卡付賬時需要發卡機構審批,這提供給發卡機構一個機會來用預先設置好的決策條例來決定批準或者拒絕這筆交易,以控制信用卡信用風險。
2.2.對信用額度變更的管理。客戶的信用狀況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逐漸暴露,發卡機構需要根據客戶的信用狀況來調整客戶的信用額度。由于在壞賬的時候,通常接近100%的信用額都會已經被用掉,所以增加信用額度一定要經過風險管理部門的嚴格審查。一般來說,對持卡人的每次信用額的增加不應超過一定數量或者一定比例。而對于一些信用狀況較差的持卡人,發卡機構可以考慮降低其信用額度,以避免可能出現的信用風險。
3.收取欠款。收取欠款是信用卡信用風險管理中的最后一個環節,也是最關鍵的一個環節。欠款收取的關鍵在于把欠款或超信用額的賬號結合相關的風險因子來進行分析。一般從欠款的幾天內就應該按照內部催債部門制定的催債策略來聯系和提醒客戶,逐步升級,直到賬號不值得投入更大的精力和金錢,此時可以考慮銀行系統外的途徑或者通過訴諸法律解決。這個環節制定最佳的收款策略和選擇訓練有素的收款員顯得尤為重要。
二、完善合理機制,解決信用卡業務中信息不對稱
1.防范信用卡信用風險須有完備的法律保障。在信用卡業發達的美國在不同時期頒布的法律法規對信用卡信用風險的防范都產生了重要作用。我國可借鑒美國的信用卡信用風險防范立法,制定一系列完善的相應的法律法規,使防范信用卡信用風險有法可依。應修訂我國的《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詳細規定信用卡信用風險的概念、認定的標準、風險防范的措施、責任的承擔等方面的內容。除此之外,還應修訂《刑法》、《民法通則》、《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及相關的民事法律法規。除此之外,金融機構還應依法與信用卡申請人訂立嚴密的契約。金融機構憑該契約對信用卡持卡人的各類消費、經營活動都可以進行監督,一旦發生違約現象可以及時止付及追索欠款,必要時可以訴諸法律。
2.完善個人資信檔案登記機制。個人資信檔案登記是開展個人信用業務活動的基礎。在國外,金融機構要向申請人發放信用卡之前都需要向有關機構查詢該申請人的資信情況,而提供這類服務的機構往往是專業的個人資信檔案登記機構。我國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始建于2004年初,已于2006年1月正式運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主要采集保存個人在商業銀行的借還款、信用卡、擔保等信用信息,以及相關的身份識別信息,并向商業銀行提供個人信用信息聯網查詢服務,滿足商業銀行防范和管理信用風險的需求。由于我國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才剛開始運行,許多方面仍不夠完善,因此應加強與其他政府部門和機構的協作,建立多種征信渠道,繼續完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使金融機構在審核信用卡申請、授信之前可先查詢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預先防患信用卡信用風險。
3.加強部門間的信息交流。我國應該建立以國家為主,私人為輔的個人征信機構系統。在系統中,國家個人信用信息管理局負責下設機構和隸屬機構等的監管工作,有關政策的制定和協調工作,并提供個人信用信息代碼,并構建相關數據庫備查。其他各類征信機構則負責某方面個人信用管理工作的開展。在各類信用管理機構中應該實現信息的有償或無償互動。為了使得完整的個人資信調查報告的信息和數據能夠得到更加充分的利用,全國征信體系應該盡可能多地提供除征信查詢報告之外的數據增值服務,開放第三方增值服務機構的合作渠道,并盡可能多地利用征信數據,將其作為數據分析的來源。在社會信用體系中,政府的作用一方面是促進信用管理立法,另一方面是監督信用管理法律的貫徹執行。有關監管機構應該積極鼓勵第三方數據增值服務商提供各種風險防范的服務,鼓勵風險防范數據服務機制的形成,并采取積極措施鼓勵各種風險防范體系的建立,應具備形成“統一戰線”的戰略遠見。
4.建立統一的授信制度和審慎的監管機制。建立統一的授信制度和審慎的監管機制對防范信用卡的信用風險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建立良好的明確定義的授信標準和審慎的監管機制,以安全和穩健的方式審批授信,對防范信用風險至關重要。因為授信標準規定了借款人的資格和授信額度、可提供的授信類型以及授信的條款和條件,能夠保持適當的授信管理,可確保對信用風險的控制。由國家個人信用管理中心責任機構組織規劃全國統一評級模型。在評級模型的規劃中,可以組織地方或部門的個人信用管理機構以及在建立信用評估體系方面已經具有一定經驗的部門、機構來聯合參與。
5.加強個人信用風險預警和失信懲罰機制。銀行在實施個人信用卡貸款之后,預警機制預防信用風險得當,將在很大程度上降低銀行后續的信用風險管理難度。風險預警應嚴格實施信用卡透支后風險監測,跟蹤信用卡透支情況。一旦發現客戶賬上出現問題或其他可能影響銀行資金安全的跡象,銀行要加強對該客戶的聯系、并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如降低該客戶的資信等級以防患于未然。而對于個人失信行為的控制,不能簡單地建立在“道德約束”之上。嚴厲的懲罰機制將加大個人的失信成本,真正使失信者認識到失信是無利可圖的。我國個人信用制度懲罰機制應該包括:實行“逐層對應”的失信懲罰條款;建立失信行為的信息舉報機制,保證有關機構及時掌握失信行為并產生個人失信行為的群體監督和約束效力;根據失信行為的嚴重程度,將個人的不良信用記錄記錄于各相關數據庫和個人中,并通過個人信用信息代碼備查;建立被懲罰人申訴機制和誹謗者的法律制裁措施,使失信行為的懲罰真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