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農民工返鄉就業意見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加強組織領導
1、成立縣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協調有關單位積極為返鄉創業就業農民工提供服務。
2、強化目標考核。把各鄉鎮、工業園區管委會、縣直有關單位為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服務工作情況,納入縣政府年度目標考核,實行“一票否決”。
二、用好專項資金
3、加強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財政、人社等有關部門制定扶持農民工返鄉創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明確專項資金的使用范圍、申報審批流程和監督管理措施,充分發揮專項資金促進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的重要作用。
4、爭取上級轉移支付資金。積極爭取上級轉移支付資金的支持和扶持,在不違背上級轉移支付資金使用管理基本原則的前提下,用足用活各項就業扶持政策,創新轉移支付資金使用辦法,結合實際將資金使用范圍向返鄉農民工傾斜。
三、拓寬返鄉創業就業渠道
5、鼓勵農民工自主創業。加大引導扶持力度,鼓勵返鄉農民工根據自身情況創辦、領辦企業或從事個體工商經營。在國有集體企業改制、重組工作中,根據企業情況和農民工意愿,引導農民工參與企業改制重組。
6、完善信息通報制度。人社、工商、國稅、地稅等有關部門積極協作,完善信息溝通,全面掌握農民工創業情況,建立相關檔案臺賬。
四、落實稅費減免政策
7、做好稅收減免認定工作。根據有關文件要求,加快對稅收優惠政策落實的認定審查工作。對符合享受政策的人員,做到及時減免。
8、建立信息交換制度。協調稅務部門建立勞動者就業信息交換和協查制度。
五、落實貸款貼息政策
9、加大小額貸款工作力度。對申報小額貸款的返鄉創業就業人員,由鄉鎮(園區)就業和社會保障所負責初審,縣人社局復審,縣人社局、財政局要明確專人限時審批,可適當提高小額擔保貸款額度。
10、創新小額擔保貸款模式。大力推行“你貸款,我貼息”小額貸款模式。對已認定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未經財政擔保中心基金擔保的,自行到金融機構辦理用于生產經營、額度在200萬以內的貸款,由企業向經辦金融機構按時支付利息,在按時、足額歸還貸款后半年內,向財政部門遞交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申請書(含企業基本資料),并附縣人社局認證證明、企業貸款合同、銀行借據、還款憑證和經辦金融機構收取的利息回單(省級擔保基金擔保的貸款另需提供保證合同),縣級財政部門審核后按規定的程序將財政貼息資金直接撥付企業。
六、加大就業政策落實力度
11、及時兌現技能培訓補貼。加強對農民工定點培訓機構管理,整合現有培訓資源,積極開展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工作。鼓勵返鄉農民工創辦的企業,根據實際需要自行組織開展農民工在崗培訓。財政部門及時將培訓補貼和技能鑒定補貼資金,按規定程序及時支付給企業。
12、加強創業培訓機構認定工作。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創業培訓管理辦法》(人社發[]52號)規定,對具備辦學資質、愿意承擔創業培訓工作的各類培訓機構,均可申報認定為定點培訓機構。
13、大力開展免費創業培訓。鼓勵各類創業培訓機構推行免費培訓和創業基地實訓,積極提供項目信息、開業指導、小額貸款、政策咨詢等服務。
14、加強農民工創業園建設。按照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民工創業園建設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政辦秘[]66號)要求,加快農民工創業園建設進度,加大規范管理力度。
15、爭取農民工創業園項目支持。鼓勵具備產業基礎和創辦條件的鄉鎮申報農民工創業園項目,2012年新增建設農民工創業園1個以上。引導已建農民工創業園實施規范化管理,爭創省級農民工創業園。
16、鼓勵各類創業園區向返鄉農民工開放。鼓勵下崗職工再就業一條街、再就業創業園吸納返鄉農民工入駐創業,并享受園區創業就業政策。
17、做好社會保險代繳工作。各鄉鎮(園區)就業和社會保障所、工業園區人力資源中心共同做好參保政策宣傳和摸底調查工作,明確代繳社會保險費企業名單和參保人數,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做好社會保險登記工作。
18、落實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政策。將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政策擴大到規模較大、吸納當地農民工就業人數較多的返鄉創業企業。凡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允許使用的,從上級轉移支付資金中落實農民工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上級轉移支付資金不允許使用的,從地方財政安排的扶持農民工返鄉創業專項資金中支付農民工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
七、加強農民工就業和維權服務
19、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加大對職業中介執法監察力度,嚴厲打擊職業中介機構領域內的違法犯罪活動,依法取締“黑中介”,規范用工單位招工行為,為農民工創造公平有序的就業環境。建立對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聯動防控機制,及時掌握企業拖欠工資情況,幫助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依法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20、做好社會保險關系接續工作。返鄉農民工在外地參加社會保險的,將其納入當地社會保險范圍。農民工返鄉務農的,其轉移到我縣的養老保險基金,轉入農村養老保險;重新到城鎮就業的,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銜接。返鄉農民工在我縣城鎮用人單位就業或自謀職業的,可自愿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21、做好就業服務。建立返鄉農民工信息登記制度,掌握返鄉農民工動態;開辟農民工創業就業“綠色通道”,定期開展“農民工就業招聘會”或“創業項目推介會”等活動,為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搭建優質服務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