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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新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城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工作的意見》(國辦發〔〕33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工作的意見》(政辦〔〕118號)精神,切實做好我市氣象監測預警信息工作,有效應對各類氣象災害,經市政府同意,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公共氣象的發展方向,進一步完善氣象災害監測預報網絡,加快推進信息系統建設,積極拓寬預警信息傳播渠道,著力健全預警聯動工作機制,全面提高趨利避害水平,服務全市經濟社會發展。
(二)基本原則。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依靠法制、創新科技,統一、分級負責,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重在基層”的原則,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以提高預警信息時效性和擴大覆蓋面為重點,有效落實各級政府和各行各業防災減災責任,努力做到監測到位、預報準確、預警及時、傳播快捷、應對高效,最大程度擴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公眾受益面。
(三)工作目標。加快構建我市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傳播、接收快捷高效的監測預警體系,實現災害監測、短時臨近預警和中短期預報的有序銜接。力爭到2015年,使我市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平均提前15—30分鐘以上發出,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公眾覆蓋率達到90%以上。到2020年,建成功能齊全、科學高效、覆蓋城鄉的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體系,進一步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能力和預警信息時效性,基本消除預警信息“盲區”。
(四)職責分工。做好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工作是地方政府和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市、縣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站負責本預報服務責任區內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因氣象因素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預警信息由有關部門和單位制作,根據政府授權按預警級別分級;各級人民廣播電臺、電視臺、報社、網站、手機報等新聞媒體和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要迅速播發主管部門的預警信息;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及時研判預警信息對本地、本行業的影響,科學安排部署防災減災工作。
二、加強監測預警能力建設
(五)建設氣象災害立體觀測網絡。加強我市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與防御工程建設,建成氣象災害立體觀測網,實現對重點區域氣象災害的全天候、高時空分辨率、高精度連續監測。加快推進市氣象災害監測預警服務中心建設。更新完善我市新型現代化氣象探測設施,建設新一代天氣雷達、風廓線雷達、雷電自動監測儀、氣象衛星地面接收站等。增加自動氣象觀測站網密度,在全市各鄉(鎮)至少建設1部多要素自動氣象站,重點加強山洪地質災害和中小河流域災害監測預警,加密布設自動雨量站,站點平均間距縮短到5公里。強化全市糧食生產核心區氣象服務能力建設,每個縣(市)布設3—5個自動土壤水分觀測站、1個生態系統監測站、1—2套便攜式自動土壤水分監測儀等。交通運輸、水利、通信、電力、林業、旅游等部門與氣象部門按照“共建共管、代建共享”的原則,加快推進交通和通信干線、輸電線路、水利工程、林區、旅游區等的氣象災害監測設施建設,盡快構建國土資源、氣象、水利等部門聯合的監測預警信息共享平臺。市、縣各建設1套移動應急觀測系統和應急通信保障系統,建成市、縣高性能數據處理系統和海量存儲系統,實現氣象監測預警信息的快速收集、實時處理和及時共享。
(六)構建綜合監測預警服務平臺。圍繞全市糧食生產核心區和新型農業現代化建設需求,針對城區、鄉村、西部山洪地質災害易發區、中小河流域、水庫庫區等重點區域,建立精細化預報預警服務平臺,提高對中小尺度災害性天氣的預報精度。加強氣象衛星、新一代天氣雷達、區域氣象監測站網等資料的接收應用,開發市、縣短時臨近監測預警系統,完善信息平臺,實現對突發災害性天氣和局地災害天氣的實況監測和實時預警。充分利用衛星遙感監測技術和手段,加強大田苗情、墑情和森林火點監測,及時農用天氣預報和森林火險氣象等級預報。氣象、水文、國土資源等部門聯合。構建監測預警信息共享平臺,建設綜合臨近報警系統,實現對人口密集區、山區等區域的災害聯合監測,及早發現山洪、滑坡及泥石流等險情。
(七)增強基層氣象災害防御能力。將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納入全市減災示范社區創建范疇,并列入對各縣(市、區)政府年度責任目標考核。各縣(市、區)要組織開展氣象災害普查、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全面查清本區域內發生的氣象災害種類、次數、強度和造成的損失等情況;開展基層氣象災害應急準備認證工作,建設以社區、鄉村為單元的氣象災害調查收集網絡,組織開展基礎設施、建筑物等抵御氣象災害能力普查;加強氣象災害風險數據庫建設,繪制分災種的氣象災害風險區劃,編制市、縣級氣象災害防御規劃;建立健全雷擊風險評估制度,在城鄉規劃編制和與氣候條件密切相關的重大工程項目、區域性經濟開發項目建設前,嚴格按規定開展氣候可行性論證,充分考慮氣候變化因素,避免或減輕氣象災害影響。
三、加強預警信息與傳播渠道建設
(八)推進預警信息系統建設。以國家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系統建設為契機,在我市建設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平臺,加快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和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傳播系統建設,實現包括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在內的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的多手段快速。推進中國氣象頻道在我市落地和本地化節目插播工作,完善預警信息傳播功能,即時播發公共應急預警信息,推廣普及氣象災害防御科普知識。
(九)完善預警信息快速傳播機制。各級廣播電臺、電視臺、網站、手機報等新聞媒體和移動、聯通、電信等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要切實承擔社會責任,建立氣象預警信息插播機制和快速通道,明確預警信息接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充分利用自身資源,科學、及時、準確、無償播發或刊載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努力提高預警信息時效和公眾覆蓋率。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要根據應急需要,及時對手機短信平臺進行升級改造,提高預警信息發送效率。各級電視臺、廣播電臺接到當地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站提供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后,應在15分鐘內插播;電視臺插播時,應在屏幕上懸掛相應等級的預警信號圖標。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接到當地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站提供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后,應在15分鐘內向災害預警區域內的手機用戶免費快速全網發送。對暴雨、暴雪等氣象災害紅色預警和局地暴雨、雷雨大風、冰雹等突發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要減少審批環節,建立無障礙“綠色通道”,第一時間向社會公眾。
(十)加快基層預警信息接收設施建設。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各基層企事業單位要利用現有預警信息傳播資源,加快預警信息接收及傳播設施建設。各縣(市、區)要在鄉村、山區、學校、社區、車站、旅游景點、工礦企業等偏遠地區、人員密集區和公共場所建設電子顯示屏,利用電子顯示屏氣象災害等預警信息;加強農村偏遠地區預警信息接收終端建設,利用有線廣播、高音喇叭、鳴鑼吹哨等多種方式及時將災害預警信息傳遞給受影響群眾。
四、完善管理機制,加強防災應對
(十一)健全突發事件信息組織體系。各級政府要加強對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工作的組織管理,制定管理辦法,規范程序,細化流程,建立統一、高效、權威的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平臺。各級突發事件信息組織要加強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根據授權及時預警信息,提醒社會公眾主動應對防范,形成全社會共同預防的有利氛圍。市、縣通信管理部門和廣電、新聞出版部門要與同級氣象主管機構密切配合,建立重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緊急制度,定期檢查督促落實情況。
(十二)加強基層預警信息傳遞機制建設。市、縣政府要進一步發展完善現有氣象信息員隊伍,健全基層氣象信息員傳遞預警信息工作機制??h級政府有關部門、鄉鎮、街道辦事處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要指定專人作為兼職氣象信息員,并將學校、醫院、工礦企業、建筑工地等單位負責人以及鄉村種養大戶發展成為氣象信息員,負責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接收傳遞工作,形成縣—鄉—村—戶直通的預警信息傳播渠道。各級政府要加強氣象信息員的動態管理,并為氣象信息員配備必要的裝備,進行必要的培訓,給予必要的經費補助。
(十三)健全部門聯動協調機制。氣象與工業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國土資源、環保、交通運輸、鐵路、水利、農業、林業、衛生、安全監管、旅游、地震、電力、通信管理等部門及軍隊有關單位和武警部隊要建立氣象災害預警聯動機制,實現信息實時共享。建立軍地網絡專線,加強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系統與當地駐軍、武警部隊的互聯互通。市、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及時將氣象災害預警信息通報當地駐軍有關單位和武警部隊,共同做好應對工作。要充分發揮各級氣象災害防御工作領導小組的協調、指揮和監督作用,定期召開氣象災害應急聯絡員會議,溝通預警聯動情況,協調解決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十四)組織做好防災避險工作。預警信息后,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及時采取防范措施,做好隊伍、裝備、資金、物資等應急準備,加強交通、供電、通信等基礎設施監控和水利工程調度等,并組織對高風險部位進行巡查巡檢,根據應急預案適時啟動應急響應,做好受威脅群眾轉移疏散、救助安置等工作。災害影響區內的社區、鄉村和企事業單位要組織居民群眾和本單位職工做好先期防范和災害應對工作。
五、加強組織領導和支持保障
(十五)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協調,督促落實部門職責,將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納入基層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政府績效考核范圍,建立健全問責機制,綜合運用法律、行政、工程、科技、經濟等手段,大力推進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工作。認真落實氣象災害防范應對法律、法規和預案、制度,定期組織開展預警信息、傳播及各相關部門應急聯動情況專項檢查,做好預警信息、傳播、應用效果的評估工作。
(十六)加大資金投入。市、縣發展改革、財政部門要加大支持力度,在年度預算中安排資金,保證氣象災害監測設施及預警信息系統建設和運行維護。建立財政支持的災害風險保險體系,探索發揮金融、保險在支持氣象災害預警預防工作中的作用。各縣(市、區)要把氣象災害預警工作作為氣象災害防御的重要內容,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積極支持相關工程項目建設。
(十七)推進科普宣教。市、縣要把氣象災害科普工作納入當地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加強氣象科普基地、科普園地、主題公園建設,面向社會公眾廣泛宣傳普及氣象災害預警和防范避險知識,提高公眾自救能力。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對各級領導干部、防災減災責任人和基層信息員的教育培訓工作。采取有效辦法增強社會公眾保護氣象災害監測設施和預警信息系統的意識。
(十八)加強輿論引導。各有關部門要有專人負責或設立信息發言人,加強同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的聯系溝通,及時準確提供信息,確保各類媒體播發預警信息的及時性、準確性以及信息來源的合法性、可靠性。引導社會公眾正確理解和使用氣象災害預警信息,防止歪曲報道、惡意炒作,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重視和支持預警信息、傳播和應用工作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