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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商務中心區作為全省重點服務業園區,被省發改委確定為全省唯一的金融類省級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區域。根據省人民政府《全省關于加快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關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等文件精神,現就加快推進金融商務中心區建設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園區范圍
金融商務中心區位于區北部,東至飲虎池街—上新街,南至經十一路,西至緯五路—小緯六路,北至經一路,占地面積約5.5平方公里。核心區以“兩縱三橫”(緯二路、順河街、經四路、經七路、經十路)為發展軸線,占地面積1.69平方公里、總建筑面積約468萬平方米。
二、園區功能定位和發展目標
功能定位。著眼于打造區域性金融中心核心區,突出城心區的高端綜合功能,鞏固提升金融商務產業,大力發展總部經濟和樓宇經濟,形成金融、商務、商貿、文化、信息等產業協調發展的現代服務業體系,打造金融商務核心區、高端商貿承載區、文化創意休閑區、商埠文化傳承區等功能區為一體的現代服務業集聚示范區。
發展目標。力爭用三年時間,把金融商務中心區打造成為全省首批省級現代服務業集聚示范區,成為省會城市群經濟圈乃至全省轉方式調結構的重要支撐點和經濟發展的強力引擎。爭取到2016年末,園區金融業增加值達到220億元,年均增長12%;金融業區域稅收達到48億元,年均增長13%。
三、加快園區產業培育,推動園區產業升級
(一)打造特色金融產業。培育發展新興金融產業,鞏固提升傳統金融產業,支持和推動金融市場創新發展。進一步吸引和培育法人金融機構,鼓勵民營資本發起或參與設立民營銀行、融資租賃、股權基金、產業基金、民間資本管理、消費金融公司等新興金融業態,積極推廣網絡支付等互聯網金融創新產品和服務,打造新興金融組織特色聚集區。鼓勵齊魯銀行業務拓展,增加營業網點,擴大經營范圍,增強企業競爭力。依托齊魯證券已建立的投資銀行、資產管理等大投行業務平臺,通過資產證券化方式,把實體經濟優勢轉化為資本競爭優勢。統籌推進要素交易市場建設,依托泰山文交所國家級藝術品交易平臺,積極開展文化藝術品鑒定評估、交易、拍賣、質押融資等各類創新業務。發揮領銳基金的典型示范作用,不斷提升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空間。
(二)發展商務服務機構。大力引進培育會計、審計、法律、資產評估、資信評級、證券咨詢、保險經紀等中介服務組織,鼓勵發展商業機構,構建專業化金融中介服務體系。協調中央財經大學、大學、財經大學、大學等高校,探索創建金融數據、金融工程實驗室等金融研究機構,為園區發展提供智力支持。
(三)建設總部經濟集聚區。依托全市總部基地發展示范區建設,加速構建與總部經濟相適應的產業支撐體系。積極引進世界500強企業、國有大型企業集團及大型民營企業總部,以及營運中心、研發中心、營銷中心、票據中心等職能總部集聚發展。
(四)加快園區產業優化升級。建設一批集商業、酒店、餐飲、會議、休閑娛樂等城市功能為一體的大型商業綜合體,促進高端商業集聚發展,滿足高品質、多元化消費需求。加快推動老商埠一期、書城、新世界商城改造等項目建設,打造特色文化休閑產業。發揮中國聯通、中國移動總部集聚優勢,打造高水平信息網絡服務集群,增強信息技術支撐園區金融商務產業發展的能力。
四、推進園區規劃建設,提升園區整體形象
委托國內外頂尖規劃設計機構,對園區的整體城市規劃、天際線設計、區域景觀、地下空間和管網、區域交通、夜景照明等進行高起點、高層次、高標準規劃設計。統籌考慮金融商務中心區范圍內土地儲備和開發建設計劃,加強對重大載體建設項目的協調服務,引導投資商按照園區規劃要求進行投資建設,采取“一樓一主體、一樓一業主”的建設模式,積極引進國內外金融地產專業機構,規劃建設園區標志性建筑,提升金融商務中心區整體形象。科學制定現有存量資源的整合、改造和提升方案,通過包裝策劃、置換改造、優化環境,打造配套功能齊全、建筑風格鮮明的商務樓宇,進一步夯實金融商務產業發展載體平臺。
五、創新園區管理模式,加快園區發展步伐
探索在園區試行省、市級行政審批下放,重點在優化流程和加強監管、創新機構編制管理等方面先行先試。按照產業功能區管理模式,充分發揮金融商務中心區服務中心作為園區管理服務機構的職能作用,加強對園區產業發展、投資促進、企業服務等方面的業務指導,形成服務中心與辦事處統籌協調、相互促進的工作機制。建立專家咨詢工作機制,聘請國內外金融界領軍人物以及相關領域知名專家、學者,成立金融商務中心區專家咨詢委員會,通過舉辦專題研討會、論證會等活動,加強對產業發展、重點項目、體制機制、扶持政策的咨詢論證。
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優化園區發展環境
(一)保障土地供應。對符合園區產業發展導向的金融、商務、商貿、文化、信息、總部經濟等,在供地安排上予以傾斜,優先辦理用地手續,給予一定扶持補助。
(二)加強引新扶持。對經認定的新引進園區的金融、商務、商貿、文化、信息、總部經濟等企業,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采取多種方式進行扶持。
(三)突出重點發展。除新引進機構外,對經認定符合條件的金融商務機構、總部企業等,充分利用多種方式給予重點企業業務支持,提高扶持獎勵企業的成效。
(四)鼓勵企業創新。高度重視信息化對園區傳統產業的改造,積極研究支持電子商務、物聯網、互聯網金融、物流金融等發展的政策環境和制度環境。
(五)強化人才支撐。鼓勵高層次、高技能人才來園區創業發展,以企業成長性和經濟貢獻為依據,通過多種方式對其高層次管理人才和科技人才予以重點培養。
(六)推動平臺建設。充分發揮服務平臺對產業發展的推動作用,對金融服務、小微企業服務和創業服務等類型的社會組織給予支持,對金融產業園、特色街區等相關企業和項目建設給予扶持。
以上獎勵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確定,同時結合區街財政體制,按照“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不重復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