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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是“十二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也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優化經濟結構、保持經濟社會發展良好勢頭的攻堅之年。為進一步加大金融對地方經濟發展的支持力度,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現結合實際,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年州金融機構信貸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貫徹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按照“總體穩健、調節有度、結構優化”的原則,以“綠色信貸政策執行情況綜合評價”、“差別準備金動態調整措施”和“金融生態縣建設”為抓手,繼續引導轄區貨幣信貸合理適度增長,結構調整優化,風險有效控制,環境不斷改善。
二、信貸增長預期目標
年州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預期目標:生產總值增長18%;財政收入增長21%;工業增加值增長20%;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300億元;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17%以上;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12%;農牧民人均純收入增長16%;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5%以內。
年州信貸增長的預期目標:全年信貸增長力爭18%,,預計年新增貸款31.4億元,年末貸款余額達到205.97億元;各項存款增長20%,年末存款余額達到292.49億元。
三、優化融資結構,促進全州經濟跨越式發展
年全州金融機構要正確處理好落實宏觀調控政策與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關系,在認真貫徹落實穩健貨幣政策的實踐中,繼續保持金融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主動挖掘和培育新的信貸切入點,把握好信貸投放的力度、結構和節奏,建立完善信貸行為自我把握、自我約束的彈性機制。積極利用多種融資渠道,擴大融資規模。正確把握和處理好信貸政策與產業政策的關系。充分發揮金融在引導生產要素合理流動、優化資源配置中的作用,通過信貸結構調整推動經濟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一)突出加大對“三農”和縣域經濟的支持力度。各涉農金融機構要深入了解春耕備耕生產,特別是糧食生產的金融服務需求,切實做好支持工作;要合理增加信貸投入,支持以農田水利為重點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縣域地方性法人金融機構要認真落實人民銀行和銀監會出臺的考核辦法,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印發的<關于鼓勵縣域法人金融機構將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當地貸款的考核辦法(試行)>》,做好監測和分析工作,將新增存款60%用于支持當地經濟的發展。
一是大力支持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建設。金融機構要切實按照省、州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統籌城鄉一體化發展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圍繞城鎮化建設,完善輻射帶動功能,著力推動以五條產業帶、九大特色產業基地、三個園區為重點的現代高效農牧業集中區建設為主的金融服務。同時,要充分運用國家民委確定的“十二五”期間全國少數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產企業,按照人民銀行總行的有關規定,掌握優惠利率貸款的種類、范圍、期限和補貼標準,確保優惠政策落實到位。
二是加強對水利建設的金融支持。各涉農金融機構在積極部署落實中央一號文件精神的同時,要切實加大對農田水利建設的信貸投入。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要緊緊抓住國家加大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的歷史性機遇,積極開展水利建設中長期政策性貸款業務。要及時開通金融服務綠色通道,對水利建設項目實行優先受理,優先調查評估、優先安排資金規模的“三優先”服務,重點支持一批我州新農村建設急需的水利建設和項目,確保資金的專款專用。
三是繼續支持綠色農牧業發展。各涉農金融機構要圍繞六大產業、四個園區的發展規劃,不斷創新金融服務,重點做好柴達木枸杞、基地蔬菜、絨山羊繁育等特色優勢農牧業產業的品牌服務,尤其要加大枸杞精深加工、馬鈴薯種薯繁育、商品薯生產引進和培育向精細化俄及產業化發展。
四是支持培育壯大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各涉農金融機構要充分運用人民銀行的支農再貸款和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切實解決龍頭企業融資難問題,支持龍頭企業大力發展農產品精深加工和結構優化升級,提高市場競爭能力。要按照已出臺的《州財政資金建立支農信貸擔保體系實施意見》,采取“信貸+保險”的支農聯動模式,重點支持培育壯大一批與特色農牧業發展相適應、與終端市場相連接、輻射帶動能力強的精深加工企業,提升州農牧產品加工的層次和水平。加大對工廠化農牧業發展的資金支持力度,解決符合信貸條件的養殖戶、合作社和加工企業的短期流動資金需求問題,促進全州農牧業持續健康發展。
五是積極配合政府對農村產權制度和林權制度的改革。按照《州推進農牧區土地草場和房屋產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和《林權抵押貸款風險補償機制管理辦法》等辦法,建立工作協調機制。通過市場化運作,盤活農村有效資源,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重點支持在格爾木市、德令哈市開展農村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農村信用社要在總結推廣部分市、縣林權抵押貸款經驗的基礎上,繼續擴大集體林權業務試點,加快建立林權貸款抵押制度和政策性森林保險制度,推動林權抵押貸款業務發展。
六是以增加農民收入為核心加大對勞務經濟的信貸支持。積極為農民工轉移培訓、外出務工和回鄉創辦農業企業提供信貸支持,帶動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收入的提高。
七是繼續加大對扶貧工作的信貸支持。各金融機構要按照國務院扶貧辦等部門《關于全面改革扶貧貼息貸款管理體制的通知》(國開辦[]29號)的精神,積極探索扶貧貼息貸款運作模式,努力擴大扶貧貼息貸款規模和覆蓋面,增強農村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
(二)繼續加大循環經濟試驗區建設的信貸資金支持。金融機構要繼續滿足全州重點產業和重點項目的合理資金需求。圍繞推動支柱產業加快升級步伐,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以全面實施《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總體規劃》確定的六大產業發展為重點,努力增加信貸投入,加快培育壯大循環經濟主導產業,全力推進循環經濟工業園區和主要資源開發區配套的綜合交通、電網、水利、通訊等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的金融需求,提升基礎設施承載能力。加大對特色資源綜合開發、集約開發、系列開發金融扶持,培育和發展具有示范性、導向性的重點循環經濟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圍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化發展方向,引導信貸資金重點支持新材料、新能源、精細化工等具有優勢和特色的高新技術產業和企業發展,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和信貸增長點;重點抓住國家能源戰略調整的有力時機,有效配置信貸資源,大力發展太陽能、風能等新興產業,全力打造柴達木盆地千萬千瓦級太陽能發電基地,大力支持經濟跨越發展戰略的實施。
(三)進一步改善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金融機構要積極落實國家關于實施中小企業信貸客戶培植工程和中小企業成長工程的有關要求。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切實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各金融機構要從促進就業、改善民生、維護穩定的大局出發,高度重視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服務工作,認真落實好各項金融支持政策,努力提高中小企業在全部貸款中的比重,不斷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繼續完善中小企業信貸管理制度,合理下放中小企業貸款審批權限,創新中小企業信貸產品和信貸模式,簡化中小企業貸款程序,安排一定比例的信貸規模,重點滿足符合產業和環保政策、市場前景較好、資信狀況較好、有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優勢中小企業的流動資金需求。加強與擔保機構的協作,推出更多適合中小企業多樣化融資需求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支持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的發展道路。同時,按照《州中小企業聯貸聯保管理辦法》的內容,對運作規范、信用良好、資本實力和風險控制能力較強的擔保機構承保的優質項目,適當下浮貸款利率,減輕企業財務成本負擔;對基本面和信用記錄較好、有競爭力、有市場、有訂單,暫時出現經營或財務困難的中小企業要適當放寬信用評級標準,積極給予信貸支持,幫助企業渡過暫時困難。
(四)大力支持民生金融工程。一是認真落實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支持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棚戶區改造、農村危房改造;改進住房金融服務和風險管理,支持合理住房消費,推動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健康發展。二是繼續推動小額擔保貸款、助學貸款、大學生村官創業和扶貧貼息等貸款業務的加快發展,提高貸款覆蓋面和比重。三是積極開展和擴大消費信貸業務。各金融機構要結合當地消費特點和消費市場的變化,在風險可控的條件下,積極探索開辦醫療消費貸款和推廣耐用品貸款,滿足不同層次人群對金融服務的需求,進一步增強消費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四是大力推進銀商合作,推廣銀行卡的結算和支付,促進擴大銀行卡消費市場。著力培育農村消費市場,積極開發滿足農民不同特點、不同層次需求的消費信貸產品,大力發展農村消費信貸。
(五)積極做好重點區域的金融服務。把加快“一區多園”建設作為統籌區域協調發展的重要舉措,發揮區域比較優勢,突出抓好主導產業,大力推進德令哈、西部等四個循環經濟工業園和天峻、都蘭、馬海等特色產業園建設,加快形成特色鮮明、優勢突出的支柱產業和骨干企業,重點培育一批中小企業群體,開發附加產品及服務項目,延長產業鏈,完善配套鏈,推進產業集聚群和產業集群,進一步增強園區對區域經濟發展支撐和帶動能力。進一步完善信貸評價和考核機制,提高信貸資源配置效率;圍繞支持產業集群發展的思路,積極推廣科技企業信用貸款、專利權和股權質押貸款等科技金融產品和信貸模式創新,促進科技和金融的融合。
(六)加大金融支持就業再就業工作。年,各金融機構要繼續落實積極的就業再就業政策,及時調整信貸投向,加大信貸支持就業再就業工作力度,在積極支持勞動密集型產業、中小企業、民營經濟和物流等現代服務業再就業的基礎上,對符合要求和條件的殘疾人、返鄉農民工、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高校畢業生及零就業家庭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鼓勵自主創業。要加大對符合貸款條件、新增就業崗位吸納下崗失業人員達到一定比例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充分發揮小企業促進就業再就業的帶動和輻射作用。繼續穩步推進信用社區創建工作,不斷完善“小額擔保貸款+信用社區建設+創業培訓”的長效機制,切實發揮小額擔保貸款支持就業再就業的作用。同時,在保證小額擔保貸款安全的前提下,要盡量簡化貸款手續、縮短貸款審批時間,為各類失業人員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金融服務。
(七)全力支持旅游業服務業的發展。各金融機構要圍繞打造“一圈兩核三帶”的旅游格局,加大對旅游基礎和服務設施的信貸投入,重點扶持旅游基礎設施、旅游資源的開發、旅游市場的開拓及輻射產業的培育,推動旅游業跨越式發展。
四、合理、均衡把握信貸增速,確保實現信貸增長目標
(一)加強監測、分析研究,提高貨幣政策傳導效果。建立金融機構執行貨幣信貸情況報告制度,采取定期報告報表、約見談話、檢查或調查的方式,加強信息溝通和協調互動,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優化調整信貸結構,促進經濟和金融的良性發展。要不斷完善經濟金融監測指標體系,在現有金融監測數據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建立全面、系統、科學的經濟金融監測指標體系,密切關注產業政策、價格指數、就業數量和經濟增長等宏觀情況,及時分析研究和反饋轄區經濟金融運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建議和工作措施,逐步形成適應轄區特點的系統化分析思路和分析框架。
(二)強化人民銀行信貸“窗口指導”作用,促進貨幣信貸合理增長。引導金融機構重點研究如何支持當地經濟大發展、快發展、實現跨越式發展的工作思路。加強對信貸資金行業結構、地區結構和企業結構的調查分析,根據貨幣信貸增長形勢,合理把握貸款投向和節奏,加強對各園區、重點項目、中小企業的資金供求銜接,保持信貸投放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充分發揮金融資源在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區域協調發展中的作用。
進一步完善銀政企合作平臺,配合政府經濟職能部門,不斷改進銀企合作的方式,在增強推介品牌化、實效性上下工夫,切實把項目推介和金融產品推介工作做實、做細,責任落實到簽約銀行,促進信貸合理增長。適時向企業宣傳貨幣信貸政策,積極向效益好的大中型企業宣傳短期融資券、企業集合債等融資新品種,擴大直接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
(三)培育、完善農村金融體系,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切實加強央行專項票據兌付后續監測工作,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條件,對農村信用社改革實施情況進行連續的動態監測和實地考核,幫助農村信用社進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明確產權關系,增加支農服務功能,以壯大農村信用社支農的資金實力。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圍繞農業結構調整、特色農業及外向型農業發展,創新適合縣域經濟和現代農業建設需求的信貸品種和服務方式,拓寬業務范圍,增加信貸投入,積極支持縣域經濟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四)加強存款準備金管理,密切關注準備金率調整對轄區的影響。積極做好提高法定存款準備金率調整的宣傳解釋工作,使社會各界充分認識到提高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對于回收過剩流動性的積極作用。密切關注轄區各金融機構對提高存款準備金率調整的情況反映。對提高存款準備金率后頭寸緊張的法人金融機構及時發放再貸款或合理調劑資金,確保正常運轉。
(五)積極推進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打造誠信。按照“防范信貸風險,維護金融穩定,支持經濟發展,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的總體要求,加強征信知識宣傳和普及,引導全州中小企業、個人建立良好的信用記錄;加快建立中小企業輔助系統,加強與工商、稅務、勞動、公安等部門的信息溝通與合作,不斷豐富企業信用信息系統;按照“行政引導,市場主導”的原則,協調配合有關部門,積極開展企業外部資信評級、重點企業征信系統建設和中小企業征信與評級工作,加快推進擔保業的規模化、專業化發展,促進完善地方社會信用體系,為企業擴大市場融資和銀行增加對經濟薄弱環節的信貸資金投入創造條件。繼續按照州已出臺的《-年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規劃》、《分縣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責任分配表》、《州中小企業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工作規劃》,扎實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和中小企業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加強協調配合和整體聯動,積極推動金融生態縣建設和縣域金融服務示范區創建工作,共同營造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