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農民工工資支付意見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全面加強建設項目管理,規范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行為;實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進行講述。其中包括:建設單位應按合同約定按期支付工程進度款;按交存主體,工資保障金分為兩個部分;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啟動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直接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后由責任單位按規定補足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管的事項;對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實行綜合治理,由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負責;其工資保障金由企業法人一次性向勞動部門交存,標準為3萬元;執行日期等,具體材料詳見:
建設領域的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是容易引發群訪事件的重要問題之一。隨著形勢的發展,我縣的農民工工資拖欠案件也呈逐年上升趨勢。為了維護我縣建筑市場的正常秩序,有效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根據上級有關政策規定,就規范我縣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全面加強建設項目管理,規范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行為
1.嚴禁建設單位違法將工程肢解發包或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由此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承擔全部責任,并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
2.嚴禁建筑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本企業資質證書承接工程。由此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施工企業承擔全部責任,并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
3.建設單位應按合同約定按期支付工程進度款。建設單位不按期支付工程進度款超過一個月的,施工企業應停止施工,建設單位按約定支付工程款后,方可重新開工。
4.禁止勞務作業發包人將勞務作業分包給無資質的“包工頭”等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否則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勞務作業發包人承擔全部責任,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勞務作業發包人不得要求勞務作業承包人墊資施工。
5.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的農民工工資支付全面負責。專業承包和建筑勞務分包企業未按時支付農民工工資的,由施工總承包企業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
6.建筑企業必須按約定及時支付農民工工資。工資支付周期最長不超過一個月,每月支付的農民工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7.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建筑業企業必須與所有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并建立錄用農民工檔案花名冊,對農民工的個人信息登記造冊。
二、實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
1.按交存主體,工資保障金分為兩個部分。一是由建設單位交存。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按工程合同價款的1%,到指定銀行繳納工資保證金,此款項主要由建設行政部門管理,用來解決因拖欠工程款造成的拖欠工資問題。二是由建筑企業交存。工程施工前,建筑企業按其主項資質到指定銀行繳納工資保證金。標準為:施工總承包二級企業交存15萬元;施工總承包三級及其它用人單位交存10萬元(我縣暫無一級企業)。此款項主要由勞動部門管理,用來解決因施工企業原因造成的拖欠工資問題。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啟動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直接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后由責任單位按規定補足農民工工資保障金。
(1)建設單位不按期撥付工程款超過一個月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的;
(2)因建筑施工單位非法轉包、分包以及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工程負責人隱匿、逃跑或失蹤,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的;
(3)根據農民工投訴舉報,或由勞動、建設部門發現并經調查核實確屬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的;
(4)其他需要支出的情況。
3.“工資保證金”的管理、使用,嚴格按規定程序辦理(規程略)。待工程竣工后,經建設和勞動部門核實未發現拖欠工資現象的,由銀行將本息一次性退還。
三、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勞動保障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管,既各負其責,又要共同協作,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肅查處,維護企業和農民工的合法權益,避免或減少欠薪群訪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1.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管的事項:一是工程在發包、分包等各個環節中,承接工程的組織或個人的資質、資格審查;二是建設單位工程進度款的按期支付;三是建設單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繳納、管理和使用;四是對超期不支付工資款的工程責令停工;五是對建筑企業建立相應的信用檔案,作為對其市場準入、招投標資格和新開工項目施工許可等進行限制的依據。
由勞動保障部門負責監管的事項:一是監督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二是監督用人單位建立用工名冊;三是建筑企業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繳納、管理和使用;四是做好日常巡查,禁止未簽訂勞動合同人員在施工現場從事勞務作業;五是及時糾正用人單位欠薪行為,對情況嚴重的立案處理,直至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新晨
2.對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實行綜合治理,由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負責。每月對建筑企業的用工及工資發放情況進行檢查,同時對農民工舉報的情況進行調查處理,符合條件的及時啟動農民工工資保障金。
3.其他農民工比較集中的企業(如磚廠)參照本意見執行。其工資保障金由企業法人一次性向勞動部門交存,標準為3萬元。
4.本意見自年月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