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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關于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的有關精神,進一步規范個體工商戶和專業市場經營行為,維護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建立良好的稅收征管秩序,推動個體工商戶和專業市場提檔升級,現結合我區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認清客觀形勢,明確工作思路
個體工商戶和專業市場在增加財政收入、擴大就業渠道、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隨著經濟發展方式的逐步轉變,城市建設的顯著提升,資源配置的不斷優化,傳統的個體工商戶和專業市場的管理方式已經難以適應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要求。對此,要認清客觀形勢,著力解決好現階段個體工商戶和專業市場發展中的問題。
從稅源調查分析情況來看,個體工商戶和專業市場稅源管理中的問題主要表現在:稅務登記中存在空殼戶、無證經營、漏征漏管、跨區交叉戶管等戶籍管理不清的現象;高額的租金及管理費擠占稅收、業戶不按規定使用發票等行為導致稅基侵蝕嚴重;部分個體工商戶片面理解起征點提高政策,達到起征點不申報、長期連續零低申報以致稅收流失和風險積聚;個體工商戶及專業市場管理水平總體不高、經營業態層次較低、投入產出與占用資源不匹配等資源配置不優的問題較為突出。這些問題已成為制約我區個體工商戶和專業市場做大做強的重要因素。
為此,各有關部門、市場管理方要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把握個體民營經濟和專業市場發展新的階段特征,尤其個體工商戶起征點政策調整后,規模較小的零散個體工商戶已不再是稅源管理的重點,要切實轉變工作思路,圍繞轄區汽車經銷(含修理修配)、醫藥、鋼材、建材家居、品牌店、飲食服務、建筑安裝、交通運輸等重點行業,逐步將規模較大、行業特征明顯的個體工商戶,納入專業市場進行集約化、社會化管理,引導扶持一批具有成長性、符合經濟發展業態的個體工商戶和專業市場發展壯大,形成穩定稅源,為促進經濟稅收發展和產業結構調整做出貢獻。
二、嚴格戶籍管理,夯實稅源基礎
(一)認真清理稅源。街道協稅護稅組織要按月對本轄區納稅人進行巡查,對無照、無證經營、外埠經營未登記者責令其在限期內辦理稅務登記。對于納稅人拒不辦理稅務登記的,由稅務部門根據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予以處置。稅務部門要不定期開展稅源戶籍專項檢查,每半年對選擇的重點區域開展一次漏征漏管戶清理,切實加強稅源基礎管理。工商、稅務部門要加強信息交換,及時通報登記、變更、注銷等重要信息,盡可能做到登記信息一致。
(二)嚴格登記管理。工商部門要嚴格把好入口關,在辦理注冊登記時,嚴格將符合企業條件的個體工商戶登記為企業。專業市場在招商時,要與城市整體規劃相適應,特定行業必須嚴格招商準入門檻,并督促納稅人及時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對于未在辦理相關登記的不允許入場。對于醫藥、鋼材、建材家居、汽車經銷(含修理修配)等特定行業的納稅人要盡可能地納入專業市場進行統一管理,對不符合管理要求的納稅人要引入市場淘汰機制。
(三)強化跟蹤監控。要強化空殼戶、無生產經營戶、跨區交叉戶的管理,對不按照規定辦理年檢、經稅務部門核實并出具相應文書的無生產經營戶,工商部門應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盡量減少空殼戶數量,進一步節約征管成本。在日常管理中,稅務部門如果發現符合工商企業注冊登記條件,特別是用工人數超過7人的個體工商戶,應提請工商部門督促其變更登記為企業。對于已在落戶,但未在區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并申報繳稅的,市場管理方、工商、稅務部門要實施聯合執法,將其納入管理,拒不接受管理的,依法依規勸離。
三、落實稅收政策,促進納稅遵從
(一)落實優惠政策。稅務部門要認真落實國家關于個體工商戶的起征點政策,做好政策宣傳輔導,幫助個體工商戶正確理解政策,以實際生產經營收入為依據確定征稅或免稅,客觀公正地對納稅人申報情況進行核實,確保符合條件的納稅人享受到稅收優惠政策。本著從優從簡的原則,及時落實國家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妥善處理有關爭議,協調相關利益關系,發揮優惠政策的積極效應。對于符合區支持小微企業快速成長優惠政策的納稅人,要積極落實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相關措施。
(二)合理確定對象。對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應實行查賬征收或已實行查賬征收方式的個體工商戶,要繼續推行查賬征收方式,引導個體工商戶建賬建制,據實申報生產經營收入,主管稅務部門根據其申報情況確定征免稅收。對暫不能實行查賬征收方式的個體工商戶,采取定期定額征收方式,按照省國稅局《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的程序核定稅款,凡核定為不達起征點的,據實免稅。
(三)嚴格執行政策。稅務部門要深入市場、街道實地了解經營情況,分區域、分地段、分行業做好調查摸底,全面掌握個體稅源實際狀況,力求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準確。要嚴格按照規定和程序執行政策,杜絕人為調整、變通執行和有稅不征等情況,做到公平公正、陽光定稅。要防止因申報核實不準而造成執行政策不當或稅負不公,防止納稅人為了享受優惠政策將企業變更為個體工商戶,繼而轉為不達起征點納稅人。同時,要建立對未達起征點納稅人動態跟蹤管理制度,動態監控個體工商戶定額變化情況,尤其是要強化“臨達起征點”納稅人的跟蹤管理,有效防止稅收漏征漏管現象。
四、規范市場秩序,鞏固稅源稅基
(一)規范市場收費。要全面清理取消各種不合規的收費項目,防止工業園區、專業市場、招商進店的商場等經濟實體在招商工作中以費擠稅、以租擠稅、稅費不分等問題,降低業戶的生產經營性支出和成本。稅務部門、協稅組織要積極加強與市場投資主體的協調,確保業戶的房屋租金、管理費在考慮納稅人稅收成本的前提下保持在合理水平,切實減輕納稅人的負擔,避免納稅人因承擔高額租金或費用對稅收造成擠占和侵蝕。
(二)引導企業建賬。對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大戶,要及時調整征收方式為查賬征收,并督促其按要求建帳。對不符合自建賬條件的納稅人,引導其委托具備資質的記賬中介機構記賬,并繼續實行支持個體工商戶建賬的優惠政策。要進一步加強代賬機構及其委托納稅人的管理,強化監管和內控,持續改進提高,提高建賬質量。財稅部門要對納稅人建賬情況進行監控,引導納稅人設立真實賬簿,減少場外交易、賬外經營行為,據實申報納稅,逐步實現規范經營。
(三)推廣使用發票。加強普通發票使用服務管理,在專業市場大力推行通用機打發票,適時推行網絡發票,充分發揮以票控稅的作用。加強不達起征點個體工商戶發票管理,對于長期零低申報的個體查賬征收戶,稅務部門要重新核定其發票使用數量和版本。督促納稅人按照規定使用發票,依法打擊納稅人不開發票、用假發票、借用發票等行為,防止部分納稅人為吸引客源,實行開發票和不開發票兩個價格造成的稅收流失。
五、改進管理方式,提高征管質效
(一)實行分類管理。要對轄區納稅人進行合理分類,建立以規模或行業為主,兼顧稅種、風險和存續期等分類管理模式。要以專業市場為載體,集聚行業特征明顯的納稅人,將零散的稅源逐步納入專業市場進行統一管理。要強化同行業納稅人的稅源監控,建立特定行業和專業市場內納稅人聯動管理機制,公平稅收負擔。在鋼材經銷行業管理中,國稅、地稅、建設、房產、規劃等部門要密切配合,通過規范下游建安企業的管理,促進鋼材行業規范經營;在醫藥經銷行業管理中,要建立稅務部門與醫保、藥監等部門信息交換機制,督促納稅人據實納稅;在交通運輸行業管理中,要取得運輸管理部門、車輛管理部門支持配合,通過信息交換共享及時掌握車輛流動和收入情況;在建筑安裝行業管理中,要借助協稅護稅組織力量,加強稅源基礎管理,及時掌握新建、在建項目實際情況,防止稅收流失。在家居建材、品牌店、超市等行業的管理中,要推行“規范管理、購銷入賬、集中收銀、統一納稅”的管理方式。
(二)突出風險管理。要建立納稅人稅收風險預警機制,根據風險管理對象和風險等級,分別采取宣傳輔導、風險提示、日常檢查、納稅評估、稅務稽查等手段,及時糾正納稅人問題。對稅收風險等級高的納稅人,要強化稅源監控和評估檢查,并實行增值稅與所得稅、國稅稅種與地稅稅種同評同查,防止多頭檢查,堵塞征管漏洞。針對評估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采取相應的控管措施,督促納稅人建立內部風險防控機制。在大型商業企業中要推廣集中收銀,防止商戶銷售收入不如實記賬;餐飲行業中要大力推行稅控裝置,規范自制憑證的使用,對賬務不健全納稅人實行核定征收;要健全汽車經銷行業鏈條,實行“一條龍”管理,防止隱瞞銷售收入、賬外經營等行為。
(三)提升管理層級。認真開展應建賬未建賬納稅人和中介代賬整治工作,對已建賬但賬務不規范納稅人實行重點整改,督促納稅人按期如實申報。進一步加大對個體工商戶查賬征收的管理力度,將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大戶納入查賬征收對象,積極鼓勵個體工商戶升級為企業,促進工業企業“小進規”,商業企業“小進限”。加強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促進小規模納稅人轉為一般納稅人,提高一般納稅人比重。專業市場實行準入門檻,劃定在生產經營規模、稅收收入等方面的準入標準,提高轄區有限優質市場資源的使用效益,引導個體工商戶和專業市場規范經營、提檔升級。
六、強化監控管理,防范稅收流失
(一)加強申報監控。稅務部門要加強對申報不實、延期納稅納稅人的控管,尤其要強化對查賬征收個體工商大戶連續零、低申報等異常申報行為的監控,按月進行分析,及時開展監控和檢查,對納稅申報不規范行為進行糾正,提高按期申報率和按期入庫率。協稅護稅組織要對轄區內生產經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納稅人進行動態監控,對零低申報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進行調查,并及時向稅務部門反饋。
(二)強化代賬監管。稅務部門要加強對納稅人賬務真實性、規范性的管理,強化中介代賬監管,促進納稅人真實申報。對中介代賬機構反饋的不配合提供合法憑證、提供大量虛假憑證等納稅人行為進行查處,對只收取代賬費用不對納稅人賬務進行規范的中介代賬機構提請財政部門取締代賬資格。通過規范中介代賬行為,提高納稅人申報質量,減少稅收流失。
(三)加大查處力度。督促長期零低申報的個體工商戶、申報納稅與實際生產經營情況不符的納稅人如實進行自查自糾,追繳未入庫的稅款。對轉為查賬征收后不實申報納稅的個體大戶,按不低于查賬征收前的標準自查補報。拒不履行納稅義務的納稅人,要加大檢查處罰力度,對擾亂稅收秩序的行為予以堅決打擊。對不履行納稅義務且經稅務部門檢查處理仍不配合或不改正的納稅人實施多部門聯合執法。
七、推進協稅護稅,形成征管合力
(一)明確協稅護稅事項。要根據個體工商戶起征點提高政策的情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協稅護稅工作,積極拓展協稅護稅組織工作職能,充分利用協稅護稅組織人員熟悉情況的優勢,將涉及個體工商戶和專業市場管理的相關工作事項委托給協稅護稅組織。在保留各街道協稅護稅組織原有工作職責的同時,協稅組織負責對零申報的查賬征收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協助稅務部門進行預警,并督促其限期改正;對轄區內無生產經營納稅人進行確認;對生產經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納稅人(如不達點納稅人達到起征點、無生產經營戶開始生產經營等情況)進行動態監控;對稅務部門無法聯系的失控納稅人協助進行尋查。
(二)完善協稅護稅方式。通過宣傳動員、服務引導、政策鼓勵、協作推進、督促整改等多種措施,積極引導個體工商戶和專業市場規范經營、提升業態、提檔升級,并將其自身發展及社會貢獻情況與占用的市場資源、土地資源等生產要素掛鉤,引導個體工商戶和專業市場主動依據國家產業政策,積極進行產業調整,切實轉變生產經營方式,不斷提高對社會的貢獻。在此基礎上,對于不規范的個體工商戶實行分類管理。其中,對“五小企業”、“三合一”業戶要堅決予以取締,對賬務不規范、戶籍管理不清、涉嫌偷逃稅的業戶要責令其限期整改,對不服從管理、長期申報不實、嚴重擾亂稅收征管秩序的業戶,堅決依法勸其退出。
(三)強化協稅護稅措施。要建立個體工商戶及專業市場管理的綜合治理長效機制,尤其是對不規范的個體工商戶實行綜合治理,治理對象和事項一般由稅務部門結合日常監控管理情況定期提請財源辦統籌組織實施,國稅、地稅、工商、經信、公安、城管等職能部門協同配合,各街道辦、市場管理方負責執行。要加強協稅護稅隊伍建設,健全崗位職責,強化日常管理,建立工作例會和考核通報制度,保障協稅護稅工作的有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