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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加強森林防火工作,增強鎮村組干部森林防火責任感和使命感,把森林防火責任真正落到實處,確保全鎮森林防火安全,結合我鎮工作實際,特指定以下工作意見:
一、強化組織領導,責任落實到位
將森林防火工作列入年度目標管理,建立“主要領導負總則,分管領導抓落實,班子成員分片包干”的森林防火責任體系。一是鎮村兩級成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建立起上有領導管下有專人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完善森林防火指揮管理網絡;二是通過層層(鎮與村,村與組,組與農戶)簽訂森林防火責任狀,將森林防火工作落實到山頭、地坎,責任落實到人;三是實行“三級承包”“三個到位”制,即鎮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組、黨員組長包山頭、地塊,做到領導、職責、獎罰三到位。
二、強化宣傳教育,森防意識到位
采取多種宣傳方式,使之做到家喻戶曉,廣泛提高森林防火意識。一是鎮出動宣傳車深入各自然村播放喇叭進行宣傳;二是在顯著、重點地段設立固定宣傳牌;三是下發禁火令5000余份,要求各戶在醒目位置張貼;四是各村刷寫至少2條以上永久性宣傳標語和在每個自然村刷寫至少1條臨時性標語,各村召開好黨員組長會和戶主會,廣泛宣傳森林防火,使之做到家喻戶曉。
三、建立健全撲火機制,撲火措施到位
堅持科學撲火,全力做到發現早、反應早、撲救早,真正形成快速反應、及時撲救的機制,取得防火滅火主動權。一是各村防火組織發現火情,及時調度,及時上報,由于遲報、瞞報而造成了大的經濟損失,要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二是加強專業及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鎮里按省市縣要求成立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同時各村也要建立一支20-30人的應急防火隊伍,購置打火拖把、砍刀各10-20把,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加鍛練和培訓,無條件服從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調配。三是實行有償撲火制度,撲火人員工資每天30元,撲火所有經費由火災發生村承擔。
四、加強野外用火管理,嚴格處罰到位
在每年的10月1日至翌年的月30日重點森林防火期內,禁止在林區野外用火(上墳放鞭炮、送燈、燒紙錢、煉山、燒荒、燒田坎、燒火土糞、林內吸煙等),因特殊情況需要野外用火的,必須經鎮人民政府報縣人民政府批準。
1、制訂森林防火村規民約管理野外用火。各村要制定好村規民約,在村規民約中要明確義務輪流巡山護林、野外用火管理辦法,特別是要明確建立嚴格的野外用火管理獎懲制度。造成火災的,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建立巡山制度。以村為單位設立專職防火護林員1-2名,專職防火護林員職責主要是在重點防火期內負責本村范圍內的森林防火巡護、野外火源管理,及時上報火情。縣、鎮財政每年安排每村3000元,作為專職防火護林員工資,各村自行解決至少1000元。
3、各村要加強對兒童、癡呆傻人員玩火、弄火管理。嚴格管教和監管,落實監護人,簽訂監護責任書,明確管理責任。
4、建立經濟掛鉤制。各村拿出5000元,包村鎮干部每月下鄉補助與森林防火工作掛鉤。發現一起野外用火,對縱火人處罰1000-3000元,同時扣村里400元,扣包村鎮干部200元,扣包片或包組村干部100元。發生火災的視情節從嚴從重處罰。
5、建立野外用火舉報制。各村設立舉報電話,對野外用火舉報情況屬實每次獎勵200元。
6、建立督查調度制,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森林公安、林業工作站等人員組成巡查隊,對防火工作落實情況及野外用火實行不定期巡查。森林防火工作實行每月一調度,巡查及處罰野外用火情況每月一公布。
7、各村要加強生物防火林帶和防火阻隔帶建設。
五、強化基礎建設,應急撲救到位
一是加快森林防火生物帶和防火線建設;二是準備充足的撲火工具(鎮儲備二號工具100把,油鋸2臺,風力滅火機5臺);三是建立30和20的鎮村兩級撲火應急隊伍,所有隊員定期進行訓練;四是制定了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對突發性的森林火災能迅速調集隊伍和物資設備對森林火災實行“打早、打小、打了”。做到當天的火災當天撲滅;五是在重點防火期實行領導、干部值班制。人員做到不缺崗、不漏崗,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一旦發生火警,在第一時間啟動撲火預案。
六、嚴格領導責任,責任追究到位
落實森林防火領導責任制,嚴格責任追究制,各村對本行政轄區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負責,“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實行鎮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組、黨員組長包農戶、農戶負責各自山場的責任制,并層層簽訂責任狀,確保將每個山頭、每個路口的巡查監護責任落到實處。并將森林防火工作納入村級目標管理考評和鎮干部績效考核內容,與鎮、村干部獎金和評先評模掛鉤。
發生過火面積200畝以上的火災,對村干部扣獎金400元,包村鎮干部扣400元。
發生過火面積達500畝或受害森林面積達100畝的火災,對村干部,扣獎金600元,包村鎮干部扣600元。
發生過火面積500-1500畝或明火連續10小時以上的火災,對村干部,扣獎金1000元,包村鎮干部扣1000元。
發生過火面積1500畝以上或明火連續24小時以上或出現人員傷亡事故的火災,對村干部扣獎金2000元,包村鎮干部扣2000元,并對村級目標管理考評實行一票否決。
以上對村干部處罰包括村主要領導及包片或包組村領導,同時參照縣兩辦文件追究紀律責任。處分不重復并區分火源發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