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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當前經濟法學的理論體系尚未完全形成,導致在本科階段經濟法學教學出現各種問題。由于各高校在本科階段的經濟法學教學各有不同,給學生的學習帶來一些問題,甚至會對我國整體經濟法學教育帶來消極影響,嚴重阻礙經濟法學的學科發展。在當前的本科教學中,經濟法教學的大體過程是依據現有經濟法學領域中的基本共識開展教學,將一些學術上的分歧剔除,所以在教學過程中,各高校必須探索出一條適合經濟法學教學的方法和規范。
關鍵詞:經濟法學;高校教學;困境與選擇
前言
由于我國教育事業不斷改革,為我國的學子們提供了更多高等教育機會,但是隨著連年高考人數的增多,各高校也在出現教學質量下降的情況。在經濟法學教學過程中,同樣出現了一些問題,高校應該積極尋求解決教學困境的辦法,為今后的經濟法學教學指明方向,進而推動經濟法學學科的發展。
一、高校經濟法學教學面臨的困境問題
1.教學目標不統一近年來,教育界對于經濟法學的爭議之一就是它的歸屬問題,經濟法學究竟是職業教育?還是精英教育?亦或是通識教育?這一爭議尚未獲得定論。這一爭議的出現是源于高校對經濟法學的教學目標的定位不同,雖然經濟法學是法學的重點課程,要求經濟法學的教學目標應與法學教學目標相統一,但是各高校都有自己的經濟法學教學要求,難以將經濟法學教學目標與法學教學目標相統一。對比各大高校的教學大綱不難發現:雖然各高校的教學大綱不同,但都要求學生能掌握經濟法學基本內容,但是由于各高校的大綱內容存在差異,所以導致了各高校的教學目標不完全相同。而除了基本內容之外的知識,各高校就會顯示出較大的差異了。例如一些高校會要求學生能夠分析經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而另一部分高校則要求學生能夠掌握一些經濟案件的分析方法等。由此可知各大高校中,在本科階段經濟法學教學目標存在一定差異,對職業技能方面的看法也各有不同[1]。
2.內容安排有分歧經濟法是一門新興的部門法,在我國至今還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理論體系。由于經濟法與民法、商法和行政法等存在一定的學科劃分問題,使經濟法面臨一個尷尬的外部環境。經濟法受到了教育界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內部對于經濟法的構成仍然存在較大的爭議。從本科教學角度來說,經濟法的確定對高校制定教學計劃有重要影響,但由于經濟學在其領域的爭議不斷,直接影響了經濟法學教學內容安排,進而演化成了高校教育問題。由于經濟法學的學科體系尚未完全確立,直接導致了各高校在教學內容安排上的差異明顯,所以,對于各高校的教學內容,只能通過對照相應的教學大綱才能反映出來。
3.教材選擇存在問題由于沒有形成完整的學科體系,所以高校在面臨教材選擇的問題上也是存在一定困難。市面上的教材五花八門,對于國家級教材和系列教材等教材的選擇上各高校也會產生分歧。此外,對于各個版本教材的選擇也是需要考慮的問題,由于每個版本的側重點不同,對經濟法學知識的講解有詳有略,不利于學生掌握經濟法學知識,難以保證高校的經濟法學教學質量。
二、合理改進經濟法學教學的探索
1.明確經濟法學教學目標高校在確立經濟法學教學目標時,應該從法學教育的最終目標反推經濟法學的教學目標,法學教學目標是培養出具備法律思維的專業法律人才,而法律思維的培養必須經過大量的論證學習、解釋和推理過程來將學過的法律理論理性化,形成法律從業者的職業技能。從這一角度來看,要想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必須加大對學生法律技能的培養,而法律技能的形成不僅需要大量的法律理論知識,還應該通過大量的實踐教學來完成。縱觀國外法律人才培養機制,他們的職業技能培養都是在大量實踐教學中獲取的,所以,我國高校在制定教學目標時,可以科學借鑒國外教學經驗,以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為教學目標。
2.科學設計教學內容在本科階段,經濟法學的教學內容較多,如何在教學實踐中體現教學重點也是高校教師應該關注的問題。經濟法學的本科教育是法學教學的基礎環節,在這一環節中如果學生接觸過多爭議性較大的理論,會給學生的學習帶來誤導風險,不利于學生以后的學習。所以高校在設計教學內容時,應該依據教學目標科學設立教學內容,分清學術與教學的范圍,在教學層面上去除學術分歧,將教學內容控制在經濟法學普遍認可的范圍內。
3.合理選擇經濟法學教材在經濟法學教學在編寫上,教材的作者應該轉變方向,分清高校教材與學術書籍的不同,對于一些有爭議的理論進行適當的取舍。在教材的編寫上應該以堅持以教學為目的,明確經濟法學教材內容,教師在拿到這樣的教材時可以根據自己的教學要求進行擴展,確保在學術上不誤導學生[2]。此外,一些教材在編輯的過程中過度體現作者的觀點,在教材內容的編寫上具有一定主觀看法,這樣的教材高校在選擇時應該注意。高校在教材的選擇上應該注意同專業教師進行商討,不能隨意選擇教材,同時注意結合學生的實際學習能力和接受水平,選擇真正適合學生的教材。
三、結語
綜上所述,由于經濟法學尚未形成完整的學科體系,在教學過程中往往會出現一些問題,面臨著高校的教學目標不一致,在教學內容設計上也存在一定差異,同時在選擇教材上也有一定的困擾。所以高校在進行經濟法學教學時,應該合格法學教學目標,制定相應的經濟法學教學目標,在教材選擇和教材內容設計上注意其科學性和合理性,注意區分經濟法學的教學與學術界限,提高經濟法學的教學效果。
參考文獻:
[1]洪明.經濟法學教學面臨的困境和理性思考[J].河南廣播電視大學學報,2015,28(4):107-109.
[2]汪莉.經濟法學教學的現實困境與理性選擇[J].中國大學教學,2014(4):52-58.
作者:許彥粉 李芳 石光 單位:石家莊財經職業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