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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翻譯存在的意義在于它的雙向服務功能。一方面,它可以使讀者突破閱讀語言的限制而便捷地閱讀非母語的優秀文學作品;另一方面,它可以使原作者突破寫作語言的限制在更廣的范圍內獲取更多的讀者。因此,從本質上來說,文學翻譯就是一種服務工作,這種服務的成敗取決于譯本是否能同時滿足讀者和原作者的需要。目前國內外國文學翻譯領域空前繁榮,每年都有大量的譯本紛紛面市,然而,就翻譯服務質量卻不盡如人意。許多文學譯本(甚至包括一些出自名家之手的譯本)的可信性、可讀性都很讓人擔心。本文是筆者在通讀了《天堂》漢語譯本①和托尼·莫里森的原著后發現其中存在幾類的值得探討的翻譯問題,認為翻譯者缺乏足夠的責任意識(包括對讀者、原作者和自身的三重責任意識)是這些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需要聲明的是,本文只是就《天堂》譯本中的具體翻譯問題進行分析和探討,無意評判譯者本人及其其余譯作,不當之處,敬請見諒。
一、對讀者的責任不足產生翻譯問題
滿足讀者的需求是文學翻譯的第一標準,任何翻譯工作都必須首先對讀者負責。外國文學作品漢語譯本的主要服務對象是國內的、以漢語為母語的、愛好文學的讀者群體。這一讀者定位是文學翻譯工作必須明確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換句話說,為國內讀者提供可讀性強的漢語文本是文學翻譯者的責任。這里的“可讀性”是由讀者對譯本要求的三個層次決定的:(一)譯文要“說漢語”,即以漢語為書寫語言;(二)譯文要“說純正的漢語”,即漢語行文要通順、規范;(三)譯文要“說有文采的純正的漢語”,即要盡可能滿足讀者在閱讀過程中能的審美需求。譯者是否有足夠的為讀者負責的意識,是決定必譯文能否達到這些的要求的關鍵,《天堂》漢譯本中恰恰出現了這樣的問題:
(一)原文沒有充分翻譯成漢語
以《天堂》漢譯本為例,其中前前后后至少有七處夾雜著外語,短則一個詞,長則一段話。在這些保留著外語的行文中,僅有270頁一處對譯文中保留的“Domine”一詞配有腳注,即“注:原文為拉丁文”。然而該腳注并沒有說明“Domine”的含義是“主”。譯文中對其余各處沒有翻譯的原文在語種和含義方面都沒有做出任何注釋和說明。實際上,這些未翻譯的幾處詞句都是拉丁語,都是由小說中的人物“母親”或者“康瑟蕾塔”說出的?!澳赣H”是修女,康瑟蕾塔則是從小在修道院里跟隨她長大。修女們早祁晚禱的生活常常用到拉丁語經文,因此原著中她們時而使用拉丁文是情理之中的。對于西方讀者來說,他們大多熟悉天主教、基督教的祈禱用語,因此,原著中夾雜在英文里的拉丁語無需額外的解釋。然而,對于我國讀者來說,大多數人外語水平有限———這也正是我們選擇閱讀漢語譯本的主要原因,同時我們與西方的宗教文化背景不同,幾乎無法猜測那些出現在漢語中的拉丁語的含義。讀者對相關內容無法理解,更談不上欣賞了。
(二)漢語行文牽強生硬、文法不通
通順是對一切翻譯的起碼要求,文學翻譯要忠實于原文的含義,也同樣要使譯文讀起來自然流暢?!短焯谩窛h譯本中好多句子顯然是照原文逐詞直譯過來的,讀起來很不合乎漢語的表達習慣,有些地方詞與詞、句與句之間的邏輯關系也讓人莫名其妙,不知所云。一般來講,大部分喜愛文學作品的讀者都具有一定的文字欣賞水平,他們期。那些翻譯痕跡明顯、詞不達意的句子顯然是毫無美感可言的。因此,在翻譯過程中出現“形合”與“意合”不能兼顧的情況時,譯者應該選擇“意合”,要盡可能地避免使用牽強生硬的漢語。
例1:他們的短袖衫,工服衫和花哨上衣吸進寒氣,覺得象是在發燒。②
原文:TheirT-shirt,workshirtsanddashikissoakupcoldlikefever.③
[分析]按照此句的漢語行文,讀者是否可以認為短袖衫,工服衫和花哨上衣有發燒的感覺呢?譯者明顯是直譯了原文,同原文一樣省略了主語,卻造成了語義不清。
例2:當初他媽媽給他洗澡用的鍋不如這個湯鍋大。她在老家出生的那棟房子簡直是個豪華奢侈的住宅。他住的房子又大又舒服,而這座鎮子的繁華程度與他的出生地堪有一比,從腳到肚皮足足走了五十年。④
原文:Hismotherbathedhiminapotnobiggerthanthat.Aluxuryinthesodhousewhereshewasborn.Thehousehelivesinisbig,com-forbr,andthistownisresplendentcomparedtohisbirthplace,whichhadgonefromfeettobellyinfiftyyears.⑤
[分析]此句是一個黑人在目睹女修道院內的奢華時的感受。
從這段譯文看,似乎他和他母親的出生地都很繁華富裕,我們幾乎看不出他有什么可感慨的:他母親出生在豪華奢侈的住宅,他本人的房子又大又舒服。可為什么給如此富足的人家給孩子洗澡的鍋還不如湯鍋大?而且,從腳到肚皮走是怎么樣的走法?足足走了五十年又是從哪里走到哪里?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二、對原作者責任意識不足產生的翻譯問題
文學翻譯不僅要滿足讀者的需要,也要同時滿足原作者的需要。當那些原著作者將翻譯的重任交付與譯者時,他們顯然期望自己的作品能夠通過譯文版本獲得更多讀者,期望自己作品的思想內涵、藝術風格等在其他國家會得到認可和欣賞。任何一個負責任的譯者都應該正視并盡可能滿足原作者的這兩種希望。為此,譯者必須要能夠正確解讀原著,充分的理解既是譯者在譯文中準確地向讀者傳達原作者的本意的基礎,也是譯者在譯文中要體現原著語言特點和藝術風格的關鍵,這一點從《天堂》漢譯本中的以下問題中可見一斑。
(一)譯文錯誤
《天堂》漢譯本中出現了多處完全錯誤的譯文,這些錯誤的譯文既有因為對單詞和語法誤解造成的,也有因缺乏必要的文化背景知識造成的。令人費解的是:原著中同樣的詞語出現在譯文中卻有時被譯對了,有時又被譯錯了。由于譯本讀者大多在心理上對譯者權威都有一種先入為主的信賴,他們完全依靠譯文來了解國外的作家和作品,誤譯的結果是譯文不僅向讀者輸入了有關原作品的錯誤信息,導致讀者對作品的誤解,而且還會因此導致讀者對原作者的寫作水平和寫作能力的懷疑,扭曲原作者在讀者心目中的形象。以下是《天堂》中的幾處誤譯:例3“:掌心小十字架”(1)
[分析]與該詞對應的原文是palmleafcross,此詞在該作品的第一頁首次出現,而后又在該小說中反復出現多次,正確含義是棕櫚葉十字架,是一種基督教的圣物。
例4:達斯蒂對瑪維斯的事絲毫不感興趣,她吃了兩塊點心,聊個沒完,大部分是關于她脖子上吊著的六條狗的尾毛的主人的故事……狗尾佩飾叮當作響……⑥
原文:NotinterestedinanythingaboutMavis,DustyatetwoMallomarsandchattered,mostlyabouttheownersofthesixdogtagsthathangfromherneck……theclinkofdogtags……⑦
[分析]年輕漂亮的女孩“脖子上吊著的六條狗的尾毛”?實在讓人困惑。更讓人不解的是“狗的尾毛”隨后又迅速變成了“狗尾佩飾”!其實,“dogtags”只是通常掛在狗脖子上的小牌子而已。
(二)譯文有失原著風格
作為黑人作家,莫里森深受非洲“格里奧”口頭文學傳統的影響。她試圖通過書面語言實現口頭講述故事的效果,強調“我書中的口語性是有意為之”。⑧《天堂》的敘事語言也毫不例外地呈現出口語般簡潔流暢的特點,讀起來仿佛有人在我們面前娓娓動聽地講述故事。然而,胡先生的漢譯本行文似乎忽略了原著的這一特點。王守仁先生撰寫的關于莫里森的論著,其中節譯了《天堂》的部分內容。相比而言,后者的譯文似乎更能體現莫里森作為語言大師的魅力。不妨以小說開始部分為例進行比較:例5:[原文]Theyshootthewhitegirlfirst.withtheresttheycantaketime.Noneedtohur-ryoutthere.Theyareseventeenmilesfromatownwhichhasninetymilesbetweenitandanyother.HidingplaceswillbeplentifulintheCon-vent,butthereistimeandthedayhasjustbe-gun.⑨
[譯文]:他們先朝那個白人姑娘開了槍。對于剩下的人他們可以從容下手。沒必要匆忙離開這。他們離一座鎮子有十七英里,而那座鎮子離別的鎮子都有九十英里之遙。在這座修道院中有的是藏身之處,這一天才剛開始,還有時間。⑩
[分析]:原文共5句話,包括標點共53個詞,句式和用詞都很簡單,體現了口語化的特色。譯文同樣是5句話,共98個詞,其中卻出現了“從容下手”“、之遙”等口語中很少使用的字眼,這些書面語言顯然不能再現本段文章的口語話風格。就這一點而言,王守仁先生的譯文應該更好些。“他們先朝那個白人姑娘開了槍。對于其他女人,他們不用著急。沒必要急著離開這兒。他們離小鎮子有十七英里之遠,而從那座小鎮要走九十英里才會有別的村鎮。女修道院里會有許多躲藏的地方,但他們有時間,天才剛剛開始亮?!?1
三、忽視譯者自我責任意識產生的問題
文學翻譯是一種服務工作,譯者必須要對讀者和原作者負責。文學翻譯同時也是一種嚴肅的學術工作,譯者必須為自己的學術聲譽負責。當前,隨著我國教育的迅速發展國內讀者的文學欣賞水平和外語水平在不斷提高,在外國小說面前,文學翻譯者“我譯,故我在”的傳統地位早已不復存在。相反,讀者們正在變得越來越精明和挑剔,任何錯誤的、蹩腳的、甚至是不完美的譯文都遲早會被發現和質疑,讀者的評價必然會直接影響譯者的聲譽。因此,譯者在翻譯過程中應該充分對自己負責,盡量避免譯文中出現一些不必要的瑕疵。
首先,虛心可以使譯者減少錯誤的翻譯?!爸矡o涯”,任何人都有自己知識上的盲點,文學作品中的用詞又五花八門,譯者遇到不懂的內容很自然。虛心的譯者應該隨時準備用各種工具書、網絡或向別人來學習和求證自己不熟悉的詞語和背景知識,千萬不能想當然地望文生義,這樣就完全可以避免出現上文提到的不完整的翻譯和錯誤的翻譯。
其次,細心也是避免出現錯誤翻譯的重要保障。《天堂》的譯文里有這樣一句讓人百思不得其解的話“:瑪維斯趁著勃迪在游戲學習上班,邊繞著房子走,邊想著:錢、阿斯匹林、疼痛、內衣;錢、阿斯匹林、疼痛、內衣?!?2此時,故事發展到瑪維斯準備出逃并在考慮要帶的東西。顯然,“疼痛”夾雜在所要帶走的東西里是絕對不合邏輯的。筆者對照原文之后發現原來是譯者看錯了原文中的對應詞。此句的原文是:Mavishadwalkedaroundthehouse,whileBirdiewasatthePlayingSkool,thinking:money,aspirin,paint,underwear;money,aspirin,paint,underwear。13譯者把原文中paint看丟了一個字母,看成了pain,所以把“油漆”譯成了“疼痛”,結果卻是差之毫厘,謬之千里!
第三,譯者要有耐心。
耐心是任何翻譯者都不可或缺的重要品質。在翻譯文學作品的時候,如果能夠耐心地多讀幾遍原文,就能夠正確理解和把握原著,其中的一些疑難之處會在反復閱讀后逐步被排解,而不至于在翻譯中出錯。在作品譯完之后,譯者也同樣要耐心地反復閱讀和推敲自己的譯文,只有這樣才能發現其中存在的問題。在上面的例子中,即便是譯者最初看錯了paint這個單詞,僅隔六行之后的下文中又再次提到了瑪維斯去“paintshop”把車噴成了紫紅色,此處的譯文中,譯者已經很清楚地將“paintshop”譯作“油漆店”了。那么,如果譯者耐心地通讀了自己的譯文,難道不會發現并更正“錢、阿斯匹林、疼痛、內衣”之類的誤譯嗎?
四、結語
文學翻譯的社會功能不僅僅是娛樂,還包括文化傳播、教育認知和性情陶冶等許多更重要的方面,這些才是文學作品翻譯存在的意義所在。因此,文學作品翻譯者必須首先清醒地認識到自己工作的嚴肅性,才能不斷地省察自己是否真正擔負起了對讀者、原作者和自身的三種責任,并在省察中逐漸提高自己譯作的質量。當然,責任意識只是做好文學翻譯的必要條件而不是充分條件。好文學翻譯者還必須同時具有駕馭兩種語言(原作語言和目的語)的能力,而對于將外國文學作品譯入漢語的譯者來說,足夠的外國語言和文化知識和深厚的中文基本功底都是不可或缺的。此外,文學翻譯者閱讀原著時要全身心地投入,直到自己真正完全領會原作的內容和風格時才能下筆翻譯,不要一味地趕速度、趕時間,以免忙中出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