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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為民間借貸的一種創(chuàng)新和延伸,P2P網絡借貸的發(fā)展和普及在一定程度上豐富了我國的金融活動,滿足了個人的金融需求,也彌補了我國傳統(tǒng)金融市場的不足之處。但P2P網絡借貸在個人信息的保護方面存在很大的空缺,如果不加以有效地監(jiān)管和防范,客戶個人的財產權益和人格權益將受到很大的威脅。
[關鍵詞]P2P網絡借貸;個人信息;法律保護
當前,因為P2P網絡借貸而導致的個人信息受侵害的事件層出不窮,逐漸暴露了當前我國在P2P網絡借貸方面存在的漏洞,一旦客戶的個人信息安全得不到有效的保障,那么客戶就會逐漸失去對P2P網絡借貸平臺的信心,最終將使得網絡借貸的發(fā)展陷入困境。文章立足于P2P網絡借貸和個人信息的密切關系,從P2P網絡借貸在個人信息保護方面的現狀出發(fā),剖析了當下P2P網絡借貸存在的漏洞和不足之處,進而提出了針對性的解決措施,以期改善我國當下P2P網絡借貸的運營環(huán)境。
1P2P網絡借貸與個人信息保護概述
1.1P2P網絡借貸的概念
P2P網絡借貸的英文全稱是OnlinePeer-to-PeerLend-ing,也就是網絡個人借貸的意思,它是民間借貸在新的時代和科技背景下同網絡技術進行深度結合而演化而來的一種借貸模式。P2P網絡借貸擺脫了傳統(tǒng)金融機構的約束,是一種依托于網絡信息平臺,以促進個人與個人之間完成小額信貸的平臺和模式。
1.2P2P網絡借貸個人信息概述
P2P網絡借貸的存在和發(fā)展離不開互聯(lián)網的參與,從互聯(lián)網的角度來看,P2P網絡借貸就是一個數據收集、信息分析和處理的過程,這個過程中所涉及的數據就是指用戶的個人信息。用戶在使用P2P網絡借貸平臺時,首先需要在平臺上進行個人信息的注冊和審核,這中間需要用戶提供很多詳細的信息,包括身份、職業(yè)、家庭、財產和健康狀況等,然后系統(tǒng)會根據使用對象的不同來設置信息的公開程度,以幫助出借人做出是否出借資金的決策。因此,可以說P2P網絡借貸與個人信息的關系是非常密切的,它需要有大量的用戶信息作為支撐才能夠保證資金借貸的正常運轉。所以說,只有當用戶個人信息的安全性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時,用戶才會對P2P網絡借貸平臺有足夠的信心,這樣P2P網絡借貸才能夠正常運轉。
2P2P網絡借貸背景下個人信息存在安全風險的原因
2.1違法成本比較低
P2P網絡借貸依托于互聯(lián)網的運作模式,是導致用戶個人信息安全存在較大風險的重要原因。雖然依托于互聯(lián)網這一平臺使得用戶之間的交易有了更多的便利,但是這一運營模式也相應地增加了不法分子獲取用戶個人信息的便捷性,不法分子的違法動力大大提升。與此同時,大多數網絡平臺都會要求用戶在使用前進行個人信息的注冊,所以一旦出現個人信息泄露的情況,很難鎖定信息泄露的源頭。從現實情況來看,很多P2P網絡借貸中個人信息被竊取的案件最后都不了了之,更加助長了不法分子竊取用戶網絡個人信息的囂張氣焰。
2.2可獲益性高
同其他網絡平臺中的個人信息不同,P2P網絡借貸平臺中用戶的信息更多的是直接同其財產收益狀況相關的,所以一旦發(fā)生個人信息遭到侵害的情況,用戶的財產安全首先會受到侵害,這也是不法分子盜取用戶個人信息的主要出發(fā)點。同時,還有一些不法分子會將盜取的個人信息進行販賣而獲利,或者是通過已經取得的用戶個人信息來深入挖掘其他關鍵信息,進而盜取用戶的賬戶或者其他財物。P2P網絡借貸平臺中用戶的個人信息是蘊含著巨大的物質利益的,一旦這些信息遭到泄露,將會給用戶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不法分子將以很低的成本從中獲取豐厚的收益。
2.3用戶的風險防范意識弱
P2P網絡借貸是用戶與用戶之間進行資金借貸的模式,P2P網絡借貸平臺是資金借貸雙方進行信息交流和協(xié)商的平臺,也就是說,P2P網絡借貸平臺在用戶資金借貸交易過程中起到的是平臺和支點作用,是用戶進行金融活動的物質基礎,用戶的個人信息借助這一平臺才能夠得到傳遞和處理。所以說,用戶個人信息的安全問題不僅僅受到P2P網絡借貸平臺的影響,還與用戶本人對個人信息的管理和控制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當個人的風險防范意識比較強時,就能夠在復雜的網絡環(huán)境中增強對自己信息的保護,尤其是在涉及自己的財產資金時。但是個人對信息的保護需要建立在完善的平臺保障基礎之上,而從我國目前互聯(lián)網企業(yè)所具備的資質條件和技術水平來看,現有的P2P網絡借貸平臺難以滿足用戶對個人信息安全的保護要求。
3我國P2P網絡借貸平臺對個人信息保護的現狀
3.1缺乏系統(tǒng)完善的法律保護
P2P網絡借貸是近年來隨著互聯(lián)網的發(fā)展和普及而興起的一種新型金融現象,我國目前還沒有形成完全與之對應的法律體系,特別是在個人信息的保護方面,隨著各種新問題、新情況的出現,逐漸暴露了我國現有法律保護體系所存在的不足之處。在與個人信息相關的法律文件中,與P2P網絡借貸直接相關的是十分有限的,一些間接相關的文件中雖然有所涉及,但是都不夠全面。而且按照目前互聯(lián)網金融發(fā)展的情勢來看,各種創(chuàng)新和增長是接連不斷的,相比之下我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完善帶有明顯的滯后性和僵化性,雖然也有金融行業(yè)的相關規(guī)范作為支撐,但是對于P2P網絡借貸中用戶個人信息的保護還是沒有形成系統(tǒng)完善的體系。
3.2個人信用系統(tǒng)難以監(jiān)管
個人信息的安全性也與P2P網絡借貸平臺的個人信用系統(tǒng)有關,幾年前曾有網貸平臺對外公布了用戶“黑名單”,其中包含大量逾期未還款的用戶個人信息,包括用戶的真實姓名、照片、工作單位、聯(lián)系方式等,后來又相繼曝出一些網絡貸款平臺也存在類似的違法侵權行為,這些現象進一步加劇了用戶對P2P網絡借貸平臺的信任危機。目前,我國P2P網絡借貸平臺所采用的個人信用系統(tǒng)主要分為兩種,一種借助互聯(lián)網征信平臺來建立個人信用系統(tǒng),另一種是P2P網絡借貸平臺自己建立個人信用系統(tǒng)。其中,互聯(lián)網征信平臺是國務院批準的征信機構,在個人信用信息的安全性方面是相對比較可靠的,但是對應P2P網絡借貸平臺的相關規(guī)定和要求卻是比較空白的。而P2P網絡借貸平臺自行建立的個人信用監(jiān)管系統(tǒng)存在著很大的監(jiān)管難度,一方面是因為不同P2P網絡借貸平臺所采取的征信標準不同,另一方面是因為監(jiān)管法律并不適用于P2P網絡借貸平臺的法律性質,所以在沒有統(tǒng)一標準的情況下,監(jiān)管機構很難對P2P網絡借貸平臺的個人信用系統(tǒng)進行有效的監(jiān)管。
3.3網絡信息技術風險突出
P2P網絡借貸平臺的運行和發(fā)展都需要網絡信息技術作為依托,這也就意味著P2P網絡借貸平臺隨時面臨著網絡信息技術引起的安全風險。這種安全風險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客戶端風險,是指黑客利用軟件存在的漏洞,借助病毒、木馬或者第三方插件進行惡意攻擊,進而盜取用戶的賬戶、密碼等關鍵信息;二是網絡身份認證安全風險,是指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在沒有網絡身份認證以及信用體系的情況下,網絡攻擊者借助網絡滲透技術而實施的金融違法犯罪行為;三是個人信息安全保護風險,是指P2P網絡借貸平臺在對用戶個人信息進行采集和存儲過程中發(fā)生信息泄露或者濫用的風險。在互聯(lián)網的時代背景下,網絡用戶個人信息的暴露在廣度和深度上達到了一種前所未有的狀態(tài),一旦發(fā)生網絡信息技術風險,造成的危害和后果是無法想象的。
4完善P2P網絡借貸背景下個人信息法律保護的措施
4.1完善對個人信息保護的規(guī)范
我國在個人信息的保護方面目前還沒有針對性的法律措施,當前已有的法律條文是比較分散的,彼此之間難以有效銜接,甚至還會出現相互矛盾的狀況。特別是在當前互聯(lián)網金融的背景下,網絡用戶個人信息的安全性受到侵害的情況越來越多,盲目等待相關法律的出臺和完善并非明智之舉。因此,眼下更為重要的是要切實增強P2P網絡借貸下個人信息管理的內部控制系統(tǒng),因為P2P網絡借貸平臺所涉及的個人信息同一般網絡平臺是不同的,它與用戶的資金和財產安全有著更加密切的聯(lián)系。所以在制定P2P網絡借貸平臺個人信息安全管理細則方面也應該加緊步伐,這不僅關系到用戶個人的信息權益和財產安全,也會對整個互聯(lián)網金融行業(yè)的健康發(fā)展產生直接影響。通過這種過渡的方式等P2P網絡借貸行業(yè)的發(fā)展逐漸穩(wěn)定之后,可以再借助國家法律對其進行進一步的規(guī)范和固定
。4.2加強P2P網絡借貸平臺個人信用體系的建設
我國的征信建設還很不完善,在P2P網絡借貸中個人信用體系的監(jiān)管方面也幾乎處于空白的狀態(tài),這一方面是因為缺乏對應的監(jiān)管法律,另一方面是征信的標準還不統(tǒng)一。為了實現對P2P網絡借貸平臺個人信用系統(tǒng)的有效監(jiān)管,進一步規(guī)范互聯(lián)網金融的行業(yè)環(huán)境,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入手:一是要向P2P網絡借貸平臺開放個人征信憑證,為了實現這一點,國家要加強對P2P網絡借貸平臺征信資質建設的引導,尤其是那些規(guī)模大、業(yè)務多的P2P網絡借貸平臺,讓這些大型的P2P網絡借貸平臺在個人信用信息的監(jiān)管方面逐漸規(guī)范。二是要進一步統(tǒng)一征信標準,防止網絡平臺過度采集用戶信息和對數據的過度加工,以及由此造成的監(jiān)管困難問題。
4.3切實加強P2P網絡借貸信息安全建設
首先,要設立客戶個人信息的安全監(jiān)管機構,保證各項監(jiān)管法律能夠得到有效的執(zhí)行和落實,加強對P2P網絡借貸平臺的外部監(jiān)管,并定期督促P2P網絡借貸平臺完善用戶信息的安全保障機制。其次,要配備信息安全專業(yè)設備,因為P2P網絡借貸平臺所涉及的用戶個人信息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僅僅依靠一般的用戶信息保護要求是無法滿足需要的,所以P2P網絡借貸平臺要配備一定的信息安全專業(yè)設備,提升信息保障的安全等級。最后,因為P2P網絡借貸平臺是網絡黑客和不法分子攻擊的重點對象,用戶的個人信息存在很大的安全風險,所以P2P網絡借貸平臺要提升對風險的應對能力,提升對用戶信息安全的保障能力,積極尋求同網絡信息技術安全保障公司的合作。
5結論
通過對當前我國P2P網絡借貸存在的現實問題進行分析,我們對其中用戶個人信息安全所受到的威脅有了清楚的認識,在強化相關的法律保護方面,要積極借鑒國外先進的監(jiān)管經驗,結合我國的國情和互聯(lián)網金融發(fā)展情況做出調整和改進,逐步改善P2P網絡借貸的發(fā)展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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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敏 單位:首都經濟貿易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