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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創建統一、開放、透明、高效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經市政府同意,建立市公共資源網上交易系統(以下簡稱網上交易系統)。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立網上交易系統的意義
網上交易系統是為滿足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需要,整合規范交易當事人行為和各個工作環節,實行網上招標、網上投標、網上評標、網上監管的信息管理平臺。系統由公共資源交易網站、基礎數據資源庫(網員庫、專家庫、商品庫、標書庫等)、交易業務系統、電子招投標管理系統、綜合管理系統(交易場所管理、視頻監控管理、數據統計分析等)等部分組成。
建立網上交易系統是我市實現“五統一”招投標綜合監管模式全覆蓋的重要內容,是創新和完善招投標工作機制的重要舉措,在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市場規范化建設,提高運行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創新監管方式、防治圍標串標,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認識開發運用系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扎實推進系統高效規范運行。
二、納入網上交易的范圍
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綜合招投標管理工作的意見》(府辦發〔〕60號)等有關規定及系統的建設情況,首期將下列進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交易項目納入網上交易系統運行(其它進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交易項目,待系統具備相應交易功能后再逐步納入)。
(一)工程建設項目。依法必須招標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及其分包項目(含房屋、水利、交通、公路、市政、園林、國土整理、信息、裝飾裝修、人防、供電、供水、供氣、供熱、管線敷設等領域);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監理、勘察、設計項目。
(二)政府采購項目。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采購項目;部門集中采購目錄以內10萬元以上的采購項目;未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部門集中采購目錄但采購金額在10萬元以上的貨物和服務類項目;10萬元以下(車輛除外)的協議供貨項目,由部門自行在該系統中以網上詢價方式進行采購。
(三)產權交易項目。國有、集體產權或股權轉讓項目;特種行業經營權、路權和街道冠名權、大型戶外廣告經營權出讓或轉讓,公共債權、銀行抵押權轉讓,司法機關和行政執法部門罰沒財物拍賣等項目。行政機關及事業單位房屋租賃和資產處置項目。中省在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單位委托的交易事項。
(四)中介機構選聘。規劃編制以及工程咨詢、評估、拍賣、招標等項目的中介服務機構遴選。
三、網上交易方式方法
網上交易系統將于年11月開始正式運行,屆時所有納入網上交易范圍項目的申報、信息、文件備案、投標、開標、評標等均在網上進行。投標人和供應商通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登錄網上交易系統,各相關部門通過網上交易系統專用平臺實施監管。網上交易的工作規程原則上按現有運行管理規程辦理。網上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政府采購項目、產權交易項目的具體工作規程見附件,請各相關單位認真按照工作規程要求辦理。
四、有關要求
(一)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根據府辦發〔〕60號明確的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加強對網上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監督管理。市招投標監督管理局要切實抓好系統運行管理的統一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對系統內運作的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實行全過程綜合監督管理;市住建委、交通運輸局、水利水電局、國土資源局等工程建設項目行政主管部門分別負責對系統內運作的本行業招投標項目實行全過程監督管理;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分別負責對系統內運作的政府采購項目、企業國有資產交易項目進行監督管理;市監察局負責對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及相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履責情況進行執法監察。
(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要做好系統日常維護及管理工作,確保系統正常穩定運行。要制定系統運行的辦事指南及保障制度,組織開展操作技能培訓。要按照有關規定,做好網上招標信息、發放招標文件、集中保管投標保證金、抽取評標專家、公示中標(成交)結果、上報交易統計數據以及交換相關數據等工作,做到公開、公正、透明。
(三)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領導,細化任務,強化責任,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要明確具體科室和專人負責網上交易系統的相關工作,對公共資源交易系統相關文件的備案(審核)等工作應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否則視為超時默認。市招投標管理局要不斷研究完善系統監管制度和機制,確保系統高效、有序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