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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五大服務中心及相關部門:
為了切實加強部門財務管理,規范部門經濟秩序,保障部門工作正常運轉,調動部門組織收入的積極性,合理、科學地使用資金,根據《事業財務管理制度》、《鎮政府機關管理制度》等,經討論重新調整鎮部門財務管理辦法。
一、收入管理:
1.所有部門取得的各種款項,包括上級補助、各種押金等應及時到財政所開具“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電腦票)”,足額繳入市財政局預算外資金專戶。
2.各部門不得單設銀行賬號和使用收款收據等非法票據收取費用,對另外單設銀行賬戶未報財政所備案的和不規范使用票據的,一律視為“小金庫”,由鎮財政全額沒收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各部門收入年初要編排預算,預算要實并具明細。對政策范圍內的收入要收足收齊。
4.年度收入期間核算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5.部門收入具體范圍及核定:
⑴政策性收費收入。各部門按照上級有關文件或鎮政府相關規定足額收取費用。其中重點工程項目的城鎮建設配套費列鎮財政收入,其他可作部門收入。
⑵經營性收入。部門經營實體所取得經營收入,鎮政府鼓勵有條件的部門經營創收,以彌補事業單位經費不足,其經營盈余收入統一通過繳入事業賬核算。另外部門經營實體接受鎮政府監管,嚴禁私設賬外賬,鎮政府將定期對部門實體進行檢查或審計。
⑶服務性收費收入。對沒有經營實體或不單獨設賬的服務性收費,全部納入服務性收費收入,如計生門診服務、農經記賬等。
⑷資產租金收入。部門資產(鎮政府統一調度處置的除外)對外出租的,其租金收入一律列部門收入預算,統一在事業賬上反映核算,嚴禁在實體賬上收支。
⑸爭取項目收入。部門通過各種渠道向上級、其他單位無償爭取的項目或資金,全部列部門收入。對部門爭取但需鎮政府推動或協作的項目或資金,待項目驗收結束后,根據項目資金的凈結余情況,通過鎮黨政聯席會討論決定,以“以獎代補”形式補助到各部門。
⑹委托組織收入。對部分確無收入來源或項目的部門,由鎮政府指派部門收取應由政府收取的企業改制負擔款、租金及其他款項,以凈收入列部門收入。
另外,部門根據其職能收取的押金一律不準挪作他用,??詈怂?,嚴禁擠占押金支出。
二、支出管理:
1.機關各部門一律實行報賬制,各部門應明確一名專職報賬員并報財政所備案,除報賬員以外的其他人員一律不得向財政結報收支、申領資金。所有支出票據由經手人、證明人簽字,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把關,最后由鎮長審批,每月底結報。
2.各部門支出需依據部門預算,于每月24日(遇節假日順延)將次月用款計劃書面報財政所,由財政所統一向市財政部門申領。各部門必須自覺遵守財務制度,執行財經紀律,不得各行其是。凡不服從財政統一管理的部門,財政一律停止全部撥款
3.各部門應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所收取的各種款項應全額繳清,不得坐支,不得以支抵收,一經發現,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及經辦人員的責任。
4.各部門實行備用金制度。財政所應根據各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每個單位的備用金定額,零星開支各單位在限額內使用,并于每月的25日-28日到財政所結報,待鎮長審批結報后補足單位備用金,原則上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開支應委托財政直接支付給收款單位。
5.相關福利、獎金一律執行政府統一規定,嚴禁巧立名目、私設項目、超標準發放,未經批準的支出,財政不予入賬。
6.所有在職在編的人員費用(補助)只能在事業賬上核算反映,嚴禁以任何名義在經營實體賬或其他單位支取費用(補助)。
7.各部門購置固定資產應參照《鎮政府機關管理制度》由單位提出計劃,分管領導、鎮長審批后由財政統一按照《政府采購法》規定程序采購,未經審批的不得采購。
8.凡基本建設1萬元以上的項目,先履行立項手續,再行招投標手續,堅持先預算,后報批,先審核、后招標。嚴禁先斬后奏,違反規定的由操作人員自負。
三、結算辦法
1.部門收入基數確定:由鎮政府年初下達,一年一定。
2.基本支出保障:部門在編在崗人員工資、保險、住房公積金、車改補貼(待討論)由鎮財政統一按時發放或繳納。
3.部門凈收入確定:凈收入=當年實際完成收入數一當年實際支出數(不含基本保障支出)。
4.年終結算:
⑴當年凈收入達到部門收入基數的,由鎮財政全額發放當年獎金;
⑵當年凈收入達不到部門收入基數的,由鎮財政按完成比例發放當年獎金,且以后年度不得再補發差額;
⑶當年凈收入超過部門收入基數的,除由鎮財政全額發放當年獎金外,超過部分可由部門結轉下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