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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來,隨著我國社會進入到快速發展階段,傳統社保模式對于今天社會發展而言已經不再適用,養老保險雙軌制成為了當下研究的熱點,如何保障事業單位與企業養老保險實現平穩對接是當下亟需解決的重要問題,而接下來本文將對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養老保險之間的不同進行一定分析,同時就實現兩者并軌過程中所存在的問題進行一定的探討,并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以供今后參考使用。
關鍵詞:
機關事業單位;企業;養老金;雙軌制;研究
一、淺析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養老保險之間的差異
對于我國社保傳統的社保制度而言,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養老保險之間存在著一定的差異,其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兩者發展程度不同。對于企業職工養咯啊保險而言,由于其發展時間較長,并在發展過程中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統帳結合”的管理制度,符合國家相關政策的基本要求,但是對于機關事業單位而言,各個地區實行的養保險制度不同,增加了管理難度。其次兩者退休后待遇不同。對于機關事業單位而言,職工退休后養老金實行統一的國家標準,決定待遇的主要因素是職工的工作時間以及在職期間的工資待遇,與繳費多少不存在直接聯系,而對于企業職工而言,養老金的待遇水平與繳費時間以及繳費工資基數存在著十分密切的關系,即繳費時間長、工資基數大者,退休后養老金數額高,反之則低。通過以上分析可以,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職工養老金制度之間的差異還是比較明顯的,而實現兩者之間制度并軌是保障社會二次公平分配的一種外在體現,對我國社保工作具有十分積極的意義。
二、淺析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養老保險并軌中存在主要問題
(一)并軌實施后事業單位退休待遇降低對于我國社保制度而言,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替代率較高,且經過一定的數據調查分析發現,它與企業養老金替代率相比平均高出近20%左右,因此并軌之前機關單位職工退休待遇較高,兩者一旦實行并軌制度之后,那么機關單位的替代率勢必會有一定程度的降低,那么這就極有可能降低該單位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甚至部分單位出現辭職的潮流,這對機關單位發展以及社會社保制度改革等都會形成一定的阻礙。(二)并軌實施中新舊制度銜接較為困難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養老保險并軌過程中,新舊制度的銜接問題一直是影響兩者并軌進行了主要因素。對于我國而言,并軌實行之前,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養老金撥放有國家財政支持,而實施并軌制度之后,事業單位職工與企業職工之間有關養老保險費用的繳納是一致的,即需自己繳納養老金費用,實行統帳結合、部分積累的政策,這樣以來導致實行并軌之前的養老金缺口無法解決,對新養老金制度的順利實施產生了阻礙。
三、探討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養保險并軌過程中建議
通過以上分析研究可知,我國在實施養老金并軌新制度的過程中存在著諸多的問題,且這些問題的存在對我國養老金制度的改革發展產生了一定的阻礙,因此在這一過程中應當加大對此的重視研究力度,并根據我國社保實際情況,制定出科學合理的解決措施,為養老金并軌制度的順利實施提供一定的條件。(一)實行區別建賬,降低退休后養老金縮水水平在對機關單位與企業養老保險并軌的過程中,為了保證職工退休之后養老金水平,應當實行“統帳結合”的企業職工養老金模式建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養老金個人賬戶,而改革實行之前的養老金缺口應當由國家相關部門承擔,同時在機關事業單位在建立職工養老金個人賬戶的過程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一定的分類,即分為退休或將要退休、在職職工以及新入職職工等三類,首先已經退休或者是即將退休職工的養老金待遇應當沿用并軌之前的待遇水平,保證這部分職工的養老金待遇水平不降低。其次對于在職職工應當根據個人實際工作年限等建立個人養老金賬戶,且改革之前的養老金缺口應當由國家財政補充,以保障這部分人的切身利益。最后對于新入職職工就按照企業職工養老金模式建立個人賬戶,并依照相關的規定繳納養老金。(二)逐步推進并軌制度發展,穩定新舊制度對接在進行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養老金并軌的改革過程中,應當逐步推進新制度的改革進程,建立一個良好過渡期,避免新舊制度對接過程中矛盾沖突的加劇。首先,并軌實行之前,我國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職工之間有關養老金的結構體系以及繳費方式都存在著一定的差異,因此在實行“雙軌制”過程中,應當分步驟、分階段的進行制度改革,放緩改革的速度,分范圍、分類別的實行新的養老金保險制度,提高新舊制度對接過程中的穩定性。其次明確“雙軌制”實行的意義。對于我國而言,養老金并軌新制度的實施將會極大地降低國家財政負擔,同時這也是社會二次分配公平的外在體現,對保障企業職工的權益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對我國社會保險制度水平的提高也具有推動作用,因此在這一過程中應當建立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統一的養老金籌資模式,為養老金并軌制度的順利實行提供先決條件。另外在實現“養老金并軌”的過程中還必須建立健全相應的法律法規以及各種規章制度,為“雙軌制”的順利實施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依據,保障改革的順利實施。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對于我國社保事業發展而言,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養老金并軌的實現對我國社會發展以及公平性體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新舊制度對接的過程中勢必會存在著一定的利益沖突,進而影響改革的順利進行,因此應當對此引起高度的重視,制定出可行、科學以及合理的解決措施,以保障“雙軌制”的順利實施。
參考文獻:
[1]蔡鋒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有效運行分析與策略[J].現代國企研究,2016(02)
[2]李曉靜.淺析我國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并軌所面臨的主要問題[J].特區經濟,2016(02)
作者:董華 單位:寧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