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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主要從跨國公司投資我國農業的現狀;我國農業利用跨國公司投資存在的問題;我國利用跨國公司投資來促進農業發展的措施,對現代農業發展措施進行了講述。其中包括:跨國公司涉足經營的領域主要是農產品加工、銷售和制種業。目前,在我國糧食加工業領域,最早開放的大豆業正陷入來自于美國的國際四大糧商“ADM”、“邦基”、“嘉吉”和“路易·達孚”控制的境地,四大糧商控制了我國大豆60%的加工能力和80%的進口大豆貨源、跨國公司開始直接投資我國農業的生產環節、跨國公司投資我國農業的經營方式主要是合資經營或獨資經營、農村基礎設施落后,環境問題突出、鼓勵外商投資的相關政策法規滯后、以戶為單位的小農生產方式很難吸引跨國公司的投資、我國農業技術落后,不利于吸收跨國公司的先進技術、我國農業龍頭企業的國際競爭力不強、進一步改善農村的基礎設施和環境,提升與跨國公司對接的水平、加快相關政策法規建設,對跨國公司在我國農業領域中的投資加以有效引導和監督、加大對我國農業人力資本和技術研發的投入,提高利用跨國公司投資的質量、加快農村組織制度的創新、我國各地在積極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的同時,還要不斷完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內部運行機制,等。具體材料詳見:
摘要:本文分析跨國公司投資我國農業的現狀,提出進一步推進我國現代農業發展的措施。
關鍵詞:跨國公司;投資;農業現代化
推進我國農業現代化不僅需要內資的大力投入,還需要創新利用外資方式,優化利用外資結構,發揮利用外資在推動自主創新、產業升級、區域協調發展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一、跨國公司投資我國農業的現狀
農業是我國較早利用外資的一個產業,早在改革開放初期就已開始利用外資。截至2006年底,我國農業利用外商直接投資項目16472個,協議金額達283.4億美元,項目范圍遍及全國所有省市自治區,涵蓋農業、林業、水利、畜牧、漁業等。但我國農業利用外資的總體規模尚小,結構也不合理。截止2006年底,外商直接投資農業的實際使用金額不足我國外商直接投資總額的3%,其地區分布也不平衡,東部地區約占九成。目前,跨國公司投資我國農業的領域主要在農產品加工、創辦生產基地、流通貿易中介、休閑觀光等農業綜合開發項目上。從產業鏈看,已涉及種子、種植、生產加工、銷售及研發等各環節。
(一)跨國公司涉足經營的領域主要是農產品加工、銷售和制種業。目前,在我國糧食加工業領域,最早開放的大豆業正陷入來自于美國的國際四大糧商“ADM”、“邦基”、“嘉吉”和“路易·達孚”控制的境地,四大糧商控制了我國大豆60%的加工能力和80%的進口大豆貨源。在乳品加工業上,液態奶和酸奶等領域,我國本土品牌優勢較強,“蒙牛”、“伊利”、“光明”三大龍頭企業占據主導。不過,全球投資集團摩根斯坦利公司正意圖掌控“蒙牛”,達能也意圖占據一席之地。在奶粉領域,外資品牌占據優勢,特別是嬰兒高端奶粉市場。“美贊臣”、“多美滋”、“惠氏”、“雅培”四巨頭已占據我國奶粉市場的半壁江山,“美贊臣”、“多美滋”的市場占有率均在15%左右。在肉類加工業,美國高盛集團的控股子公司羅特克斯有限公司目前已控制國內最大的肉類加工企業雙匯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同時,“高盛”也獲得江蘇雨潤集團6.5%的股權。作為我國“人世”后最早全面開放的農產品種業,目前其市場大多被外國公司占領。國外大的種業集團,如美國的孟山都公司、法國的RUSTICA公司等是集繁育、推銷于一體的專業化公司,實力非常雄厚。而我國的種子企業總體規模較小,競爭實力普遍較弱。
(二)跨國公司開始直接投資我國農業的生產環節。近年來,跨國公司對我國農業的投資有了新動向,由“銷售商”變身“農場主”,青睞于我國一向較為弱質的農業生產環節。早在1997年,法國威望迪環球公司在重慶忠縣和農民合股興建15萬畝柑桔果園基地。短短幾年,項目投資達6億多元(含中方投資及農民的投資和投勞)。近年來,日本朝日啤酒公司同伊藤忠商事公司和住友化學工業株式會社一起,在山東萊陽租下1300畝土地,計劃采用有機種養的方法搞溫室大棚和奶牛養殖。他們還表示類似項目將在中國“克隆”二三十個。世界第三大果商澳門恒河果業以前在我國內地主要經銷水果,2003年3月后開始變“賣”為“種”,在重慶江津建立10萬畝柑桔生產基地。這意味著跨國公司投資我國農業將對我國農村土地制度、農業生產組織方式等產生強烈沖擊。
(三)跨國公司投資我國農業的經營方式主要是合資經營或獨資經營。在我國農產品加工領域,跨國公司大多以合資經營的方式來投資經營。在銷售領域,很多跨國公司則選擇獨資形式,如美國四大糧商對大豆經銷的控制等。在我國農業生產領域,一般采取“公司提供種子、技術服務+果農協會管理+農民種植+公司統一收購”的經營方式。
二、我國農業利用跨國公司投資存在的問題
跨國公司在投資我國農業過程中,促進了我國農業產業化的發展,提升了我國農業技術水平,帶動了外向型農業的發展,但也對我國農業現代化發展產生一定沖擊。目前,在我國農業承接跨國公司的投資中還存在很多問題。
(一)農村基礎設施落后,環境問題突出。我國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普遍不完善,甚至在很多地區相當落后。當前,我國農村人居環境存在五大隱患:飲水安全隱患,給排水和生活垃圾造成的環境安全隱患,因過境道路和沒有村中道路而產生的交通安全隱患,因人畜混雜、消防、防洪、衛生防疫而引起的公共安全隱患,因社會保障體制不健全而引發的社會不和諧隱患。據調查,農村41%的村莊沒有集中供水,96%的村莊沒有排水溝渠和污水處理,40%的村莊雨天出行難,70%的村莊畜禽圈舍與住宅戶混雜,90%的村莊使用傳統的旱廁,90%的村莊垃圾隨處丟放,90%的村莊沒有任何消防設施。這種落后的基礎設施和嚴重的環境問題將影響跨國公司的投資熱情。
(二)鼓勵外商投資的相關政策法規滯后。目前,我國吸收外資的目的已從彌補“雙缺口”為主轉向優化資本配置、促進技術進步和推動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依此目標,從2006年開始,我國有關部門就相繼出臺了《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利用外資“十一五”規劃》、《反壟斷法》、《外商投資產業目錄》等一系列利用外資的法律法規。但在農業領域中,外商投資農業流通服務業的相關法律法規仍未出臺;外商投資農業的審批手續依然繁瑣;對鼓勵外商投資荒山、河灘等,鼓勵外商投資中西部地區,還沒有出臺差別化優惠待遇。尤其近年來,跨國公司開始越來越多地向我國農業生產領域滲入,這涉及我國農村土地使用權轉讓問題,而這方面相關法規還尚不完善。
(三)以戶為單位的小農生產方式很難吸引跨國公司的投資。我國農村自實行家庭聯產承包制以來,就形成了以戶為單位的分散經營模式。一方面,這種模式的組織化程度低,生產技術相對落后。小農戶在面對大市場、發展經濟時,難免遇到許多困難。對跨國公司來說,當他們介入我國的農業生產環節時,也不愿意跟組織化低的單個農戶簽合同。如,澳門恒河果業在投資重慶江津時,他們就要求農戶先成立果農協會,然后再跟果農協會簽合同。另一方面,以戶為單位的小農生產方式,規模收益低,與歐美規模收益明顯的大農場、大莊園式的生產方式相比,差距較大,造成跨國公司先進技術的適應困難。這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礙了跨國公司向我國農業的投資。
(四)我國農業技術落后,不利于吸收跨國公司的先進技術。跨國公司掌握著全球農業的大部分先進技術,他們往往會通過競爭、示范、產業關聯和人力資本流動向東道國進行技術溢出。但如果東道國農業技術水平過低,則不能形成上述技術溢出的順暢渠道,會影響東道國農業技術的進步。現階段,我國農業生產基礎條件不均衡,有些方面已處于世界領先水平或達到、接近世界先進水平,但多數領域與發達國家相比仍有差距;我國農民知識層次偏低、技術水平參差不齊;農業高新技術投入較少。這些問題都不利于我國更好地與跨國公司的投資對接,也不利于我國有效吸收跨國公司的先進技術。
(五)我國農業龍頭企業的國際競爭力不強。目前,我國農業產業化經營覆蓋面不到農戶總數的1/3,并且,農業產業化組織出售的農產品初級產品多、簡單加工品多,而精深加工的農產品所占比重較低。據統計,我國農產品加工轉化率只有40%~50%,其中二次以上的深加工只占20%,農產品加工業產值與農業產值的比重為0.8:1。不僅如此,我國目前在各地積極組建的農業龍頭企業,也存在規模小等不足。
三、我國利用跨國公司投資來促進農業發展的措施
(一)進一步改善農村的基礎設施和環境,提升與跨國公司對接的水平。為吸引更多的跨國公司進入我國農業領域投資,政府應繼續加大對農村的基礎設施投入,大力改善農村的交通、通信、供電、供水等條件;興修農田水利,認真治理水源、農田和大氣的污染。在積極推進新農村建設中,要為農村未來的發展作好規劃,積極改善我國農村人居環境中存在的隱患。
(二)加快相關政策法規建設,對跨國公司在我國農業領域中的投資加以有效引導和監督。首先,進一步完善我國農業利用外資的法律法規。按WTO有關規定,目前我國農業流通服務領域已對外資開放,但相關法律法規仍未出臺。政府有關部門應針對我國人世后有關農業開放的相關承諾及我國農業發展的需要,盡快完善我國農業利用外資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尤其需要關注跨國公司由“銷售商”向“農場主”轉型過程中涉及我國農村土地使用權流向境外資本的問題。國外資本大規模進入農村直接經營土地,不僅形成與農民爭地、激化人地矛盾,而且涉及土地使用權能否向國外資本流動的問題,需要研究此方面的立法。其次,要結合我國農業發展的特點和需要,加強對進入我國農業領域的跨國公司的引導和監督。目前我國農業產業結構過于偏重于土地密集型的種植業,而勞動密集型的畜牧業、加工業等的發展不足。所以,一方面應積極引導跨國公司投向我國勞動密集型農產品的生產和加工,以發揮我國的勞動力比較優勢。另一方面還應積極引導跨國公司投向資本、技術密集型及生態密集型的農業生產領域,以優化我國農業產業結構。此外,從地域角度講,我國東部農業利用外資相對較多,農業也相對較發達;而中西部地區農業較為落后,利用外資的量也很少,急需資金和技術的大量投入。因此,政府應利用政策來引導跨國公司向中西部投資。今后,東部地區應趨向引進國外先進技術,發展科技含量高的現代化農業示范區、出口創匯農業及高附加值的農產品加工項目;中西部地區則應重點促進本地農業產業化發展及特色農業發展。總之,在引進跨國公司的同時,還應注意引進適宜的技術,引進那些真正能帶動農業科技的普及和先進營銷理念的外資,在合作中盡可能地維護農民的利益,保護生態環境等。最后,進一步將我國農業引資政策和手續規范化。防止向外商亂收費、亂攤派,保障外商的利益。同時也要加強對進入農業領域的跨國公司投資的管理。
(三)加大對我國農業人力資本和技術研發的投入,提高利用跨國公司投資的質量。我國農業勞動者數量眾多,但素質普遍較低,這一方面難以與跨國公司的需要相匹配,另一方面也阻礙跨國公司投資項目的啟動和有效運作。同時,我國農業的先進技術研發和產業化應用也不足,有些方面與發達國家差距較大。所以,一方面,我國要不斷加大對農村教育的投資力度,強化農村基礎教育的普及和農民技術水平的培訓,以提高農民的技術素質。同時,還要有針對性地加強引資方面專業人才的培養。另一方面,政府應繼續加大對農業技術研發的投入,鼓勵科研部門、高校和企業參與農業技術的研發,并加快農業技術的轉化和應用。
(四)加快農村組織制度的創新。加入WTO以來,我國農村以戶為單位的分散經營體制面臨嚴峻挑戰,這種市場競爭主體的組織化程度低的模式難以對付跨國公司“來勢洶洶”的沖擊,同時也難以應對越來越多的國際貿易壁壘。各級政府應加大力度加快我國農村產業組織創新,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在完善農戶家庭承包責任制基礎上結合各地農業特點,積極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以專業合作組織為平臺,實現小農戶與大市場的對接。專業合作組織的功能可仿效日韓的“綜合農協”,對農戶從農資供應到產品銷售、從生產到消費提供信息流、物資流、金融流等全方位服務。目前,我國各地在積極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的同時,還要不斷完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內部運行機制,如,產權、組織結構等;政府還應明確農業協會的法律地位。
新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