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農業保險發展存在問題及現狀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摘要:本文在分析重慶市農業保險發展現狀的基礎上,分析了重慶市農業保險存在基層組織不健全,基層工作人員能力與積極性有待提高;農業保險經營難度大、成本高,保險公司投入不足等問題,并提出了建立健全基層服務網絡體系,激勵基層工作人員積極性;建立巨災風險基金,完善再保險機制等政策建議。
關鍵詞:重慶市;農業保險;對策建議
一、重慶市農業保險發展現狀
2014年以來,重慶市已開展農業保險險種28個,其中政策性農業保險險種26個,財政補貼保費約2.3億,參保保額約110億元,參保農戶約115萬戶(次),已決賠款1.25億元,商業性農業保險險種2個(肉牛及林木火災);政策性險種中,中央財政支持有能繁母豬、奶牛、生豬、水稻、玉米、馬鈴薯等9個險種,市級財政支持險種有柑橘、蠶桑和漁業養殖保險3個險種,各區縣自主開發了牛、羊、禽類、魔芋、辣椒、煙葉、花生等15個政策性保險險種,蔬菜價格、生豬價格保險展開試點。目前,重慶市獲準開展農業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有陽光、安誠、人保、中華四家。農業保險風險控制水平有待加強。重慶市多山地、丘陵,農戶分布較為分散,交通通訊等基礎設施建設不完善,單個生產規模較小,給農業保險的宣傳和承保帶來一定困難。數據顯示,2004年至2012年,重慶市農業保險平均賠付率為63.37%,高于全國平均水平59.17%,農業保險風險控制水平有待加強。農業保險發展程度較低。2004年至2012年,重慶市農業保險保險深度(農業保險保費收入與農林牧漁業總產值的比值)總體呈遞增趨勢,2012年農業保險保險深度增至0.001358,但仍遠低于全國平均水平0.002690,重慶市農業保險發展程度較其他省市仍然偏低。農業保險普及程度不高。2004年至2012年,重慶市農業保險保險密度(農業保險保費收入與第一產業從業人員數量的比值)總體呈遞增趨勢,2012年農業保險保險密度為32.12,但仍遠低于全國平均水平93.35,農業保險的普及程度和發展水平與其他省市相比仍有待提高。
二、重慶市農業保險存在的問題
(一)基層組織不健全,基層工作人員能力與積極性有待提高
目前,重慶市的農業保險機構基層服務網絡不健全,在鄉鎮、村社無保險服務站(點),從事農業保險服務的人力不足,難以承擔大范圍、集中性的繁重查勘理賠工作,農業保險組織體系的主體作用很難體現。各區(縣)負責農業保險工作的機構,多是由各產業主管部門負責,導致農業保險工作力量分散,機構和人員變動頻繁,履職困難。
(二)農業保險經營難度大、成本高,保險公司投入不足
由于農業風險具有分散性、多樣性、季節性等特點,且受重慶多山地、丘陵的地理環境以及農戶分布分散等客觀條件影響,重慶市開展農業保險在標的信息記錄、核實、查勘定損、理賠受理等方面操作難度大、所需時間長,耗費的人力、物力、財力等經營成本遠高于其他財險險種,農業保險業務盈利空間有限。
(三)政府定位不明確,道德風險、逆選擇問題嚴峻
在現行農業保險實際操作中,政府干預過多,導致政府處于主導地位,而非引導地位,商業保險公司處于從屬地位,無法對相關部門的工作起到互相監督作用,道德風險無法得到有效控制,市場機制不能充分發揮,資源配置未達到最優。
(四)巨災風險分散機制缺失,不利于農業保險推廣
農業生產自然災害的不確定性和重復性,使得巨災出現時保險公司無法支付全額賠款。以往出現巨災時,突發性巨額賠付給保險公司的收支平衡帶來極大沖擊,嚴重威脅其經營的穩定,同時,保險公司無法全額賠付保戶的損失,導致部分地區農民對農業保險有抵觸情緒,不利于下一年度農業保險宣傳和推廣。
三、對重慶市農業保險進一步發展的意見及建議
(一)建立健全基層服務網絡體系,激勵基層工作人員積極性
一是加強農業保險基層服務網絡建設工作,加深保險公司分支機構與農業服務中心、畜牧站等基層部門的合作,探索農業保險機制。二是加大對區縣、鄉鎮農業保險服務體系人員的培訓力度,提升農業保險服務質量。三是保障基層工作人員必要經費需求。
(二)探索試點財政全額補貼、經營公開招標的運作模式
選擇部分較為貧困的區縣和覆蓋面廣的品種,嘗試探索由財政全額承擔保費的運營模式,即免除農戶應繳部分保費,由政府財政全額承擔,實現全鄉全鎮統保。運作機制方面,結合市場競爭機制,政府制定投保標的規模,并按照市場化原則向獲準開展農業保險的保險公司進行公開招標。
(三)建立巨災風險基金,完善再保險機制
從市級層面建立巨災風險基金,有利于穩定保險公司經營。當發生重大災害,賠付超過保險公司理賠限額時,超過的部分由巨災風險基金承擔,防止巨額賠付對其經營造成嚴重沖擊,同時更好地保障農戶的利益,幫助其盡快實現災后恢復再生產。
(四)突出市場作用,設置承保機構市場退出機制
引入承辦機構適度競爭機制,擇優選擇保險機構,在現有承保機構準入機制的基礎上,設置市場退出機制,逐步淘汰業務水平低、服務能力和服務質量差、農戶滿意度不高的保險機構。
(五)積極探索新型農業保險,建立農業信息基礎數據庫,提升農業保險可保性
加強各相關部門之間的聯系合作,建議多開展部門間相互調研、學習,實現各部門之間相關信息共享,積極推動價格指數保險、天氣指數保險等新型農業保險的研究、試點。加深農業服務中心及畜牧站與保險公司的合作,建立農業信息基礎數據庫。
作者:梁輝;徐克兵 單位:重慶第二師范學院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