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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輿情是一把“雙刃劍”,基于政府治理的角度,既能維持政府公正廉潔,加快建設服務型政府,促進政府社會管理的順利進行,又表現出網民的偏激和非理性,突發事件一發生,立刻就會在網上引起了軒然大波,網絡輿論迅速形成,一旦形成輿論,控制難度增大,對社會穩定和發展造成極大阻礙作用。因此,政府發揮其主導和權威作用,正確把握輿論導向,不斷探索合適的網絡輿情治理模式。
一、突發性網絡輿情對社會的影響
1.突發性網絡輿情對社會的積極作用。
1.1有利于加強社會民主監督,促進社會風氣的轉變。由于網絡能夠一石激起千層浪,一聲呼喚驚醒萬顆真心,充分調動網民的集體力量和智慧,因此它的積極意義就在于通過大眾的力量,對于充滿爭議的事件或者違背社會倫理道德的事件給予批判和曝光,揭露社會丑聞,還原事實真相,維護社會道德秩序。盡管法律是維護社會秩序強有力的一個工具,提倡依法治國,但是法律是對公民行為的最低標準,良好的社會秩序不能僅靠法律來調節,輿論監督起到很大的作用,網絡輿情是社會輿論的一個強有力的形式,使得虛擬的網絡多了一層道德的屏障。
1.2有利于維護公民的合法正當權益。市場經濟的繁榮不僅使我們的物質世界極大豐富,同時也使我們的真實和誠信面臨考驗,許多商家被眼前的小利益所誘惑,犧牲產品的質量和群眾的生命健康,如地溝油的使用、礦泉水和保健品等產品的質量問題,面對市場中的欺詐和失信,網絡輿情很好的發揮了監督作用,維護了公民的合法正當權益。
2.突發性網絡輿情對社會的消極作用。
2.1導致社會倫理失范。網絡公眾言淪自由的過分擴張必然導致公民個人權利受到侵犯,網民在對網絡事件闡述自己的意見和看法的過程中,會根據自己的主觀看法對當事人進行非理性的人身攻擊,并且置于所有人共同進行口誅筆伐的局面。突發性網絡輿情一經形成,便容易夾雜著網民集體無意識的語言暴力,有時甚至公然踐踏隱私權和名譽權。
2.2網絡輿情的非理性因素影響政府的理性判斷。此公眾在網絡平臺發表自己的意見和看法的時候往往帶著個人情感,沒有從客觀的角度,以偏概全或過于情緒化的看待事件的本身,使得網絡輿情具有非理性的特點,一旦網絡中非理性的情緒表達愈呼愈烈時,就會干擾到政府部門的理性判斷,成為政府決策和實施過程中的一個重要阻礙。
二、政府治理突發性網絡輿情存在的困境
1.網絡輿情治理思路定位不當。政府對網絡輿情的治理主要是在當輿情發生并造成比較嚴重的后果之后才開始采取應對解決措施,并且政府對輿情解決的積極性不高,處理突發性網絡輿情的能力不夠,同時缺乏事前輿情防御機制和事后對數據的統計挖掘,政府網絡輿情的治理思路處于一種本末倒置的狀態下。面對突如其來的網絡輿情,很多地方政府不懂網絡輿情發展規律,也不知道如何處理負面輿情,將輿情引向正面,更不知該如何采取哪些處理措施,政府沒有形成一套完整的治理突發性網絡輿情思路。
2.缺乏與公民有效的互動機制。政府缺乏與公民有效的互動機制主要表現在對公眾或公眾團體提出的問題和訴求進行及時和有效的回應。網絡已經成為公眾表達意見和想法的重要途徑,而一些地方政府仍沒有重視互聯網在傳達民意方面的作用,對網絡民意不能及時發掘,這就容易導致政府不能與公眾進行有效溝通,政府就無法獲知公眾的訴求,就難以制定出順民心、合民意的決策,降低政府的公信力,影響政府形象。
3.對突發性網絡輿情的監督機制不完善。政府對突發性網絡輿情的監督存在缺位越位和錯位的現象,政府網絡監察部門對網絡輿情的動態沒有積極響應,沒有及時搜集和注意易引發公眾輿論的較為具有前瞻性的問題,也沒有制定網絡輿情應急機制預案,一旦出現不好的情況,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對消息傳播渠道進行封鎖,把不利于政府的言論刪除,或者強制刪帖,采取“埋”的解決方式,而不是進行積極的疏導。
三、構建政府治理突發性網絡輿情的“主導—合作”模式
網絡輿情發展速度快、影響范圍廣、可控性差等特點,使網絡輿情的治理逐漸走向“主導—合作”模式,“主導—合作”模式即以政府為主導,對網絡輿情進行主導性的引導和管控,同時以公眾和新媒體進行合作,充分發揮各方面的社會力量來共同對突發性網絡輿情進行治理。
1.構建三層網絡輿情治理體系。在面對突發性網絡輿情時,應該構建三層網絡輿情治理體系,即網絡輿情預警機制、網絡輿情處理機制、網絡輿情后續追蹤機制,把握突發性網絡輿情發展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政府可以通過網絡輿情監測系統,收集不同網絡輿論聲音,掌握網絡所反映的社會輿情動態,要做好分析和預警,一旦遭遇輿情危機,能夠積極有效的疏導和引導,而不是將信息進行封鎖,在網絡輿情進入消減階段時,應該對后續事件進行繼續跟蹤,以防事件再一次的發生。
2.增強信息溝通渠道,加大與新興媒體的互動。在回應突發事件時,地方政府要努力保證真實信息通道傳播的暢通,對于同公眾預期較高的信息,不能出現紕漏,以免給后續處置工作帶來更多阻力。政府應以事實為依據,高度重視網絡輿情,積極回應,充分保障公眾權益的實現,政府應當意識到新媒體對輿論事件有著重要的影響,不僅開設專門窗口處理輿情,在網站上開設專門的窗口聽取民意,同時可以通過政務微博微信和政府門戶網站等渠道及時公開信息,做到政務信息公開透明。
3.完善突發事件網絡輿情政府治理的監督機制。對突發事件網絡輿情的監督,首先應適度加大輿情監管投入,高度重視網絡輿情可能會帶來的危害。應由政府牽頭,建立健全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網絡輿情監控系統,培養或引進一批專業技能強、思想素質高的青年干部充實到網絡輿情監管隊伍中來,由這支專職“輿管員”隊伍對網上涉及本地的輿情實行每天24小時監管工作,輿情監控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其次可以通過與紀檢監察、信訪、公安、國安等職能部門的密切協作,建立健全重要輿情隱患監督聯動機制。
總之,面對互聯網飛速發展、網民數量急劇增長、網絡輿情事件頻繁發生的自媒體時代,政府在突發性網絡輿情的治理過程中,與其他社會力量建立起“主導—合作”的協同治理模式,打破了政府壟斷局面,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和權威地位,堅持正確的輿論方向,通過對正面輿論的放大,準確報道事實,同時調動起社會各力量的積極性,促進網絡輿情的健康發展。
作者:張永湘 李文君 單位:貴州財經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