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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主要從總則;組織體系;預測、預警信息監測與報告;應急響應;后期處置;保障措施;宣傳、教育;監督檢查與責任、獎懲;附則進行講述。其中包括:目的;編制依據;分類與分級;工作原則;預案適用范圍;預案的體系;縣應急領導機構與職責;縣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辦事機構;縣應急工作專家委員會;工作機構;政府監測;群眾報告;信息處理;報警電話;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公共事件的響應;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的響應情況通報;特別情況的處理;善后處置;調查和總結;信息與通信保障;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應急隊伍保障;交通運輸保障;醫療衛生保障;治安保障;物資保障;資金保障;法制保障;應急常識公眾宣傳;學生應急常識教育;監督檢查主體;責任與獎懲;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預案實施時間等,具體材料詳見:
一、總則
(一)目的
為了規范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行為,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機制,提高政府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和風險的能力,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突發公共事件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社會政治穩定和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制定本總體應急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省政府制定的《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三)分類與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冰雹、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生物災害等。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工業、商貿、建筑等行業的企業以及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鐵路、道路、水運等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
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群體性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等。
突發公共事件按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I級(特別嚴重)、II級(嚴重)、III級(較重)、IV級(一般)。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
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廣大人民群眾在應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組織和動員人民群眾參與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有效機制。
2、依法行政
依法規范政府及其部門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應急工作中的行為。嚴格依法行政,依法實施應急預案,依法補償因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給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造成的損失。
3、統一領導
在縣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分級響應、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實行政府應急指揮機構統一指揮下的各部門相互配合、聯動的應急工作責任制。縣人民政府、專項應急工作牽頭部門、參與部門主要負責人,分別是應急指揮工作、牽頭工作、參與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4、反應快速
完善及時、民主、科學決策程序,健全及時、完整、高效監測預報體系,建立快速應急反應機制。構建及時發動、組織求援的人、財、物和信息科技的保障機制以及各種合作機制,迅速控制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盡快恢復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5、資源整合
按照條塊結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和整合現有資源,避免重復建設;明確部門之間的職責和權限,加強協調配合。各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信息交流制度,實現信息共享。
6、預防為主
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經常性地做好災害防范意識教育,加強公共服務、社會管理和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工作,盡量減少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經常性地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并根據應急工作實踐不斷加以完善。
(五)預案適用范圍
本總體應急預案適用于全縣范圍內發生的一般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和響應全市、全省范圍內發生的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
縣突發公共事件各專項應急預案是本總體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具體適用于各該專項應急預案規范范圍內的一般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
(六)預案的體系
本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該預案是本縣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縣政府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規范性文件,由縣政府制定、印發。
2、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該類預案是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兩種以上類型突發公共事件制定的涉及若干部門職責的應急預案,由縣政府有關部門牽頭制定,縣政府批準后實施。
3、突發公共事件部門應急預案。該類預案是縣政府有關部門根據本縣的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本部門的職責,為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制定的預案,由縣政府有關部門制定、印發,并報縣政府備案。
4、企事業單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該類預案由企事業單位根據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和本單位應急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
5、舉辦大型會展、游園、燈會、群眾集會和文化體育等方面的重大活動,主辦單位應當制定應急預案,并報縣人民政府備案。
各類預案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由制定單位及時修訂;各類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構成將不斷補充、完善。
二、組織體系
1、縣應急領導機構與職責
縣人民政府為全縣應急工作的行政領導機構。其主要職責是:研究決定全縣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的重大問題;部署和總結年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發生一般突發公共事件時,決定啟動縣一般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和組織指揮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公共事件時,響應省、市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指導監督縣應急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的工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2、縣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
縣政府按照突發公共事件的種類和專項應急預案的規定,設立專項應急指揮部,由縣長或主管副縣長任指揮長,在縣政府的領導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專項應急預案的規定,具體指揮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工作。
3、辦事機構
縣政府辦公室為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的辦事機構,設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縣政府辦公室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中的主要職責是:承辦縣政府應急管理的專題會議,督促落實縣政府有關規定和領導批示、指示精神;督促檢查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急預案的制訂、修訂和執行情況,并給予指導;督促檢查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專業技術機構的突發公共事件監測、預警工作情況,并給予指導;匯總有關突發公共事件的各種重要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并提出建議;承擔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統一信息系統、應急指揮系統的日常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協調指導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的突發公共事件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事后恢復與重建工作;組織制訂安全常識、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演練計劃,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督促落實;完成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4、縣應急工作專家委員會
縣應急領導機構、應急指揮機構聘請有關專家組成縣應急工作專家委員會。其職責是:平時為縣政府應急管理提供決策咨詢和工作建議;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時,為縣應急指揮部及現場指揮部提供指揮咨詢服務。
5、工作機構
縣政府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的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縣突發公共事件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負責有關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具體負責相關類別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的起草與實施;在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應急保障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縣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和有關應急預案的規定,負責協助縣突發公共事件主管部門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應急保障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6、鄉鎮人民政府應急責任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做好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組織、協調各方面力量,實行群防群控、群防群治。
三、預測、預警信息監測與報告
1、政府監測
縣政府應急工作主管部門,應建立突發公共事件常規數據監測、安全評價、風險分析與分級等制度,建立重大危險源、危險區域數據庫,劃分監測區域,確立監測點,并重點加強對危險源、危險區域的監控,認真監測、收集、分析各種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及時分別逐級向其上級報告,同時通過統一的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系統上傳,不得謊報、瞞報、緩報。應急主管部門應當向同級縣政府報告。
2、群眾報告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突發公共事件信息,應當通過電話等各種形式向縣政府、有關部門或者有關專業技術機構報告。對多發、易發的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和事故災難,各鄉鎮應在村(居)民委員會或者相關單位建立專職或者兼職信息報告員制度。生產經營企業應當向縣有關部門、村(居)民委員會通報本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引發的事故災難情況。鼓勵公民報警。
3、信息處理
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工作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接收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后,應當立即向縣長或主管副縣長匯報,縣政府對突發事件進行分析,必要時組織有關部門、專家進行會商,對發生突發事件的可能性進行評估;認為可能發生突發公共事件的,立即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并向市政府報告,同時向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鄰地區人民政府通報。情況嚴重的,縣政府指派有關人員立即趕赴事發地妥善處置,防止事件發生。
4、報警電話
廣泛宣傳110、119、120、122等報警電話,向社會公布接警電話,逐步確立一個統一的報警電話和報警系統。
四、應急響應
①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公共事件的響應
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啟動后,縣人民政府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做好具體應急工作。
②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的響應
一般突發公共事件預案啟動后,縣政府立即啟動一般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指揮部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迅速到崗到位,實施統一組織指揮或者參與輔助指揮決策,并將有關情況迅速報告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啟動具體行動方案,做好具體應急工作。必要時,請求市有關部門給予支援。
③情況通報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縣人民政府及部門在接到信息后立即逐級向上級報告,有關部門和專業技術機構應當同時向同級政府、主管部門報告。法律、法規、規章等國家有關規定對報告的部門、時限、程序等另有規定的,除按本總體應急預案上述規定報告外,還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報告,不得瞞報、漏報和緩報。
④特別情況的處理
突發公共事件跨縣行政區域的,由縣人民政府與有關聯的縣(市)人民政府聯合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跨市、跨省的,報市人民政府處置。突發公共事件跨部門的,同時啟動相應專項應急預案,縣政府辦公室對應急工作進行協調。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有關部門應當采取相應措施密切注意和防止次生、衍生、耦合事件的發生。
五、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
1、災民安置
民政部門應當迅速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繼續做好災民安置和救災款物接收、發放工作,確保災民基本生活。受影響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制訂人員救助、撫慰、撫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妥善解決因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引起的矛盾和糾紛。
2、疫病控制
衛生行政等部門負責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現場的終末消毒、疫情監控和食品、飲用水的衛生監督工作。
3、現場清理
縣人民政府組織人員進行現場清理。
4、恢復與重建
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組織對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制定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計劃,迅速進行重建工作,并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縣人民政府及時組織交通、郵政、電信、建設、電力等有關部門采取措施,盡快修復被破壞的交通、通迅、供水、排水、供電等基礎設施。縣人民政府根據損失評估報告、受影響地區的實際情況與需要,對受影響地區的恢復重建工作提供資金、物資支持和技術指導,并組織其他地區和部門提供資金、物資支援。必要時,縣人民政府可根據受損失情況報請上級人民政府享受有關優惠政策。
5、征用補償
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及時返還征用的物資、設施、設備或者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時返還或者造成損壞的,應當依法予以補償。采取其他應急處置措施或者緊急措施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及時依法予以補償。
(二)調查和總結
1、調查
突發公共事件現場處置完畢后,有關部門應當及時組織調查,查明導致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的原因,并形成調查報告。
2、總結
縣政府對應急工作進行總結,找出預防、預測、預警和處置環節中的經驗和教訓,改進工作,包括解決群眾提出的合理要求,需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的,應當及時組織修訂,提高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對責任事故,必須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環節,提出整改措施,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應急工作總結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
六、保障措施
(一)信息與通信保障
1、信息系統
縣政府信息網站會同有關部門在原有的政務網基礎上完善功能,建立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系統。
2、通信保障
在現有專業通信網的基礎上,建立與省市互聯,跨部門、多手段、多路由、有線無線結合的應急通信系統,加強重要通信線路、設備、設施的維護管理。通信企業應制訂應急通信保障方案,配備應急保障設備設施并進行經常維護。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時,迅速開通應急通信聯絡。
3、指揮部通信網絡建設
縣人民政府建立科學的應急指揮通信支持系統,建立應急聯動平臺。
(二)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專項應急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儲備與應急工作相適應的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建立信息數據庫,明確其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并建立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維護、保養和調用制度,實施定期更新和監督檢查。
(三)應急隊伍保障
1、專業隊伍
縣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按照國家規定加強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逐步建立或者確定政府綜合性專門應急救援隊伍。有關部門應當充分利用社會資源,組建專門或兼職的應急救援隊伍。
2、企業隊伍
危險化學品、電力、供水、供氣等企業應當組建企業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并作為本單位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第一響應隊伍。
3、隊伍動員方案
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動態數據庫,制訂先期處置隊伍、后續處置隊伍、增援隊伍的組織保障方案,以及保持應急能力的措施,包括協調調動消防隊、武警中隊、預備役人員的方案和措施。
(四)應急隊伍保障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部門應當建立公路保障動態數據庫,確定保障車輛提供單位、數量、功能、駕駛員名冊等。
(五)醫療衛生保障
1、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醫療衛生保障動態數據庫,掌握醫療救治和疾病、食物中毒、職業中毒預防控制機構的資源分布、救治能力和專業特長等,確定參與應急醫療衛生工作的醫療衛生人員名單,制定醫療衛生隊伍調動方案。
2、醫療物資
衛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儲備必要藥品、醫療器械,加強醫院特殊病房建設,制訂醫療衛生、物資調度等方案。
(六)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應當擬訂警力集結、布控方案、執勤方式和行動措施等各項應急狀態下維護社會治安的準備方案,并加強基層治安保衛隊伍建設,開展群眾聯防。
(七)物資保障
有關部門應建立應急救援物資、生活必需品儲備制度。
(八)資金保障
1、政府專項資金
縣人民政府設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專項資金。當年專項資金不足時,財政及時予以保障。應急工作專項資金專款用于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
2、企業專項資金
企業應當設立本單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專項資金。
3、投保
支持各保險公司推廣針對應急工作的險種,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購買財產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等商業保險;企事業單位應當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有關社會保險。
(九))法制保障
1、應急工作規范性文件擬制
縣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地區實際,抓緊制定預防、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措施、規定,及時修改現行不適應應急工作的政府文件。
2、應急工作執法
有關部門應當認真貫徹執行預防、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法律、法規、規章,加強檢查督促,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發現違法行為,嚴肅查處。進一步完善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執法違法、失職瀆職、徇私舞弊的,堅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七、宣傳、教育
1、應急常識公眾宣傳
縣人民政府向社會宣傳有關應急預案和報警電話。縣應急工作牽頭部門和縣廣播電視部門應當把宣傳突發公共事件預防、應急知識和技能作為應急工作的重要內容。媒體應當把宣傳應急常識和技能作為公益宣傳的重要內容。司法行政部門應當把應急法律、法規、規章作為全民普法的重要內容。各鄉鎮人民政府、村(居)委會和企事業單位應當加強應急常識的宣傳和輔導。
2、學生應急常識教育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制定學校應急工作教育規劃,中小學應當開設有關突發公共事件預防與應急知識、自救與互救知識和技能的課程,向學生普及應急常識。新晨
八、監督檢查與責任、獎懲
(一)監督檢查主體
縣政府辦公室負責本總體應急預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縣監察局依據行政監察法加強對本總體應急預案執行情況的行政監察。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違反有關應急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由有關行政執法機關實施監督檢查。
(二)責任與獎懲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縣人民政府予以表彰、獎勵。
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中拒不履行法定的應急處置義務,截留、挪用或貪污應急資金、物資,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公共事件重要情況,或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由其所在單位或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附則
1.本總體應急預案由縣人民政府制定,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2..預案實施時間
本總體應急預案自之日起施行。
附件1:縣直各部門在應急工作中的主要職責
附件2:縣專項應急預案構成
附件3:縣直各部門在應急工作中的主要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