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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對既有認知的辨析,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現實突發事件的復雜性及治理任務的艱巨性。從邏輯上看,在高度不確定的危機情境中,突發事件本身的復雜性賦予了網絡輿論的特殊性,而這充分體現在網絡輿論的原發、擴散、內容、表達等四個方面。其中,原發與擴散屬于網絡輿情過程維度,而內容和表達則是側重于網絡輿情的結構維度。⒈原發的現實性與地方性從本質上看,網絡輿論是通過互聯網表達和傳播的社情民意,而突發事件的網絡輿論則通常是地方現實問題在網絡中的延伸,這表明現實問題是網絡輿論興起的邏輯起點,而地方性網絡往往是其“策源地”。首先,突發事件的網絡輿論源起于現實突發危機事件。如近年來的“南京天價煙”事件、“郭美美炫富”事件、“溫州7•23動車事故”“泰州下跪書記”事件等一系列現實發生的公共事件,通過網絡輿論的放大,進而成為網絡熱點事件。可見,突發事件的網絡輿論總是依附于現實突發事件并隨之升溫發酵。因而,應對突發事件的網絡輿論,其根本還是應著眼于現實突發事件上。其次,從突發事件中網絡輿論的原發地看,地方性網絡往往是其“策源地”。如前所述,網絡輿情本質上是現實中的社情民意在網絡上的反映,“而現實中的社情民意都與一定的地方相聯結,網絡上同樣也帶有這種先驗式的遺傳基因。”[6]也就是說,涉及本地的網絡輿論大多首先在本地的網絡,如本地論壇、本地政府門戶網站、本地相關的微博等生成、集聚。如果這些出現在地方網絡的“新生態”網絡意見流未能及時有效地得到地方的回應,則極易溢出地方邊界,向更大區域甚而全國范圍蔓延。以“泰州下跪書記”為例,這一事件最早是由網民“賈宏偉”于2013年4月19日晚在泰州當地網絡論壇“泰無聊”上爆出。由于時間的限制,地方政府未能及時作出有效回應,導致該事件的網絡輿論急劇發酵、升溫并迅速蔓延開來,最終形成全國性的輿論狂潮。⒉擴散的迅捷性與交互性網絡輿論一經生成,如果不能得到及時有效的回應、引導,則極易迅速地擴散開來。同樣以“泰州下跪書記”為例,從2013年4月19日晚該事件的網絡輿情源于“泰無聊”論壇,到4月20日中午開始相繼被一些微博、轉發,4月21日主流媒體開始跟進報道,到4月22日,關注度迅速攀升,據人民網數據統計,該事件的網絡媒體報道量由21日的僅僅44條上升至1777條,網絡輿論由此達到峰值。短短兩三天內,該話題已然成為全國性的熱點問題,其擴散的迅捷性令人瞠目結舌。而導致網絡輿論迅捷擴散的一個重要原因,則是網絡輿論在擴散過程中交互性的特點。互聯網的技術特性決定了網絡空間的交互活動便捷、頻繁,不僅可以“同步交互”,而且可以“異步交互”。借助交互,“受眾不是被動的信息接受者,而是積極的大眾傳播的參與者。”[7]從而可以在較短時間內,使某一事件的輿論從微弱意見流,迅速擴散、匯聚,形成影響深遠的輿論大潮。⒊內容的草根性與廣泛性毋庸置疑,互聯網時代恰是草根盛行的時代。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2014年的《第33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3年12月底,中國網民規模達6.18億,互聯網普及率為45.8%,成為名符其實的互聯網發達國家。如此大體量的數據也充分表明,現今一般平民百姓已然成為中國互聯網的主體。在網絡輿論中,他們雖然個人勢力較弱,但是總體數量眾多;他們發出的聲音區別于精英們專業的聲音,但是這些來自民間草根的意見流卻是網絡輿論最強大、最大比重的組成部分。與傳統媒體相比,網絡給人們提供了一個相對自由的發表自己觀點、意見的公共空間,因而所形成的網絡輿論的主題更豐富、內容更廣泛。就突發事件的網絡輿論而言,從自然災害到社會公共安全事件、從政治領域到社會道德領域、從經濟發展到環境保護、從政府官員到普通百姓,網絡輿論無所不包,內容極為豐富和復雜。當然,這也為治理和引導網絡輿論帶來了巨大的困難與挑戰。⒋表達的多樣性與非理性表達自由從來都是人類所珍視的基本價值追求。如前所述,網絡給人們提供了一個更加自由的發表自己觀點、意見的公共空間。“觀眾開始上場”了,“全民麥克風”的時代由此到來,而這一切都得益于互聯網技術的發展。網站、論壇、博客、微博等新媒體技術的發展,真正實現了信息的多點傳輸和自由互動。從網絡討論到專家訪談、從網絡轉帖到網絡直播、從網絡調查到人肉搜索,可以說網絡為人們提供了多樣化的表達渠道,自然也就提升了網絡對輿論的助推能力。然而,正是多樣的、自由的表達,使得“網絡輿論通常比較感性化、情緒化、簡單化,具有明顯的非理性色彩”。[8]這種特點的形成一方面由于網絡輿論參與便捷且大多是匿名性的,另一方面也與不少中國網民的素質修養不夠、年輕人居多等相關。因而,有學者指出,“中國的互聯網可能是世界上最熱鬧、最嘈雜、最輿論化的網絡。”[9]現實突發事件導致網絡輿論的產生,網絡輿論一經形成則反過來又對突發事件產生影響。在突發事件中,網絡輿論就是一把“雙刃劍”,如果運用得當則能發揮積極作用,從而有利于突發事件所產生的負面效應的化解;反之,則不僅不利于現實突發事件的解決,甚至會引發次生問題。而伴隨互聯網的快速發展,網絡輿論場逐漸強大,網絡輿論對突發事件的影響和沖擊還將不斷增強。一方面,在突發事件處理中,健康的網絡輿論正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首先,網絡輿論可以促使突發事件更加公開、透明,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從而有利于事件的公正解決。其次,網絡輿論具有情緒宣泄、意見表達的功能,有利于產生“減壓”“止沸”效應,從而在隱蔽層面緩和突發事件所引致的社會矛盾沖突。再次,從長遠看,網絡輿論的發展對于中國的民主化進程、公民社會的成長、政府施政水平的提高等都具有積極影響,從而在潛移默化間不斷優化社會環境、改進和凈化突發事件賴以產生的土壤,最終有利于從根源上預防、舒緩、化解突發事件。另一方面,脫序的網絡輿論對突發事件的負面效應是客觀存在的。缺乏引導的網絡輿論有時候會變成洪水猛獸,反而給突發事件的解決增添了困難和障礙。相對于網絡輿論的正面功能,現階段,我們更應該警惕網絡輿論的負面效應。首先,網絡輿論的現實性決定了不排除現實突發事件中的利益相關者出于自己利益的考慮,歪曲事實、左右網絡輿論的可能;其次,網絡輿論擴散的便捷性使得在極短時間內網民難辨真假,意見的真實性越來越沒有人去質疑,哪怕是謠言,也會信以為真并加以反復傳播、擴散;再次,網絡的草根性與廣泛性決定了網絡輿論的信息源流的多樣化,增添了監督和引導的困難,從而助長了極少數分子在網上為所欲為甚至肆意造謠傳謠,最終不利于突發事件的化解;最后,網絡輿論的非理性化使得網民不自覺地出現對事件認知夸大的傾向,一些情緒化的語言往往能起到煽風點火的作用,從而加深事件的嚴重程度。
二、突發事件中網絡輿論引導存在的現實困境
網絡輿論正反兩方面的效應表明,加強網絡輿論引導,發揮網絡輿論正效應、規避網絡輿論負面影響,已然成為政府有效處理突發事件所必備的一項重要政策工具。然而,從近年來各地因應突發事件網絡輿論的現實情況看,一些地方政府網絡輿論引導仍然存在著不少問題。
(一)認識不夠:輕視與誤讀并存在現實中,我們注意到一些地方政府在面對突發事件所致的網絡輿論時,往往是被動應對、疲于應付。究其原因,根源上是對突發事件及其所致的網絡輿論缺乏正確認識。首先,不重視網絡輿論的引導。事實上,當洶涌澎湃的網絡輿論迎面襲來之時,沒有誰會認為其無足輕重,沒有誰能夠不對其高度重視。我們這里所說的不重視主要體現在:一方面,一些部門和官員狹隘地認為網絡輿論引導工作是僅屬于宣傳部門等個別部門的事,因而對其重視不夠。事實上,網絡輿論的有效引導往往需要多部門協同。另一方面,一些部門和人員對小體量的網絡輿論重視不夠,究其原因是對網絡輿論發展缺乏唐慶鵬•論突發事件的網絡輿論引導:理性審視、現實困境及政策趨向科學的預見性。我們都知道網絡輿論的擴散具有“滾雪球”的效應,但很少能夠做到輿論處在“小雪球”狀態之時或者在輿論“雪球”將滾之時就高度重視,更遑論將輿論的影響控制在前期,或者將輿論之“雪球”引向正確發展方向。其次,對突發事件中的網絡輿論存在誤讀的情況。認知是行動的先導,對突發事件中的網絡輿論的正確認識是有效進行輿論引導的前提。如果不能正確認識突發事件而誤讀其本質特征,如認為突發事件是偶發的、確定的、短暫的個案事件,否認其復雜性和常態化,則斷難對其進行系統、綜合治理,自然難將輿論引導視為因應突發事件的一項重要政策工具。同樣地,如果不能正確認識網絡輿論的特殊性則極易低估其復雜性,或者不能辯證看待其影響力而片面認為網絡輿論是“洪水猛獸”“麻煩制造者”等,則必然不能夠主動、有效地進行網絡輿論引導。
(二)體制僵化:重控制輕治理長期以來,不少地方政府在傳統思維的固化下,習慣于通過社會控制來維護社會秩序。而面對突發事件及其引致的網絡輿論的高度復雜性,政府顯然無法片面依賴科層體制的單一權威,運用行政命令等強制性的手段施加控制的機械式管理體制。這種僵化的體制控制模式在現實中往往表現為一些地方政府在應對突發事件的網絡輿論時的種種弊病。第一,拖延推脫,反應遲緩。由于網絡輿論問題涉及多個部門,各部門之間往往存在職責交叉,因而一旦突發事件爆發,各部門之間容易出現相互“踢皮球”的情況,導致應對不及時。第二,欺上瞞下,剛性壓制。在地方維穩政策及個人政績的雙重壓力下,一些地方政府由此患上了維穩“恐懼癥”。面對突發事件的網絡輿情,要么斥之以謠言,要么強加粉飾、抵賴,更有甚者采取禁言刪帖等極端手段加以掩蓋。這些手段無疑是揚湯止沸,效果可想而知。第三,消極被動,應對不力。一些官員因害怕承擔責任,偏好在網絡輿論擴散的初期即采取“龜縮”策略,喪失引導的主動性,容易導致網絡輿論的失控。可見,基于網絡輿論問題的復雜性和既有控制體制的僵化性方面考慮,在因應網絡輿論之時應以開放的、多元合作的“治理”為主,而不是保守的、單一權力向度的“控制”。
(三)機制落后:科學化的引導策略準備不足目前,不少地方在網絡輿論引導上還沒有先期形成一套較完善的工作機制。一旦突發事件爆發、網絡輿論隨之瞬時爆破,往往顯得無所適從,可供選擇的應對方法顯得捉襟見肘,政府網絡輿論引導的“工具箱”并不完備。具體來說,網絡輿論引導機制不健全主要表現如下:第一,網絡輿情預警監測機制不健全。做好輿情預警監測工作是有效引導網絡輿論的前提,現實中不少地方在應對網絡輿論時,重事后處理而忽視事前預警監測,比較常見的情況是:輿情早已發生,但是我們的輿論監管部門卻渾然不覺。第二,網絡輿論協同引導機制缺失。在現實中,不少地方在網絡輿論引導中往往處于單兵作戰的境地,力量較顯薄弱,效果自然有限。事實上,網絡輿論引導工作涉及多個主體及層面,需要構建科學有效的協同機制以發揮整合引導的優勢。第三,網絡輿論制衡對沖機制不完善。網絡輿論的內容十分豐富、廣泛,既包括一些來自現實生活中群眾的真實意見、訴求,當然也存在不少虛假信息,如網絡謠言。“謠言止于反擊”,面對網絡謠言的侵襲,一些地方政府的反擊手段僅僅停留在“刪”“蓋”“滅”的消極層面上,缺失通過多舉措傳遞正面信息等積極的制衡對沖機制。第四,網絡輿論議題轉換機制不成熟。在網絡輿論引導中,適時的議題轉換具有分散注意力、減輕輿情對抗性的作用。然而,一些地方在突發事件網絡輿論引導中消極被動,忽視對議題的管理,不能在適當時機轉移危機議題,而是任由網絡輿論自然發酵,以致網絡輿論失控甚至被突發事件的負面網絡輿論“牽著鼻子走”。
(四)手段片面:過分依賴技術手段而忽略制度規范先進的互聯網技術手段有助于政府對網絡輿論的引導,但是如果過分依賴技術手段則極容易陷入“技術決定論”的藩籬。事實上,不少學者指出,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在網絡輿論預警監測、輿情分析研判等環節,“技術層面已經不存在問題”[10],如:北大方正推出的智思信息搜索平臺、北京西盈推出的西盈網絡輿情監測系統、紅麥聚信推出的Unotice輿情系統、谷尼國際推出的Goonie互聯網輿情監控系統等,這些技術能夠“提供相關輿情、負面輿情、預警信息、熱點信息的發現,主題事件監測、分類監測、輿情監管、統計分析、輔助決策支持等多層次、多維度的輿情信息服務”。總體上,相關網絡輿情管理的技術發展較為成熟,而且也確實能有效提升輿論引導的質量和效率。但我們也注意到,近年來網絡輿論危機爆發率仍然居高不下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趨勢。這說明,在網絡輿論的引導上,技術手段固然重要,但并不具備決定性的作用。從根本上講,網絡公共空間最迫切需要的恰恰是政府的制度供給。然而,網絡輿論相關制度建設卻極為滯后,包括從法律法規到部門規章制度、從實體性制度規定到程序性制度規定等均不能夠滿足網絡輿論引導之所需,這也導致不少地方網絡輿論引導顯得自發隨意,缺乏規范性和有效性。
三、突發事件網絡輿論引導的政策趨向
針對當前一些地方政府網絡輿論引導存在的問題和困境,需從幾個方面著力加強網絡輿論引導,以有效應對突發事件。
(一)主動引導:正確認識突發事件中的網絡輿論如前所述,理念和認知是行動的先導,一些地方輿論管理部門對突發事件及其所致的網絡輿論存在輕視和誤讀的情況,是導致面對網絡輿論消極應對、被動應付的直接原因。研究網絡輿論引導的實踐個案可以發現,很多時候網絡輿論引導能否成功、有效,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管理者的思維理念和認知程度。因而,當前相關輿論管理部門及個人應著力加強學習,不斷增加知識存量和優化知識結構,以提高對網絡輿論的認識,包括:重視網絡輿論,自覺樹立網絡輿論引導的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尊重網絡輿論規律,強化危機意識;辯證看待網絡輿論,確立開放包容的網絡輿論引導理念等。總之,只有徹底轉變錯誤理念、加強正確認識,才能在網絡輿論引導實踐工作中真正做到積極主動引導。
(二)合作引導:構建網絡治權共享的治理體制單一權威向度的政府控制體制在因應網絡輿論方面,已經被證明是僵化而低效的。在互聯網“大眾麥克風時代”,政府壟斷網絡治權的結果只會使自身在網絡輿論引導工作中陷入單兵作戰的窘境,政府更應該做的是積極共享網絡治權以實現多方合作、協同引導。在網絡輿論引導工作中,當前應著力加強縱向政府層級組織間及橫向業務部門之間府際協同機制建設,實現政府輿論引導力量的有機整合;加強政府與社會組織、網絡團體甚至網民、普通公眾的互動機制建設,實現網絡輿論參與式治理;加強地方、區域、全國網絡公共信息資源整合、共享機制建設,實現全流域網絡輿論監測預警;加強傳統媒體與新媒體協調機制建設,實現新舊媒體在網絡輿論引導中的功能互補。總之,在處理網絡輿論問題的復雜性維度和參與主體的多元化特征方面,著力打造“小政府—大網絡”的合作治理結構將是今后網絡輿論引導工作的必然選擇。
(三)快速引導:健全網絡輿情預警與應急反應機制網絡輿論擴散的迅捷性決定了網絡輿論引導工作應做到“宜早不宜遲”“宜快不宜慢”,構建網絡輿情預警和應急反應機制的目的正是為了實現對網絡輿論的迅速反應和快速引導。當前,一些地方在網絡輿情預警和應急反應機制建設上還存在缺口和不足,亟需加以完善。健全的網絡輿情預警與應急反應機制就是要在突發事件爆發的初期階段,政府部門能便捷而迅速地利用信息監測、搜集與分析系統,做好輿情分析工作,掌握輿情動態,有針對性地制定輿情應對方案;而在突發事件全面爆發、行將擴散之時,輿論管理部門能根據輿情預警機制所提供的信息,做到快速響應并迅速介入網絡輿論,采取多種方法助推網絡輿論朝著健康的方向發展,從而有效發揮網絡輿論的正面影響,盡量規避其負面影響。
(四)規范引導:加強網絡輿論相關制度建設相對于技術規避的手段,加強網絡輿論制度建設則是根本性的、決定性的因應之道。制度是一種正式的、相對穩定的社會規范,加強制度建設的內在要求是人的能動性只能在制度規定的范圍內發揮作用,而不能超越制度。就網民個人而言,“言論自由以人對他的思想負有義務為基礎”[11]。自由的公民可以上網自由發表觀點、意見、訴求,但并不能為所欲為、為一己之私而一系列不負責任的言論。同樣,作為政府能動性重要體現的網絡輿論引導,也并非可以隨心所欲地進行,必須規范化,也即符合制度規定。因而,在加強網絡輿論引導制度建設中,今后應從兩個方面發力:一方面,完善互聯網相關法律法規,為網絡輿論提供一個法治的支點,明確網絡輿論參與主體的權利及義務,做到既尊重網民的言論自由又不侵害他人權益;另一方面,加強政府網絡輿論引導部門自身制度建設,包括信息公開透明制度建設、政府網絡輿論引導辦事程序建設等,使政府網絡輿論引導規范化,并有效防止權力濫用。
(五)科學引導:實施多元互補的輿論引導策略突發事件中的網絡輿情的特殊性和復雜性決定了我們應當采取多元組合的策略加以引導,以發揮引導工具的整體效能。首先,區分不同的網絡輿論參與對象,實施差異化的引導策略。科學分類是科學管理的前提,通常不同的群體或個人在網絡輿論中所扮演的角色和發揮的作用也不一樣,因而需要根據參與對象的特點實施有針對性的、差異化的策略。具體而言,從意見影響力看,注意區分普通網民和意見領袖。一般地,對意見領袖應重點關注,而對普通網民則可進行一般引導。從突發事件的關涉群體看,注意區分當事人、知情人及圍觀者,通常,輿論管理部門在收集決策或行動所需的信息時,為確保信息的信度,應按照“當事人—知情人—圍觀者”的優先順序進行。從輿論參與的目的看,注意區分受利益驅動的“網絡水軍”和普通網民,對于那些“拿錢發帖”或有組織性“灌水”的“網絡水軍”,網絡輿論引導部門應重點加強識別、監控及防范,使其行為保持在合法而又健康的軌道內。其次,注重議題管理,健全網絡輿論議題轉換機制。適時地進行輿論議題轉換具有降低突發事件網絡輿論“沸點”、轉移網絡輿論“熱點”的功效。有效的議題轉換需要在把握網絡輿論演變規律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選取新的、富有吸引力的議題,并動用相關媒體資唐慶鵬•論突發事件的網絡輿論引導:理性審視、現實困境及政策趨向源加以推廣,從而促使所期望的網絡新輿論快速形成,最終實現“轉移注意力”的目標。再次,重視積極消減負面影響,完善網絡輿論制衡對沖機制。面對網絡謠言等負面網絡輿論,我們不僅要對其進行消除,更應該主動出擊,傳遞對沖的正面輿論。如近年來一些地方網絡輿論管理部門一改過去“冷眼”監管者的形象,主動融入到網絡社會中,加強與網民的互動,通過微博、論壇等渠道回應網民質疑、公布權威信息、傳遞正能量,并在其中打造出官方“大V”、官方“意見領袖”,這些舉措對負面網絡輿情起到了很好的制衡對沖作用。
作者:唐慶鵬單位: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