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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南文史》2017年第3期
摘要:運用文獻資料、邏輯分析等研究方法,對遼代節慶體育活動的源起進行研究,探討其節日習俗中體育文化特征。遼代節慶體育活動,在經歷了原始信仰、鬼神迷信等早期特征后,節日慶祝活動以漁獵、騎射等形式多樣的體育活動為主,具有娛樂、祭祀祈福、武備教育等主要特征,在繼承契丹本民族的先源文化之上學習中原漢民族文化形成了獨具風格的遼代節慶體育活動,這些節慶體育活動表現出了濃郁的民族地域特色,具有健身與軍事教育作用。
關鍵詞:遼代;節日習俗;體育文化
前言
遼代是契丹迭剌部貴族耶律阿保機建立的地跨游牧和農耕兩大區域的政權,全盛時其疆域“東至于海,西至金山,暨于流沙,北至臚朐河,南至白溝,幅員萬里”其最顯著的特征是先后征服了奚族人、渤海人和今河北、山西地區的漢族人,形成了契丹、奚族、渤海、漢人相交融的特色文化體系。“俗”是人們在日常生活中形成的習慣,遼代的歲時節日習俗在相互影響吸收的過程中,既體現契丹民族的傳統心理特征、審美情趣和價值觀念又延續并發展突厥文化、漢唐文化,并逐漸構成自己的節慶習俗文化。
1遼代節慶體育活動起源
遼代節慶活動在產生和形成過程中有著深厚的契丹文化內涵和獨特的民族特色底蘊,遼代的節慶體育活動具有宗教祭祀、娛樂民眾、發展民族武備教育等特色,在促進多民族融合與發展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1.1萌芽于契丹民族的原始崇拜
契丹民族信奉薩滿教,崇拜太陽、祭拜風雨雷電神,信鬼神崇拜自然。遼朝建立后傳承了本民族的先源文化,契丹人凡軍國大事皆舉行祭天地儀式,無論是遼帝興兵征伐、平定叛亂還是登山游獵都舉行祭拜天地的儀式,如《遼史》卷二《兵衛志》記載:“凡舉兵,帝率藩漢文武臣僚,以青牛白馬祭告天地、日神、惟不拜月”《遼史•地理志》記載:“每行軍及春秋祭祀,必用白馬青牛,示不忘本云。”《遼史•禮志》記載皇帝親征儀:“將出師,必先告廟,……刑青牛白馬以祭天地……下城克敵,祭天地,牲以白黑羊。”類似的記載在《遼史》中很多,因此在民俗節日當中也有許多祭祀活動,以祈求平安。正旦是我們今天稱之為春節的日子,農歷新一年的開始,遼朝在正旦會舉辦隆重的儀式,遼帝也會接受諸國使臣的朝賀儀,民間也有相應的“驚鬼”活動。在《遼史•禮志》中記載:“正旦,國俗以糯飯和白羊髓為餅,丸之若拳,每帳賜四十九枚。戊夜,各于賬內窗中擲丸于外,數偶,動樂,宴飲。數奇,令巫十有二人鳴鈴,執箭,繞帳歌呼。賬內爆鹽壚中,燒地拍鼠,謂之‘驚鬼’,居七日乃出。”可以看出在正旦契丹民族保留了原始部落驅鬼祭祀的痕跡,往窗外擲糯米和羊骨髓制成的丸子來驅鬼,如果是偶數則象征吉利眾人動樂宴飲,如若奇數則巫師繞帳歌呼,燒地拍鼠進行驅鬼活動,通過各種聲響驚醒各路鬼神,希望眾鬼神能享用人們在一年之初供奉的食物,祈求來年平安。中秋節從八月八日開始延續到八月十五,“八月八日,國俗,屠白犬,于寢帳前七步瘞之,露其喙。七日中秋,移寢帳于其上”。用白犬祭祀主要具有驅邪的作用。冬至也是契丹民族特別重要的節日,這一天要祭祀神袛和先祖。《遼史》記載冬至這天“屠白羊、白馬、白雁,各取血和灑,天子拜望黑山。黑山在境北,俗謂國人魂魄,其神司之,每歲是日(冬至日),五京進紙造人馬萬余事,祭山而焚之。俗甚嚴畏,非祭不敢近山。”契丹人認為黑山是其魂魄之神司與歸宿地。對黑山山神的祭拜—方面是祈求山神保佑其光祖的靈魂,另一方面則是為生者祈求身后的平安。除了在節日中的祭祀活動,契丹民族還舉行祭風、祈雨禮儀,如祭拜祖先木葉山的大禮,在祈雨的瑟瑟儀中要舉行射柳儀式,以此突顯出契丹人對樹木崇拜等。祭祀祈福的儀式與契丹人游牧狩獵為主體的經濟生活密不可分,大自然是契丹民族賴以生存的條件,為此遼代崇拜自然、依賴自然才會在節日慶祝活動中祭拜神靈祈求平安。這些活動都說明遼代節慶活動源于其本民族的原始崇拜,在與自然環境爭斗的過程中尋求原始的精神寄托而逐漸形成的社會活動。
1.2孕育于契丹民族原始的武備教育
遼代在統治上實行“因俗而治”,即“以國治契丹,以漢制待漢人”,據文書記載,“遼國盡有大漠,浸包長城之境,因宜為治。秋冬違寒,春夏避暑,隨水草就畋漁,歲以為常。四時各有行在之所,謂之捺缽”。正是“行國”特色政權下形成的四時捺缽制度,使得契丹節日習俗在經歷了以原始信仰、鬼神迷信、禁忌等早期民俗特征后逐漸向突出娛樂、突出祈福為主的習俗轉變,一年之中契丹皇帝隨著季節的變化進行春水、避暑、秋山、坐冬,以保持本民族固有的傳統游牧漁獵的生產生活方式,因此遼代歲時節日的民俗活動中以展現民族特色的漁獵、騎射內容為主,使他們養成了重騎射、尚武功的風氣,突出了契丹民族勇猛強悍游牧本質。遼俗:“三月三日國人以木雕為兔,分兩朋,走馬射之,先中者勝,其負朋下馬跪奉勝朋人酒,勝朋于馬上援杯飲之”。可以看出,在上巳節這天里,遼人舉國在奔馳的馬上射兔來慶祝節日活動。射兔契丹語“陶里樺”,陶里謂兔,樺謂射也。人們分為兩組,把用木頭雕成的野兔放在適當位置,舉行走馬射箭比賽。先中者勝,負者要下馬向勝者跪著敬酒,勝者在馬上接杯飲下。這項活動以競技娛樂為主要目的,契丹人民雖然以騎射為生,但在舉辦陶里樺時刻意使用木頭雕刻的兔子,主要比拼的技藝也為走馬先中。這是因為遼代皇帝遵守動物生長之道明令“春月鳥獸慈孕”之時禁止捕獵,遼圣宗、興宗都禁止“置網捕兔”,杜絕濫獵,以此保持草原的生態平衡。九九重陽節,國語謂“‘必里遲離’,九月九日也。”是遼吸收漢文化并充分顯示本民族習俗的一個節日。他們以契丹民族特有的方式來度過這個喜慶的日子。“九月重九日,天子率群臣部族射虎,少者為負,罰重九宴。射畢,擇高地卓帳,賜番、漢臣僚飲菊花酒。”此記載說明,重陽節這天皇帝率眾臣子部族比賽射虎,以射獵多少分出勝負,負者宴請大家共飲菊花酒。宴會上還會吃兔肝、鹿舌以示慶祝。遼史記載遼圣宗統和十年“射熊于紫荊口”遼興宗、遼穆宗等人均射獵過虎熊。狩獵是契丹人維持生存的必要手段,史載“遼俗好射麃鹿,每出獵,比祭其神以祈多獲”。據《遼史•表》記載“穆宗九年于7、8月射鹿于鳳凰門、射鹿於近山迄。”;“穆宗十四年于5、6、7月射臥鹿于白嶺山、射舐堿鹿于葛德泉、射舐堿鹿于赤山呼鹿射之。”“圣宗十年5月射鹿于湯山,9月射鹿于蔚州南山,射熊于紫荊口。”,遼帝的秋季捺缽活動也是以進山射獵鹿、虎、熊等為主,其獵鹿的方法稱為“呼鹿”即“夜將半,鹿飲鹽水,令獵人吹角效鹿鳴,既集而射之。”這是利用鹿性喜鹽,將鹽撒在河邊鹿飲水時會舔舐鹽,這時埋伏好的契丹人弓箭射之;或是“常作鹿鳴,呼鹿而射之”。契丹人模仿鹿的叫聲,并穿與鹿皮顏色相近的衣物頭戴鹿頭靠近鹿群,最終完成捕射的目的。“穆宗十四年八月乙巳呼鹿射之,獲鹿四。”選擇在秋季節獵殺兇猛動物,與遼代當時生活的環境有密切關系,其冬季漫長寒冷多雪,無法進行捕獵活動因此秋季需儲備冬日所需的衣物與食品。可見秋季射獵保證契丹人的物質生活來源,同時在這一系列的射獵活動中從遼政權的頂端開始促進全民參與習武練兵的騎射活動和娛樂活動,進而提升了整個契丹民族的戰斗能力。
1.3萌發于喜慶豐收的節慶活動
放偷日,是遼代—種極具民族特色的節慶習俗,從農歷正月十三至正月十五之間,與中原地區元宵節的日子相近。據《契丹國志》記裁:“正月十三日,放國人做賊三日,如盜及十貫以上依法行遣,國語呼為呼勒罕必。”這三天內允許國人有偷盜行為,只要不超過十貫不予追究。這是一種嬉戲式的偷盜,表現出物物共有不分彼此的社會平等狀態。遼代的放偷日具有解除禁令、全民族盡情歡樂的特點,以表達游牧民族渴望自由的情緒。遼放偷習俗被金女真人沿襲,與遼不同的是金放偷習俗只有正月十六一天,而且加入了贖還一說。也就是說如果所偷器物為主人心愛之物,失主需要準備美酒佳肴以贖回物品。如果要贖回小物件則要贈送打糕以表示想要贖回的誠意。由此可見放偷日充滿了逗鬧嬉戲是帶給人歡樂喜慶的娛樂活動。
1.4成熟于多民族的文化交流
民族間的交流與融合貫穿在遼代的發展過程中,節慶體育活動則是各民族間進行文化交流的重要工具。契丹民族遷徙過程中,學習漢唐文化,吸收突厥文化,特別是在與宋朝簽訂“澶淵之盟”后,遼宋之間的和平關系促使雙方的民族關系改善,往來增多,使中原文化與草原文化得到更為廣泛的交流。由于受漢唐文化的影響,遼代的節日習俗無論是時間還是名目大部分都沿襲了漢唐以來的傳統習俗,中和節,時間為二月初一,沿襲了唐宋民俗但內容卻與唐代相差甚遠,唐宋年間的中和節表達了重農的習俗而契丹雖吸收了這一節目名稱但內容卻以“國舅族蕭氏設宴,以延國族耶律氏,歲以為常”。其主要原因跟其政治體制密切相關,遼的建立與蕭氏一族的擁護密不可分,互通婚姻的兩大氏族聯盟是遼政權穩定的重要保障,雙方都需要得到對方的支持與協作使得政權得以穩定,中和節的目的不言而喻。來而不往非禮也,中和節上國舅蕭氏宴請耶律氏,在六月十八契丹稱為“三伏”的節日里則“耶律氏設宴,以延國舅族蕭氏”。耶律氏回請蕭氏,顯然政治目的明確以鞏固政權為重。端午節漢文化當中最重要的一個傳統節日,契丹稱之為“討賽咿兒”。“討”為“五”,“賽咿兒”為“月”。遼在這天采艾葉、以五色線纏臂謂之“合歡結”,又以彩絲宛轉為人形簪之,謂之“長命縷”等習俗,與中原漢地的慶祝方式類似。
同時遼人還伴有射柳、擊毬的活動。射柳習俗,在遼比較流行無論是在民間娛樂還是國禮瑟瑟儀(所謂瑟瑟儀即契丹人“祈雨射柳之儀”),據《遼史•禮志》記載:“若旱,擇吉日行瑟瑟儀以祈雨。前期,置百柱天棚。及期,皇帝致奠于先帝御容,乃射柳。皇帝再射,親王、宰執以次各一射。中柳者質志柳者冠服,不中者以冠服質之。不勝者進飲于勝者,然后各歸其冠服。又翼日,植柳天棚之東南,巫以酒醴、黍稗薦植柳,祝之。皇帝、皇后祭東方畢,子弟射柳。”作為一種祈雨儀式,皇帝射柳兩次,隨后才由子弟大臣依次射柳,整個活動中雙方以衣帽作為抵押,以是否射中分勝負,負方要向贏者進酒。第二天在天朋東南面種植柳樹,由巫師祭祀神靈帝后行禮,子弟依次射柳,參與的大臣會接受不同的賞賜。可見瑟瑟儀對契丹民族來說有著非凡的意義,雨水對于游牧民族來講直接關系到牧草的繁茂影響經濟的發展。端午節舉行射柳活動則因為柳葉和箭在古代分別象征著男女生殖器,在薩滿教中射柳習俗具有莊嚴的祈求生育的儀式,端午節正直仲夏,萬物生長旺盛,舉行射柳具有孕生萬物的文化內涵。遼代射柳習俗被金代女真人、元代蒙古人以及清代的滿族人所沿襲,規則有所差異逐漸向競技娛樂方面轉變。
2遼代節慶體育活動的文化特征
2.1地域特征
契丹人活動的主要區域在西遼河上游一帶,“大漠之間,多寒多風,畜牧畋漁以食,皮毛以衣,轉徒隨時,車馬為家”。這段文字說明遼代春季多風沙,夏季偏短、濕熱多雨,冬季漫長、寒冷多雪,可見特殊的生態環境孕育了契丹民族的游獵生產習俗,形成了“春夏避暑”、“秋冬違寒”、“隨水草畜牧”、“隨水草畋漁”的生活方式,惡劣的生存環境使契丹民族形成了強悍善斗的性格,游獵的生產生活方式使契丹民族養成了重騎射的風氣,遼代兵制規定“凡民年十五以上,五十以下,隸兵籍”。這種全民皆兵的制度也促使契丹人具有較強的騎射能力,故而在閑暇之時所進行的娛樂活動也多與騎射漁獵相關,節日民俗中也保留契丹民族原始的飲食生活習慣,注重騎射技藝,形成了富有民族特色的習俗文化。
2.2尚武特征
以漁獵為主體的契丹民族節日習俗活動,與其政治體制密不可分,生活在東北草原的契丹民族隨季節變化遷徙的游牧本質在其建國后仍“逐水草而居”,即使建有京城但遼朝皇帝實行四時捺缽制度,保持傳統游牧漁獵生產生活方式。因而在節日習俗中仍然保持其尚武精神,教育契丹民眾不要忘記立國根本的騎射本領,增強民族戰斗力以體育推動軍事。在節日慶典活動中重視射獵技能以保持一支能縱橫馳騁的騎兵,增強民族戰斗力。
2.3全民特征
在生產力較為低下的時期,狩獵是契丹人民維持生存的重要手段,而遼代全民皆兵政策更是將全族人民推向了軍事健身的道路,規定每軍必備馬三匹、弓四張、箭四百及其他武器裝備。可見弓、馬作為軍事娛樂工具長期陪伴契丹人民。即便是女子也能游牧狩獵從軍征戰,契丹皇后輔政治國比比皆是。“以武立國”的契丹族歷來就有一種吃苦耐勞、苦中作樂的民族精神,所以說契丹民族的節日習俗活動鍛煉了契丹人民強壯的體魄和騎射戰斗技巧,培育戰斗精神與勇敢氣質,保持民族本色具有強身健體的作用。
3結論
綜上,遼代節慶體育活動的產生與契丹人的生產生活遷徙等活動有著密切的聯系。從最初保持本民族原始信仰、鬼神迷信的早期特征,到節日慶祝活動以漁獵、騎射等形式多樣的體育特點,再到多民族文化交融后形成的獨具風格的遼代節慶活動,這些節慶體育活動體現了地域特征、尚武特征和全民參與特征,共同見證了契丹民族的歷史演進過程,豐富了契丹人的生活,是契丹民族文化延伸和傳承的重要載體,具有娛樂、提高技能、武備教育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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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蘇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