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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自身發展的同時,也促進了國民經濟及整個社會的發展,對現行的林業經濟體制進行改革,使林業經濟向市場化及可持續方向發展,對林業經濟未來的發展而言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本文主要就林業經濟體制改革做以下論述:
1我國林業經濟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1.1林業資源出現急劇下降現象近年來,全球資源出現了下降現象,而我國的林業資源面積也在逐漸減少(人均森林蓄積量只有世界人均蓄積量的1/8),亂砍濫伐在很大程度上導致木材出現迅速下降現象。低產、低收益是影響我國林業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
1.2林業經濟結構單一當前,我國在林業生產中通常采用粗放密集模式,企業規模小、技術水平低、結構不合理以及原材料浪費嚴重都是導致我林業經濟發展緩慢的重要因素。
1.3林業體制改革發展緩慢現階段,我國體制改革存在政企不分、產權和經營權不清以及職責不明等現象,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根本不能實現自主經營,這會在很大程度上對林業企業的運營效率及經濟效益造成影響。政府對林業的支持較低,林業企業常因資金不足現象而無法進行改造與創新,另外,林業企業的競爭意識也比較薄弱。
2林業經濟體制改革探討
2.1把林業經濟融入市場經濟中即建立以木材(林木)為主要商品對象且能進行貨幣交易的市場經濟。可通過建立競爭性的林木市場使林業經濟實現市場化,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以使林業經濟在的每個環節都能在市場中進行自主決策與經營:(1)使市場中具有較多買者與賣者,從而形成比較穩定的市場競爭;(2)林木資源市場實現合理配置;(3)建立統一開放的林木市場,打破林木市場的壟斷及割據現象,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國際木材市場的情況;(4)對林木資源的稀缺情況有一定了解后,通過價格波動方式對資源配置情況進行調節。
2.2林業經濟體制改革措施
2.2.1林業企業成為相對獨立的經濟活動生產者。行政管理模式改為經濟與行政相結合模式,其能在很大程度上促進林業的發展及林業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資源浪費嚴重、技術落后或發展緩慢、產品質量低以及經濟效益低等都會對林業生產力的發展產生影響。為了促進林業企業的發展,政府應放松林業企業的經營權和管理權,把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模式改為經濟與行政相結合模式,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成為自負盈虧、自主經營而有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從而不斷發展與壯大。
2.2.2林業企業應對自身的體制改革進行不斷深化,以使自身的經濟活動不斷增強。林業在發展過程中,應對國有林業單位體制進行不斷深化與改革,使林業生產力得到一定程度解放。商品林和公益林是我國現階段主要的林業資源,商品林主要為社會提供各種林業產品與木材,其應根據市場需求并在政府的支持下進行自主經營,這樣才能使經濟效益得到一定提高;公益林主要為社會及生態環境建設提供服務,其建設資金主要源于各級地方政府,其在發展與建設過程中應適當引入社會資金。林業資源在發展過程中應借助現代化科技的作用并進行體制改革,從而使產量及經濟效益得到一定提高。
2.2.3對林業經濟結構進行調整,促進林業經濟的全面發展。目前,我國林業經濟結構還比較單一,因此,必須各地區應根據本地的具體情況對林業經濟結構進行調整。根據相關研究可知,集約型的經濟林建設及增大林產品的開發力度,對農產品進行深層次加工,能使林業經濟有效發展。此外,還應使林業經濟朝著特色方向發展,積極尋找并不斷開發新的經濟增長方式,如研究市場調研、確定品種。市場需要的品種與我們的優勢品種疊加,就是我們要選擇的品種。市場不需要的,再好的品種也不能要,要培育具有自己特色的獨特的主打品種。可通過林業特產、發展綠色無污染產品、發展藥材種植生產以及發展綠色生態旅游業等方法發展林業經濟,通過對林業生產力布局的合理調整,淘汰落后產業,培育新型產業,對傳統產業進行改造與重組,使林業資源優勢得到充分發揮,并使林業產業結構的不合理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另外,還可對林業產品進行精深加工,以使優勢產品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并使林產品的新功能得以開發,從而延伸產業鏈,使產品附加值得到一定增加,進而使林業經濟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
2.2.4加強政府扶持與監督力度。健全我國林業產業方面的法律法規,還應加大政府的扶持與監督力度。地方政府對林業產業進行領導的同時,也應為林業產業適當引進外資項目,必要時還應為林業產業項目的發展提供一定資金,如對于高效經濟的開發項目應給予一定的經濟支持。另外,政府可組織林業產業種植能手進行技術培訓,以使林業產業技術能夠在各地區得到一定普及與推廣,此外,政府還可通過政策引進先進品種及新型材料,以建設林業高科技示范園,從而使地方的林業種植技術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
2.2.5通過經濟手段對林業經濟進行管理。以前我國通常僅使用行政手段對林業企業進行管理,這在一定程度上忽視了經濟價值及經濟手段的作用。如在營造林的生產中按照事業投資,營林勞動的商品性及獨立性并不會得到承認,從而導致營林為基礎的方針始終不能得到有效實施。如果把國營林場的經營方式轉變為企業模式進行經營管理,對商品生產的價值規律效益進行正確評定,此外,還可通過貸款方式發展營林經濟,從而可在一定程度上促進營造林的發展,進而可使林業經濟的管理更加高效。
2.2.6充分發揮行業管理的作用。林業經濟是有計劃的商品經濟,根據相關研究可知,對其進行統一、分級、權責分明的行業管理可在很大程度上促進其發展。對林產工業的長遠發展而言,進行有效的行業規劃與行業指導,可在很大程度上使整個林產行業的木材資源得到合理配置與利用,進而可使全行業的經濟效益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林業經濟的總決策權主要由國家掌握,各地區林業項目的經濟建設都應在國家的統一組織及規劃下,然后由各地方按國有林區山脈、水系的自然分布情況及經濟特點開展各項林業經濟活動,因此各地區的林業經濟都有其特點與優勢,且權限與職責都有非常明確的劃分。國家相關部門應對整個林產業有一個全局的了解,且應在專業方面有一定的技術優勢,這樣才能制定出行業整體性、科學性、戰略性的發展規劃并對其進行專業開發和管理,從而才能使林產業遵循經濟規律,并按照國家的計劃與市場需要的方向發展。因此,可把林產業的管理范圍調整為:(1)由省、區林業廳、局管理的大中型林業企業;(2)由地、市政府管理,受省政府托管理的大中型林業企業;(3)具有特殊地位的由林業部管理的林業企業;(4)由縣管理的小型林業企業。這樣,對林產業進行行業化管理,以促進林業經濟體制的改革與發展。
3結語
林業經濟在國民經濟中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對原有的林業經濟體制進行改革,采取行政管理模式改為經濟與行政相結合模式,不僅能促進林業經濟的發展,而且還能使社會經濟得到一定發展。
作者:張欽偉 單位:敦化林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