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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各國的發展經驗來看,決定一國金融結構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一)經濟發展階段這是決定金融結構最根本的因素。一般地,在經濟發展早期階段,基于低成本、低風險的大量融資需求,銀行體系發揮更重要的作用。當經濟較為發達時,對風險較大的金融資產產生更多需求,金融市場的地位也就更加重要。
(二)產業結構金融結構與產業結構特征緊密聯系。當一國處于經濟發展初期,產業結構以農業和傳統工業部門為主,較適合通過銀行融資。而當一國比較富裕時,其產業結構進一步多元化,金融市場也不斷創新,此時金融市場在信息處理和解決激勵方面更為有效,金融工具也更多地依賴債券和股票。同時,一國經濟如以中小企業為主導,則銀行主導型結構更有利;如以大型企業為主導,則金融市場主導型結構更有利。
(三)法律制度金融體系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法律制度和效率。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一國法律制度越完善,法律執行效率越高,兼管政策越透明,金融市場就越發達,企業提供資本市場融資越容易。一般來看,在法律體系不健全的國家中,基于規模經濟效應和風險處置優勢,以銀行為主的金融結構更適合經濟發展;法律體系較完備的國家,為股權、債權處理提供了更有效的保障,對金融市場發展更為有利。
(四)技術進步技術進步是推進金融結構深化的重要動因。20世紀70年代以來,信息技術在金融活動中得到廣泛應用,使數據處理由手工操作轉變為電子化運作,大大降低交易成本,創新金融工具大量涌現,新型金融機構不斷問世,如金融控股集團、私募股權基金、網絡銀行等金融創新深刻地改變了人們的生活。計算機網絡技術的應用,不僅推進了金融創新,而且也為金融定運行提供了技術保障,帶動金融工具、金融機構、金融監管的全方位變革。
(五)對外開放對外開放度對金融結構變化具有重大作用。在開放經濟條件下,進出口貿易、金融對外開放使得資本跨地區流動,并且伴隨外國金融機構在本國設立網點,還會引入新的制度、產品,例如巴塞爾協議就對各國的銀行業產生了深遠影響,導致金融結構變遷。
(六)信用環境信用是商品經濟的產物,貨幣充當支付手段的職能是信用產生的基礎,信用關系發展到一定階段便會集中地體現在現代金融制度上,可以說信用環境是現代金融活動的基礎。隨著市場深化,信用規模不斷擴大,信用形式也會隨之發生變化,表現為金融結構變化。當市場深化和信用深化達到一個新水平時,一國金融結構也必然調整至新的平衡。
(七)二元化結構發展中國家通常存在著傳統農業部門和現代工業部門相并存、經濟發達地區和落后地區相并存的雙重二元經濟結構。在這些國家,二元經濟結構轉換的速度體現了經濟發展的質量,促進二元經濟結構順利轉換是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的關鍵問題。在市場機制作用下,金融資源配置受利益驅動,由于農業具有長期性、零散性以及高風險性等特點,金融資源會自發向城市非農業部門集聚,農業部門的金融資源大量外流。同時,與非農產業相比,農業具有弱質產業特性,金融機構出于自身盈利考慮,會從風險評估、市場價格等方面將農業排斥在金融供給之外,進一步惡化了農業發展環境。在二元經濟結構初期,金融在發展中國家往往是稀缺資源,通常會被優先配置于工業部門,同時,政府也會對金融市場進行干預和抑制,導致金融市場萎縮,金融機構經營效率較低,廣大中小融資者得不到必要的資金支持。一般而言,農業承貸主體受自身資質較差、信息成本較高、缺乏有效擔保等限制,使其成為金融機構“惜貸”對象,但鑒于農業的基礎地位,政府又不得不通過各種手段增加對其金融供給,二元化經濟結構也是影響發展中國家金融結構的重要因素。
二、我國金融結構變遷歷程
新中國成立后,施行計劃體制下的大一統金融體系,金融部門附屬于財政部門和計劃部門,全國只有中國人民銀行一家金融機構,金融結構比較簡單。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金融結構逐步變遷,主要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從20世紀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逐步建立起以人民銀行為核心、以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為主干的金融體系;第二階段是從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到90年代初期,陸續成立了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等銀行機構,進一步完善了商業銀行體系;第三階段是從20世紀90年代至今,國家推動證券業、保險業等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財務公司、信托公司等機構有序發展,積極支持金融機構上市,形成了一個以銀行業為主、以證券業和保險業為輔相對完整的金融體系。目前,我國金融結構特征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銀行主導,二是政府主導。銀行主導是指銀行業在金融體系中占據主導地位,以金融資產為例,截至2012年末,我國銀行業資產總額已突破130萬億元,占金融業資產總額的85%以上。銀行主導型金融結構是我國金融結構變遷的起點,在計劃經濟體制下,銀行是金融體系主體,改革開放后,非銀行金融機構開始出現并有了一定發展,但占比依然偏低,在經濟生活中發揮的作用也相對較小。政府主導是指政府在金融體系中發揮主導性作用,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首先,政府是金融機構的最大股東。在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以及三家政策性商業銀行中,政府是絕對控股股東;在其它金融機構中,政府也大多是控股股東。其次,企業在金融市場上融資,金融機構設立、金融工具入市,必須經過相關監管部門批準。最后,金融資產定價權由政府所掌握,主要體現在利率和匯率價格上。目前,人民銀行制定的存貸款基準利率是決定利率的主導因素,匯率也不能根據外匯供需關系自由浮動,只能在一個有限的幅度內窄幅波動,這些規定大大提高了政府對金融體系的控制力。
上述金融結構在我國促進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也表現出了一些弊端,主要包括:一是金融“順周期”特征明顯。在以銀行間接金融為主的金融結構下,金融資產多樣化程度低,貨幣市場、資本市場發展滯后,社會投融資渠道單一,商業銀行出于逐利本質,傾向于在經濟高漲期擴張而在經濟低迷期收縮,難以有效熨平宏觀經濟波動。二是金融資源配置效率較低。在我國,無論是間接融資還是直接融資,主要關注的是融資數量的增長,沒有過多監督資金使用效率。目前,我國民營經濟發展迅速,已占到國民經濟總量的70%以上,而貸款資源仍主要集中于國有企業,金融資源配置與經濟結構匹配度較低,造成金融配置效率低下,不利于經濟增長。三是金融風險過分集中于銀行業。截至2012年末,我國M2/GDP的比例已達1.88,而美國為0.73,歐元區為1.02,日本為1.58。可以看出,我國經濟貨幣化較高、貨幣使用效率較低,進而導致通貨膨脹存在長期隱患。目前,我國銀行業集中了絕大部分金融風險,缺乏證券化、保險轉移等風險分散機制,一旦經濟持續下滑,銀行不良資產將迅速反彈,降低金融支持實體經濟能力,導致經濟發展惡性循環。
三、銀行業應對變革舉措
可以看出,我國金融結構正在經歷由間接金融向直接金融、銀行類金融機構向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轉變,銀行業面臨巨大挑戰。一方面,貸款在社會融資總量中的比重已逐步降至50%-60%,互聯網支付領域更受第三方支付沖擊導致市場份額已不足40%,利率市場化改革使得銀行利潤的主要來源———凈息差持續縮窄;另一方面,全球宏觀經濟形勢遲遲不見好轉,不良信貸資產隨時可能快速反彈。銀行業正面臨十年來最嚴峻的考驗,亟需擺脫過度依賴利息收入、實現以中間業務收入為新盈利模式的全面轉型,目前應對變革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一)實施綜合化經營,成立相關專業機構,加大債券承銷、理財融資等業務轉型力度目前,國內已有交通銀行、光大銀行、平安銀行實現金融經營領域全牌照,業務經營范圍涵蓋銀行、證券、信托、保險等金融業子行業,其它銀行機構也在加緊“跑馬圈地”,競相成立相關專業子公司,通過共享客戶資源、內部協同配合,將客戶利潤最大限度地留在體系內部。同時,因勢利導地開展金融創新,豐富債券承銷、理財融資等金融產品類型,擴展線上支付業務范圍,廣泛設立海外分支機構支持客戶“走出去”,全方位增加中間業務收入。
(二)推進部門協作,強化部門聯動營銷,促進公司金融、個人金融及金融市場交叉營銷在當前客戶金融需求日益多元化、復雜化的背景下,銀行業既離不開傳統投融資產品,又存在資產管理、風險管理及信息搜尋需求,僅依靠一個部門、一個產品條線去服務客戶已愈發困難。為此,各家銀行應充分發揮綜合性經營優勢,加大公司金融、個人金融及金融市場各條線協作力度,通過各層次、跨部門聯席會議等形式,為客戶提供一攬子金融服務方案,實現客戶金融服務全流程跟蹤。
(三)加強系統建設,推動業務流程標準化,重點發展電子銀行業務在信息化時代,系統運行穩定程度、數據處理能力已成為銀行競爭力的一項核心指標,為了更快響應客戶需求、減少業務流程處理環節、提高業務辦理準確率,各家銀行逐年加大電子銀行業務投入力度,通過完善發展網絡金融、語音金融、移動金融、自助金融、電子商務等領域,構建電子銀行一體化服務平臺,簡化業務操作流程,最大程度提升客戶忠誠度和價值創造度。
四、銀行業發展戰略建議
以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為標志,我國新一輪金融改革已經蓄勢待發。在金融脫媒化、利率市場化的大背景下,銀行業怎樣適應改革形勢,抉擇戰略安排,加快轉型步伐,推進產品創新,顯得尤為重要。筆者認為,“十二五”期間,各家銀行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金融服務功能首先,繼續完善儲蓄向投資轉化的事前篩選機制,加強風險管理,提升定價水平,把金融資源配置到最有效率的產業項目上。其次,促進金融市場高效發展,加快產品創新步伐,提供包括貨幣類、債券類、股票類產品在內的多樣化金融工具。再次,強化金融監管與激勵功能,在資金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的條件下,保證資金按照預定用途使用。
(二)優化金融機構配置目前,許多銀行成立了信托、租賃、基金等子公司,實現金融業多牌照經營。今后銀行應以存貸款等基本服務為基礎,優化金融機構配置,引導總行各部門與下屬公司、各下屬公司之間協同配合,為客戶提供全方位、多層次的金融服務,拓展中間業務收入,不斷提高價值創造能力。
(三)推進縣域金融發展面對城市激烈競爭的“紅海領域”,縣域市場為銀行轉型提供了廣闊的“藍海市場”,銀行業金融機構可充分借助在縣域進入早、網點多、人脈廣的優勢,加大農戶產業化投入,拓寬縣域經濟非農業務領域,引入多元合作伙伴,滿足農村經濟主體對借貸資金規模小、時間急、頻率高的需求,更好地協調城鄉金融發展。
(四)提高差異化定價水平做好貸款投放節奏管理,密切關注市場變化和同業競爭態勢,加強存款定價管理,控制存款付息率的回升,加大市場化資金運用力度,提高資金使用收益。同時,進一步發揮利率考核引導作用,引入多維度要素,重新調整利率授權,增強定價管理水平,做到金融資源的合理有效利用。
(本文來自于《青海金融》雜志。《青海金融》雜志簡介詳見。)
作者:陳彥廷翟進單位: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