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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農村信用社作為我國農村中小金融機構,主要服務于廣大農牧民、城鄉居民、中小微企業和政府部門,利用吸收低利率負債資金變成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信貸資產,以信貸規模反哺精準扶貧工作,重點支持新農村建設、貧困地區,以實現金融服務與精準扶貧相銜接,提升地區貧困戶居民的經濟收入。
關鍵詞: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金融服務;精準扶貧
一、建立金融扶貧工作機制
(一)信貸投入總量持續增長
每年單列不少于5000萬元扶貧信貸資金年度投放計劃,持續加大信貸資金投入,“十三五”期間,確保貧困地區各項貸款增速高于當年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建檔立卡貧困戶貸款增速高于農牧戶貸款平均增速;申貸獲得率逐年增長2個百分點以上。
(二)信貸結構不斷優化調整
優化信貸投向、投量和結構,充分利用央行信貸政策支持再貸款和扶貧再貸款以及財政資金,積極滿足貧困群體就業創業、脫貧致富等方面的金融需求。
(三)金融服務水平明顯提升
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改革不斷深化,服務網點進一步下沉,助農金融服務點綜合服務能力顯著提升;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加強,基礎金融服務實現行政村全覆蓋,健全支付結算體系,加大助農設備和自助機具投放數量,有針對性地支持農村集約化企業、綠色循環鏈企業和農村合作社互助社,與農機站、農牧局聯系,對農業機具給予積極信貸支持。
二、推動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拓寬貧困地區融資渠道
(一)調整優化信貸政策,有效滿足脫貧攻堅資金需求
一是把分散生產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小額信用貸款申貸考點,放在有無勞動能力、有無種養技術、是否勤勉、主觀償債意愿和誠信意識等方面,合理核定授信額度,彈性安排信貸還款結息周期,以優惠利率發放貧困戶短期小額貸款。因自然災害等非主觀因素形成不良信用記錄的客戶,區分情況適度安排授信。積極向財政局申請對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小額貸款給予適當貼息支持。二是根據農牧業生產經營周期和扶貧主管部門總體規劃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對貧困群體涉農涉牧企業用于日常生產經營性的流動資金貸款期限,可視情況給予放寬貸款期限。三是對生產經營正常、暫時出現資金緊缺的客戶,符合展期和續貸條件的,積極給予辦理。四是在風險可控前提下,進一步下調貸款利率,給予貧困戶和吸納就業的企業更多利率優惠。根據資金成本,制定差別化利率優惠政策。五是繼續實行減費讓利政策。
(二)積極開展“兩權”抵押貸款工作,有效盤活存量資產截至2017年末,和林格爾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各項貸款余額264187萬元,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1008.99萬元,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10327萬元,無林權抵押貸款。2017年新發放7筆,金額510元,農房無不良貸款,土地承包權新發放7筆,金額8224萬元。
三、支持特色產業金融服務,帶動貧困人口脫貧致富一是把“金融扶貧富民工程”與“新農村建設”有機結合,不斷加大對“三農三牧”、農村牧區小微企業發展、扶貧開發的資金支持,打好“新農村建設”工程建設的經濟基礎。二是進一步豐富現有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內涵,推動其向“新農村建設”傾斜,增加小額信用貸款額度,由原來的1萬、2萬、3萬增加至3萬、5萬、10萬;延伸貸款對象,由農戶擴大到個體工商戶;拓寬貸款用途,由原來的種植、養殖擴大至農村生產經營周轉和個體工商戶資金周轉、農村循環產業鏈經濟、特色種植物集約化經濟以及農村牧區危房改造、便民超市建設、營運和安全改造、農機具改造升級等。三是與縣人行、縣扶貧辦、縣婦聯和縣民族事務局等部門協調溝通,統籌利用現有和陸續出臺的財稅、貨幣、扶貧、農牧業現代化產業政策,推動建立各類政策和各類資金與農村信用社綜合金融服務聯動的運行機制,充分發揮扶貧資金杠桿作用,切實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率。抓好“富農貸(農牧戶貸)”、“扶貧貸(就業貸)、就業貸(助業貸)、農易貸(易農貸)、助農貸(農業貸)、農信淘寶貸(產業貸)商易貸(易商貸)”產品應用,以“政府保證金+財政貼息”等方式,通過“杠桿化”運作模式匹配自有資金,有效撬動信貸資金投入,為精準扶貧工程提供持續信貸支持。
四、推進貧困地區普惠金融服務體系建設
(一)優化機構網點布局,進一步改善農村牧區支付結算環境統籌增設正常營業的固定網點、定時服務的簡易服務網點和多種自助業務處理機具,大力推廣助農金融機具在農村牧區空白網點的布放工作,爭取實現貧困行政村基礎金融服務“村村通”升級為“人人用”,打通農村牧區基礎金融服務“最后一公里”。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積極開展流動服務。加大貧困地區營業網點軟硬件投入力度,進一步完善網點服務功能,提高網點的服務承載能力。繼續改善農村牧區支付結算環境,全面推廣應用農村金融服務自助終端,深化銀行卡助農取款服務和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
(二)農村牧區信用體系建設情況一是按照“政府引導、人行推動、多方參與、共同受益”原則,在縣金融辦、財政局、人民銀行等部門的有力推動下,和林格爾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積極協調政府相關部門,鄉鎮與農村金融機構聯合成立農村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鄉、村農戶信用等級評價小組,農戶信用信息采集小組,形成了鎮、村、村民小組及政府金融辦、財政部門、人民銀行、農村金融機構“多方聯動”工作機制。二是2017年以來聯社對全轄農戶、個體工商戶信用等級評定授信工作。全轄共評定信用農戶951戶。對于已經評定的農戶和個體工商戶新用戶,只要農戶提出信貸需求,授信額度和貸款用途在“三農“范圍以內的,聯社都予以滿足。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牧民對信貸授信額度的需求也在不斷的增加,針對實際情況,聯社及時調整了授信額度,將原來的AAA級授信3萬元,AA級授信2萬元,A級授信1萬元,逐步將授信額度提升到現在的AAA級授信10萬元,AA級授信5萬元,A級授信3萬元的標準。三是完成了與聯社有業務往來或有發展業務意向小微企業評級和授信工作,并按戶建立了評級授信檔案。
(三)加快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加大貧困地區金融知識宣傳力度深入開展“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信用企業”及“農村青年信用示范戶”評定工作,提高貧困戶和各類經營主體信用意識。加快推進農牧戶、家庭農牧場、專業大戶、農牧民專業合作社、農牧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農牧業經營主體電子信用檔案建設,完善信用評價與共享機制,進一步提高貧困地區低收入農牧民的申貸獲得率。加強金融知識宣傳推廣,積極開展金融知識普及活動,提高貧困地區金融消費者尤其是貧困農牧民的風險識別和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維護貧困地區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改善農村牧區社會信用環境。
(四)加強信貸服務機制建設,努力提升金融服務效率一是全面優化貸款審批、發放、管理流程,開通網上申貸和微信申貸業務,積極與拉卡拉和通聯支付機構合作,進一步簡化辦貸手續,縮短申貸時間,加強和規范信貸人員盡職調查行為,全面推行限時放貸,切實提高貸款發放效率。二是開辟“綠色通道”,通過提前進行續貸審批、設立循環貸款等措施解決有帶動貧困戶脫貧職能的企業高息“過橋”融資問題。三是深入實施“陽光信貸”工程,認真落實公開貸款政策、制度,公開貸款發放程序,公開承諾辦理時限,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的“四公開”制度,規范和清理不合理收費,切實提高脫貧攻堅金融服務質量和水平。四是全面開展駐村幫扶工作。發揮金融骨干駐村幫扶作用,主動做好與幫扶單位的銜接,加強與政府駐村干部的協作配合,充分發揮農信社專業優勢,制定科學幫扶規劃,因地制宜采取多種幫扶形式,真正幫助困難人口找準致富之路。
五、金融扶貧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部分低收入農戶依賴性強,認為反正是縣政府倡導扶持支持,經營成功與失敗無關重要。甚至有部分貧困戶仍存在“能拖就拖,救濟款不用還”的錯誤思想,存在貸款到期無法按期歸還的風險。
作者:劉若飛 單位:和林格爾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