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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映經濟發展、生活水平方面的指標所占比重過大。對照國際上其他國家生活質量評價指標體系,可以看出我國以往生活質量評價指標體系中,選取經濟發展、居民家庭收入水平、消費水平方面的指標占較大比重,經濟性特別明顯。但隨著經濟發展,居民收入增加,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人們在對生活質量的感受就會越來越多關注生活的環境、社會的安全保障以及精神生活的滿足。因此,應相應降低經濟發展,收入消費方面的指標在評價指標體系中所占比重,增加居民對生活質量感受較大的相關指標。
(二)指標體系全面性有欠缺按照構造生活質量評價指標體系的原則,評價居民生活質量要從人的物質、精神、健康、心理和環境等方面的需要出發,全面反映居民生活狀況的多層次多方面特征,但實際評價中所選指標范圍相對較窄,全面性層次性達不到要求,雖然也有文化、教育、環境、健康、公共安全、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指標,但大多情況下,一是這些方面并未涵蓋居民生活的各方面,二是以上這些方面選取的指標簡單,數量不夠。
(三)部分生活質量評價指標體系中的指標與社會經濟發展不相適應生活質量是一個不斷發展變化的概念,隨著社會經濟發展,人們生活水平的變化,居民對生活質量的理解感受都有較大改變。有些評價指標體系中所選指標不能跟上社會發展以及人們對生活質量的感受度。如:目前人們最關心的食品安全問題、飲用水安全問題、政府服務和管理能力問題等方面的指標基本在評價指標體系中未出現過
二、完善生活質量評價指標體系的建議
(一)關于資源與環境質量指標由于近幾年我國各地區空氣污染的加重,人們越來越關注自己所生活的環境。環境確實是居民生活質量中的重要因素,環境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著居民對自己生活舒適程度的感受。以往對人們生活的環境質量進行評價時多采用從影響生態環境的空氣、水、植物等自然因素方面選取評價指標,如: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地表水質達標率、PM2.5、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城市人口用水普及率、全年空氣質量良好天數、城市公共綠地面積等。使用這些指標確實可以直觀量化反映人們自然生活環境好壞,但評價生活質量中的環境質量時,不能僅僅反映自然環境的好壞,還應從生態的角度、環保的角度加以評價。對于資源環境質量的評價,指標的選取要多角度、多方面除了從上述指標考慮外,還應選取再生資源的回收率、中水使用普及率、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普及率、人均水資源擁有量、人均水消費、人均能源消費、紙塑料金屬回收率等。
(二)關于政府服務與管理方面質量指標生活質量的改善是一個由近及遠的過程,人們最先追求和改善的是那些對自身生活影響較大較直接的生活條件,較為外圍的條件次序靠后。在實際生活中表現出來就是人們往往優先追求注重家庭內部的生活條件的改善,然后才是其生活的社區和更為廣泛的社會生活條件的改善,同時注重為其提供各種生活條件、基本設施的政府機構的服務和管理水平,良好的社區服務條件,完善便利的基礎設施,合理的城鄉規劃,公平的教育,有強大責任感的政府。近幾年各地區城鄉居民越來越注重本地區政府的各項服務和管理水平,政府為居民服務的好壞、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在其居民的生活質量上。因此,在評價居民生活質量指標體系中,應在政府服務與管理方面選擇相應指標加以反映,如:基礎設施的支出、社會服務支出、環境事故發生頻率等。居民生活質量的提高不能單純通過提高收入和消費,政府應以積極的姿態,從加強法制、政府扶持、社會統籌和強化管理等各方面入手,才能獲得真正的令人們滿意的生活質量。
(三)關于社會保障生活質量指標生活質量的改善和提高離不開社會的支持和社會保障,社會越公平,社會給公民提供的各項保障制度越健全,人們的幸福感和滿意度就越高。在評價居民生活質量時,社會安全與保障方面的指標選取一般使用的是城鎮登記失業率、職工養老保險覆蓋率、企業醫療保險參保率、刑事案件發案率等。由于目前我國社會保障體系仍存在許多缺陷,雖然近幾年我國城鎮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新農村醫療保險等主要社會保障不斷發展完善,覆蓋面不斷加大,但農村居民以及城鎮低收入者,進城務工人員以及其他弱勢群體等仍嚴重缺乏社會支持和社會保障。因此,這些群體的居民非常注重各項社會保障的支持,當前,“五險一金”對于城鄉居民來講是生活中非常重要的社會保障。因此,在評價居民生活質量指標體系中,應將“五險一金”中的各項內容作為主要選擇的指標,并且還應選擇對弱勢群體提供的財力和其他支持方面的指標。
(四)關于其他方面生活質量指標以往在生活質量評價指標體系中,居民生活當中的文化娛樂休閑、教育、健康、居住、公共安全等方面的評價所選指標與當前居民在這些方面的實際生活狀況或關注點以及感受有較大差距,缺乏一些與人們生活息息相關的敏感性指標,如:每萬人擁有文化設施面積、紀念建筑物數量、大學教育程度、投入教育上的公共支出占GDP比重、素質教育、健康保障服務、交通事故發生率、火災死亡率等。完善居民生活質量評價指標體系,是適應生活質量的內涵和外延隨社會發展不斷發生變化的需要,社會在發展,人們的生活狀況以及對生活的感受不斷發生變化,評價人們生活質量的指標體系也應與之相適應,這樣才能反映出居民生活質量的實際狀況。
作者:包一玫 單位:內蒙古財經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