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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要:近年來,自愿出口限制(VER)被頻繁地使用,以解決國際貿易摩擦。本文從兩國簡單模型和擴展模型出發,分析了VER對進口國、出口國以及第三國的福利影響。最后得出結論:VER導致設限進口國福利的必然下降和受限出口國福利的可能提高,第三國會從中獲益,本文在此基礎上提出了政策建議。關鍵詞:自愿出口限制福利效應租金自愿出口限制的起源及發展自愿出口限制(VoluntaryExportRestraint,簡稱VER)又稱為自愿限制協議或有計劃的出口安排,是指出口國家或地區在進口國的要求或壓力下,自愿規定一定時期內某些商品的出口數量或出口金額,以避免進口國采取更嚴厲的進口限制措施。由于自愿限制協議是在有關國家間私下達成的,透明度很低,被形象地稱為“灰色區域”措施,其主要特征是:名義上是出口國自愿承擔的單方面責任,實質上是在進口國的壓力下作出的,規避了關貿總協定中取消數量限制的原則和非歧視性原則。協議一般包括提高產品價格、限制進口數量或進口監督等內容。VER的產生已經有了很長的歷史。早在20世紀50年代初,為了對抗來自日本的低成本紡織品的競爭,在日本加入GATT時,西歐15個締約方引用GATT第35條與日本互不適用GATT,以此保障本國市場不受日本產品的擾亂。后來,日本用了10年的時間與這些國家逐一達成雙邊協議,對一些敏感產品設置VER,才換取了與上述締約國互相適用GATT。1956年,美、日歷史上第一份VER協議,日本承諾自愿限制對美國的棉紡織品出口,為期5年。20世紀60年代和70年代,美國對來自世界各國的眾多進口產品(如紡織品、鞋類、鋼鐵產品、汽車、消費類電器產品)采取了VER。到1986年,美國在MFA(多種纖維協定)下,與發展中國家簽訂雙邊紡織品限制協定多達40個以上,受VER約束的碳鋼出口國家擴展到歐盟和加拿大。與此同時,其他工業國也紛紛效仿,大量使用VER限制外國產品的競爭。VER的福利效應(一)兩國簡單模型假定受VER約束的商品其國際貿易只存在于某個進口國M和某個出口國X之間,而且兩國都是大國,即VER會改變該商品在兩國間的價格。由于VER影響了進出口數量及價格,因此對進出口雙方國家的福利會產生影響。1.VER對進口國的福利影響。圖1描繪了進口國市場均衡狀況。Sm和Dm表示進口國市場某商品的供給曲線和需求曲線,ESx表示出口國的過剩供給曲線。在自由貿易條件下,進口價格為P0,消費量為Q0,其中Q1為進口國國內生產,Q1Q0依靠進口。現在假設出口國將出口限制在Q2Q3(Q2Q3<Q1Q0,否則就沒有必要實施VER了),該商品在進口國變得更加稀缺,因此價格上升到P1。在出口國中,由于出口量下降,剩余的生產能力形成對生產的削減,保留下來的低成本生產者以較低的價格P2提供產品。就進口國的福利變化來看,因為價格上漲,故產量由Q1增加到Q2,因此生產者剩余增加;同時消費量從QO削減到Q3,導致消費者剩余減少。兩相抵消以后,進口國的福利損失為面積abfc,其中acd為生產扭曲,bef為消費扭曲,abed作為出口商壟斷利潤的一部分轉移到了出口商手中。同樣的限制進口,若采取進口配額或進口關稅,進口國的福利狀況與VER措施下會不一樣。其中生產扭曲和消費扭曲是相同的,但是面積abhg部分卻是以關稅或進口商壟斷利潤的形式留在了進口國。2.VER對出口國福利的影響。圖2描繪了出口國的市場均衡狀況。相互競爭的生產者面對著本國的過剩供給曲線ESx和進口國的過剩需求曲線EDm,二者共同決定自由貿易下的出口價格P0和出口數量R0。現將出口數量限制在Q,則出口價格提高到P1,供給價格下降到P2,單位價差為P1-P2。因此生產者可以獲得面積為abgf的壟斷利潤或租金收入,可以看作是出口市場稀缺的門票價值。但同時由于出口量下降導致生產者剩余減少了面積abec。至于對消費者的影響,由于VER只改變出口數量和價格,國內市場銷售數量和價格可視為不變,所以不會導致消費者剩余的變化。因此,VER對出口國福利的影響取決于租金規模和生產者剩余損失的比較。VER對出口國福利的影響與出口稅較相似。不同的是,在征收出口稅的情況下,面積abgf轉為了政府的關稅收入,而不是作為租金歸生產者所有。(二)兩國簡單模型的擴展從上述兩國簡單模型的分析中得知,VER會導致進口國福利的必然下降和出口國福利的可能增加。但實際經濟貿易中,VER往往是在若干個進口國中的一個或幾個與若干個出口國中的一個或幾個中實施的,對進出口國的福利影響會有所不同,因此對兩國簡單模型作適度的擴展。1.一個進口國,兩個出口國。假定有一個進口國M,一個不受約束的出口國U和一個受約束的出口國R,如圖3所示。在圖3中,右邊描繪的是R國市場上的過剩供給曲線ESr和凈過剩需求曲線EDm-u(即M國總進口中扣除掉自U國進口部分后的剩余)。自由貿易下,國際市場價格為P0,M國的進口量為M0,其中自U國進口U0,自R國進口R0(R0=M0-U0)。現在M國與R國簽訂自限協定,將出口限制在數量R1,M國的進口價格提高到P1,進口數量下降到M1,其中,R1部分自R國進口,U1(U1=M1-R1)部分自U國進口,U1>U0。可見,在進口國較高的進口價格下,不受約束的出口國增加了出口,相當于不受約束的出口國部分替代了受限出口國的出口,這種現象可以稱為VER的“貿易轉移”效應。由于貿易轉移的存在,設限進口國進口量的縮減小于受限出口國出口量的縮減,即M0M1就福利效應來說,M國仍然是凈損失,因為較高的進口價格和較少的進口數量對本國消費者的損失超過了對本國生產者的利益;不受約束的出口商由于出口價格提高和出口數量增加獲得了凈收益(為面積bcgf);受限出口國福利變化不確定,若自M國轉移來的部分租金(為面積abed)超過因出口量下降帶來的部分損失(為面積hij),則會得到一個凈收益。一個可能提高進口國福利的措施是:進口國M可以通過與出口國R和出口國U分別簽訂VER,將進口數量限制在M1,進口價格下降到P2。這樣,既可以改善貿易條件,又可以限制進口數量。2.一個出口國,兩個進口國。假定有兩個進口國R和U,一個出口國X,進口國R對出口國實施VER,進口國U實行自由貿易政策,如圖4所示。圖4中,左邊部分ESx表示出口國X的過剩供給曲線,EDr表示設限進口國R的過剩需求曲線。右邊部分EDu表示不設限的進口國U的過剩需求曲線,ESx-r表示出口國的凈過剩供給曲線。自由貿易下,國際價格為P0,X國的出口量為X0,其中R0出口到R國,U0(U0=X0-R0)出口到U國。現在,進口國R與出口國X達成自限協議,出口量限制在R1。由于進口數量減少,R國國內價格上漲至P1,在此價格水平下,出口國提供給不受約束的進口國U的過剩供給曲線移到了虛線jk,此后沿著原來的剩余供給曲線ESx-r,世界價格因此下降到P2,X國的出口量為X1,其中R1出口到R國,U1出口到U國,U1>U0。可見,設限進口國進口下降了,不設限的進口國進口增加了。就福利影響而言,設限進口國由于進口減少和貿易條件惡化,其福利水平降低了;未設限的進口國福利水平提高了,因為進口價格下降和進口數量的擴大;出口國是獲益還是受損取決于從受限進口國獲得的租金收入(bchg)和損失(源于以較低的價格出口了較少的數量,為面積acfd)的比較。表面上來看,三國中只有不設限的進口國福利水平確定無疑地提高了,它應該對此政策很滿意,但事實并非如此,因為國內與進口競爭行業的產出下降了。出于這方面考慮,它可能也會與出口國尋求實施VER措施,這就是VER的“多米諾”效應。政策啟示通過對VER措施的福利效應分析,可以得出一些政策啟示:出口國實施VER是緩解貿易摩擦的一種較有效的手段。首先,與進口國采取更嚴厲的限制措施相比,VER的代價相對較低。因為實施VER以后,價格提高的租金收入留在了出口國;其次,通過這種“倒逼式”機制,可以迫使出口企業提高產品質量,國外已有實證研究證明當出口數量受到限制時提高產品質量是最優的選擇。出口國受VER約束時,可以轉移市場,增加對第三國的出口。進口大國對出口大國實施VER后,會導致國際市場價格下降,因此,其他國家的進口量可能會增加。這樣,出口國可以轉移市場,通過在第三國市場份額擴大的收益來減輕生產規模縮小的損失,但要注意避免VER的多米諾效應產生。某出口產品受VER約束時,可以增加替代產品的出口。由于受限出口商品在進口國的價格上漲,必然會帶動其替代品價格的適度上漲。這種情況下,增加替代品的出口,既可以規避VER的限制,又可以獲得額外利潤。當進口國對受限商品的需求價格彈性大于替代品的需求價格彈性時,額外利潤更大。當國內產業受進口產品沖擊時,可通過雙邊協議,采取VER措施。為了防止貿易從受限的出口國轉移到不受限的其他出口國(即VER的貿易轉移效應),進口國應當與主要的出口國分別簽訂VER協議。這樣,既限制了進口數量,達到保護國內市場和產業的目的,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進口價格,獲得貿易條件好轉的效應。當然這有一個前提,即進口國在該產品的國際消費市場上具有相當的壟斷地位。參考文獻:1.大衛•格林納韋.馮雷譯.國際貿易前沿問題[M].中國稅務出版社,20002.郭錦.“主動配額制”的演變與啟示[J].中國市場,2007(27)3.宋世方.自愿出口限制的性質與成因分析[J].國際商務,2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