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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以來,國民經濟的飛速發展離不開利用“兩種資源”和打開“兩個市場”的經濟戰略思想的指導。充分利用國內資源和國外資源,積極打開國內市場和國際市場,組織國內建設,發展對外經濟關系,我國對外經貿進入了迅猛發展的歷史新階段,國民經濟已成為外貿的依托和后盾,外貿也為國民經濟發展提供動力和支持。
未來20年,對我國來說是一個必須緊緊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但是,面對經濟全球化和加入世貿組織的新形勢,我國外貿發展還將面臨4大障礙。
1.關于特定產品過渡性保障機制問題。
根據我國加入WTO議定書第16條關于特定產品過渡性保障機制(簡稱“特保條款”)的規定,在加入WTO后12年內,如原產于中國的產品在進口至任—WTO成員領土時,如果后者也有這種產品或有直接競爭產品,中國產品造成了市場擾亂,則受此影響的WTO的成員可請求與中國進行磋商,尋求雙方滿意的解決辦法。同時,如任一WTO成員方認為,自《WTO協定》生效之日起,《紡織品與服裝協定》所涵蓋的原產于中國的紡織品和服裝產品,由于擾亂市場,威脅阻礙這些產品貿易的有序發展,則該成員也可請求與中國磋商解決。紡織品特別保障措施(主要針對針織布、袍服和文胸三種產品)的期限是2008年12月31日,即為期7年。在收到磋商請求后,中國應同意將所涉及產品的裝運量減少到一個很低的比例。在進口國的中國產品進口相對增長的情況下,中國兩年內不能采取報復措施。在這種沒有制衡措施的情況下,很容易導致特保條款的濫用,中國出口產品更容易在全球范圍內遭到限制。
2.關于反傾銷應訴與中國非市場經濟地位問題。
根據中國加入WTO承諾的法律文件《中國加入WTO議定書》和《工作組報告》中的相關規定,當一WTO成員方對中國的出口產品進行一項補貼和傾銷投訴時,如何確定我國出口商品的國內成本和價格?如果在中國生產的這個商品的生產、供應和銷售等各個方面都是以市場經濟條件運作的,那么成本和價格就用它;如果不能清楚表明是以市場經濟為主運作的,那就可以找一個其它國家的相同產品來比較,即替代國方法。我國是世界上反傾銷的最大受害國。根據中國加入WTO議定書第15條關于確定補貼和傾銷時的價格可比性的規定,在加入世貿組織后15年內,我國在接受國外反傾銷調查時,不得不接受“非市場經濟”的歧視性待遇。對我國出口產品發起反傾銷調查的國家和地區如果認定我國一些企業享受政府的補貼,那么就不接受相關企業提供的成本數據,而采取所謂的按照市場經濟第三國同類產品成本的方法來判斷與推算傾銷事實與幅度。這將對我國出口可持續增長帶來極大威脅。
3.關于貿易政策過渡性審議機制問題。
貿易政策審議機制是世貿組織的三大重要機制之一。在關貿總協定東京回合、烏拉圭回合,通過《關于通知、協商、爭端解決和監督問題的諒解》、《總干事關于通知和監督問題的建議書》、《爭取較好未來的貿易政策》和《埃斯特拉角部長宣言》等過程,形成了WTO協議附錄3的貿易政策審議機制。1995年1月1日,伴隨著世貿組織協定的生效,世貿組織貿易政策審議機制(TPRM)開始正式運作。世貿組織的所有成員的貿易政策均須接受審議。TPRM是世貿組織定期對其成員方的貿易決策與立法程序以及對多邊貿易體制的影響實行審議并提出相應建議的機制。從性質上看,它是作為世貿組織的一種監督機制,也是提高各成員方貿易政策透明度的工具;從功能上看,它提高了國際貿易的可預見性,預防和減少了國際貿易爭端;從形式上看,對各成員方進行國別的、定期和輪流審查,體現了一定的科學性。WTO成員方的審議年限分為2年、4年、6年不等。
根據中國加入WTO議定書第18條關于過渡性審議機制的規定,WTO將在中國加入后8年內,每年審議中國實施WTO協定和履行承諾的各種貿易政策,中國必須在審議前向WTO每一下屬機構提供相關信息,此后才能在第10年或總理事會決定的較早日期進行最終審議。這是中國加入WTO的義務與一般WTO成員的不同之處,在WTO的歷史上也是沒有先例的,而正常的貿易政策審議只是由WTO秘書處貿易政策審議部門的官員進行。因為根據世界貿易排名,中國將每4年接受1次貿易政策審議。它對中國的過渡性審議不僅頻繁,而且更加深入,將有16個WTO的下屬分支機構參與審議,每個機構將就自己負責的領域對中國遵守承諾的情況進行評估。國際貿易中的灰色區域在任何國家都是存在的,這一義務使得我國外貿政策的透明度空前提高,我國的外貿促進措施和支撐體系將受到極大的制約。
4.關于國內出口欠退稅問題。
國內出口企業對出口欠退稅問題可謂怨聲載道。產生出口欠退稅的主要原因是近幾年來國家安排的預算資金不能滿足日益擴大的出口退稅資金需求。長期的巨額欠退稅不僅大量占壓企業資金,加大企業出口成本,削弱出口競爭力,而且嚴重影響政府依法行政的形象,挫傷了不少出口企業的經營積極性。2004年我國外貿將因受出口退稅率調整和國內經濟擴張期進口需求增長等因素影響,貿易順差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有所下降。按照國務院關于出口退稅機制改革的決定,自2004年1月1日起,中國將實施新的出口退稅政策,調整后的出口退稅率為17%、13%、11%、8%和5%五檔。按現行出口商品結構,我國平均出口退稅率將下降3%。據專家測算,平均出口退稅率每下調1個百分點,出口增速將下降4.9個百分點。調低出口退稅率將會增加企業的出口成本,有可能影響企業擴大出口的積極性,一些企業原本處于保本微利的商品有可能放棄出口,一些面臨激烈競爭的勞動密集型產品有可能被迫退出國際市場,進而使中國出口增速和總量擴大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
二、解決對外貿易發展問題的戰略措施
1.澄清認識,把外貿發展作為推動經濟增長的第一要務來抓。
一種觀點認為,“我國出口依存度太高會影響國家的經濟安全或造成出口貧困化增長”。其實,合理的出口依存度的界限要看出口是否有效益,如果出口企業不虧損,國家也不補貼,在這一前提下,只要國際市場上有需求,出口產品賣價又合理,我們就應當鼓勵多出口,這樣做就不會影響國家的經濟安全,也不會造成出口貧困化增長。另一種觀點是只強調擴大內需而忽視外需的作用,這是不科學的。誠然,我國是發展中的大國,擴大內需是我們長期應堅持的正確方針。但是,在開放經濟條件下,任何時候都不應忽視外需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應始終如一地堅持投資、消費、出口需求的三輪推動作用。還有一種觀點認為,加工貿易產業鏈條短,產品附加價值低,走私猖獗,不宜大力發展。這種認識也是片面的,應當強調,發展加工貿易是我國參與國際分工和國際交換的客觀需要,有利于發揮我國勞動力資源豐富的優勢,擴大社會就業,彌補國內短缺資源。只要搞好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鼓勵國內廠商技術創新,提高加工深度和技術含量,由外商委托制造向委托設計制造和自主品牌加工方向發展,加工貿易也會延伸鏈條,增加附加價值,加工貿易也會向高層次發展。
2.制定新時期的外貿發展戰略。
改革開放以來的不同時期,我國曾經制定了以質取勝和市場多元化、大經貿、科技興貿等外貿發展戰略。21世紀初期我國對外貿易發展戰略的主要著力點和戰略重點應該是對國際貿易結構的優化和升級。具體來說,(1)積極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對外貿易。高技術產業貿易是跨國公司企業間貿易的主要形式,是經濟全球化的主要推動力。(2)擴展貿易空間,加強對發展中國家市場的開拓。發達國家和地區市場是我國的主要出口市場,是我們應首先關注和重視的市場。發展中國家里那些經濟發展較快、貿易環境相對穩定、市場潛力巨大或具有戰略前景的市場是我們今后應特別關注和加大開拓力度的市場,也是國家政策應重點支持的市場。發達國家和新興工業化國家和地區對這些市場已展開強大攻勢,甚至結成了區域經濟集團,如果我們不積極參與其中,將可能失去重大市場機遇。(3)創造競爭優勢,重視企業制度創新。鼓勵各類企業積極參與國際競爭,在競爭中不斷提高實力。無論是政策的制定還是實施都應該圍繞是否能夠調動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積極性,是否能夠幫助企業提高國際競爭力來進行。在未來幾年里,對外貿易戰略應把側重點從主要依靠政府財政支持和政策優惠轉向大力提高企業國際競爭力上來,從根本上解決開拓國際市場的能力問題。現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在很大程度上是壟斷條件下的集團競爭,而我國外貿企業結構迄今以中小型企業為主,存在著缺乏主導產業、無長遠規劃、缺乏開拓新市場的能力等缺點。因此,要大力發展我國的外貿事業就必須向大型化、實業化方向發展。(4)增強環保意識,努力占領國際綠色市場。政府應通過一系列法規、制度,使企業改變傳統的局限于企業內部利潤的最大化或成本的最小化的經營決策,將環境成本納入企業效益評價體系之中,采用社會經營決策,統籌協調企業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與環境效益之間的關系;應認真研究各種重要的國際標準并加以宣傳、推廣,保證我國出口商品在技術、安全、衛生、環保各方面接近或達到國際標準的要求,減少貿易摩擦;應努力提高環保技術,不斷開發綠色產品,避免綠色貿易壁壘的不利影響。
3.積極應對入世的不利條款。
由于各國的政府層面沒有專門針對WTO規則的法,各自用國內法處理與中國貿易關系。我們要踏踏實實研究其是否符合WTO規則,做到知己知彼。針對不公平的歧視性待遇,我國出口生產企業或行業面對反傾銷起訴,首先是要用法律和事實來證明某一遭投訴的產品或行業的生產、供應和銷售均具市場經濟條件。如能證明而且能夠獲得進口方反傾銷主管當局的承認,中國的生產者和出口商就能直接被承認為具有市場經濟地位。如果不能獲得認定,則一旦遭遇反傾銷訴訟,要實事求是,積極應訴。另一方面,也要充分利用進口方成員的相關法律武器。例如,根據美國等反傾銷程序中關于“可獲得的最佳信息(BIA,Bestinformationavailable)”的規定,積極選取對我出口產品有利的“替代國”價格,以爭取獲得較好的反傾銷應訴結果。我們既要積極應對入世的不利條款,最大限度消除對我國出口產生的負面影響,又要以平和的心態對待“特保條款”、“非市場經濟”等不利條款,根據我國現有的經濟實力和在國際經貿關系所處的地位,從最大限度地爭取我國經濟利益的角度出發,以務實的態度,制定應對戰略措施和具體工作方案,注意防止某些貿易伙伴將不利條款政治化,以及濫用不利條款實行貿易保護主義的傾向。作為發展中國家,我們應積極參與貿易政策的制定和審議,加強南南合作,繼續為爭取國際經濟新秩序而斗爭,使世界經濟早日納入平等的軌道。
總之,世貿組織有一整套完備、明確和細致的規則,從某種意義上講,對它們的熟悉程度是決定我們能否抓住機遇的關鍵。我們要想在全球經濟一體化浪潮中占據有利的地位就必須抓緊學習這些規則。企業是市場經濟的主體,必須要有危機感、緊迫感,熟悉WTO的規則,規范自己的行為;要有效地利用WTO的原則解決在國際競爭中遇到的糾紛,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要密切跟蹤WTO的活動,以便應對未來的談判;要進一步利用自由化措施,將關稅減弱和自由化的承諾轉化為貿易的機遇;要最大程度地利用WTO規則,減少經濟全球化帶來的沖擊。
4.穩妥解決國內出口欠退稅問題。
隨著我國外貿出口的快速增長,欠退稅規模和欠退稅現象不斷擴大,出口退稅機制已不利于深化外貿體制改革,出口退稅結構已不能適應優化產業結構的要求,出口退稅的負擔機制不盡合理,出口退稅也缺乏穩定的資金來源。從表面看,出口欠退稅問題是由于中央財政沒有能力滿足出口迅速增長的需要而造成的,但從深層次分析,是出口退稅機制不合理與外貿經營體制改革要求不適應而至。目前,增值稅收入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享,而出口退稅由中央財政全額負擔,導致中央和地方之間權利與義務不對稱。隨著出口退稅規模的不斷擴大,中央財政的壓力會隨著出口退稅資金需求的擴大而不斷加大。解決出口欠退稅問題,既要有利于保持出口和國民經濟的穩定增長,又不能影響財政預算的完成;既要堅持依法行政做到應退盡退,又要加強管理。
5.努力營造我國外貿穩定增長的外部環境。
近年來,隨著中國綜合國力的提升,一些國家和地區散布所謂的“中國經濟威脅論”、“中國經濟崩潰論”、“中國輸出通縮論”等荒謬論調。我們應以加入WTO為契機,大力宣揚中國為世界經濟發展作出的新貢獻,適時提出中國經濟機遇論,指出中國經濟發展將成為促進世界經濟發展的一個新引擎,將為一些國家經濟渡過難關作出應有的貢獻。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必將對我們促進外貿發展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產生重大而深遠的積極影響。
摘要:在WTO框架下,我國對外貿易面臨著下列一些問題:關于特定產品過渡性保障機制問題,關于反傾銷應訴與中國非市場經濟地位問題,關于貿易政策過渡性審議機制問題,關于國內出口欠退稅問題等。針對這些問題作者提出了應采取的戰略措施。
關鍵詞:對外貿易,WTO,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