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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堂服務要求:
1、相應在貨源采購、加強管理、核算成本,節約用水、用電、用氣等方面多下功夫,從而確保師生伙食的質量不斷提高;堅持為全校教師服務為原則,做到保質保量、價格合理。對大眾化的米飯、面條、糕點、葷素菜均保持合理價格。
2、熱心為全院師生服務是全體食堂員工的宗旨,要加強對食堂員工的教育,確保為全院師生提供優質的服務,要供應好一日三餐。
3、盡量豐富飯菜的花色品種,不斷提高廚師的技術水平;冬天要讓師生吃得暖和,夏天要讓師生吃得衛生,節假日要讓住宿生吃得滿意,早、午、晚三餐的主食品要增加品種;要搞好食堂衛生工作。
4、要繼續做好幫助在校貧困生的工作,在后勤公司領導下食堂要盡最大的努力,去幫助那些生活困難的學生。
5、平時經常聽取廣大師生意見,定期主動請他們來食堂檢查,聽取他們對食堂的意見和建議,發現問題及時改進,好的則要繼續發揚。
二、食堂經營管理責任:
1、食堂必須持有效衛生許可證,到期及時驗換。
2、食堂管理實行"負責人責任制",即由食堂負責人對本餐廳飯菜質量、菜肴價格、服務態度、衛生狀況、就餐環境、員工配備等全面負責,并對發生的問題承擔相應責任。
3、食堂的服務宗旨是為全校師生提供優質到位的餐飲服務,并根據廣大師生不同需求實行靈活多樣的服務方式,不斷調整花色品種,加強成本核算,開展文明服務,實行科學管理,逐步提高餐廳經營管理水平。
4、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等國家行政法規和學院、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自覺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與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
5、食堂負責人在營業時間要堅守營業現場進行指揮和管理,認真遵守食品物料采購規章制度,直接參與進貨全過程,不采不用霉爛、變質或不新鮮的貨物和三無(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成品原料(對購進的米面、肉、油等發現異常食堂人員要拒絕使用,并及早報告后勤公司,追查原因)。
6、廚房操作責任
(1)廚房操作間內的設備、設施與用具等應實行"定置管理",做到擺放整齊有序,干凈清潔,地面做到無污水、無雜物。
(2)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具、菜板、盛器、揩布及其它工具必須分開使用,標志明顯,定位存放,用后洗凈,定期消毒。
(3)各種食品原料如糧食、蔬菜、肉類、水產品等,在使用前必須將雜質處理干凈后用清水洗凈,蔬菜類、肉類和水產品類要分池清洗。
(4)烹調菜肴時,肉魚豆類菜肴做到燒熟煮透,隔餐菜應回鍋燒透方可出售食用。
(5)加工后的熟食制品應與原料食品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原料食品應與半成品分開存放,不觸地,不疊底,標志明顯,防止交叉污染。
(6)針對海南的特殊地理、氣候條件,各食堂應采取多重有效措施做好餐廳防四害工作,采用各種防護措施,將餐廳四害污染減低到最低限度。
7、設備用具管理責任
(1)各種設備設施應指定專人保管、操作和維護,特殊設備操作必須具有上崗證或操作證,設備發生故障或損壞要及時報修,以確保設備設施的正常使用。
(2)大小電器、線路、炊具、氣灶、開關等要規范操作、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范事故發生,保證使用安全。
(3)餐具使用后必須由專用水池洗凈并進行高溫消毒,未經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消毒后的餐具必須貯存在餐具專用保潔柜中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要分開存放并有明顯標記;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
8、就餐服務責任
(1)食堂就餐大廳要保持清潔,做到餐桌無油漬,地面無雜物,墻壁無灰塵,學生就餐時不得清掃地面,學生就餐后要及時回收餐具和清理餐桌。
(2)為師生提供就餐服務時,服務人員要做到衣著整潔,使用禮貌用語,做到文明服務,在任何情況下嚴禁與就餐師生發生爭執。
(3)當就餐學生對所購菜肴進行投訴時,服務人員應及時予以調換,如問題嚴重,應立即向餐廳負責人報告。
9、食堂及員工衛生責任
(1)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食堂應定期組織對食堂員工進行身體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
(2)食堂必須按照《食品衛生法》規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內部衛生管理制度,劃分衛生專責區,廚房、餐具、餐廳和庫房等衛生要責任到人,落實到每個服務人員身上,在衛生管理上做到人人有專責,處處無死角,天天有檢查,保持清潔。
(3)員工個人衛生要做到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更衣,上崗要穿著工作服,不得在食品加工銷售場所吸煙。
(4)餐廳服務人員身體有病要及時報告,并由食堂負責人確定是否應調離工作崗位,病愈后重新上崗時需由醫院出具病愈證明。
10、庫房管理責任
(1)食品存放應當分類、上架、隔墻、離地存放,防鼠防潮,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2)食品貯存場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必須貼有標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應分柜存放并加覆保鮮膜。
11、安全衛生突發事件報告責任
(1)用餐師生發生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食堂應立即停止生產和銷售活動,及時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并上報后勤公司主管部門。
(2)應立即組織對受傷、中毒師生進行救治,盡快協助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3)事發食堂負責人應將該事故的詳細情況和處理結果及工作的改進意見形成書面材料及時上報后勤公司。
三、責任追究辦法
1、違反國家、省和公司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止承包合同、取消食堂經營資格,并酌情給予經濟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發現或者員工舉報的重大、特大安全衛生事故隱患不及時治理或者查處的。
(2)重大、特大安全衛生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拖延報告或者阻礙、干涉事故調查的。
(3)阻撓、干涉對重大、特大安全衛生事故有關責任人員追究責任的。
(4)未依法履行職責而發生重大安全衛生事故的。
(5)食堂無能力處理的已知重大安全衛生隱患不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要求治理或者查處的。
2、食堂內發生師生死亡1人或者重傷、重度中毒1-3人安全衛生事故,食堂負責人對事故的發生,依照國家、省和公司的有關規定,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罰款、終止承包合同或取
消其食堂經營資格的處分;發生重傷或重度中毒1人的事故,給予罰款、終止承包合同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發生重大、特大安全衛生事故瞞報、拖延報告的,對食堂主要負責人給予警告的處分;因瞞報、遲報造成嚴重后果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罰款、終止承包合同或取消其食堂經營
資格的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