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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做好2018年秋季校園安全工作,蕭縣公安局全力開展校園及周邊環境大檢查,嚴格落實校園安全常態化勤務,不斷加強校園安全風險防控,認真解決校園及周邊社會治安突出問題,進一步筑牢了安全屏障,有力維護了校園安全穩定。
一、強化排查,集中消除校園各類隱患
一是組織民警深入中小學校、幼兒園,對門衛管理、入校登記、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安保措施進行集中檢查,督促、指導建立健全各項安保制度,對排查出的16處隱患及時督促進行整改;二是集中梳理排查校內外矛盾糾紛,密切關注管控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高危人群,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先后化解各類矛盾8起,嚴防矛盾糾紛激化釀成極端事件;三是對校園消防器材、滅火救援等設備進行全面檢查,指導師生正確使用滅火消防器材,確保消防救援設備充分發揮作用,全力預防校園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多措并舉,凈化校園周邊治安環境
一是全面落實校園及周邊安全防范常態化工作機制,聯合綜治辦、教育、衛計、城管等部門,對轄區內中小學、幼兒園校園周邊環境進行全方位治理整頓,重點清理整頓出租房和各類商鋪攤點,規范經營活動,消除各類隱患,凈化校園周邊環境;二是結合校園周邊交通實際狀況,協調交警,在上放學時間段,科學實施交通管理常態化工作機制,確保校園周邊交通秩序安全順暢;三是組織民警認真分析研判校園周邊各類重點人員生活軌跡和動態,強化穩控措施,逐人落實化解管控措施,嚴防發生涉校暴力案事件發生。截止目前,整治治安亂點2處,查處“黑網吧”2家,處罰未按規定經營網吧3家。
三、統籌警力,開展校園周邊巡防守護
一是按照“護學崗”制度的要求,在中小學、幼兒園附近,加大巡邏防控和治安盤查力度,強化校園周邊巡邏管控常態化工作機制,加強聯勤聯動,切實提高現場應急處置能力;二是在重要路段和重點區域科學安排巡邏查控模式,最大限度提高見警率和管事率,實行車巡與步巡相結合、多點巡邏與重點巡邏相結合的方式,強化顯性用警,及時發現、處置各類涉校違法犯罪活動;三是大力推進校園警務建設工作,指導學校分析研判校園治安問題現狀,研究對策,確保責任落實到位、裝備配備到位,全力維護校門周邊范圍內良好的治安秩序。
四、加強宣傳,積極營造安全教育氛圍
各鎮(鄉、街道)中學、中心小學、幼兒園,九年一貫制學校,區直學校,各民辦學校:
建黨百年大慶和暑期將至,為確保全區教體系統安全穩定, 根據省安委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防范工作為慶祝建黨 1O0 周年營造安全穩定環境的通知》(贛安辦字〔2021〕35 號)和省教育工委 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近期學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贛教電傳字〔2021〕14 號)的文件精神, 要求各學校、幼兒園防范化解涉校涉生重大風險,維護全區學校平安和諧,現就進一步做好近期校園安全穩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部門的工作部署
“七一”和暑期將至,師生思想活躍,人員外出流動量大,安全隱患增加。各學校、幼兒園要充分認清做好當前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意義,堅持“師生至上、安全第一”,對學校安全進行專題研究部署。要堅決貫徹落實省、市上級部門的工作要求,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干部安全工作責任制,把學校安全工作的任務部署分解落實到地方和學校的具體單位、具體崗位和具體人,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分口把守,消除學校安全工作監管盲區、堵塞管理漏洞,嚴防各類事故特別是學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各學校、幼兒園要把做好黨的百年華誕和暑假期間學校安全工作作為一項重點工作,再進行一次總體部署,做到安全責任到位、安全教育到位、安全措施到位。
二、認真開展放假前學生安全集中教育
各學校、幼兒園要結合實際,通過召開主題班會、舉辦專題講座、設立墻報展板、開辟校園網專欄等形式,在“七一”和暑假放假前集中開展安全教育活動。要加強學生旅游安全、交通安全、暑期消防等各項安全和應對自然災害、反電信詐騙、非法校園貸、反傳銷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要重點加強中小學生特別是留守兒童防溺水警示教育,加強學生遠離“黃、賭、 毒”、不良網貸和反、反非法傳銷等法制教育,提倡安全、文明、健康的假期生活。各中小學校要全面使用《江西省中小學校學生安全提醒教育每日一播》,確保放假前天天播出。中職學校要針對校外實習情況,加強實習規范管理和生活安全常識教育,不斷提升師生安全意識和自護能力。
三、扎實開展學校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
各學校、幼兒園要把安全生產月活動以及校園周邊交通秩序 “護學行動”等行動有機結合,在放假前扎實開展學校安全隱患大排查,重點突出學生宿舍、食堂餐廳、校內水域、教學樓、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倉庫等要害部位和場所。對暑假期間校園內停用的場所和設施(備),特別是用水、用電、用氣設備以及危化品存儲設備,要進一步落實安全監管責任和具體防控措施。對排查出的問題隱患,在放假前要迅速組織整改,對短期內解決不了的,要安排專人跟進,明確完成時限。
四、切實做好學生人身安全防護工作
各學校、幼兒園要進一步加強校園安全管理,落實安全措施, 堅決維護校園和諧,確保食品安全,要認真貫徹落實《江西省預防中小學生溺水管理暫行辦法》,按照防溺水任務清單要求,進一步加大預防溺水工作力度。進一步加強與當地鎮、鄉、街道(居委會)的溝通協調,推動重點危險水域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確保防溺水安全措施落地落實。要大力推動校園安防建設“三個百分之百”和“四個一工程”標準化建設, 不斷提升安全防控能力。解決防范個人極端暴力犯罪事件的發生。教育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取向,指導學生舒緩壓力,疏導心理情感。進一步加強家校聯系,引導家長理性看待學生考試成績,為孩子的健康成長營造和睦家庭氛圍。
五、提高敏感突發事件處置能力
各學校、幼兒園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把“關鍵人”納入管控視線,建立“一人一檔”信息,要加大排查甄別力度,逐人制定工作方案,逐人落實穩控措施,精準把控網上網下突出動向和可疑苗頭,嚴防漏管失控演化形成現實危害。對校園及周邊排查發現的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 心態失衡、行為失常及性格偏執而揚言報復社會的重點人員,要及時通報當地黨委政府和公安部門,配合做好矛盾化解和行為管控,防止發生沖擊校園侵害師生人身安全的極端事件。對原民辦代課教師挑頭骨干人員要逐一剖析評估,精準施策分化轉化。密切關注學生思想動態,及時回應師生關切問題,做好政策解讀和教育引導,落實安全穩控措施,堅決防止群體性涉穩事件的發生。
各學校、幼兒園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學校安全穩定工作,保證信息渠道暢通,確保值班人員隨時在崗在位, 有能力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有關重大突況和重要信息, 要第一時間上報有關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一、指導思想
要把最大限度預防和避免校園(包括學校、幼兒園,下同)傷害事件發生,維護師生合法權益和良好校園秩序作為當前維護社會穩定的一項重要工作,切實發揮工作職能,強化各項工作措施,確保校園安全。
二、工作重點
校園周邊:以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及搶劫搶奪團伙、傳銷團伙為打擊重點;以校園周邊治安混亂區域為整治重點;以校園密集區域以及學生、幼兒上、下學時段為巡控防范重點。
校園內部:重點抓好校園的安保力量的配備、培訓和各項內部保衛制度的健全落實;重點抓好教舍安全、食品安全、校園內部的消防、危險品等安全監管;重點抓好對師生的安全宣傳教育;重點抓好對
校園內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和重點人員的管控。
社會面管控:突出刑釋解教人員、吸毒人員、精神病肇事肇禍人員、輟學無業閑散青少年、可能鋌而走險采取極端行為的人員等重點,強化管控措施。
長效機制建立:健全完善處置校園侵害事件應急處突機制。建立健全警、校聯動預防和應急處置機制。重點落實高危人員排查化解控制責任和監管責任。
三、工作措施和責任分工
派出所、邊防所、交警中隊、交通所、安監辦責任分工:
(一)全面開展學校、幼兒園安全隱患大排查
從現在開始,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逐校、逐園細致摸排安全隱患。對存在的隱患、問題逐一列出單子,督促學校、幼兒園落實整改措施。針對護校、護園工作中存在的隱患與薄弱環節,逐一責令期限整改。
(二)強化打擊,整治力度,凈化校園周邊環境
進一步加大對校園周邊的系列整治,全面優化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具體工作重點是:
1、集中打擊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及搶劫搶奪、傳銷團伙。
2、集中清理整頓校門口及周邊違法違規經營的出租房、網吧、電游室、錄像廳、歌舞廳等。
3、集中整治學校門前及周邊交通秩序、亂設停車場和“黑校車”、“黑出租”攬客營運及其他危及中小學生上下學安全的問題、推進中小學智能交通管理系統的建設進程,努力減少涉及師生的交通事故。
4、集中治理校園內火險、用電、危險品和大型活動等存在的各類安全隱患。
(三)嚴格落實中小學校、幼兒園各項安全防范措施
1、落實“一校一警”和執勤民警實名制度。責任區內的民警要擔負起校、園上下學期間值守、看護責任。在上學、放學和下晚自習等時段實行定點值守,實行定人、定崗、定責的“三定”原則,切實落實責任制。派出所、邊防所等部門要合理調配警力,保障轄區每所中小學校、幼兒園重點時段有民警帶領聯防隊員、協勤人員上崗執勤。
2、加強聯勤聯動,在中小學校、幼兒園上學、放學期間繼續加強對學校周邊的交通秩序、治安秩序的疏導和維護,嚴防各類侵害學生人身安全的時間發生。
3、發揮警務室、治安崗亭作用,提升校園防護能力。要依托學校值班室或門衛室設立校園警務室,確定責任民警,及時處置校園周邊發生的各類治安問題。最大限度提高見警率,增強震懾力。
4、發揮民警擔任學校法制輔導員的作用,深入宣傳,提高廣大學生的法治意識、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5、督導學校建立健全保衛組織、配備專業保安力量和必要的防護裝備,加強校園內部的巡邏守護。
(四)全面開展高危人員排查、化解、管控工作
1、對刑釋解教人員、吸毒人員、精神病肇事肇禍人員、對社會不滿人員、長期沒有生活保障有仇視社會心理以及有家庭矛盾糾紛、個人訴求得不到滿足有可能鋌而走險、采取極端報復社會、制造影響的重點人員,逐一列出單子,建立基礎臺帳,加強風險評估,密切掌握動向,堅決防止發生因漏管失控導致傷害師生事件的發生。
2、要將摸排出的高危人員確定責任民警,進行疏導化解,逐人進行教育穩控,切實落實管控措施,從源頭上減少涉校違法犯罪活動的發生,堅決防止矛盾激化引發個人極端暴力事件。
3、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摸排出的高危人員,逐一制定管控方案,逐一落實責任人員,實行動態跟蹤管控。
(五)進一步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和危險物品管控力度
深入社區、校園及周邊區域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對可能影響學校安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化解。
(六)建立健全應急處置機制
將處置校園侵害事件納入應急處突機制,制定校園安全應急處理、現場處置等應急處置預案,固定力量,開展演練。確保一旦發生問題,能夠快速反應,第一時間響應處置、有效控制,將損失和影響降低到最小范圍。要建立長效機制,全面提升快速反應、應急處突的能力。
教委辦、街道各職能部門、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責任分工:
1、教委辦要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和心里疏導,邀請有關部門(人員)對師生進行專題講座,切實解決存在的實際困難,把創建“安全、和諧、文明”的校園作為第一要務抓好;要聯系各社區對所有中小學校、幼兒園迅速配備專職安保人員,配備叉子等必要的防范器械。
2、落實校園門衛查驗制度,上課期間實行校園封閉管理,嚴格外來人員準入登記制度,嚴防無關人員及社會閑教人員進入校園。組織專人開展校園內外的秩序維護。
3、落實校、園食堂、教室、宿舍的安全管理,防止發生火災、中毒以及擠壓踩踏等事故。
4、在校、園大門、圍墻、宿舍等重點部位安裝監控或警報器等報警設備,確保技防設施發揮作用。
5、落實開展內部高危人員排查、控制和自身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
6、對沒有證件、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其它安全隱患的幼兒園該關停必須關停。
各社區責任分工:
1、各社區近期要每天安排一名“兩委”成員,在上、下學高峰期到學校、幼兒園值班。安排1—2名民兵或志愿者、夕陽紅人員到幼兒園進行全天值班巡邏。
2、對年齡過大、行動不便的門衛人員,立即安排撤換(年齡超過50歲的原則上要進行撤換)。
3、在轄區內進行一次大排查,特別是要對有暴力傾向、精神病人、經常酗酒鬧事、對社會不滿等人員進行摸底,加強監控,確保不出問題。
4、教育引導社區居民、學生家長增強對孩子的自我保護意識,提高其保護校園及周邊安全的積極性、主動性。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切實增強工作緊迫感和責任感
各社區、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充分認清增強校園安全保衛工作緊迫感與必要性的認識,全面提高當前安全保衛的勤務等級,充分發揮各單位的職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確保中小學校及幼兒園師生的安全,堅決杜絕此類惡性案件在我街道發生。同時,要加強敬老院、醫院等公共場所的排查力度,一并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二)強化組織領導
各社區、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此項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強化對各項工作措施的督導落實,將責任落實到每個環節、每一個崗位、每一個人。對發現的問題現場辦公、現場處理、現場解決。
(三)密切協作配合。街道各職能部門要加強與教育部門、學校、幼兒園的配合協作,建立會商制度,及時通報狀況,形成工作合力,消除各類安全隱患,處置各類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