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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資產證券化資產流動性資本充足率
一、資產證券化的發展歷史
資產證券化最早出現在60年代末美國的住宅抵押貸款市場。當時美國的儲貸協會和儲蓄銀行承擔了大部分住宅抵押貸款業務。在投資銀行和共同基金的沖擊下,這些機構的儲蓄資金被大量提取,利差收入日益減少,經營狀況惡化。針對上述情況,政府決定啟動并搞活住宅抵押貸款二級市場,以緩解儲蓄金融機構資產流動性不足的問題。1968年,美國政府國民抵押協會首次公開發行“過手證券”,開資產證券化之先河,此后資產證券化在全球迅猛發展。
通俗地講,資產證券化是指將一組流動性較差的資產(包括貸款或其他債務工具)進行一系列的組合,使其能產生穩定而可預期的現金流收益,再配以相應的信用增級,將其預期現金流的收益權轉變為可在金融市場上流動、信用等級較高的債券型證券的技術和過程。具體來說,資產證券化就是發起人把持有的流動性較差的資產,分類整理為一批批資產組合轉移給特殊目的載體,再由特殊目的載體以該資產作為擔保,發行資產支持證券并收回購買資金的一個技術和過程。
二、資產證券化的收益分析
作為一項金融創新,資產證券化之所以能被廣泛接受并取得迅猛發展,其根本原因在于它能給證券化的參與各方帶來收益。下面從各相關參與者,即發起人、投資人和投資銀行的角度來對資產證券化的收益進行分析。
1、發起人方面
資產證券化可以降低融資成本,增加資產流動性,提高資本充足率和資本使用效率,改善金融機構資產負債結構,并提供多樣化的資金來源和更好的資產負債管理,使得發起人能夠更充分地利用現有條件,實現規模經濟。
在傳統的融資方式中,融資者獲取資金的成本的高低取決于其本身的信用評級。與之相比,資產證券化可以降低發起人的融資成本。證券化的基礎資產具有穩定的、可預期的現金流,歷史信用記錄良好,真實出售隔離了原始權益人的破產風險,再通過信用增級等手段,證券的信用級別大大提高,這樣融資成本就相應地降低了。此外,資產證券化的信息披露要求相對較低,只需對進行證券化的資產信息進行披露,融資成本進一步降低。
2、投資人方面
資產證券化在市場中為投資者提供了一個高質量的投資選擇機會。由于組成資產池的資產是優質資產,并且有完善的信用增級,多數能獲得AA以上的評級,這使得這樣發行的證券的風險通常很小,而收益卻相對較高,在二級市場上也有很高的流動性。所以,資產支持證券越來越受到投資者,尤其是像養老基金、保險公司和貨幣市場基金這些投資品種受到限制的機構的歡迎。
資產證券化為投資者提供了多樣化的投資品種。現代證券化交易中的證券一般不是單一品種,而是通過對現金流的分割和組合而設計出的具有不同檔級的證券,甚至可以把不同種類的證券組合在一起形成合成證券,以更好地滿足不同投資者對期限、風險和利率的不同偏好。
3、投資銀行方面
資產證券化為投資銀行開辟了新的業務,為其帶來了巨大的商機。作為證券化的過程中的融資顧問和承銷商,投資銀行參與了產品的設計、評價、承銷以及二級市場交易等活動,持續穩定的資產證券化為其帶來了可觀而穩定的服務費收入。
三、我國開展資產證券化的重要意義
資產證券化對中國的發展具有諸多現實意義。從宏觀方面看,銀行資產證券化可以提高金融市場的效率,降低金融風險,促進經濟發展,還具有促進擴大消費、發展住宅產業的功效。從微觀方面看,開展住房按揭等貸款的證券化可以增強商業銀行的流動性,優化資產負債匹配結構,分散抵押貸款風險,有利于降低按揭貸款利率,減輕購房人的還款利息負擔,也便于簡化不動產轉讓手續,擴大不動產交易市場。
1、資產證券化對我國資本市場的推動作用
(1)資產證券化有利于分流儲蓄資金,壯大資本市場規模。2005年1月,我國全部金融機構存款余額為25.84萬億元。與此相對應,證監會公布的資料顯示,在2005年4月7日股市暴跌之前,滬深兩市股票市價總值為52080億元,股票市場只起到了部分分流資金的作用。數萬億信貸資產的證券化及其在二級市場的放大效應,將是分流儲蓄的重要手段。
(2)資產證券化能提供新的金融市場產品,豐富資本市場結構。資產證券化將流動性較差的資產轉變為信用風險較低、收益較穩定的可流通證券,豐富了證券市場中的證券品種,特別是豐富了固定收益證券的品種,為投資者提供了新的儲蓄替代型投資工具。這無疑會豐富市場的金融工具結構,對優化我國的金融市場結構能起到重要的促進作用。
作為一項金融創新,資產證券化之所以能被廣泛接受并取得迅猛發展,其根本原因在于它能給證券化的參與各方帶來收益。下面從各相關參與者,即發起人、投資人和投資銀行的角度來對資產證券化的收益進行分析。
1、發起人方面
資產證券化可以降低融資成本,增加資產流動性,提高資本充足率和資本使用效率,改善金融機構資產負債結構,并提供多樣化的資金來源和更好的資產負債管理,使得發起人能夠更充分地利用現有條件,實現規模經濟。
在傳統的融資方式中,融資者獲取資金的成本的高低取決于其本身的信用評級。與之相比,資產證券化可以降低發起人的融資成本。證券化的基礎資產具有穩定的、可預期的現金流,歷史信用記錄良好,真實出售隔離了原始權益人的破產風險,再通過信用增級等手段,證券的信用級別大大提高,這樣融資成本就相應地降低了。此外,資產證券化的信息披露要求相對較低,只需對進行證券化的資產信息進行披露,融資成本進一步降低。
2、投資人方面
資產證券化在市場中為投資者提供了一個高質量的投資選擇機會。由于組成資產池的資產是優質資產,并且有完善的信用增級,多數能獲得AA以上的評級,這使得這樣發行的證券的風險通常很小,而收益卻相對較高,在二級市場上也有很高的流動性。所以,資產支持證券越來越受到投資者,尤其是像養老基金、保險公司和貨幣市場基金這些投資品種受到限制的機構的歡迎。
資產證券化為投資者提供了多樣化的投資品種。現代證券化交易中的證券一般不是單一品種,而是通過對現金流的分割和組合而設計出的具有不同檔級的證券,甚至可以把不同種類的證券組合在一起形成合成證券,以更好地滿足不同投資者對期限、風險和利率的不同偏好。
3、投資銀行方面
資產證券化為投資銀行開辟了新的業務,為其帶來了巨大的商機。作為證券化的過程中的融資顧問和承銷商,投資銀行參與了產品的設計、評價、承銷以及二級市場交易等活動,持續穩定的資產證券化為其帶來了可觀而穩定的服務費收入。
二、資產證券化的發展歷史
資產證券化最早出現在60年代末美國的住宅抵押貸款市場。當時美國的儲貸協會和儲蓄銀行承擔了大部分住宅抵押貸款業務。在投資銀行和共同基金的沖擊下,這些機構的儲蓄資金被大量提取,利差收入日益減少,經營狀況惡化。針對上述情況,政府決定啟動并搞活住宅抵押貸款二級市場,以緩解儲蓄金融機構資產流動性不足的問題。1968年,美國政府國民抵押協會首次公開發行“過手證券”,開資產證券化之先河,此后資產證券化在全球迅猛發展。
通俗地講,資產證券化是指將一組流動性較差的資產(包括貸款或其他債務工具)進行一系列的組合,使其能產生穩定而可預期的現金流收益,再配以相應的信用增級,將其預期現金流的收益權轉變為可在金融市場上流動、信用等級較高的債券型證券的技術和過程。具體來說,資產證券化就是發起人把持有的流動性較差的資產,分類整理為一批批資產組合轉移給特殊目的載體,再由特殊目的載體以該資產作為擔保,發行資產支持證券并收回購買資金的一個技術和過程。
三、我國開展資產證券化的重要意義
資產證券化對中國的發展具有諸多現實意義。從宏觀方面看,銀行資產證券化可以提高金融市場的效率,降低金融風險,促進經濟發展,還具有促進擴大消費、發展住宅產業的功效。從微觀方面看,開展住房按揭等貸款的證券化可以增強商業銀行的流動性,優化資產負債匹配結構,分散抵押貸款風險,有利于降低按揭貸款利率,減輕購房人的還款利息負擔,也便于簡化不動產轉讓手續,擴大不動產交易市場。
1、資產證券化對我國資本市場的推動作用
(1)資產證券化有利于分流儲蓄資金,壯大資本市場規模。2005年1月,我國全部金融機構存款余額為25.84萬億元。與此相對應,證監會公布的資料顯示,在2005年4月7日股市暴跌之前,滬深兩市股票市價總值為52080億元,股票市場只起到了部分分流資金的作用。數萬億信貸資產的證券化及其在二級市場的放大效應,將是分流儲蓄的重要手段。
(2)資產證券化能提供新的金融市場產品,豐富資本市場結構。資產證券化將流動性較差的資產轉變為信用風險較低、收益較穩定的可流通證券,豐富了證券市場中的證券品種,特別是豐富了固定收益證券的品種,為投資者提供了新的儲蓄替代型投資工具。這無疑會豐富市場的金融工具結構,對優化我國的金融市場結構能起到重要的促進作用。
(3)資產證券化降低融資成本,豐富了融資方式。資產證券化為籌資主體提供了一種融資成本相對較低的新型籌資工具,可以使籌資主體利用銀行信用以外的證券信用籌集資金。
(4)資產證券化為投資者提供了新的投資選擇。資產證券化產品具有風險低、標準化和流動性高的特點,其市場前景廣闊。資產證券化還可以為投資者提供多樣化的投資品種,可以通過對現金流的分割組合而設計出一系列證券投資組合,以滿足投資者不同的投資偏好。
(5)資產證券化能促進貿易市場和資本市場的協調發展。資產證券化通過巧妙的結構設計和獨特的運作方式,猶如一道橋梁,在多個層面上將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有機聯系起來。資產證券化一方面為銀行信貸風險“減壓”,另一方面,在為資本市場增添交易品種的同時,也為市場輸送源源不斷的資金“血液”,進而促進資本市場和銀行體系的協調發展。
2、資產證券化對商業銀行的意義
(1)資產證券化有利于商業銀行的資本管理,提高資本充足率。資本充足率是資本凈額除以總的風險資產之后得出的,即:資本充足率=(資本-扣除項)/(風險加權資產+12.5倍的市場風險與操作風險所需資本)。其中,風險加權資產是由銀行的各項資產乘以它們各自的風險權重而得。根據銀監會對銀行資產的風險權重的規定,住房貸款的風險權重為50%,而證券化之后回收的現金的風險權重為0,這樣計算出來的分母變小,資本充足率自然會提高。銀行可以將信貸資產進行證券化而非持有到期,主動靈活地調險資產規模,以最小的成本增強資產流動性,提高資本充足率。
(2)資產證券化有助于商業銀行優化資產負債結構,提高資產流動性。資產證券化為資產負債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手段,通過證券化的真實出售和破產隔離功能,商業銀行可以將不具有流動性的中長期貸款剝離于資產負債表之外,及時獲取高流動性的現金資產,從而有效緩解流動性風險壓力。
(3)資產證券化有利于化解不良資產,降低不良貸款率。通過資產證券化將不良資產成批量、快速地轉換為可轉讓的資本市場產品,重新盤活部分資產的流動性,將銀行資產潛在的風險轉移、分散,是化解不良資產的有效途徑。
(4)資產證券化有利于商業銀行增強贏利能力,改善收入結構。資產證券化的推出將為給商業銀行擴大收益、調整收入結構提供機會。在資產證券化過程中,原貸款銀行在出售基礎資產的同時可以獲得手續費、管理費等收入,還可以為其他銀行資產證券化提供擔保及發行服務賺取收益。
(5)資產證券化有助于國內銀行適應金融對外開放,提高整體競爭力。實施資產證券化,可以使國內銀行通過具體的證券化實踐來發展機構,積累經驗,培養人才,縮小同發達國家金融機構在資產證券化業務方面的差距。這樣,國內銀行就會在證券化業務方面占據一定的市場份額,從而提高同外資金融機構競爭的能力,不至于在外資金融機構進入后處于被動狀態。
3、資產證券化對其他方面的意義
(1)資產證券化有利于推進我國住房按揭市場的發展。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是20世紀70年代以來國際金融領域中的一項重要創新,其運作方式已經十分成熟。在中國開展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業務,不僅能有效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促進中國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而且對于豐富中國的債券產品,推動中國資本市場發展也有重要意義。
(2)資產證券化有利于優化國企資本結構。我國的國有企業受間接融資方式的限制,其資本結構以大量負債為主,企業在銀行的貸款占企業外源融資的比重很高。通過資產證券化融資,國有企業不會增加資產負債表上的負債,從而可以改善自身的資本結構。同時資產證券化還有利于國有企業盤活資產,提高資產周轉率。通過信貸資產證券化,使作為國有企業的單一債權人的銀行能夠出售債權,從而緩解國有企業的過度負債問題,大大改善國有企業的資本結構。
(3)資產證券化有助于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渠道,提高貨幣政策傳導效率。資產轉化為債券后,可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上市,這種債券就可能成為央行公開市場操作的工具。證券化資產的比重越高,規模越大,貨幣市場的流動性和交易性就越強,央行公開市場操作對商業銀行流動性的影響就越顯著,貨幣政策的傳導效率就越高。
資產證券化在我國實施的意義及前景分析
【摘要】本文從資產證券化的發展歷史出發,分析了資產證券化給參與各方帶來的收益,并著重闡述了我國實施資產證券化對資本市場和商業銀行產生的影響。
【關鍵詞】資產證券化資產流動性資本充足率
【參考文獻】
[1]張超英:資產證券化[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1998.
[2]尹龍:資產證券化:動力、約束與制度安排[J].金融研究,1999(5).
[3]梁鈞:資產證券化的收益和成本[J].上海金融,2000(3).
[4]姜建清: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從貨幣市場走向資本市場[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4.
一、國內資產證券化的發展歷程
資產證券化的起源可追溯到60年代末的美國,目前已被世界多數國家所應用,且發展潛力巨大。我國的資產證券化始于90年代初。1992年,海南三亞市丹洲小區將800畝土地作為發行標的物,以地產銷售和存款利息收入作為投資者收益來源而發行的2億元地產投資證券。1996年,珠海市政府以交通工具注冊費和高速公路過橋費為支撐,在美國成功發行了兩批共2億美元的債券。1997年,中國遠洋運輸總公司以其北美航運收入為支撐,以私募形式在美國發行了3億美元的浮息票據。1999年為化解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巨額不良資產,由財政部注入資本金各100億元成立了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分別負責收購、管理和處置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并允許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2000年3月,荷蘭銀行集團與中國國際海運集裝箱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簽署了總金額為8,000萬美元的應收贓款證券化項目協議。2000年4月,中國建設銀行獲中國人民銀行的批準,開始進行居民住房抵押貸款的證券化。這家開發銀行分別試點發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MBS)和信貸資產支持證券(ABS)產品,標志著我國資產證券化將進入快速發展階段。
我國有數以萬億計的銀行信貸資產及其他可證券化資產,不但為我國銀行信貸資產提供了證券化方向,也為中國企業大型項目,如基礎設施(交通、碼頭等)項目貸款、能源項目貸款、公用事業項目貸款、大型制造企業貿易應收款等提供了嶄新的融資模式。國內大量的企業,雖然本身的資信程度不一定能達到較高評級企業債所要求的發行標準,但自身有很多優良資產,以資產為基礎,可以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這種渠道比發行企業債和上市融資更實用,而且發行規模也不會受太多的限制。中國證監會批準企業資產證券化試點的第一單“中國聯通CDMA網絡租賃費收益計劃”,2005年9月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系統掛牌交易,實際發行額度為32億元,遠遠超過了此前20億元的發行額度,而市場上的認購數量達到實際發行額度的10倍之多,由此可見,資產證券化融資得到了市場的認同和追捧。在美國,截至2005年底資產證券化產品余額和發行額分別為3.15萬億美元和1.79萬億美元,分別占當年債券余額的41.2%和債券發行總量的39.4%。從某種意義上說,非信貸資產的證券化創新產品,涉及的范圍更加廣闊。它可以為那些受限于《公司法》和目前按照企業債管理辦法、人行規定“負債不超過40%”而不能發債的企業,提供一個直接進入資本市場的渠道。我國未來每年企業資產證券化的融資額度也將超過2.000億元。資產證券化將成為中國未來企業融資的主要方式之一,前景十分廣闊。
二、基礎設施項目采用資產證券化與其他融資方式的比較
基礎設施項目投資大,回收期長,在成立項目公司后,資產證券化有其不同于傳統股權融資和債權融資的獨到的優勢。就資產證券化與股權融資比較而言,基礎設施項目(公司)采用股權融資所獲得的資本金一般占總投資額的50%,35%,此外股權融資還將涉及項目公司的管理提出較高的要求。因此,采取股權融資能解決基礎設施項目所需的部分資金,但不能作為唯一的融資渠道。就資產證券化與上市融資和債券融資比較而言,基礎設施項目(公司)在建設期間沒有盈利,因此也不可能達到上市或發行債券的條件。而基礎設施項目采用資產證券化融資在以下幾個方面表現出獨到的優勢:
(一)從信用體制上看,資產證券化作為一種信用體制創新,是間接融資的直接化,把市場信用的資產組合功能與中介信用的投資者組合功能有機地結合起來,綜合了兩種傳統信用制度的優勢為一體,打通了間接融資與直接融資的通道,構建了金融體系中銀行信用與市場信用之間的轉化機制,形成了體制上的優勢,降低了信用交易成本。
(二)從融資成本上看,由于基礎設施企業長期采用單一的銀行貸款方式融資,負債水平一直較高,使企業負債融資成本上升。基礎設施項目在實施資產證券化融資后,由于有資本擔保公司的介入,提高了資產證券的信用等級,融資企業便可以適當降低利息率,不需花費過多的發行費用,從而減少了融資成本的支出。資產證券化具有一定的融資成本優勢。資產證券化將具有流動性的資產從公司整體風險中隔離出來,并進行信用增級,證券化資產的信用要求低于發行股票與企業債券,支付給投資者的利息也低于債券融資;而且資產證券化融資雖然涉及的中介機構較多,但支付的中介機構費用較低,信用增級的擔保費用也較低,減少了酬金、差價等中間費用,加上資產支持證券具有的分級結構也可以降低利息支出,因此,基礎設施企業資產證券化的融資成本將比較低。
(三)從對企業的控制權上看,由于基礎設施是關系國計民生的行業,對控制權要求相對比較高。資產證券化融資原始權益人出售的只是資產未來一定時期內的現金收入流,ABS投資者只對特殊目的機構(SPV)的經營活動存在限制,因此不會改變企業的所有權結構,對原始權益人不夠成投資關系,對企業沒有直接的約束權利。因此,并不會導致發起人企業的股權分散和股東收益攤薄,不會失去本企業經營決策權。
(四)從再融資能力上看,資產證券化融資采用表外處理,使得基礎設施企業即能籌集所需資金,又不會增加負債,可以改善企業的負債水平,增強自身再次融資的能力。
(五)從融資風險上看。一方面是“破產隔離”,資產證券化割斷了項目原始收益人自身的風險和項目資產未來現金收入的風險,證券的收益僅僅與項目未來現金收入有關,而與原始權益人風險無關,達到分散風險的目的。另一方面,金融風險主要來源于信息的不對稱。因此,有效的減少信息的不對稱程度,就能減少“逆向選擇”的發生,進一步化解金融風險。資產證券化正是將具有高度信息不對稱性的非證券資產轉化為高透明的證券資產的金融技術。實施資產證券化后,發行和持有人雙方的信息不對稱程度減弱,使風險變成一種可以換取高收益的可選擇性特征,有效避免了非證券資產中信息劣勢方
被動承受風險的局面。
三、基礎設施項目資產證券化的可行性分析
在基礎設施項目資產證券化融資優越性得到論證的基礎上,我們可以進一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分析其可行性:
(一)基礎設施項目資產證券化的需求動因
目前,處于經濟上升階段的中國,對基礎設施建設的發展需求強烈,需要大量的資金,而單純依靠政府的財政支出,以政府為中心對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營運,不僅不能滿足日益增長的建設對資金的需求。與此同時,國內大量的儲蓄和國外發達國家尋求利潤的資金,是目前基礎設施建設潛在的巨大資金來源。所以,為基礎設施融資的一條可行的途徑就是利用多種金融工具,充分吸收市場的資金。
(二)基礎設施項目資產證券化的資產選擇
一般說來,只要在未來一定時期內能帶來現金收入的資產都可以進行資產證券化融資。能帶來現金流入量的資產形式包括房地產的未來租金收入、飛機、汽車等設備的未來運營收入、航空、港口及基礎設施的未來運費收入、收費公路及其他公用設施收費收入等等。在進行資產證券化融資時,一般應選擇未來現金流量穩定、可靠,風險小的資產。原始權益人可以對自己擁有的資產進行清理、估算考核,并將這些資產匯聚組合,形成一個資產池。
(三)基礎設施項目資產證券化的產品設計
目前,我國資產證券化比較多的是金融機構信貸資產的證券化。基礎設施行業應該根據本行業的特點,進行資產證券化產品的創新。
1、信托模式。即基礎設施企業將資產收益權轉讓給SPV,由SPV作為證券發行人,發行代表對基礎資產享有按份權利的信托收益憑證。在該種方式之中,信托法律關系的委托人為基礎設施企業,受托人為SPV,信托財產為證券化資產的集合,即資產池中的資產集合,受益人則為信托收益憑證的持有人。
2、債券模式。即通過基礎設施項目未來收益權為基礎發行債券為新項目融資。由于發行基礎設施債券,我們已經有一定的經驗,因此,采用發行債券模式的資產證券化也是一條易于成功的途徑。
(四)基礎設施項目資產證券化產品的市場前景
一種新的金融創新工具能否順利推出,關鍵看需求。資本市場的需求者主要有兩類:一類是機構投資者,另一類是個人投資者。
1、我國的機構投資者狀況。由于基礎設施項目資產證券化融資的規模大、期限長、技術復雜,因此,資產證券化產品的投資群體一般為機構投資者,包括養老基金、保險資金、證券投資基金等。(1)養老基金。我國的養老基金應該成為基礎設施資產證券化產品的主要機構投資者之一。隨著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覆蓋面的擴大,養老基金收繳率將越來越高,滾存結余會越來越多,資金的再投資問題將越來越突出。從國外的情況看,養老基金的投資領域很廣,我國已允許社保基金直接進入證券市場。隨著養老制度的完善和養老金的增加,國家還將放寬對養老基金投資的限制,滿足新的養老體制下養老基金保值增值的要求。因此,安全、收益穩定的基礎設施項目支持證券將是其又一良好的投資途徑。(2)保險資金。我國保險業從20世紀90年代以來發展迅猛,保費收入快速增長,表明保險業集中了越來越多的社會資本。但是,我國保險業雖然發展速度較快,卻仍然處于初級階段,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比重還比較小。因此,保險業的發展將集聚更多的社會資本,這就需要加強保險資金與資本市場的互動,為保險資金提供更多的投資空間。開展基礎設施項目資產證券化業務后,保險公司將可通過基礎設施項目的證券化產品投資基礎設施,穩定、可靠的基礎設施行業回報將為其投資提供新的領域。(3)證券投資基金。證券投資基金自20世紀80年代進入中國,得到迅速發展。基金的發展壯大對推動我國資本市場的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中國資本市場發育程度的提高,隨著中國投資者投資意識的增強和風險承受能力的增強,證券投資基金必將進一步發展,對證券的投資需求必將擴大,投資基金管理人將會在債券、股票和資產支持證券中選擇投資對象。因此,證券投資基金對于資產支持證券的需求是可以預計的。
2、我國的個人投資者狀況。目前理論界普遍認為我國的個人投資者屬于風險厭惡型,個人投資者對于投資產品的風險一收益特征尚缺乏有效識別能力,大部分個人投資者在投資時更為注重資金的安全性,偏愛儲蓄型投資產品,居民儲蓄一直居高不下,而目前可供我國個人投資者投資的投資工具僅有國債、股票、基金、企業債券和部分外匯等,迫切需要創新的投資工具,具有較高安全系數且年收益率將高過同期年儲蓄利率的基礎設施項目支持證券恰好為個人投資者提供了一個良好的選擇空間。個人投資者將是基礎設施項目支持證券的巨大潛在投資者。
四、基礎設施項目資產證券化面臨的問題
資產證券化在中國是一種新興的金融工具,基礎設施項目的資產證券化更是一種具有創新意義的金融產品。因此,基礎設施項目的資產證券化將面臨一些現實的問題。
(一)市場環境不成熟。目前我國資產證券化市場仍然處于開拓時期,還不成熟,市場投資者受到很多限制。基礎設施行業在資本市場所占的份額也較少。在這種背景下,投資者對基礎設施項目資產證券化產品必然還存在一個認識過程。
(二)運作經驗不成熟。目前我國金融中介機構規模都比較小,與國際金融機構相差甚遠。基礎設施項目資金量大、技術性強,因此能擔任基礎設施項目SPV的機構較少。作為基礎設施項目的SPV管理人,在運作基礎設施項目的資產證券化產品仍會遇到很多困難。
(三)中介機構不成熟。中介機構如資信評估機構在資產證券化過程中應發揮增加投資者信心、為市場提供信息、提高交易透明度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國資產評估業和資信評估業還遠遠不能滿足資產證券化的要求。評估機構的體制和組織形式不符合中立、規范的要求,評級機構的運作很不規范,信用評級透明度不高,沒有一個統一的評估標準,難以做到獨立、客觀、公正地評估。可以說,缺乏被市場投資者所普遍接受和認可的信用評級機構,必然影響資產支持證券的市場接受程度,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資產證券化的順利進行。就基礎設施項目而言,專業性較強,投資者更依賴于中介機構的評級,如果中介機構不成熟,不能對基礎設施項目進行準確、合理的評級,將會影響基礎設施項目資產證券化產品的推行。
(四)風險意識不成熟。資產證券化本來是對那些不能立即兌現但具有穩定性和可預測的未來收益的資產進行重新組合設計,并將其
轉化為可以發行的證券的過程。因此,適合于資產證券化的資產是能夠帶來未來現金流入,而且達到一定的信用質量標準的資產。然而,在我國資產證券化產品從開始時就成為化解國有銀行不良資產的工具,這與資產證券化的初衷是相悖的,也是對資產證券化產品風險意識的淡薄。因此,在基礎設施項目資產證券化過程中,一定要注意將資產證券化視為可以用來盤活流動性較差的資產,而絕不是僅用來盤活質量低劣資產的手段。
(五)法律依據不成熟。資產證券化中交易結構的嚴謹性、有效性應由相應的法律予以保障,而且資產證券化中的市場主體較多,他們之間的權利義務的確定也需要以法律為標準。而目前針對資產證券化的特殊性所需要的法律法規仍未制定,因此法律依據還不太成熟。
五、推進基礎設施項目資產證券化的對策
在基礎設施項目資產證券化的可行性得到明確的基礎上,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推進基礎設施項目資產證券化:
(一)制定基礎設施項目資產證券化的試點辦法
資產證券化在我國剛剛起步,與其他國家或地區不同,目前我們并沒有資產證券化的法律,只是以《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為基礎,以建行及國家開發銀行兩個試點先運轉起來。在這個試點的過程中,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可能會陸續出臺。為了推進基礎設施項目資產證券化,我們也可以制定基礎設施項目資產證券化的試點辦法,從政策上引導金融機構為基礎設施項目資產證券化服務與創新。
(二)選擇信用高,實力強的金融機構作為SPV
SPV是資產證券化中的特殊機構,要順利推行資產證券化,就必須盡快建立相對比較穩定的SPV,其業務主要是發行資產證券,并向發行人購買基礎資產和向投資者派發證券收益。就目前情況看,服務于基礎設施項目的SPV可以由熟悉基礎設施業務的全國性大銀行和其他資金實力雄厚的金融機構來發起設立。此外,在基礎設施項目收益資產證券化中不像信貸資產那樣有能與資產支持證券相配比的還本付息期限,而是收入流與債務流不~致,故要在準確預測項目未來收益現金流的基礎上通過精確的計算設定證券的期限和回報率。因為證券期限和回報率的設計將直接影響到證券發行的成功。這就對SPV提出更高的要求,要在對項目的市場前景進行充分調研,對證券存續期內的各種風險進行合理的預測,以及充分考慮投資者接受程度、SPV自身是否可操作空間的基礎上設定合理回報率。因此,成立有資金實力和金融技術實力的SPV至關重要。
(三)完善基礎設施項目的信用評級制度和規范評級機構
資產證券化涉及到資產定價問題,而基礎設施項目有其特殊的復雜性與專業性,準確合理地對其進行評級對基礎設施項目資產定價至關重要。如果信用評級較高投資者樂于接受,可以相應降低融資成本,反之則必須提高利率從而加大融資成本,所以信用評級的高低也是與雙方利益直接相關的一個重要因素。因此,需要整合現有的信用評級資源,建立具有一定權威的,了解基礎設施項目的信用評級機構,確保評級結果的客觀、公正、真實、有效,才能得到投資者的認同。
(四)嘗試以基礎設施項目擔保發行基礎設施債券
近期,銀監會已發文明確,不允許銀行等金融機構為企業債券擔保。雖然2005年以后出現無擔保企業債券,但從短期來看,由于銀行擔保費率遠低于市場對無銀行擔保企業債所要求的風險溢價補償,有擔保的企業債券有利于降低發行成本。因此,基礎設施項目應提高自身的融資能力,如以項目的收益權擔保,發行基礎設施企業債券。這種基礎設施項目資產證券化的方式進行融資不失為基礎設施市場化融資的一個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