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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內部審計已成為企業經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并在企業的整體運營發展及治理層面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正是因為當下競爭局勢的加劇,企業更加注重自身的內部控制管理,而內控管理的效果評定卻需要引入另一職能部門,即內部審計。內部審計順應經濟環境及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其職能已上升到企業管理領域,現就企業的內部審計職能做一下回顧。
1.財務審計階段――監督職能
財務審計的階段是現代內部審計發展階段的初期。這個階段的內部審計主要以財經法規及單位規章制度為指導,以企業內部計劃與預算為依據,以衡量經濟活動的合規合法性為準繩,全面檢查企業是否存在違法亂紀現象及全年預計經營指標的實際完成情況,并能夠及時的指出企業經營中的經濟偏頗,實現企業發展的良性循環。
該階段下的內部審計以監督職能為主,并在監督財務收支及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性、收效性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2.經營審計階段――評價職能
財務審計階段能夠較為直接的發現企業現存的財務問題,借此審計人員可以通過分析企業各環節成本費用的不合理消耗情況,對企業的財務收支,經濟運營給出適當的評價,并提出改善的建議,從而利于領導層總結出更適應時局發展的新措施,促進企業的快速發展。
3.管理審計階段――服務職能
內部審計服務職能在企業運營、效益增值方面發揮積極作用,這正是現代企業內部需求之所在,也是內部審計本質目的之體現。
現代企業要求審計人員不僅要能夠起到監督和評價作用,更要為企業的領導層做好服務工作;不僅能夠及時發現問題,更要有善于解決發現問題的能力,進而更好的為領導層加強內控,改善企業運營及經營管理做好參謀工作。與此同時,內審人員應積極致力于自身業務能力的提高,以最大化的為企業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務。
二、國際內部審計的發展新趨勢
經濟基礎決定著上層建筑,無論是現代企業制度的構建還是內部審計的新需求都取決于經濟的發展。現階段,國際的內部審計呈現出新的發展趨勢:
1.開拓風險管理新領域。隨著全球經濟的進一步深入,企業經營貿易環境日趨復雜,基于順應企業風險管控的新要求,內部審計應涉足風險管控新領域。另外,內部審計人員不僅要從服務企業而出發,也要從自身行業的發展考慮,只有積極探索新領域,不斷開展新業務,才能更有效的迎接國際外部同行業間的挑戰。
2.深入企業內部控制管理。隨著貿易全球化的實現,國際間企業內控早已不單單是企業的內部問題,現已上升為外部相關人士所關注的對象。
內部審計深入企業內控管理層意味著企業內部控制可以實現自我的效用評估,它可以通過對企業領導者、內審人員及員工三者之間的合作有效性分析,得出有利于企業的經營意見,進而三者共同采取相應措施來避免內控“短板”問題的發生。
3.推動更加有效的公司治理。近年來,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與公司的有序運行、持續發展密切相關。公司之所以致力于結構上的治理,其益處主要體現為:(1)其能夠更好的傳達公司的既定目標;(2)它可以監控目標的實際完成情況;(3)可以確保相關部門的責任落實;(4)維護公司的形象和企業價值。
內部審計人員應在公司治理的具體環節中進行適時評價,并提出合理化建議,才能更好的推動公司的結構治理,從而達到帶動公司健康、有序的發展。
4.更新內部審計人員的職能。基于內部審計職能的逐步升級,審計人員的職能也應順勢更新。現階段,審計人員已經漸漸的從“幕后”走到了“臺前”,而未來的國際化競爭更需要綜合素質高的創新型復合人才,所以,內審人員要立足于企業全局的角度,切實置身于企業的經營活動中去,以精通的技術為指導,努力成為一名全面性的,復合型咨詢顧問專家。
三、我國踐行現代內審模式的困境
以現代內部審計為視角,綜合考量我國的內部環境,其仍不具備國際水平:
1、內審環境不佳。現行階段,我國內部審計存在較為嚴重的“人治”現象,且相互制衡的機制也并不健全,另外,內審地位不高,內審人員沒有過多的“發言權”,內審職能僅僅停留在初級階段,這嚴重影響了內部審計的客觀現實性及獨立性。
2、內審職能不全。我國內部審計職能種類雖多,但大多數企業都只是“突出重點”,注重企業財務管理方面審計,而非企業經營管理全過程的全面審計。在內審過程中,大多數內審人員也只是提供確認服務,而并非建議執行職能,這使得內審職能不全,效用無法切實發揮。
3、內審技術不精。我國審計的信息化遠遠落后與會計電算化,再加上管理技術落后,人員知識更新不及時,缺少競爭意識且結構較為單一,使得我國的內審無法達到國際化標準水平。
4、內審目標不清。毋庸置疑,沒有目標就沒有了發展的方向。企業往往想通過內部審計的評審過程發現各種舞弊現象及有損公司利益的行為,這就使得內審工作的目標與企業的實際要求有所差異。由于內審現階段的局限性,它無法徹查所有舞弊行為,且一旦企業內部出現問題,內審將承擔連帶責任,從而使其目標邊緣化而模糊不定。
四、順應國際趨勢踐行我國內部審計職能的著力點
順應國際內部審計的發展趨勢,踐行我國內部審計職能應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1.健全內審法律體系。法律法規的不健全,是導致內審制度及內審職能發揮不完善的重要原因之一。經濟的運行若是缺少了法律法規的約束和規范,那將無從進行考量。
我國首先要在實踐中不斷的進行探索以健全內審法律法規體系;其次,利用法律的權威聲望對內部審計的地位及組織形式加以嚴格明確;再者根據國際內審趨勢的發展,將內審納入到公司治理領域中來。實現以法為綱,進而重新梳理內審規范制度。
2.擴展服務領域,更新服務理念。我國現階段內審職能僅僅停留在監督和評價領域。為了順應國際的發展及行業的業務需求,國內的內審必須積極開拓服務這項新領域,更新服務理念,轉變審計職能,創新審計手段、降低審計成本,并積極提高自身業務能力水平,以謀求行業的新發展。
3.強化部門溝通,提高內審地位。企業對銷售、生產、財務等各部門都建立了現代內控制度,因此,現代的內部審計也應遍及各個部門。在實際審計工作中,審計人員應注重強化各部門間的溝通,以減少不必要的重疊工作,深入各部門提出合理化建議并使建議具有現實可行性,從而從自身業務能力角度提高內審在企業中的現實地位。
4.合理整合資源,完善內審管理機制。合理設置內部審計組織管理形式,優化審計人員內部架構,提高審計人員素質,審計效率及審計質量,使其在競爭日益激烈的經濟發展趨勢下,以整合自身資源為出發點,積極完善審計部門自身的內控管理,而更好、更快的融入國際審計的一流水平行業。
2、加強公司財務管理,促進各項經濟指標的落實。
3、負責公司資金調配、成本核算及分析工作。
4、及時掌握往來帳款、銀行存貸、庫存現金等資金流向情況,嚴格控制費用開支,加強成本管理,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5、了解有關機構及財政、銀行、稅務、工商部門,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做好各種上報表格資料,做好財務檢查工作。
6、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范,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帳目清楚、數據準確。
7、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的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的參謀。
8、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9、對公司各種原始憑證資料按時收集、分類、整理并審核,編制各種統計報表、臺帳,按時向總經理和主管部門提供分析統計資料。
關鍵詞:農村財務;審計;財務監督
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7-0-01
一、農村賬務審計工作存在的問題
1.審計決定落實難
審計本身具有強制性,應無條件地落實和執行審計決定。但是,審計決定執行是由鄉級政府來完成,在現實中由于種種利益關系審計決定往往得不到有效執行,作為農業經管部門主審單位,缺乏有效執法手段。不僅審計出來的經濟問題不能及時得到處理,那些違法違紀人員也不能受到應有的懲治,而且影響審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導致事倍功半。
2.審計內容不全面
大多數鄉鎮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是查清了村級財務的收入、支出和清理鄉鎮債務,開展的只是財務收支審計,沒有將任期內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是否完成,村級集體資產是否增值等任期責任目標、財經法紀執行情況和農民關注的熱點問題納入審計范圍。
二、完善農村財務審計工作的措施
1.努力克服不利因素,積極改善審計環境。農經部門地位低,權威性差,是長期困擾農村審計工作有效開展的一個客觀障礙。特別在審計結果執行上,往往因缺乏手段而不了了之。面對這方面的不利因素,要以加強農村財務審計為突破口,充分利用與紀檢,監察等權威部門建立起來的業務工作關系,積極主動地配合查處案件,調解糾紛,盡職盡責地完成黨政領導和有關部門交辦的各項任務,取得他們對農村審計工作的重視和支持。通過這方面的努力,逐步改善審計工作環境。2.嚴格審計紀律,樹立審計權威。隨著審計面的逐步打開,要把提高審計質量、樹立審計權威作為審計工作的生命來抓。要求并監督審計人員做到“四不”,即:審計賬簿不留死角;核查手續不留漏洞;定性是非不偏聽偏信;處理問題不留情面。在此基礎上,我們借助各方面力量,運用各種手段加大審計結果的執行力度,樹立審計工作的嚴肅性和權威性。3.逐步加大審計力度,不斷拓展審計范圍。一是按照規范化、法制化、經常化的目標,逐步加大審計力度,提高審計覆蓋面。二是拓展審計范圍。審計內容由原來的農民負擔專項審計和集體財務審計拓展到村干部離任審計、承包合同審計、群眾舉報審計、重點財務審計等。做到日常業務定期審、班子調整離職審、群眾舉報專項審、重點問題經常審。4.突出重點,把握環節。在審計中,要始終抓住審計工作重點,做到“六審,六查”,一審財務收支賬目。查收入是否入賬,是否開具統一收據,查是否漏收、少收,開票人是誰,支付是否合理;查憑據的時效性、審批手續、用途說明、經手人;查大額開支是否經集體研究。二審貨幣資金。查現金、存款情況。三審財產物資,查賬、物是否相符。四審債權債務。查應收款、應付款、內部往來等。五審項目承包合同的簽訂、結算和兌現情況;查項目的招投標、合同、預決算情況。如是集資項目,還必須查項目集資或收費是否按照“一事一議”程序執行,是否有亂收費、亂集資行為,項目款是否專款專用。六審財務管理制度與村務財務公開執行情況。查有關財務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包括通訊費、干部報酬、招待費等具體規定。財務公開方面,查公開資料是否齊全,公開時間是否及時,干部誤工及招待費是否逐筆公開。同時在各個環節上,力求做到查清、查深、查透。在審計程序上,嚴格按照有關法律、規章的規定執行,重點把握好兩個環節。一是把握政策界限環節。對審計出的問題,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嚴格按有關政策、規定和文件處理,客觀、公正、準確定性。二是把握資料規范環節,確保審計質量。對每個被審單位,堅持有審計通知書,有工作底稿、有原始資料復印件,有證明材料,有審計報告,有被審單位征求意見,有審計結論,審計處理意見,審計建議書。基本做到資料齊全,立卷歸檔。5.審建結合,鞏固審計成果。在審計實踐過程中,要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審計方法加以積累,努力促進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鞏固審計成果。在審計方法上,因地制宜地采取“四個結合”,一是專業審計與民主監督相結合,將財務公開是否落實納入審計內容,幫助被審計單位搞好民主理財工作。二是審計監督與常規審查相結合,以鄉(鎮)為主負責審計監督,鄉(鎮)負責組織村會計或者報賬員集中辦公審查,堅持按月集中記賬,檢查財務收支賬目。三是縣級直接進行審計與鄉(鎮)、村自查自審相結合。四是審計監督與業務輔導相結合,審計中堅持查揭問題與提出合理化建議相結合的工作原則,及時指導幫助被審計單位,糾正錯賬、梳理問題、健全制度,較好地發揮審計職能作用。總之,農村財務審計工作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按照《會計法》《審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充分認識到加強農村集體經濟審計,是保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產安全和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推進村務公開,保持農村社會穩定,積極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具有特別重要的現實意義,因此,我們必須加強領導,密切配合,保證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健康有序的進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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