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網 精品范文 市場監管法范文

市場監管法范文

前言:我們精心挑選了數篇優質市場監管法文章,供您閱讀參考。期待這些文章能為您帶來啟發,助您在寫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層樓。

第1篇

 

1. 建筑市場是建筑商品交易的機構,客觀上來說,建筑市場分為廣義市場及狹義市場兩個部分。狹義上的建筑市場主要包括商品交易過程中的建筑商品場地。廣義上的建筑市場涵蓋了建筑生產工作的各種活動,它是不同種經濟關系的綜合。通過對市場理論的分析可以得知,建筑產品涉及到公共安全性,建筑產品具備其專業性及特殊性,為了滿足實際工作的要求,世界各國政府進行了建筑市場的重點監管及干預。所謂的建筑市場監管法律化,就是以維護建筑市場公共安全為目標,進行建筑市場監管行為法律制度的規范,確保建筑市場的健康及有序發展。

 

建筑市場自身具備其特殊性,在建筑市場的法律化監管過程中,相比于其他行業的監管制度,它的監管法律化表現在幾個方面。建筑市場的監管具備綜合性的特點,之所以出現這種問題是由于建筑市場監管范圍及對象的特殊性、多樣性、復雜性,涉及到建筑產品流通、分配、生產等各個環節,需要做好建筑市場監管對象的綜合性的調整。

 

2. 在建筑市場監管過程中,其需要進行法律化調整手段的應用,這些手段涉及到經濟領域、行政領域、技術領域等。建筑市場監管法律化具備明顯的技術性,其從建筑技術專業領域進行建筑市場相關主體利益的協調,而不是直接進行社會關系的調整。建筑市場監管法律化具備明顯的強制性,其建筑產品涉及到公共安全、不同參與者利益,為了保證建筑市場的穩定性,必須保證建筑市場監管的強制性,受到這種強制性的制約,當事人的決定不會隨意更改,當事人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

 

二、建筑市場監管法律化的重要意義

 

1. 在一般情況下,建筑市場會利用供求機制、價格機制等進行市場經濟運行的調節,進行市場活動參與者利潤的合理且公平地分配,從而實現社會的公平性。但是由于我國缺乏強有力的市場監管法律,缺乏強有力且統一的利益協調機構,導致建筑市場機會主義的產生。

 

市場交易信息不對稱的情況是普遍存在的,這是由于市場交易各方,缺乏對市場信息的統一性的掌握。建筑產品的技術性非常強,也就容易導致建筑市場的信息不對稱現象,建筑產品的購買者不能掌握和建筑產品提供者相同的信息,導致建筑產品購買者的產品購買信息不對稱的狀況,從而導致其自身購買行為的抑制狀況。

 

2. 市場失靈是由于建筑產品的壟斷及不合理的價格,而導致過低的資源配置狀況。在建筑市場中,市場失靈主要受到業主優勢地位的影響。業主利用市場的供給不足狀況,強迫承包方出現墊資施工的行為,從而影響到建筑市場的健康及穩定發展。通過對建筑市場監管法律化的應用,保證強制性規范的實施,從而進行建筑市場生產活動、流動活動、分配活動等的約束,實現市場供給的合理性、規范性,避免出現暗箱操作的現象。

 

3. 通過對建筑市場監管法律化的強化,可以確保社會的公平性分配,在這個過程中,不能單單依靠建筑市場的調節機制。在建筑市場監管過程中,價值觀念難以進行統一性的規劃,通過對建筑市場監管法律化的開展,可以為其制度規范提供一個統一性的價值觀念標準,有利于全體參與者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為實現分配的公平性、合理性,提供一個良好的市場環境。

 

建筑行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建筑行業體系不斷健全,其與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建筑市場的有序運作,關系到我國建筑行業的健康及可持續發展,影響到人民群眾的自身利益。建筑市場監管法律化的運作,必須針對建筑行業的特性,進行市場準入制度的運作,實現市場運作環境的規范性及合理性,防患于未然,從而杜絕可能出現的市場風險,進行各種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的制定及公布,為建筑市場管理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

 

三、建筑市場監管法律化工作模式的優化

 

1. 目前來說,我國建筑市場的監管法律化體系尚不健全。建筑市場監管法律化是評價建筑行業健康發展的重要指標,隨著時代的發展,我國的建筑行業日益市場化及國際化,建設市場經濟蓬勃發展,在建筑市場監管法律化的過程,其出現于現實脫節的狀況,我國的很多建筑市場規范制度尚不健全,這影響到建筑行業的穩定發展,導致建筑行業運作過程中的一系列的問題。

 

受到立法技術的影響,我國的建筑市場監管制度雖然不斷得到優化,但在實際工作中,針對有些建筑市場活動,比如保險制度、工程融資制度等尚沒有完善的規范制度,導致建筑市場的主體責任不清楚,導致工作過程中的責任推諉問題。我國對于建筑工程質量及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尚不健全,有些制度不能滿足現實管理的要求,不利于我國建筑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正常開展,導致建筑市場出現一系列的違法行為,導致一系列的暗箱操作現象。

 

我國的建筑市場監管法律化體系是不健全的,比較流行的價值取向是重準入標準,卻缺乏對過程的有效監控。市場主體經過審批程序進入市場后,如果脫離法律的有效性監控,就會導致無監管情況的出現。目前來說,我國的建筑行業缺乏強有力的行政監理體制,有些監管部門缺乏強有力的監管權責,無法針對現實中的建筑違法行為展開有效性處理,導致建筑違法行為的猖獗.

 

我國的建筑市場信息披露制度尚不健全,在建筑市場中,出現信息不對稱、信息公開滯后的現象問題,也就不利于進行建筑市場主體交易信用風險的控制,不利于進行違規作假行為的控制。我國的建筑行業信用體系依舊處在發展階段,缺乏強有力的信用信息評價體系,難以實現建筑信用體系及社會信用體系的系統規劃,導致其對接過程中的問題,不利于建筑市場資源使用效率的提升,導致行業風險的大大提升。

 

2. 建筑工程的開展離不開人的因素,在現階段建筑市場監管過程中,有些工作人員存在超時工作的狀況,這就容易出現一系列的安全責任事故,有些產業工人自身缺乏嚴格的培訓,缺乏必要性的安全防范知識,導致其工作過程中的各種安全事故的出現,這都不利于我國建筑業的平穩及健康的發展。

 

為了有效維持建筑市場的環境,保證其有序性、高效性運作,必須實現市場監管法律制度的完善及優化,這就需要保證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筑法體系的健全,不斷更新建筑市場的核心法規,明確建筑市場中不同參與者的自身權利及義務,針對建筑市場中的交易活動行為展開積極調控,實現市場主體行為的規范,確保監管部門的執法有法可依。

 

3. 在建筑市場監管過程中,保證準入制度、退出制度體系的健全是必要的,從而滿足我國建筑業的發展要求,這就需要進行市場準入門檻的提高,將不符合行業需求的市場主體排除在外,保證市場壁壘過濾效能的有效發揮,切實解決行業發展過程中的相關問題,實現市場退出體系的健全及完善,從而維持市場的公平性及高效性,保證其雙向動態性調整,實現建筑行業的健康性發展。

 

在實踐過程中,監管資源配給需要與監管對象、監管范圍相協調,在監管過程中,避免由于監管資源缺乏問題而導致的監管力度不夠的問題,實現監督深度及廣度的兼顧,確保監管公平性的提升,通過對各種手段的應用,保證建筑市場監管法律化的有效運作,實現對經費環節、監管強制環節等的明確規定,做好監管人員的培訓工作,確保高素質、高業務能力監管隊伍的建立。

 

為了有效提升監管效能,必須確保跨部門監管協調溝通機制的建立,實現聯合監管體系的健全,進行監管部門內部各個工作程序的協調。在監管過程中,要最大程度地保證監管工作的高效率,避免由于責任推諉而出現的內部監管資源消耗問題。在建筑市場交易安全的維護過程中,要保證公平競爭機制的健全,確保相關工作步驟的有法可依。在建筑行業發展過程中,要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制度,考慮到市場活動的多樣性,需要考慮到法律自身的局限性,從而最大限度的進行法律作用的發揮。

 

結語

 

為了滿足我國建筑市場監管工作的要求,必須要實現建筑市場監管法律體系的健全,進行市場監管信用機制的引進,滿足我國現階段的市場監管工作的要求,切實保證我國建筑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這需要引起相關人員的重視,做好自身的本職工作。

第2篇

〔關鍵詞〕 市場監管法;競爭機制;宏觀調控;市場主體;監管機構

〔中圖分類號〕DF41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4769(2012)03-0070-07

〔作者簡介〕邱本,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溫州大學法政學院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北京 100720。

市場經濟的發展歷程雄辯地證明,市場經濟不是自給自足、自我完善的,相反,它具有自身無法克服的內在缺陷和弊端,需要進行市場監管,只有加強市場監管,克服市場經濟的缺陷和弊端,市場經濟才能健康有序地發展。

一、 市場監管的內涵

市場監管,要而言之,就是有關機構對市場主體及其市場行為的監督管理。具體說來,市場監管包括以下方面的內涵:

第一,市場的含義。關于市場,有豐富的含義,對于與市場監管相關的含義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市場主體。市場是由市場主體構成、塑造和決定的,市場主體是其他市場要素的基礎,沒有市場主體就沒有市場,并且,有什么樣的市場主體相應地就有什么樣的市場。因此,市場監管必須監管市場主體,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說,監管好了市場主體就監管好了市場,所以,市場監管法的一個核心內容就是關于市場主體的規定和監管,如工商登記、市場準入或市場退出。二是商品或服務。由于在市場上,市場主體表現為商品的攜帶者或服務的提供者,誰要想成為市場主體,誰就必須攜帶商品或提供服務以進入市場,在市場上是“見物不見人”,人的價值體現在商品或服務上,市場上的許多問題糾紛都是圍繞商品或服務而產生或展開的,如產品質量問題、產品安全問題、市場競爭問題,等等,從這個角度來看,市場是買賣商品或服務的場所,商品或服務是市場的構成要素,市場是商品或服務的市場,沒有商品或服務,市場就是買空賣空。所以,要監管市場就必須監管商品或服務。即使是監管市場主體最終也要落實到監管其商品或服務上,對商品或服務的監管是監管市場主體的前提、依據和延伸,監管機構只有發現了某市場主體的商品或服務存在質量問題或安全隱患,才能進而監管該市場主體。三是市場行為。市場是一系列的交換行為或交換關系,健全的市場就是由正當的市場行為、合理的市場關系及良好的市場秩序構成的,要監管市場就必須監管市場行為和市場關系,如競爭行為、市場結構,等等。由于市場經濟本質上是一種競爭經濟,市場經濟的根本價值就在于其競爭機制,競爭關系到市場主體和商品或服務的優勝劣汰,因此特別能激發問題。競爭是市場問題的焦點所在,所以,要監管市場就必須監管市場競爭行為和市場競爭關系,如反不正當競爭、反壟斷,調整經營者與經營者、經營者與消費者之間的關系,等等。四是市場有各種分類,其中包括微觀市場和宏觀市場的分類。市場監管中的市場,或者說市場監管的對象是微觀市場,主要包括市場準入、生產安全、產品質量、商品價格、消費者權益保護、市場秩序等方面。其特點是針對具體的市場主體或個別的市場行為,涉及哪個市場主體或哪種市場行為就對其進行監管,并且所涉及的市場主體或市場行為大都是查證屬實存在問題的市場主體或市場行為,并不是普遍化的。至于宏觀市場,雖然也要監管,但對宏觀市場的監管,因其涉及國計民生、影響國泰民安,必需對其進行宏觀調控,所以,一般把它們歸入宏觀調控的范疇。

第二,監管的含義。也有許多人把監管叫做規制,相應地,市場監管法也被叫做市場規制法。從詞源上考察,規制一詞源自英文的regulation,由日本學者翻譯為規制,其含義,日本經濟法學家金澤良雄解釋為:“一般所謂‘規制’,在最狹義上,可以理解為是由于對一定行為規定了一定的秩序而起到限制的作用。”〔1〕實質上就是依據規則對市場主體及其行為進行規范制約,與監管并無本質性的區別。也有許多人認為,規制包括縱向和平向兩個方面,而監管只有縱向方面,所以用規制更全面。如用規制的話,在市場規制法中,就可以包括私人對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的執行,因為私人對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的執行是平向的,所以是規制而不是監管。但我認為,監管并不限于縱向的,它同樣包括平向的,甚至包括下對上的監管。而且,就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執行來說,雖然有私人執行,并且私人執行有其重要意義,但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性質決定了其執行最終要訴諸“以強權對強權”,要依靠有權威和強制力的國家機關,需要縱向的監管,從這個角度看,監管更能體現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乃至經濟法的國家干預的性質。就規制與監管兩者而言,由于規制這個術語不僅比較生僻費解,而且在大多數人看來,其基本的含義就是監督管理的簡稱。在我國目前的立法或已有的法律名稱中,叫的也都是監管而不是規制,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業監督管理法》,相應地,其監管機構也分別被稱為“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是一種成年人的學問,要大眾化、通俗化,法律用語要約定俗成,要盡量采用通用詞匯,所以,與其叫做規制不如叫做監管,與其叫做市場規制法不如叫做市場監管法更好。

第三,監管的主體或監管機構。由于市場主體的經濟人本性,他們追求利益極大化,難免違法亂紀,使得市場主體不能完全自治自律,如果市場主體能夠自治自律,也就不需要市場監管了,因此,對市場主體的監管只能是外部監管,監管機構應具有獨立性。這也說明,監管機構要有效地監管市場主體,它們能夠代表社會、政府為維護社會公益而對市場進行監管,因此,監管主體要具有公共性、公益性、公正性。由于市場主體不會輕易服從監管,監管主體必須享有必要的強制權力和具有相當的正當性、權威性;監管者也會濫用監管或疏于監管,如目前的金融危機,就與格林斯潘主政美聯儲期間,不但不監管次貸,反而為其評功擺好密切相關。因此,必須對監管者加以監管,只有監管好了監管者,監管者才能監管好被監管者,要杜絕類似在此次金融危機中推波助瀾的穆迪、標準普爾、惠益那樣的監管機構,監管主體要有規范性、制約性。任何監管都是有成本的、有副作用的,因此監管主體必須從嚴設立、謹慎設立、依法設立,監管主體的存在要有法律根據,要具有合法性。所有這些方面都決定了監管主體一般只能是政府機構,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國家反壟斷委員會,等等。

第四,監管的方式。由于市場監管的內容非常廣泛、豐富、復雜,因而市場監管的方式也應多種多樣、多管齊下,不僅包括經濟法意義上的市場監管,而且還包括行政法意義上的市場監管。兩者錯綜復雜,實難區分,但還是有所不同。就經濟法意義上的市場監管,其監管內容,除了宏觀調控方面的市場監管,如包括銀行業、保險業和證券業監管在內的金融監管以外,還有微觀領域的監管,如安全監管、質量監管、技術監管、價格監管、標準監管、行為監管,等等。其監管方式包括許可、確認、檢查、監督、限制、禁止、取締、處罰,等等,經濟法意義上的市場監管主要是依法監管,自由裁量權不大,監管的法律依據主要是屬于經濟法體系的市場監管法律,如《食品安全法》、《產品質量法》、《廣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價格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等等。法律依據使經濟法與行政法相對區別開來。如果不注意這些區分的話,就會把一些行政法的內容納入經濟法的體系,導致本來就錯綜復雜、聚訟已久的經濟法與行政法的關系更加“剪不斷、理還亂”。

二、市場監管的必要性

市場監管之所以必要,是由以下原因決定的:

第一,是由人的本性決定的。人的本性是逐利的、私己的,市場主體本質上是經濟人,他們追求自身利益的極大化。這正如亞當?斯密所指出的:“我們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飲料,不是出自屠夫、釀酒家或烙面師的恩惠,而是出自他們自利的打算。我們不說喚起他們利他心的話,而說喚起他們利己心的話。我們不說自己有需要,而說對他們有利。”〔2〕這是對市場主體經濟人本性入木三分的刻畫。市場主體為了追逐自身私利的極大化,難免做出一些損人利己、損公肥私、違法亂紀、甚至傷天害理的事情。這正如馬克思在描寫資本時所說的:“一旦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就膽大起來。如果有10%的利潤,它就保證到處被使用;有20%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有50%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100%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300%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首的危險。如果動亂和紛爭能帶來利潤,它就會鼓勵動亂和紛爭。走私和販賣奴隸就是證明。”〔3〕不久前發生在我國的“三鹿奶粉”事件也再次證明了這一點。經濟人的缺陷和資本的惡性,這是客觀存在的。對此,我們不應粉飾美化,而必須嚴肅面對、認真應對。為了克服這些東西,就必須對它們進行嚴格而有效的市場監管。

第二,是社會公益的需要。由于市場中的人們,“他所盤算的只是他自己的利益”,“私人利潤的打算,是決定資本用途的唯一動機。”〔4〕因此,“他通常既不打算促進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進那種利益”。雖然“在這場合,像在其他許多場合一樣,他受著一只看不見的手的指導,去盡力達到一個并非他本意想要達到的目的”。盡管“事非出于本意”,但并不“對社會有害”,因為“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況下更有效地促進社會的利益”〔5〕,但這只是亞當?斯密的主觀假定,而非普遍的現實。由于在特定條件下,各種利益的總量是確定的、有限的,私人利益之間、私人利益與社會公共利益之間是存在矛盾的,此消彼長,你多我少,這就決定了亞當?斯密式的邏輯推論并不完全合乎現實。現實倒是證明,實際情況并非人人如此,并非始終如此,并非必然如此,并非自覺如此。所以凱恩斯指出,“宣稱私人利益和社會利益必定會相互一致,這是沒有根據的”〔6〕,“斷言開明的自利必定會促進公共利益,也不是根據經濟學原理得出的正確推論。”〔7〕并且,社會公共利益也不是一定只能置于私人利益之后,是人們追逐私人利益的附帶結果,在許多情況下,“大河無水小河干”,要追逐私人利益首先要促進社會公共利益,后者是前者的前提和保證,不是前者附帶就能促進的,而必須先決地予以著重促進。實踐證明,要想讓追逐私利的人們促進社會公益,就不能放任自流,而必須對其進行必要的監管,給私人追逐私利規定法律規則、監督私人依法追逐私利、對私人追逐私利進行管制,這樣才可能保證私人在追逐私利的同時促進社會公共利益。

第三,自由需要監管。亞當?斯密主張貿易自由,認為人們“不須報告任何官廳,不須受任何盤問檢查,換言之,得享受毫無限制的自由”。這樣一來,“一切特惠或限制的制度,一經完全廢除,最明白最單純的自然自由制度就會樹立起來。每個人,在他不違反正義的法律時,都應聽其完全自由,讓他采用自己的方法,追求自己的利益,以其勞動及資本和任何其他人或其他階級相競爭。”〔8〕如果人們能夠高度地自覺自律,那確實就無需市場監管了。但自由是一種高品質的東西,并不是人人都能正當地行使,只有高度自覺自律的人才能真正享有自由,對于那些缺乏自覺自律的人,自由往往會異化。正是因為許多人不能自覺自律地行使自由,所以,監管就成為了必要。并且,世界上也沒有絕對的自由,自由都是相對的、有限制的,必要的限制有利于人們享有自由。監管就是如此,監管的根本目的不是取締自由,而是督促人們更好的享用自由,對于許多人來說,必要的監管不僅不妨礙其自由,而且是其享有自由的前提和保證,沒有監管也許就沒有自由。

第四,市場競爭需要監管。市場經濟本質上是一種競爭經濟,競爭也是市場的優勢所在,人們之所以要選擇市場經濟這種經濟形式,關鍵是要利用內在于市場經濟的競爭機制,促進維護了市場競爭才能發展市場經濟。但世界上從來就沒有完美無缺的東西,市場競爭亦然,市場競爭有其優勢,但也有其缺陷。由于市場競爭是切身利益之爭,是優勝劣汰之爭,甚至是生死存亡之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之下,最容易把人的劣根性激發出來,把市場主體的缺點最充分地刺激出來,如冷酷無情、爾虞我詐、貪婪無度、弱肉強食、不當競爭、企圖壟斷,等等。面對競爭的這些負作用,必須進行監管。實踐證明,如果沒有有效的市場監管,就不會有公平、自由、正當的競爭。其實,哪里有市場競爭,哪里就需要監管,其道理就像哪里有比賽,哪里就需要裁判一樣。由于市場競爭是市場經濟的核心所在,這就決定了市場競爭是市場監管的核心所在,市場監管的核心就是為了促進和維持公平、自由、正當的市場競爭。

第五,是大眾智慧的所能。亞當?斯密認為:“關于可以把資本用在什么種類的國內產業上面,其生產物能有最大價值這一問題,每一個人處在他當地的地位,顯然能判斷得比政治家或立法家好得多。”〔9〕但事實并非如此。盡管當事人出于對自身利益的高度謹慎負責、長于精打細算,會做出很好的判斷,但當事人也是人,是人就必然具有人所固有的無知無能,就難免會失誤犯錯,“個人在追求他們各自目標的實現時,常常是太愚昧、太懦弱,以至于甚至在這方面都難以如愿以償。”〔10〕加上市場情況的紛繁復雜,處于市場各隅的各市場主體,面對整個市場都只能是坐井觀天的“井底之蛙”,其對市場的把握難免是片面的、盲目的,失誤是常有的。我們實在沒有充分的理由把個人神化為是全知全能的,只允許依據個人判斷做出個人行動。同時,集體也未必都像亞當?斯密所想象的那樣無知無能,相反,“三個臭皮匠,頂個諸葛亮”,集思可以廣益,大眾智慧總比個人智慧要多得多、高得多,同樣可以作出正確的判斷,建立在此基礎上的集體行動同樣能夠行之有效。“經濟也并未表明,當人們組成一個社會單位來行動時,會總是不如他們各自單獨行動那樣目光敏銳。”〔11〕雖然在歷史和現實中,有許多“政治家”、“立法家”或“君主們”在“指導私人應如何運用他們的資本”時是“無用的或有害的”,但并非“幾乎毫無例外地必然是無用的或有害的”,相反,同樣有許多成功的例證。并且,在許多情況下,僅靠單獨的個人行動根本無濟于事,還必須把大家組織起來采取集體行動才能取得成功。其實,在任何一個社會,都必須同時存在個人行動和集體行動,個人行動和集體行動各有所長、各有所用,要取得社會經濟發展就必須使個人行動與集體行動相互配合、取長補短。片面地厚此薄彼,否定集體行動是錯誤的、不可取的。市場監管就是這種集體行動之一,建立在集體智慧基礎上的市場監管不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

第六,實踐證明監管是必需的。目前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機之所以會發生,一個根本的原因就是缺乏或者放松了金融監管。如美國1998年通過的《格萊姆-林奇法》和1999年通過的《金融服務現代化法》,這兩部法律都推行金融自由化,放松金融監管,實行銀行、證券、保險混業經營,但分業監管,因而出現了監管不力和監管真空。美聯儲前主席格林斯潘在美國眾議院監督和政府改革委員會召集的作證會上,公開承認缺乏監管的自由市場存在缺陷,并無奈地說,自己的理念是銀行出于自身利益應該會在放貸時謹小慎微,因為它們得保護股東的利益,然而眼下的危機證明,這一理念是不對的,這一點讓自己“震驚”。歐洲銀行行長特里謝呼吁,增加銀行在證券等金融衍生品定價方面的透明度,終止自由放任以加強金融監管。我國接連不斷的礦難事故、“三鹿奶粉”事件、鋪天蓋地的虛假廣告、損害消費者利益事件的頻發,等等,都充分地證明了市場缺乏監管或監管不力,后果是十分嚴重的,也說明了市場監管的極端必要性。其實,市場需要監管,就像汽車需要方向盤和制動器一樣,沒有監管的市場就像沒有方向盤、制動器的汽車一樣,是十分危險的。

三、市場監管法的特征

市場監管法是調整市場監管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概括地說,市場監管法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微觀性。市場監管法所調整的領域是微觀的經濟活動,是具體的市場主體,是個別的市場行為,這就決定了市場監管法具有微觀性,使市場監管法區別于宏觀調控法。如果說宏觀調控法是大處著眼的話,那么市場監管法就是小處著手,宏觀調控法是“指南針”,是通過宏觀調控把宏觀經濟大的方面管住管好來調節宏觀經濟的運行方向,它對整個宏觀經濟都會發生重大影響,而市場監管法就像是“啄木鳥”、它把“害蟲”“啄出”,通過檢修市場機制、排除市場障礙來維護市場秩序,所以有人把市場監管法也叫做市場障礙排除法。市場監管法清除幾個“害群之馬”, 對具體的監管對象會有影響,但對宏觀經濟往往無關宏旨。市場監管法的微觀性,也決定了市場監管法的方法不同于宏觀調控法。宏觀調控法要作用于整個宏觀經濟,必須抓住能夠調控宏觀經濟的經濟杠桿,如計劃、財政、金融、產業等等,通過這些“四兩撥千斤”的經濟杠桿才能達到調控宏觀經濟的目的。由于市場監管法涉及的是微觀的經濟活動、具體的市場主體、個別的市場行為,不是宏觀無限,因而可以直接監管,如直接針對監管對象采用具體的、剛性的、強制性的措施進行監管,如對價格、數量、質量、標準的監管;沒有多少回旋余地,不必采用什么經濟杠桿,一般也沒有什么經濟杠桿可以采用。

第二,強制性。強制性是監管的固有之義,監管就是監管機構監督管理監管對象使其符合或服從既定規則的要求。要對市場進行監管,必須要有監管機構,該機構超越于市場主體之上,擁有監管市場的權力,享有監管市場的權威,對違法的市場主體和市場行為有權采取強制措施,如進行監督、管理、調查、處罰等等。如果沒有強制性,市場監管就會流于形式,起不到應有的效果。所以,市場監管法所調整的市場監管關系是一種具有隸屬服從性質的社會關系,監管機構與監管對象之間地位是不平等的。市場監管法的強制性體現的是國家公權力對市場主體私權利的干預,是對市場自發秩序的規制。市場監管是對市場自發秩序的規制、糾正,是對市場秩序的第二次調整、自覺調整。要想使市場秩序令人滿意就必須進行市場監管,市場監管的目的就是為了使市場秩序沿著既定的軌道、合乎既定的規則向前發展。市場監管法的強制性,從其用語也可以看得出來,在市場監管法律中,經常明確使用或者間接使用“必須”、“不得”等字詞來表示其強制性。如我國《食品安全法》第19條就明確規定“食品安全標準是強制執行的標準”。第48條規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生產者對標簽、說明書上所載明的內容負責”,“食品和食品添加劑與其標簽、說明書所載明的內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銷售”,等等。監管是強制性的,不是軟約束。

第三,標準化。市場監管的目的是促使或者保證市場主體的行為符合相關法律所規定的標準,如安全標準、質量標準、技術標準,等等。其實,市場監管法所規定的主要就是一系列的標準,對不符合標準的要進行查處,迫使其合乎標準。市場秩序是建立在一系列的標準之上的,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市場標準就沒有市場秩序。我國《標準化法》第2條規定:“對下列需要統一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標準:(一)工業產品的品種、規格、質量、等級或者安全、衛生要求。(二)工業產品的設計、生產、檢驗、包裝、儲存、運輸、使用的方法或者生產、儲存、運輸過程中的安全、衛生要求。(三)有關環境保護的各項技術要求和檢驗方法。(四)建設工程的設計、施工方法和安全要求。(五)有關工業生產、工程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技術術語、符號、代號和制圖方法。” 第3條規定:“標準化工作的任務是制定標準、組織實施標準和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標準化的要求體現在許多市場監管法律當中。如我國《食品安全法》第3章就專章規定了“食品安全標準”。我國的《產品質量法》第6條規定:“國家鼓勵推行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采用先進的科學技術,鼓勵企業產品質量達到并且超過行業標準、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此外,標準也是市場監管的依據,所謂的市場監管,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依據法律規定的標準進行監管,市場監管的目的就是促使市場主體的市場行為或產品服務達到既定的標準。如果沒有標準,市場監管就會“無法可依”,就可能濫加監管。

第四,針對性。市場情況紛繁復雜,市場主體為數眾多,市場行為千姿百態,而監管機構無論數量、人力、物力、措施都極其有限,因此,監管機構不可能對市場進行全方位、全天候、全覆蓋的監管,市場監管只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哪里有問題就針對哪里進行監管,不四面出擊,把有限的精力放在最需要監管的地方。由于監管本身不僅有成本,包括道德成本、法律成本、經濟成本、社會成本等等,而且有缺陷,過度的市場監管會增加企業負擔,造成市場壁壘,干擾市場機制,窒息市場生機,助長,引發社會腐敗,所以,市場監管必須謹慎適度、嚴格限制。市場監管應充分信任市場機制,市場機制本身也是一種監管機制,如市場競爭,優勝劣汰,市場競爭督促每一個市場主體都必須自覺地表現最佳,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市場競爭是最好的市場監管機制。所以,市場監管的核心就是監管市場競爭,使市場競爭公平自由、開放有序地進行,市場監管就要針對市場競爭進行監管,監管好了市場競爭,在很大程度上就監管好了市場。只有在市場自身“失靈”、不能自我監管的情況下,才不得已訴諸市場之外的市場監管。這就決定了市場監管實質上是對市場競爭的拾遺補缺,要著重針對市場競爭的不足或不及進行監管。市場監管說到底就是針對那些存在問題的市場主體或違法的市場行為進行監管。市場監管法的針對性,才使其具有靈活性。如有問題就監管,沒有問題就不監管,哪里有問題就監管哪里,哪里沒有問題就不監管哪里,所以,市場監管不能一成不變,而必須因時、因地、因事制宜,在實踐中,市場監管呈現出加強監管與放松監管不斷更替的反復現象。

第五,直接性。這也是市場監管法不同于宏觀調控法的地方。宏觀調控法不直接作用于微觀經濟,而是作用于整個宏觀經濟,通過經濟杠桿對宏觀經濟運行逐漸發生影響,進而間接地影響微觀經濟,而且對于宏觀調控政策的出臺和實施還有一套嚴格的法定程序,必須按部就班、循序漸進,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避免宏觀經濟運行的大起大落。如果市場監管法也要如此按部就班、循序漸進,那么就會貽誤時機。對于市場監管法來說,除了市場定價部分的物價不能直接監管以外,其他許多行為都可以甚至必須進行直接監管。市場監管法直接針對存在問題的市場主體和違法的市場行為,對于查證屬實的,必須立即禁止、取締。由于其中有些產品或服務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或危險性,有些甚至人命關天,不及時遏制,后果就不堪設想。為了及時有效地遏制違法事件的發生或影響的擴大,必須直截了當,令行禁止,不能迂回曲折。如對違法廣告,必須立即叫停,對于有毒食品,必須立即封存、排查、銷毀,對于已食用者,必須立即進行治療;對于不合格的產品,必須立即召回;等等。如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8條規定:“經營者發現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存在嚴重缺陷,即使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仍然可能對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危害的,應當立即向有關行政部門報告和告知消費者,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我國的《食品安全法》第16條規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結論的,國務院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據各自職責立即采取相應措施,確保該食品停止生產經營,并告知消費者停止食用;需要制定、修訂相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立即制定、修訂。”這些都說明,直接性是充分體現市場監管法的一大特征。

四、市場監管法的構成

市場監管法不是某一部法律,而是一個法律體系,它由調整市場監管關系的一些密切相關的法律規范有機構成。具體如下:

1.競爭法。競爭法是調整市場競爭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具體又包括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等法律規范。市場競爭是市場經濟的核心價值所在,這決定了競爭法在市場監管法中的核心地位。市場監管法要以競爭法為核心,其他市場監管法如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等,都要圍繞競爭法而展開,并服務服從于競爭法。因為只有促進維護了公平自由正當的市場競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的壓力下,人們才能競技較能,以最大的努力去改進產品的質量,如果沒有競爭,通過不正當競爭、壟斷等手段也能銷售產品,人們就沒有壓力和動力去改進產品質量了。同樣,只有促進維護了公平自由正當的市場競爭,才能真正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如果沒有競爭,那么消費者的敵人――不正當競爭、壟斷就會盛行和林立。因此可以說,沒有了競爭法,市場監管法就沒有了核心和靈魂。

2.產品質量法。產(商)品是市場的核心要素之一,市場主要就是由產品構成的。產品是市場買賣的對象、中介,無論是賣方對利潤的追逐,還是買方對消費的滿足,都要通過產品去實現。其他市場要素也與產品有關,都要聚焦、體現在產品上,如市場糾紛,大都是因為產品質量而發生的。所以,要監管市場就要監管產品質量。本來,在市場競爭體制下,優勝劣汰的鐵律,會迫使人們努力地去改進產品質量,因為對于賣方來說,只有高質量的產品才能賣出去,收回成本、獲取利潤;對于買方來說,也只有高質量的產品,才能滿足自己的需要,讓自己滿意,所以按理說,市場主體都有改進產品質量的壓力和動力。但人非圣賢,總有一些人不在產品質量上下功夫,偏偏搞歪門邪道,如投機取巧、偷工減料、摻雜使假、草率了事,對產品質量不負責任,從而導致人們的人身財產損失。對此,必須依法進行監管,該法就是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法的宗旨是對產品質量進行監管,確保產品質量,明確產品質量責任,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由于對產品質量的監管是考量競爭的監管是否達到目的重要依據,對競爭的監管,根本目的就是為了確保產品質量,如果產品質量沒有確保和提高,對競爭的監管就沒有落到實處;對產品質量的監管也是對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的關鍵,只有確保和提高了產品質量,才能真正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3.廣告法。廣告是經營者對自己的商品或服務廣而告之,由于大眾傳媒的高度發達,信息傳播的無所不及,決定了廣告已經成為了不僅是影響公眾,而且是影響社會的一種重要力量,廣告在影響市場、塑造市場、擴展市場,可以說,有什么樣的廣告,就有什么樣的市場,要監管市場就必須監管廣告。特別是對于一些虛假廣告、有色廣告,因其對公眾、社會會造成不可估量的影響和損害,必須依法監管。廣告法的目的是為了監管廣告,保證廣告真實、文明、合法。由于廣告所散布的信息,自然包括著產品質量的信息,這是監管產品質量的一個重要方面,監管產品質量就是要監管實際的產品質量是否與廣告所宣稱的產品質量一模一樣;廣告影響著消費者的選擇,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就必須監管廣告,通過對廣告的監管,確保廣告所的信息真實,使消費者能夠據此做出正確的選擇,這樣就保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4.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人是一種生物性存在,必須通過消費才能生存發展,從這個角度看,人人都是消費者。人類所從事的一切經濟活動歸根結底都是為人服務的,都是為了滿足人的消費。在市場體制下,真正的市場在消費者那里,市場是由消費者決定和構成的,誰擁有了消費者誰就擁有了市場,誰沒有消費者誰就沒有市場,而只有那些能夠全心全意為消費者服務的經營者才能擁有市場,所以,市場就成為了消費者說了算的市場,這就是消費者的地位。但由于賣方市場、信息不對稱、勢力不均衡、壟斷等原因,顛倒了經營者與消費者的關系,削弱了消費者的地位,消費者成為了弱勢群體。所以,要保障消費者的地位,就必須依法監管市場,監管市場的目的是為了保證經營者、市場、商品服務更好地為消費者服務。該法就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消費者的權利和經營者的義務,目的是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由于市場經濟的最終目的就是為消費者服務,因此,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就成為了所有市場監管法的最終目的,如對市場競爭的監管是為了使市場競爭成為經營者、商品服務爭奪消費者的競爭;對產品質量的監管是為了使產品質量讓消費者滿意;對廣告的監管,是為了使廣告能為消費者選擇提供真實可靠的依據。

當然,市場監管法的體系是開放的,還可以包括其他相關的法律規范。

〔參考文獻〕

〔1〕〔日〕金澤良雄. 經濟法概論〔M〕. 滿達人譯,甘肅人民出版社,1985.45.

〔2〕〔4〕〔英〕亞當?斯密. 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上卷〔M〕.王亞南等譯,商務印書館,1983.14,344.

〔3〕馬克思恩格斯全集:23卷〔M〕. 人民出版社,1972.829.

第3篇

1建筑工程防火產品現狀

1.1消防產品檢驗報告與實際質量不符

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工作一直以來都是防火安全的檢點,在許多建筑中的消防安全設備都不符合相關的標準,消防部門在對建筑進行消防監督與檢查工作中經常都會發生消防水槍掉在地上就發生破裂。室內消防用水壓力不符合消防所應該達到的水壓,室內消防栓的鐵皮厚度達不到標準,火災應急照明設備、電池壽命短。我們都知道消防產品的檢驗合格證書都是國家相關質量監督委員認證以后所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對于消防產品的質量認證只是產品有資格進入到市場中進行流通,而無法對最終產品的質量有效的加以保證。例如:消防產品的認證許可書,報告的有效期是三年,在三年中如果沒有對產品進行質量的檢查,在這幾年中產品的質量都需要相關的質量認證報告負責,也就是說產品的質量好壞都可以作為合格的產品在市場進行流通。許多廠家,都在取得了相關的檢驗合格證書以后進行產品的批量生產擅自更改生產的流程與工藝,降低生產成本,降低質量,獲取更高的利潤,產品的質量達不到標準。在日常的監督管理工作中經常會發現,在檢驗的產品質量符合標準,但是實際上在市場流通的產品卻與檢驗的產品質量不同,質量達不到標準。大多數的消防產品生產企業來說,產品的質量往往都是送檢的一批質量最好,在市場流通中的產品質量卻不符合標準。

1.2消防產品的監督力度不嚴

對于消防產品的監督工作,在執法力度與監督辦法方面還存在著許多問題需要進行改進。首先,在對消防產品的監督與建筑工程室內消防設施的檢查過程中只重視對前期的質量檢查,缺乏一個長期有效的監督管理制度。作為消防產品的監督機構,需要制定一個長期有效的監督制度,合理的做好監督工作。在消防監督檢查工作中,過分的看重被檢查單位是否按著相關規定配備了需要配備的消防設備,外觀是否完好,是否質量達到了要求卻難以做實驗。在對建筑工程竣工驗收階段的檢查,都是需要憑借產品的合格證書以及質量許可證書作為檢查的依據。這些監督的方法往往都造成了對于產品的監督取決于產品的外觀以及相關的認證平局,對于產品的實際質量卻無法真正的進行檢查。其次,對于消防產品的宣傳責任意識不夠。消防安全的監督部門對于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往往都是停留在如何防范與發生火災及時撲滅的方法,對于消防產品的宣傳卻局限于商家自己的宣傳。導致了許多工程中對于所使用的消防設施沒有什么認識,在使用上更是沒頭緒,產品質量的好壞沒有意識。許多企業對于產品的性能、使用方法不了解,只能選擇一些性價比高的產品,這種做法加劇了假冒偽劣產品在市場中的流通,讓消防產品的市場更加混亂。

2如加強消防產品市場監督管理

2.1做好市場監督工作

消防產品的日常監督與檢查工作作為消防安全監督管理的重要工作內容,需要定去做好對消防產品的市場流通產品的質量檢查工作,在家的過程中采取資料抽查、隨機檢測、現場試驗等等不同的形式,重點對消防產品的防火門、防火閥、排煙道、消防栓、自動感應噴頭以及消防應急照明燈、干粉滅火器等等設備的檢查與抽查。對于假冒偽劣產品要依法對其進行取締,大力度打擊假冒偽劣產品的流通。將日常的檢查工作與專項的整治工作相結合,形成對消防安全產品管理與監督的嚴格控制的態勢,方式出現不合格產品再一次流通到市場,規范市場產品的流通,提高市場流通的產品質量。做好滅火器維修企業的監督工作,嚴格按著國家規定的滅火器維修與報廢處理辦法,對于沒有經過維修或者達不到食用標準的滅火器依法進行報廢處理,對于沒有取得相關滅火器維修許可書的企業不允許開展滅火器的維修業務,嚴格監督,依法進行控制。

2.2市場設立消防產品專欄

提高群眾對消防產品的質量識別能力,提高群眾的消防安全責任意識,選擇質量好的消防產品,有效的打擊假冒偽劣產品的流通。在市場中要設立專門的消防產品經營專欄,在專欄中可以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包括著消防部門對于已經查處的不合格消防產品的記錄,包括著產品的名稱、型號、生產的產地與生產商。有效的協助群眾以及消防監督人員找到不符合要求的消防產品,提高消防安全責任意識。第二部分,如何識別質量不合格產品的方法與流程,重點介紹《消防產品抽樣檢查辦法》以及相關的產品檢查程序。第三部分,重點對《阻燃產品認證證書以及企業產品信息公告》等等相關的消防產品的公告以及法律性的文件,讓人民群眾第一時間掌握消防產品的動態資料,為群眾對消防產品的相關信息有所了解。

2.3嚴格控制企業生產工作

一方面要做好正規企業生產過程中對產品質量的監督工作,另一方面要嚴厲打擊假冒偽劣產品的生產。質量監督部門、消防企業、工商管理部門需要密切做好配合工作,對消防產品生產企業加大管理力度,對于國家明確指出不合格產品要嚴格禁止生產,按著相關法律依法取締。凡是生產的產品質量達不到標準的企業,需要加大處罰的力度,要對市場的產品進行回收,停業整頓。不合格產品流入到市場以后會對發生火災以后造成嚴重的后果,企業相關的負責人都需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一旦發現小作坊的生產要嚴格處理,依法取締。按著危害公眾安全的相關罪狀,將相關的負責人送至司法部門進行處理,有效的打擊假冒偽劣產品,對正規企業生產起到一個警示的作用。

2.4做好產品經營控制工作嚴格控制市場流通

相關的部門需要提高對消防產品經營的準入門檻,控制好經營數量,嚴格按著消防產品的質量監督管理制度進行控制,消防產品的經營商需要取得當地相關消防部門、工商管理部門的資格證書。做好對產品的備案登記工作。一旦發現銷售假冒偽劣產品要對其進行處罰,情節嚴重者可以取消對產品的銷售權。經營者要嚴格按著法律進行銷售,實行“三包”政策,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于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產品,經營者有義務進行舉報,維護消防產品市場秩序的穩定。

3結束語

總而言之,消防產品的質量直接影響在火災發生以后的控制以及日常的預防工作,關系到人民的人身財產安全以及公共財產安全,只要嚴格做好監督工作,才能讓消防產品市場有序化的發展。

作者:陳曉暉 單位:廈門市公安消防支隊翔安區大隊

參考文獻

[1]程超.淺談消防產品監督管理現狀及如何建立完善的監管體制[J].消防界(電子版),2015(01):74~77.

[2]賴星宇.公共安全視角下完善消防產品監管法律體系的探索[J].吉林省教育學院學報(中旬),2015(09):120~121+150.

主站蜘蛛池模板: 欧美精品久久久久久久影视| 国产人与动zozo| 成人片黄网站色大片免费| 亚洲专区区免费| 激情综合色综合久久综合| 吃奶摸下激烈免费视频免费| 黄网站色成年片大免费高清| 国产老妇一性一交一乱| 一个人看的视频www在线| 无码高潮少妇毛多水多水免费 | 国产精品无码久久av| heyzo北条麻妃久久| 成年女人a毛片免费视频| 久久波多野结衣| 欧美xxxxx在线观看| 亚洲欧洲日韩在线电影| 理论片在线观看韩影库| 又粗又硬又黄又爽的免费视频| 野花社区在线播放| 国产成人精品第一区二区| 最近在线2018视频免费观看| 在线一区免费视频播放| japanese日本熟妇多毛| 思思99re66在线精品免费观看| 丰满多毛的陰户视频| 日韩人妻无码一区二区三区久久 | 人妻av综合天堂一区| 精品久久久久久无码免费| 四虎影在线永久免费观看| 视频一区视频二区制服丝袜 | 中文字幕无码av激情不卡| 日本高清有码视频| 乱子伦一区二区三区| 欧美va亚洲va国产综合| 亚洲小说区图片区另类春色| 污污动漫在线看| 亚洲综合区小说区激情区| 男人j桶进女人p无遮挡在线观看 | 亚洲不卡在线观看| 男人一边吃奶一边做边爱| 国产乱人伦偷精品视频不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