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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深入推進我州農產品品牌戰略,大力開拓全州優質農產品市場,全面提升我州農業規模化、標準化、產業化、市場化水平,圍繞“農業跨越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的總體目標,以“品牌促產業、產業促發展、發展促增收”為導向,加快推進2014年“三品一標”品牌建設工作。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打造“川藏高原特色農產品”品牌,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體、部門參與的原則,強化政府引導扶持,集中力量培育一批市場占有率高、經濟效益好、輻射帶動力強的川藏高原特色農產品,全面提升我州現代農業產業核心競爭力和綜合效益,推進農業跨越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
二、目標任務
按照州委、州政府關于《打造“川藏高原特色農產品”品牌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緊緊抓住培育川藏高原特色農產品的機遇,力爭完成道孚、爐霍、、色達、理塘、稻城、巴塘、得榮8個縣的整體認定,新認證無公害農產品10個,綠色食品4個、有機食品2個、登記保護農產品地理標志5個,新認定無公害農產品基地20萬畝。初步形成“創建一批、提升一批、申報一批、儲備一批”農產品品牌的發展格局,走出一條品牌強農、品牌富農的發展路子。
三、工作重點
(一)搞好農業區域品牌發展規劃。各縣農業部門要按照州委、州政府關于打造“川藏高原特色農產品”品牌工作方案的要求,依據當地實際,做好“十二五”期間農業區域品牌建設規劃,分年度、按計劃、有步驟地培育發展農業區域品牌,提高區域品牌產品的市場增強競爭力,促進區域優勢主導產業健康發展。
(二)大力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牢固樹立“質量為本、以質取勝”的理念,把加快農業標準化建設與農產品品牌培育緊密結合起來,建立和完善農業標準化體系。推行品牌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做到產前、產中、產后各環節都有技術標準和操作規范,實行全過程標準化管理,“三品一標”生產基地建立農產品生產檔案。以優勢主導產業為重點,加強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建設,力爭全州每個縣建設1個萬畝現代農業產業標準示范區,標準化生產基地達到30萬畝。
(三)積極發展“三品一標”農產品。完善我州“三品一標”品牌推薦申報、評(認)定機制和管理辦法,形成政府統一領導、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社會團體和行業協會共同參與的農產品區域品牌認定和評估機制,各縣農業部門要積極做好推薦申報工作。扎實開展農產品“三品一標”認證工作,并將其作為農產品區域品牌培育的基礎性工作,依靠品質打造品牌。圍繞川藏高原特色農產品規劃布局,以優勢特色產業為重點,著力建設優質糧油、綠色蔬菜、特色水果、生態食用菌、道地中藥材五大產業基地,集中培育一批有機、綠色、無公害農產品。力爭完成道孚、爐霍、、稻城、巴塘、得榮、德格、新龍8個縣的整體認定,新認證無公害農產品10個,綠色食品4個、有機食品2個、登記保護農產品地理標志5個,新認定無公害農產品基地20萬畝。
(四)加強農產品基地全程監管。加快建立和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農產品產地準出,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市場準入和質量責任追究制度,確保農產品品牌建設的各環節、各階段都置于嚴格有效的監督之下。抓好農產品生產源頭管理,強化對農業資源、農業生態環境、投入品使用的監管。加強對農產品生產基地管理,建立產地環境、生產過程、農業投入品等多個環節的農產品產地生產檔案,確保農產品的質量、品質和安全。大力推行農產品產地標識管理,嚴厲打擊假冒品牌農產品商標和標識的違法行為,保證品牌農產品的質量和信譽,做到質量有標準、過程有規范、銷售有標志、市場有監測,夯實農產品品牌創建的基礎。
(五)建立“三品一標”品牌動態管理機制。強化日常監督管理,加強“三品一標”品牌保護和監管、質量保證與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三品一標”品牌屆期續查、年度審查、動態抽查以及公眾監督等辦法,形成能進能出、優勝劣汰的“三品一標”品牌動態管理機制,確保農產品區域品牌健康發展。依法對“三品一標”品牌實施統一的行業規范、技術標準、準出制度、準入制度、宣傳推介、外形包裝、品牌保護、指導服務等。定期公布“三品一標”品牌名錄,建立重點支持的農產品區域品牌企業和產品目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認識加快農業區域品牌建設的重要性。加快農業區域品牌建設是實現農業跨越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的重要途徑。各縣農業部門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把抓好區域品牌建設和促進發展相結合,著力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培育農產品區域品牌建設主體,積極引導農業產業協會、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營銷大戶等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增強農產品區域品牌意識,制定當地農產品區域品牌創建規劃。圍繞發展抓品牌,抓好品牌促發展,形成“政府引導、企業主體、部門參與”的農產品品牌建設機制。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通過高站位謀劃、高標準規劃、高要求實施,努力打造一批體現科技工作特色、展現特點、展示閩西形象的品牌,以品牌建設提升創新能力,以品牌效應塑造科技形象,以品牌標準提升工作水平,發揮科技支撐引領作用,加快建設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全國生態文明建設先行區、閩粵贛邊區域性中心城市。
二、建設目標
市級科技品牌站位全市,力爭建成后服務滿足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綜合性科技需求,并在乃至同行業同領域有一定影響力、知名度、美譽度。縣級科技品牌瞄準地方重點產業,力爭建成后服務滿足地方產業、企業或個人產品創新、技術進步、壯大升級等需求。
改革創新品牌建設重點是改革市級科技管理制度、創新科技項目資金扶持模式、健全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平臺建設品牌建設重點是優化創新資源配置、降低創新創業成本、貫徹政府產業引導政策;工作品牌建設重點是確定新的工作抓手、增強工作針對性實效性、提高科技創新管理服務水平。
三、工作內容
重點打造改革創新品牌、平臺建設品牌、特色工作品牌等市級科技品牌和縣(市、區)級科技工作品牌等四大類品牌。各類品牌建設工作內容詳見附表。
四、工作措施
1.準確定位,認真謀劃。站位市(縣)區經濟社會發展大局、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強調查研究,把握區域發展科技需求,摸清區域科技工作現狀,拉長優勢,補齊短板,分析科技品牌建設條件、目標任務,從而找準科技工作切入點,找對科技工作抓手。
2.豐富內涵,突出實效。賦予品牌實在內容、實質載體、可操作項目、可努力目標,使其體現科技特色、價值、個性和文化。通過科技品牌打造和帶動,切實解決實際問題,服務地方發展,提升科技隊伍干事創業能力。
3.精心組織,有效運作。品牌建設任務、目標、內容經論證確立后,責任領導、責任部門、責任人要結合實際,強化責任意識,制定工作方案,擬定工作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倒排工作進度,克服困難問題。同時,有效運作,積極對接爭取區域內外政策項目資金、人才信息技術等資源,形成整體合力推動品牌建設工作。
4.加強宣傳,發揮效益。充分利用報刊網站等媒體,及時準確宣傳解讀科技品牌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科技品牌活動實施的進展情況和建設成果,提高人民群眾對科技工作的了解、關心和支持,擴大科技品牌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5.加強督查,強力推進。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把“品牌建設年”活動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具體方案,落實推進機制,配套相關資源,深化督查督導,開展扎實有效的系列活動,把“品牌建設年”活動不斷推向深入。
(1)組織領導。成立以市科技局主要領導為組長,局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縣(市、區)、新區、園區科技局長或相關負責人,局機關各科室及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活動領導小組,加強對品牌建設工作的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科技局辦公室,負責活動的組織和統籌協調。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成立相應組織,明確職責分工,實現品牌建設層層有人管、事事有人抓。
(2)制定方案。根據“品牌建設年”活動實施方案的要求,各品牌建設單位要依據區域現狀特色、實際問題解決,提出每項品牌的具體實施方案,包括目標任務、建設內容、進度安排、工作舉措、資金預算、政策要求等,確保創建工作順利推進。
(3)推進機制。實行每月一通報,每季一點評,不定期聽取和調研活動開展情況,不定期現場查看和指導協調等方式,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有重點、有步驟、有計劃地推進品牌建設工作任務落實。
進入經濟全球化的二十一世紀,隨著科學技術的突飛猛進和企業間競爭的日益加劇,市場競爭已從單一依靠一種優勢取得一時發展的產品競爭階段,逐步轉向通過培育綜合競爭優勢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品牌競爭階段,品牌成為決勝市場的利器,成為企業贏得市場、贏得消費者、獲得利潤回報的重要保證,高知名度的品牌不僅是一個企業經濟實力和市場信譽的重要標志,還是一個國家、一個地區經濟實力和競爭力的象征。因此,黨和國家把“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國際競爭力較強的優勢企業”作為我國“”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之一,將實施名牌戰略、加快推進品牌建設提升到了新的高度。當前,我市正處于重要戰略機遇期,大力實施名牌戰略既是滿足市場需要,提高經濟運行質量和效益的關鍵,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增強經濟競爭力,加快實現“兩個率先”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門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進一步增強實施名牌戰略的緊迫感、責任感,真正把創名牌與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實現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結合起來,努力打造一批技術含量高、發展前景好、市場覆蓋面廣、具有市場競爭力的名牌產品和名牌商標。
二、明確品牌建設工作的總體目標
(一)爭創一大批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力的名牌產品和名牌商標,力爭通過5年努力,新創中國名牌產品3--4個,總數達到9—10個;新創名牌產品30個,總數達到90個;培育市名牌產品120個,總數達到300個。新創中國馳名商標2--3件,總數達到8—9件;新創著名商標40件,總數達到100件;培育市知名商標150件,總數達到300件。培育有地方特色的名牌食品、農產品20個,服務名牌3個;新創國家免檢產品20個,總數達到30個。
(二)強化商標注冊基礎工作,爭取到“”期末,市注冊商標發展到10000件左右,比“”期末的7467件增長34%,其中農副產品注冊商標占10%以上,農副產品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集體商標達到3-5件。
(三)在做大品牌規模上求突破,到“”期末,力爭形成銷售收入超億元的品牌100個,銷售收入10億元以上的品牌4—5個,銷售收入20億元以上的品牌2--3個。
三、強化品牌建設工作的引導和培育
(一)引導企業增強運用品牌參與市場競爭的意識。運用多種手段和途徑,宣傳“市場競爭靠品牌,品牌出效益”的企業現代經營理念,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引導經營者主動注冊商標,合法使用商標,積極爭創國家、省、市名牌產品和馳名、著名、知名商標,自覺維護品牌權益,不斷提高其運作品牌的水平。
(二)引導企業不斷提高技術創新的能力和水平。大力鼓勵企業不斷開發出更多的科技含量高、市場前景好、經濟效益好的新產品,特別是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專利新產品。加快實施專利新產品產業化工程,推進自主知識產權的專利新產品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為創立更多的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力的名牌產品和名牌商標提供源源不斷的優秀專利新產品資源。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優秀專利新產品的評選,深入挖掘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符合國家和我市產業導向,技術達到國內先進以上水平,且市場前景好,能夠取得較大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專利新產品,每年評選一批“市優秀專利新產品”,并以市政府名義給予表彰和獎勵。
(三)引導企業不斷提高產品的質量水平。積極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實行先進、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積極推廣質量、環境、職業安全健康等國際通行的管理體系。抓好先進工藝和設備的引進、消化和研發,努力形成自己的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重點企業集團和大型企業要瞄準世界級和國家級名牌產品的質量水平,制定趕超目標和措施。中小型企業要切實加強基礎工作,制定質量改進措施。
(四)引導企業以優勢品牌為核心,實行生產要素的有效集聚與組合,促進品牌的集約經營與連鎖擴張,力爭形成一批產品品牌化、市場國際化、組織集團化、經營規模化的高層次品牌群體。
(五)引導企業重視商標注冊工作。把商標注冊作為品牌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來抓,大力普及《商標法》等法律法規,強化對商標注冊的指導和服務。對已具備一定生產經營規模和市場潛力的產品和服務,積極引導生產經營者及時注冊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創立品牌。積極挖掘、開發和利用特色、優質農產品資源,扶持引導注冊農產品商品商標、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對出口創匯產品,及時指導生產經營者申請商標境外注冊,不斷適應國際市場競爭的要求。積極鼓勵和指導自然人申請注冊商標,擴大社會注冊商標總量。
四、努力營造品牌建設的社會環境
(一)加強品牌的塑造和宣傳。充分利用新聞輿論、廣告宣傳、社會活動等手段,幫促品牌企業鞏固市場、擴大市場、開發市場,不斷提高名牌產品和名牌商標在國內外市場的知名度和占有率,報刊、廣播等新聞單位,行業協會等社會中介機構,要積極配合實施名牌戰略搞好服務工作,形成有利于品牌建設的社會氛圍。品牌企業要加快建立面向市場的現代營銷體系,利用國際互聯網營銷及制、買斷經營、連鎖經營等現代營銷方式,不斷加大企業產品和服務推向國內外市場的力度。
(二)加強品牌的知識產權保護。加強對名牌產品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的保護,嚴禁一切亂評比、亂認定、亂推薦活動。除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國家有關部委或省政府授權外,任何部門不得組織名牌產品評審和質量、品牌評價活動,堅決杜絕借名牌評比加重企業負擔的行為。
(三)強化對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要建立和完善《重點商標保護名錄》,充分運用“五省一市商標管理協作網絡”和“經濟區商標保護協作網絡”,積極與市內名牌產品和名牌商標企業聯手開展打假行動,及時有效地保護我市企業的注冊商標專用權。海關要鼓勵商標專用權人積極申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主動緝查假冒注冊商標和其他商標侵權的產品,加強對我市注冊商標產品進出口的管理。公安、司法機關要加強對商標違法案件的偵查和審判,嚴厲打擊假冒注冊商標的犯罪行為,及時審結進入司法程序的商標糾紛,為注冊商標所有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護。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在廣大企業中宣傳普及商標保護知識,積極指導企業加強商標管理,提高企業的自我保護能力,切實防止濫施許可、輕易轉讓等問題的發生,切實防止知名品牌在企業兼并、改制過程中流失,在境外遭遇惡意搶注。
(四)加強對品牌建設工作的指導服務。爭創國家、省、市名牌產品和馳名、著名、知名商標是加快推進品牌建設的關鍵環節,必須強化對企業創牌工作的指導和服務。在摸清各地區、各行業的產品和質量發展狀況的基礎上,組織制定名牌產品和名牌商標培育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每年都要選擇一批重點企業和重點產品瞄準創建國家級和省級品牌實施重點突破,指導和幫助重點企業按照要求制定創牌工作計劃,及時跟蹤服務,及時解決企業在實施創牌計劃中遇到的困難,并督促企業落實創牌措施。各有關部門要積極做好國家、省名牌產品和馳名、著名商標的推薦申報工作,組織創牌企業認真學習國家和省有關部門的申報要求,指導和協助企業制作申報材料,積極協調上級各有關部門的關系,在企業申報的過程中為企業提供便捷服務。市政府每兩年對創名牌工作成績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一次表彰獎勵。
五、加大對創牌成功企業的獎勵扶持
從年開始,對新獲得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認定的生產企業,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新獲得國家免檢產品稱號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5萬元;對新獲得省名牌產品、省著名商標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獲準注冊為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和集體商標的,分別按每件20萬元和10萬元的標準進行獎勵;對出口創匯產品到境外注冊商標按每件5000元的標準進行獎勵;對獲準注冊的農副產品商標按每件1000元的標準進行獎勵。獎勵資金由市、縣(市、區)同級財政予以落實。
國家級、省級名牌產品和馳名、著名商標商品,可優先認定為省高新技術產品,其生產企業可優先認定為省高新技術企業,在技術改造、技術引進、科研立項等方面優先扶持,在質量管理、環境管理、技術基礎工作、信息咨詢等方面優先服務,在其他資源配置上盡可能優先安排。外經貿、稅務、海關、檢驗檢疫等部門對其進出口業務開辟“綠色通道”,簡化審核程序。對國家級名牌產品和馳名商標生產企業,有關部門優先幫助其建立省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
六、加強品牌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