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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訥河位于法國東南部,是法國第二大河,全長812km,其中在法國境內長500km;流域面積9.9萬km2,在法國境內為9萬km2。其上游主要受高山冰川雪水的補給,中游受大西洋降水影響,下游受地中海氣候的影響,羅訥河水量隨季節變化大,從上段、中段到下段,呈融雪與降雨混合型變化,但總的來說,羅訥河水量豐富,河床坡陡,在法國境內的落差達330m,水力資源占全國的二分之一,對于缺煤的法國是十分重要的能源。由于羅訥河流域是法國重要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水上交通、農業灌溉、工業發展對法國經濟有著重大意義,所以法國國會于1921年通過立法確定了要從水電、航運、農業灌溉三個方面對羅訥河進行綜合開發治理。1933年成立了資本為2400萬法郎、由國營和私營機構組成的240萬股的羅訥河公司。1934年6月5日,公司被授權對羅訥河進行綜合治理和經營,在近一、二十年內,又增加了羅訥河的旅游、環境保護、污水處理工程。經過六十余年的開發治理工作,現在法國境內500多公里的梯級綜合治理工程已基本完成,形成了從瑞士到地中海的渠化水道。
在羅訥河治理中,為減少對兩岸土地的淹沒,除上段第一級電站采取高壩方案外,其余全部采用低壩和人工引水渠方案開發,由于水庫小,水位變化不大,在防洪削減洪峰方面存在嚴重缺陷,羅訥河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以改善,其中主要是采用修建小型水庫、整修兩岸河堤、修建大尺寸泄水閘和分流渠等措施。
羅訥河公司在干流上共修建了18座水電站,總裝機306.3萬kW,1994年統計發電量為177億kWh,占法國水電總發電量的22.1%,向法國提供了大量干凈、可靠的廉價電力。公司當年取得售電收入13.275億法郎。
在羅訥河上,修建了18座攔河閘及13座大型船閘,閘體尺寸統一設計為長195m,寬12m,渠化后的河道,可以使4000—5000t的頂推船隊克服里昂與地中海間161m的水位差,從地中海經過310km的航程直達里昂。1995年,法國國會又批準由羅訥河公司實施羅訥河支流索恩河通往萊茵河進而溝通北海的羅訥—萊茵229km長、包括24座船閘在內的人工運河綜合工程,擬在1995—2010年建成。工程預算170億法郎,主要由法國電力公司保證資金到位,羅訥河公司和歐洲基金會、政府和地方團體也投入部分資金,其中50%的投資來源于羅訥河公司向法國電力公司售電的收入。工程建成后,至少可使4000t的頂推船通過1600km長的大型現代化航道,從馬塞直通荷蘭的鹿特丹,比原來的通行里程縮短1800km。
羅訥河采用低壩開發,征用土地從980km2減少至92km2,減少了91%,且改造了羅訥河流域的農業經濟,逐步引用175m3/s的流量,使流域內約35萬ha的農田獲得灌溉。與此同時,修建了320km開放式排水渠和80km地下排水渠,以保持地下水位,保證農業用水及對環境實施保護。從1968年開始,在羅訥河下游試行節水噴灌技術,效果很好,現已普遍采用。
羅訥河工程共修建115座分水渠,32座泵站,26座港口及工業開發區,占地1000ha,修筑公路200多公里,還興建了一大批排污及污水處理工程,建設了40余處度假村、沖浪旅游景點,全部投資總計600億法郎,固定資產相當于60億美元,其中有法國政府對航運補助投資、有國內外贈款、有公司售電收費投人,但一大部分是由羅訥河公司直接向銀行貸款,目前工程貸款已基本還清。
羅訥河公司具有工程規劃、試驗研究、設計、組織施工、運行維護、安裝調試的能力。1982年,全部梯級電站實現了自動控制,不僅水電站設備,而且壩上設備和其它設備都由中央控制室進行遙控,全河電站中央控制室設在夏托納夫電站,除此電站外,其它水電站都是無人值守。羅訥河各電站工程的監控系統與中央控制系統相連。通過中心計算機的監控系統對水電站進行防洪調度、水量調節和水電站經濟運行的自動控制。水電站的梯級調度自動化不但改善了管理工作條件,而且還實現了安全生產,避免了洪水災害,提高了水能利用率,增加了工程的發電效益。電站、水工、船閘的工作人員因此減少到原來人員的五分之一。
二、對“羅訥河整治模式”成功經驗的探討
羅訥河水力資源豐富,19世紀末興建了第一座圣克來水電站,平均引用流量500m3/s,水頭12.2m,裝機容量10.7萬kW。1899年投入運行,年發電量達4.2億度。這個電站的綜合效益啟發了當時的決策者,他們提出用羅訥河水力發電的收入滾動開發羅訥河的集資方案,亦即通過售電或租借港口設施,將收入用于整治工程。這就是一種可行的“羅訥河整治模式”。羅訥河開發方式是集水電、航運、農業灌溉于一體的綜合開發,在全河修建一系列低壩小庫,與渠道引水相結合修建徑流式水電站和船閘,并在庫邊修筑堤防。綜合治理的基礎是羅訥河的18個梯級電站的電力和港口設施的直接收入。但是能夠實現今天的治理效果,成功的經驗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立法
1921年5月21日,法國國會通過一項法案,批準由羅訥河各公共團體從水電、航運和農業三個方面對羅訥河進行綜合治理。從法律上規定了羅訥河治理必須遵從綜合利用的方針,并賦予流域開發者全面開發沿河工程的權力。
(二)成立實體公司執法
1933年5月27日,法國電力公司、鐵路公司(二個私營公司)、巴黎大區地方團體、羅訥河地區公共機構(二個國有機構)四方成立了資本為2400萬法郎,合計240萬股的羅訥河公司,每方各占公司股份的25%。1934年6月5日,公司根據國會法案,接受了對羅訥河的經營和治理權以及將來的工程開發權。1948年,電力公司、鐵路公司的私人股份被國家購買,羅訥河公司成為羅訥河國家公司,現在有六個股東,他們是巴黎大區地方團體;羅訥河地區公共機構和團體;法國電力公司;法國鐵路公司;萊茵、羅訥河有關地區;萊茵、羅訥河公共機構和團體,每方各占60萬股,共計360萬股。公司不但承擔了羅訥河的電力、航運、灌溉治理工程,而且增加了環境保護、旅游開發工程,在法國工業部、交通部、環境部的領導下,與電力公司、航運部門、各地方政府共同管理已建的電站、航運渠道、船閘、碼頭、農業灌溉設施、補水渠等。羅訥河公司這一經濟實體,是法律授權實施羅訥河綜合治理與運行管理的實體。現在公司有職工800人,公司本部200人,各電站、工程管理部門600人。
(三)羅訥河公司修建工程主要由國家擔保向銀行貸款
據羅訥河公司統計,1989年以前治理羅訥河花費的工程投資共580億法郎,89年至94年又投資16.18億法郎,總投資額近600億法郎,相當于現在的60億美元。資金的主要部分是國家對航運的補助及向國內和國際金融機構貸款,由國家擔保從售電收人中還貸。目前由于法國電力公司基本以成本加稅金的計價原則收購水電電量,所以電價隨債務減少成本降低而降低,電站剛投運時的還貸電價達80生丁/kWh,還貸后期的91年全部18座電站的平均電價為11.7生丁/kWh,94年的平均售電價為7.5生丁/kWh,低電價使得羅訥河公司幾乎無利可圖。羅訥河雖然有建設水電、航運工程等取得資本滾動發展的能力,但是在法國電力公司收購水電限價、電價特別低的特定條件下,羅訥河公司要不斷尋找新的開發項目,以工程養公司。因為法律授權該公司經營羅訥河的期限是到2030年。在這期間有工程干,國家就擔保向銀行貸款,法國電力公司支付給羅訥河公司用于還貸的電費就多;沒有工程做,羅訥河公司就沒有盈利,所以在水電項目開發完畢之后,該公司還在不停地開發純公益型的工程。在這種機制下,羅訥河的每一個局部的治理都被列入了開發計劃。羅訥河流域已經被治理成為世界上少有的美麗、富饒的地區之一。
(四)法治是綜合治理羅訥河的保證
法國是法治國家,羅訥河公司按照1921年國會通過的治理羅訥河的立法與授權妥善處理與協調了沿河20個省市行政區與當地人民群眾的利害關系。羅訥河工程的管理也得益于執行法國現有的民事法典、公共水道和內陸航運法典、公共衛生法典、國家財產法典、刑事法典等法律法令。法國現行水法共15章,包括序言、現行的立法、水的所有制、管理和保護水利工程的立法、保護區和保護地的立法、政府對水的管理和制度、專門和自治的水資源開發機構、水資源財政和經濟方面的立法和水法的執行與管理等等,這些法令條款通過大區長官和各省省長、市政委員會和市長的各種命令、法規和行政通報貫徹執行。對不遵守或違反水法條款者,給予懲罰,懲罰包括使受害的部分恢復原狀、罰款、關押或上述各種措施并用。
(五)羅訥河公司與沿河地方政府和人民關系和諧
羅訥河公司把河流所經過的地方的官員吸收進入公司董事會,并根據法律與有關部門及各有關地方政府商量羅訥河的綜合治理工程方案、移民、淹沒、損壞設施的賠償以及環境保護、生態平衡、修建補水渠以補充由于工程開挖加深而降低的地下水位等等。公司興建工程使當地受到的損失都以造地、開辟旅游飯店、碼頭、沖浪設施、旅游景點等給予補償,以增加地方的收入。為了管好電站與河流,羅訥河公司沿河種樹、種草,修建污水處理工程,疏浚河道,整治港口,修建防洪排沙工程,帶動和促進兩岸經濟的繁榮發展,使沿河群眾富裕起來。據不完全統計,羅訥河治理過程中,公司做的類似“福利”工程達40處以上。
羅訥河公司在治理500km長的羅訥河的過程中,開發出來的電力基本上全部售給了法國電力公司及用于沿河市鎮的股東,開通的航運設施,支持了交通公司的股東,各股東從工程中大大受益,事業發展了,股東的股份擴大了,公司由于妥善處理了與有關的20個省市地方政府、兩岸群眾的利益關系,與兩岸地方政府和人民群眾相處十分和諧。
(六)采用新技術加快建設速度,減少投資,提高效益
在羅訥河電站建設中,除早期開發的熱尼西亞電站利用水頭70多米、采用混流式機組外,其余均為低水頭引水式電站。50-60年代初期開發的5座水電站全部采用卡普蘭立軸轉漿式水輪機組,隨著技術進步,1960年在下羅訥河的貝尼特電站首次試用臥軸的燈泡貫流式水輪機組以后,后期的各電站建設也廣泛采用。羅訥河采用貫流機組的突出優點是:
1.效率高,單位過流量大,單位出力較高。
2.比傳統的立式軸流機組占地少,可減少土石方開挖和混凝土工程,節約設備投資15%,廠房土建投資節省20%,若采用不調節機組,機組效益降低不到2%,但投資會進一步降低。
3.工期短,收效快。羅訥河在1952-1980年共建13座電站(其中8座為燈泡式機組),裝機218.6萬kW,平均不到3年可建成一座電站。
三、體會和建議
通過對法國羅訥河公司的訪問及對羅訥河梯級工程的考察,我們深感羅訥河梯級工程開發治理非常成功,值得很好學習和借鑒。
1.依法治水依法治河
河流、流域的開發治理工作要由國家統一管理,具體由水利部門為主實施。由于工期長,涉及面廣,各方面利益復雜,要促進大的流域河流在國家立法,中小流域河流在地方立法,把治理開發的原則、做法和具體要求以法律形式規定下來,并授予實施治理工程的實體(如公司)以河流治理工作的權利與義務。對于一條河流或一個流域的治理,最好以法定一個實體為主,從治理工程規劃、設計、施工到建好后運行管理,全面負責,把法定責任實體的名譽、命運與治理工程的效果聯系起來,以保證流域開發治理的質量。
2.總體規劃、綜合開發、循序漸進
對一個流域、一條河流的治理,應該具有全局性,從水利、農業、交通、環保和生態平衡等方面綜合治理,研究、規劃和設計都要兼顧眼前與長遠利益,處理好公司與沿岸群眾利益,不能搞短期行為,造成資源破壞和許多后遺癥。各地、各河流情況不一樣,有許多并不適用“低壩小庫”而更適于高壩大庫,這需要具體情況具體論證決策,不能照搬。目前中國在資金緊缺的情況下,水利部提出的由水利部門組建流域水電開發公司,對一些水力資源集中、效益好、見效快的中小河流實行“流域、梯級、綜合、滾動”開發,是科學的、正確的決策。
3.在國家宏觀引導下實行承包經營
法國為治理羅訥河,支持成立由私人與國家組成的羅訥河公司,賦予其對一條河流的經營開發權,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借貸的優惠。實行公司借錢做工程,國家給予擔保。在中國這種模式很難行得通。但是集資辦公司,國家給予支持,爭取國內、國外金融機構貸款、爭取財團入股,爭取合理的還貸電價,在工程獲利后滾動發展是可行的。目前解決好成立河流流域開發公司(實體)、解決好電價偏低問題、爭取給電站建設使用低息、長期貸款,是目前梯級電站滾動開發治理的關鍵。
論文摘要近年來,稻象甲已成為影響六安市金安區水稻生產的主要有害生物。介紹稻象甲的發生及危害特點,分析稻象甲近年來在金安區為害加重的原因,提出了綜合治理措施。
有效控制有害生物的危害,是奪取作物高產的重要措施。近年來,隨著各種農業新技術的推廣應用以及農田生態環境的變化,危害水稻生產的有害生物也發生了較大變化,如水稻白葉枯病和三化螟的危害大大減輕,而稻象甲、稻曲病以及水稻生長的中后期病害呈逐年加重的趨勢,逐步成為影響我區水稻生產的主要有害生物。筆者根據多年的觀察和研究,初步掌握了稻象甲的發生特點和綜合治理措施,現介紹如下。
1稻象甲的危害
2000年以前,稻象甲在我區僅零星發生,未構成危害,一般農民也不了解稻象甲;2000年后,稻象甲才逐漸被農民所認識,不少農民在作物種植過程中曾經深受其害。
(1)高梁育苗缺苗一半。2000年施橋鎮旗桿村與安徽迎駕集團簽定高梁種植合同。播種育苗后疏于管理,稻象甲防治不及時,10hm2種植計劃,移栽5hm2,僅占合同生產任務的50%。
(2)早稻減產30%。2003年施橋鎮金斗村桑朝陽戶,1700m2雙季早稻,抽穗揚花后,發現上部葉片葉尖逐漸發黃、早衰,谷粒不飽滿,提前收割后減產約30%。農戶不知原因,農技人員現場拔起稻樁檢查,確認是稻象甲幼蟲為害。
(3)育秧田受稻象甲為害,造成缺苗空田或遲栽改種,影響茬口和收成。
(4)直播田受稻象甲為害,基本苗不足,生育期推遲,危害嚴重田塊翻耕補種、延誤農時。2007年施橋鎮河口村久戶0.23hm2雜交中稻減產達1000kg以上。
(5)玉米苗期受稻象甲為害后,造成缺苗或遲發,整齊度下降,成熟期推遲,減少產量。
2發生特點及為害癥狀
2.1發生特點
稻象甲又稱稻象鼻蟲、稻象蟲,屬鞘翅目象甲科異型亞科,不僅為害水稻,還能取食小麥、玉米、高梁、油菜以及稗草等多種作物和雜草。成蟲咬食葉片,幼蟲為害新根,以丘陵山區為害較重。我區1年發生1代,多以成蟲在稻花、土縫、田邊、雜草上越冬,4月中旬前后相繼為害各種農作物。
2.2為害癥狀
稻象甲成蟲以管狀喙咬食水稻秧苗心葉,抽出后形成一排小孔,被咬稻葉易折斷,漂浮水面,水稻分蘗后為害逐漸減輕,玉米、高梁幼苗為害癥狀與水稻秧苗為害癥狀相似。稻象甲幼蟲為害水稻新根,被害稻株葉尖發黃,葉片枯死,嚴重時整叢枯死,稻穗不能抽出或形成秕谷,甚至成片枯死。
3稻象甲近年來為害加重原因分析
(1)全球氣候變暖。我區冬季氣溫升高,有利于稻象甲越冬,越冬蟲量增大。
(2)適宜越冬及棲息的場所增加。隨著農村勞動力轉移、農村燃料多樣化、農機替代耕牛以及種植結構、耕作方式等變化,使整個農田生態環境變得更加有利于稻象甲的越冬和棲息。
(3)稻象甲食性雜。我區地形地貌復雜多樣,農作物種類多,種植方式不一,給稻象甲提供了豐富的食料,對其生長發育及繁殖非常有利。
4綜合治理措施
(1)清潔田園。通過鏟草皮、割草或噴施除草劑等措施,破壞稻象甲越冬及棲息場所。
(2)午季作物收獲后及時灌水翻耕,消滅部分蟲源。
(3)水稻育秧田應盡量選擇遠離山坡、堤坎等雜草較多的蟲源區,并相對集中育秧,減輕為害。
(4)適當推遲一季中稻播期,避開稻象甲為害高峰期,食源植物大量發生后,可以分散稻象甲為害;同時還可推遲水稻抽穗揚花期,避開7月下旬高溫熱害,增加結實率。
(5)噴撒農藥時,不僅要對秧苗噴藥,還要對秧田周圍雜草噴藥,能起到較好的殺滅和阻隔作用,對為害較重的田塊,可增加用藥次數。
(6)為提高農藥的防治效果,可隨藥配用農田有機硅助劑“展透”,既增加葉片的農藥附著率,又增加農藥對害蟲的滲透性。
(7)早中稻本田防治稻象甲可選用銳勁特、毒死蜱、三唑磷等,也可用有機磷和菊酯類農藥混劑對水噴霧防治成蟲取食葉片,拌毒土撒施防止幼蟲為害水稻根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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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保障體系有待于進一步健全。我國安全生產法制化建設起步較晚,在提出“有法可依”的初期,以“立法宜粗、不宜細;以原則化、概括化”為指導思想,致使一部法律通過以后,需要國務院或其有關職能部門或地方立法機關制定一系列的條例、細則、辦法,隨之而產生了行政立法替代人大立法的傾向,不符合法治的精神。而行政立法更多體現在部門立法基礎上,有“部門利益法制化”的傾向,另外大量的安全生產標準通過部門規章性質頒發,造成標準的支離破碎,從執法效力上看也是不易操作,大打折扣。同時,我國法律制定后,由于不能及時修訂,造成法律執行效率的低下。
第二,監管機構責任劃分不清,體制運轉不暢,多方管理,職能交叉。我國現行的煤礦安全生產“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監管本格局中,國家監察限于自身力量薄弱和執法權限的不完整性,需要政府政府及地方煤礦監管部門通力協作和配合,需要突出企業主體責任,需要礦工強有力的參與安全生產管理。
第三,煤礦企業安全基礎薄弱,從業人員素質不高。據統計,70%國有煤炭企業經過數十年的開采歷史,大都進入深部開采,普遍存在著井深已延深至300米以上,部分煤礦甚至達到千米以上,瓦斯、地溫、沖擊地壓時刻危及著礦井的安全生產,在621個國有重點井工礦井中,高瓦斯礦井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298個,占48%;低瓦斯礦井323個,占52%;具有自然發火危險的有555個,占88.1%。據對45處國有重點煤礦和125處地方國有煤礦的調查測算,中國僅國有煤礦在安全工程、裝備和設施方面的欠賬就約505億元,而大多數小型煤礦則根本不具備國家要求的安全生產條件或差距較大。使得全國煤礦實現安全生產在客觀上難度較大,技術要求高,在開采過程中稍有不慎,便可能引發重大事故。
第四,社會組織沒有發揮應有作用,具體體現在:(1)工會作用未能得到有效發揮。作為安全生產中獨立個體的職工,在市場化的勞動關系中,在勞資雙方的博弈中一直處于極弱勢的地位。(2)新聞媒體機構輿論監督作用還有待于進一步發揮。安全工作貫穿于安全生產的自始至終,輿論監督也應貫穿于安全生產的自始至終。強化輿論監督,發揮群眾的監督作用,使事故隱患無處遁形,使違法亂紀暴露于光天華日之下,是搞好安全的重要舉措。
二、我國煤礦安全生產綜合治理對策
(一)政府及其監管部門應當采取的措施
1.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目前,根據安全生產實際情況,應進一步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抓緊修訂、完善相配套的法規、標準,尤其是各種操作規程、設備的安全標準、工作環境安全條件的具體要求要上升到法律角度;盡快修訂煤炭產業政策,完善辦礦審核制度,嚴格準入標準,促進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應用,推動煤炭產業升級。加快修訂和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同時修改《安全生產法》、《煤炭法》中有關事故罰款的條款,提高量刑標準和罰款金額,制定有關法律,把真正的業主和礦長同罪并罰,讓藏在幕后的隱形“殺手”與在前臺替罪的煤礦法人代表一同受到法律的制裁。
2.加強監督檢查,嚴格執法
法之有威,在于“法之必行”。在我國處罰措施太輕是造成許多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有的礦主重復犯一種錯誤,或者一個重大隱患經多次指出就是不改,直到釀成重大事故。但是法律規定處罰太輕,使得有的業主感到違法成本很低。
3.加大投入,采用先進的安全預防裝備
要想獲得安全的產出必須確保足夠的安全投入,保證安全設施設備的齊全、到位,這是安全生產的物質基礎。尤其對于事故高發的煤礦企業而言,先進設備設施的采用可大大提升煤炭生產的安全性,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
4.強化安全培訓,提高員工素質
事實證明完善的培訓不僅可以大大提升煤礦從業人員的安全技術素質,減少傷亡事故,而且有利于企業生產效率的提高,有利于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實現。近年來,我國政府逐漸加大了對煤礦培訓的重視力度,但仍有許多不到位的地方。對此,一是需要國家建立煤礦從業人員準入制度,建立統一的勞動力市場,通過國家政策補貼以及煤礦籌集資金的辦法對煤礦從業人員進行免費的培訓,培訓后統一向煤礦勞務輸出,建立農民工勞動保障權益機制,督促企業農民工繳納三金,穩定從業人員隊伍,提高人員的素質,這是煤礦安全形勢穩定好轉的根本出路。二是建立通過政策的傾斜和引導,加快對于煤礦專業人員的培養工作,增加生源供給;三是企業自身應注重對于人員素質的培養和提高,通過多種形式的在職培訓和繼續教育不斷提高員工各方面的能力和素養,確保嚴格知章、守章,避免三違。
(三)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安全治理中的作用
1.發揮工會作用
工會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組織職工群眾參與監督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維護職工群眾安全生產的參與權、知情權和監督權。建設企業安全文化,推動煤礦企業采用先進的安全管理理念和方法,建立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2.發揮輿論媒體的監督作用
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增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識,進一步推動全社會共同關注和做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和完善新聞媒體對重大隱患及事故公布、曝光的輿論監督機制。各新聞媒體要主動構建安全信息傳遞和公示、曝光平臺,根據政府和安檢部門提供的執法檢查情況,對本地區存在重大隱患的單位予以及時或定期公布,組織專家對典型案例進行點評和深層次分析。同時,要做好安全專題的深度報道和連續報道,特別是對那些久拖不改,可能造成群死群傷事故隱患,要進行跟蹤報道,必要時,可在上一級主流媒體上進行曝光。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也要協助、配合新聞媒體采訪,支持、幫助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要通過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引起社會各界對安全工作的高度關注,促進隱患的整改,督促煤礦企業增強責任主體意識,自覺做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