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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大學生而言,不同年級的大學生對于社會實踐有著不同的理解。筆者曾對不同年級的學生做過一項調查:對于大一還沒進行過社會實踐的學生,他們大多數認為社會實踐就是參觀或做好事比如到孤兒院看望和照顧小孩等,這表明他們對于社會實踐的認識還處于很初級的階段上;而對于高年級做過社會實踐的學生,他們對于社會實踐的認識要深刻一些,大多數人認為社會實踐是一種課外活動,旨在開拓學生的視野,增加對社會實際情況的認識,增強學生的社會交往能力、處理實際問題的能力、團結合作的能力,為畢業后順利步入社會奠定基礎。但也有少數學生認為,社會實踐就是找個地方參觀一下或者簡單地作個調查,混個學分而已。這就表明了還有一些學生對社會實踐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對于社會上的群眾來說,對于大學生社會實踐的了解更是參差不齊。有些與學生接觸多一些的人對社會實踐還有一些了解,有很多人根本不知道大學生還要社會實踐,有些人把社會實踐和畢業實習混為一談。還有一些群眾說:大學生也是人,他們也生活在社會中,即便是學校的環境小一些,他們有必要進行社會實踐嗎?由此我們可以看到,很多群眾對于大學生的社會實踐是不了解的,有的甚至是不能理解的。
事實上,大學生社會實踐不僅僅是大學生自己的事情,它也涉及到學校和社會上的群眾或某些企事業單位。也就是說,光靠大學生自己根本無法完成社會實踐,他們需要學校的指導和社會的容納。因此,對于大學生社會實踐的認識程度也就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社會實踐的深入程度及取得的效果。很顯然高校對于大學生社會實踐的認識最深刻,社會群眾對于大學生社會實踐的認識最膚淺,而大學生對于社會實踐的認識程度在于學校的教育及重視程度。目前很重要的一項任務就是加強對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的宣傳,讓學生、學生家長和社會群眾都認識到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的重要性。
1實踐基地的建設問題
簡單地講,社會實踐基地是指大學生借以完成實踐活動的場所。通常意義上的實踐基地是指某一固定的場所,在這里有專門的管理人員、相應的活動資金及既定的活動內容。一般情況下,實踐基地都是高校掛了牌的地方。我們可以把這種實踐基地稱之為固定實踐基地。還有一類用于社會實踐的場所,比如街頭、巷尾、馬路邊等。很多人不認為它們是實踐基地,我們這里姑且稱之為活動實踐基地。在我們不特別指出的情況下,實踐基地皆指固定實踐基地。目前,很多研究者或者高校提出了加強實踐基地建設的問題。然而,加強實踐基地的建設在很多方面存在著困難:(1)建設實踐基地必然需要一部分資金,那么資金主要有誰來提供呢?是高校、政府還是企業單位?現在比較普遍的做法是由實踐活動基地提供場所包括住宿和活動場所,高校給學生提供活動所需要的資料、一定的活動資金和指導教師。這樣雖然實踐活動能在一定程度上完成,但由于活動資金有限,更加深入的活動不能開展。因此,為了提高大學生社會實踐的質量必須增加活動資金,那么這些資金主要有誰來支付呢?在目前高校辦學資金普遍緊張的情況下,實踐基地建設費用全部由高校來承擔顯然是不可能的。那么由政府或企業來出資的可能性大嗎?就目前的情況而言,大部分企業是不愿意出資建設大學生實踐基地的,甚至有的企業明確表示他們不需要在本單位建立實踐基地,但是可以考慮讓一部分學生來做畢業實習。也就是說企業是明確區分了社會實踐和畢業實習的,大學生社會實踐可能會影響到企業的正常生產,企業也怕安全等問題帶來責任;但畢業實習目的性很強,也就是讓自己未來的員工來熟悉環境并進行崗前培訓以使他們能更快的適應工作崗位的需要。(2)實踐基地建設的規模問題。現在很多高校提出要建設一定規模的實踐基地,那么究竟多大規模合適呢?按照每個二級學院建立四個實踐基地來算,像南京審計學院這樣的高校就要建立總計48個實踐基地。那么按這樣的規模,對于南京市來說,社會實踐基地就會多達數千個。由此所導致的高校和社會負擔有多重是可想而知的。因此,在注重大學生實踐基地建設的同時必須考慮到實踐基地所產生的綜合效應。(3)大學生社會實踐基地的區域分配問題。由于高校在各個省市分布很不均勻,就產生了實踐基地如何選址的問題。為了節約資金同時考慮到交通上的便利,一般高校會把實踐基地建立在本市或本省,出省的實踐基地很少。那么像南京這樣的城市有很多的高校,那么就意味著大部分高校會把自己的實踐基地建立在南京或江蘇省。這既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有利的一面是高校可以節省資金,南京市或江蘇省可以得到更多的來自大學生的社會服務,不利的一面是本地的負擔加重,有時候一個單位在同一時期要接受兩個甚至更多高校的學生來做社會實踐,他們疲于應付,社會實踐活動也達不到應有的效果;而高校少的省市或邊遠地區很需要大學生去參加當地的物質和精神文明建設,但很少甚至沒有學生去。比如像甘肅省、寧夏省等,這些省份相對來說高校少,農村更加的落后,它們很需要大學生三下鄉來支持當地的科技和精神文明建設。而事情上,外省大學生基本上不會去這些地方做社會實踐。那么怎樣有效地解決實踐基地的問題呢?最近一些研究者提出了大學生實踐活動的一種新形式——虛擬社會實踐。簡單地說虛擬社會實踐就是在仿真環境中讓大學生模擬現實生活的實踐。它解決的最大問題就是不需要建立實踐基地,同時,也節省了大量的資金。虛擬社會實踐是一種新事物,究竟能不能得到發展還有待于檢驗。
但我們能明顯地感到虛擬社會實踐存在很多不足之處,比如說虛擬社會實踐不能對學生進行有效的道德教育,道德教育要靠親身的社會體驗才能完成,再者,虛擬社會實踐也不能使大學生對社會現實有真切的了解,而深化德育和了解社會現實是大學生進行社會實踐的兩個主要目的。因此,即便有了虛擬的社會實踐,真實的社會實踐還是必不可少的。目前,筆者所在學校是這樣解決大學生實踐基地問題的。首先很重視固定實踐基地的建設,數量不在多而在精,建一個完善一個。例如,外國語學院在南京市浦口區石橋村建立的“留守兒童快樂家園實踐基地”建立兩年以來受到了廣泛的重視:浦口區電視臺對實踐活動進行了重點報道;江蘇省、南京市婦聯主席一行兩次來到石村兒童快樂家園檢查工作并看望支教隊員,對外國語學院支教隊隊員的奉獻精神給予了高度評價;浦口區婦聯則為實踐活動提供了大量資金支持;在2011年,在這個實踐基地參加實踐的外國語學院支教小分隊還被評為江蘇省重點實踐團隊。外國語學院與石橋村兒童快樂家園代表簽訂了《實踐基地建設協議書》,建立起了長效機制。支教隊員除了在暑假為當地的留守兒童提供夏令營活動之外,部分隊員以后還將利用周末的時間,每月兩次前往石村兒童快樂家園幫助孩子輔導功課、解決各種心理問題,給他們送去社會各界的關愛。再者,我們在重視固定實踐基地建設的同時,也不放松流動實踐基地的建設。在流動實踐基地參加社會實踐的學生往往是他們自己申請的,只要是符合要求的,能到達社會實踐目的的,我們都支持。比如有些同學希望在馬路邊擺個免費修自行車的攤子,先跟修車的師傅學習然后就可以為民服務了,我們覺得這是可以的。后來的結果表明,那些參加修自行車的同學都表示收獲很大,他們說修自行車看起來是個簡單的活,但實際上并不簡單,有時他們幾個人要合力才能把自行車修好,但是看著修好的自行車,那種成就感是難以言表的。他們在修車時也和來修車的人聊天,了解到了很多在學校里不知道的事情。由此,我們可以看到,在這個看似不起眼的活動實踐基地,實踐活動的目的確確實實地達到了:學生們通過自己的雙手為民服務,同時增長了技能,密切聯系了群眾,加強了團隊合作能力,增加了對社會的了解。我們認為有時候這種活動實踐基地能達到更好的實踐效果,而且活動實踐基地不需要很多的建設和運轉費用。
2社會實踐的形式和內容
目前,大學生社會實踐的形式以“三下鄉”和“四進社區”為主,實踐內容包括社會調查、文藝演出、參觀訪問、公益服務、支教、政策宣傳、生產勞動、科研創新等。最近,很多研究者提出大學生社會實踐與專業技能相脫節、與就業相脫節的問題,認為大學生的社會實踐應該與學習的專業相結合,充分發揮他們的專業特長;社會實踐的形式要向發揮科技文化智力資源優勢、開展科技攻關、技術服務、產品開發、高科技產品推廣等新形式轉變。再者,還有些研究者提出應該以項目化來運作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毫無疑問,這些建議對于有效地創新大學生社會實踐是有積極意義的。然而,我們必須注意到兩點:一是社會實踐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的重要環節之一,必須堅持德育導向;二是社會實踐不同于科技訓練和畢業實習,不應過分強調科研和創新,我們這里所說的社會實踐主要指大學生而不是研究生參加實踐活動,他們的科研創新能力還很有限。大學生的社會實踐主要是讓他們走出校園,去了解社會、服務社會、增長才干、鍛煉能力,而不是強調他們要做出轟轟烈烈的事情。
隨著社會不斷的進步,大學生社會實踐的形式和內容相應地也要有所創新,然而應避免華而不實的做法。很多高校是注重形式和聲勢,而不注重結果,這樣的話必然會造成人力、物力的大量浪費。究竟什么樣的實踐形式和內容是最好的?對于不同專業、不同年級、不同出生地的學生答案是不同的。各個年級的大學生應當針對自身特點開展符合自身實際的社會實踐活動。因此,學校不應指派性的安排社會實踐活動,而是讓學生自己選擇實踐內容。例如,有的學生在暑假社會實踐時想作一名交通協管員,他認為這樣既服務于社會,又鍛煉了自己的能力、磨練了自己的意志、培養了吃苦耐勞的品質。然而在有些人看來,在烈日炎炎的夏天在馬路邊做一名交通協管員是一件苦差事,因為它是枯燥乏味的、很辛苦的。若學校硬性地指派某些學生去做交通協管員的社會實踐工作,必然會有一部分學生因有抵觸情趣而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學生的認識和思想覺悟也會發生變化,也許在過去不想做交通協管員的學生在下一次社會實踐中會主動申請去做個交通協管員了。因此,我們必須辯證的看待這個問題。此前,陳剛同志提出了分層次的社會實踐建議,事實上南京審計學院早在2006年就開始了分層次性社會實踐。總之,大學生社會實踐的規律還有待于我們深入地探索,社會實踐形式和內容的創新必須要注重實效,而不是形式上的應付。要做到學校不是在應付學生,學生也不是在應付學校。在大學生社會實踐開展將近20年里,盡管在很多方面都取得了成效,然而還存在很多需要解決的問題如對社會實踐認識不到位、社會實踐資金嚴重不足、社會實踐只注重形式而不注重效果、社會實踐效果評價方式不合理等。在本文中,我們探討分析了對社會實踐的認識問題、實踐基地建設問題和社會實踐的形式與內容問題,希望這些分析討論對加強大學生社會實踐工作有所幫助。
作者:周秀麗王永謙單位:南京審計學院外國語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