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施工合同履約的合同管理論文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1.1合同條款約定缺陷導致的合同糾紛1999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十幾年來的工程實踐過程中逐漸暴露出諸多缺陷:不能滿足工程量清單計價的需要,與新近法律規范相沖突,對于解決履約過程中發生的轉包掛靠、情勢變更、暫停施工、缺陷責任等問題顯得乏力、條款設置粗放、權利義務設置及風險分配不盡公平等,不能有效地指導復雜的工程活動。另外,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為非強制性使用版本。有的建設工程簽訂施工合同時并沒有采用國家或省市相關管理部門頒布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雙方當事人為了圖省事,只采用簡易的或自制的合同文本。這樣容易導致簽訂合同時考慮不嚴密,在合同條款中未約定或約定不規范、不嚴謹,甚至一方為了規避應有的責任義務,轉嫁工程風險,導致在履約過程中雙方對合同條款理解分歧過大或權利義務不對等而引起糾紛。
1.2合同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糾紛當前,一些合同當事人不按合同辦事,履約意識淡薄,在履約過程中違約現象時有發生。比如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工程款,或惡意克扣拖欠工程款,遲遲不辦理竣工結算手續;或者承包人不按合同約定組織施工,非法轉包或分包,承諾的項目管理人員不到位或機械設備不符合投標要求,造成工期延誤等等。這一系列問題不僅導致合同糾紛發生,影響工程建設的正常進行,而且會引發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等隱患。
2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實施下推進合同管理工作的幾點建議和對策
2.1加快推行《2013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實質上就是為合同的訂立提供了范本,為合同當事人責權利的約定提供了參照,并成為工程合同糾紛處理中工程慣例確定的基準。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依托多年的工程實踐經驗,充分借鑒國內外相關合同的優點,全面梳理合同架構,完善優化了合同要素,提出了八項新的合同管理制度。2013版施工合同實施后,應積極開展新版合同示范文本的宣貫培訓,加快推行使用新版示范文本,有效防止合同出現錯漏項及不平等條款,平衡合同各方風險責任,提升合同履行效率,規范化并程式化處置糾紛事件,力爭實現工程的精益化管理。
2.2加強施工合同備案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施工合同備案制度是抓好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手段。2007年3月5日起施行的《廈門市建設工程造價監督管理實施辦法》和2012年4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合同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為建設工程合同監管工作提供了執法依據。項目在辦理質量監督、施工許可證等手續之前,必須先行辦理施工合同備案。管理部門在工程實施階段開始前,通過對備案的施工合同實質性內容進行重點審查,對不合法、不合理的合同內容及時清查糾正,加強施工合同主體的法律意識,規范施工合同簽訂行為,保障項目建設的順利實施。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施工合同備案工作,可以更好地為造價管理工作提供服務。福建省和廈門市開發使用的備案管理信息系統,不僅具備項目信息收集、存儲、查詢、統計功能,還能實現省市相關部門信息傳輸共享,同時合同備案數據還能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項目合同履約過程中的監督檢查工作提供信息來源,真是一舉多得。積極推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相結合的備案方式,不僅極大縮短了管理部門備案辦理時間,提高了辦事效率,而且便于施工單位或建設單位對自身備案項目信息的監督統計。施工合同備案管理工作不僅有利于增強了各方主體的法制觀念和履約職責,也有利于建設主管部門對合同當事人進行監督管理,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2.3加大力度開展合同履約行為監督檢查和評價工作為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防止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現象的產生,根據《廈門市建筑條例》、《廈門市建筑市場信用管理辦法》及《廈門市建設工程造價監督管理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我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每月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對全市在建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約行為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主要檢查施工合同是否按規定辦理備案,是否另行簽訂背離招投標文件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相關管理人員是否到位履職,工程預付款、進度款和工人工資等是否按合同約定支付,并要求提供相關憑證,督促發承包雙方切實履行合同。對履約不到位的相關責任單位,及時責令整改。對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相關單位,和履約情況良好的相關單位,分別按不良行為和良好行為記入建設主管部門網站業務系統,并予以公示。最近福建省也出臺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暫行辦法》。該辦法中明確規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托機構通過備案施工合同文件等信息對在建工程施工合同履約行為實施評價,并納入評價系統公示。加大力度對在建工程施工合同履約行為開展監督檢查和評價工作,并在相關網站進行動態、數據共享,不僅能為招投標管理、企業信用等級評價和日常監管等相關工作提供參考依據,而且讓管理部門及時掌握在建工程的履約情況,更好地促進發承包雙方誠信依法履行合同。
2.4加快建立完善工程擔保管理制度2013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新增了雙向擔保制度。雙方互為擔保制度體現了公正性和對等性,有利于平衡發承包雙方的合法權益,對于確保工程工期和質量、切實解決拖欠工程款項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質量等級標準完成工程,則必須提供按約定支付工程款的支付擔保;同樣,承包人要求發包人擔保不拖欠工程款,則必須同時提供承包商履約保函,確保按合同約定的工期和質量要求完成工程。在2008年,廈門市建設與管理局就出臺了《廈門市建設工程擔保實施辦法(試行)》,要求承包商應當在簽訂施工合同時,向業主提供承包商履約保函;業主同時也向承包商提供與承包商履約保函擔保金額相等的工程款支付擔保(財政投融資項目不需另行提供業主工程款支付擔保)。雙方應將履約保函和工程款支付保函原件提交到建設主管部門保管,這是工程項目在申辦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前的必備條件。當發承包雙方主合同義務已實際履行完畢,憑工程款支付情況證明及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文件辦理解除擔保手續。該項制度實行幾年來,起到了降低工程風險,規范建筑市場,防止拖欠工程款現象發生,有效保障工程質量等成效。在新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施行下,管理部門應順應市場發展需要,探索建立完善適合本地區的工程擔保管理機制,出臺相應的擔保管理實施細則,合理引導發承包雙方重視合同價款、工程質量等條款的約定,嚴格管理合同實施的各個環節。
2.5建立健全施工合同爭議評審制度每年國內各地法院和仲裁機構都受理了數量不少的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而且案件數量居高不下,其原因是我國法律以前尚未建立施工合同爭議的過程解決機制。施工合同履約過程中的糾紛,在調解不成時,只能選擇仲裁或訴訟,但法院和仲裁機構往往缺乏必要的專業知識,不僅處理程序復雜,時間冗長,且處理結果也往往不盡如人意。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創設爭議過程評審制度,有利于國內建立與國際接軌的解決爭議的前置程序,變事后訴訟為專家過程評審解決,將大大減少施工合同的訴訟和仲裁案件。行業專家作為第三方全過程參與,可以有效解決傳統爭議解決方式的專業性不足、效率低下的問題,快速定紛止爭,保證項目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因此,建議各地管理部門探索建立建設行業系統的評審專家庫,專家庫范圍可涵蓋建設各方和相關管理部門,隨時應對工程中遇到的糾紛事件,確保合理準確地解決施工合同履約難題,為合同雙方提供一條解決爭議的便捷路徑。
3結論
綜上所述,施工合同管理是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在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實施后,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發承包雙方都應認真研究領會其實質,在實踐中進一步探索并健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強化合同執行力度,全面提升合同管理水平,促進我國建筑業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作者:王玥單位:廈門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