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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知識產權公共政策主體、環境及演進的復雜性決定了其制定、實施及評價的難度,知識產權公共政策仿真為此提供了新的研究手段和分析方法。在梳理分析知識產權公共政策與政策仿真的理論與實踐的基礎上,分析了知識產權公共政策仿真的理論基礎和實踐價值,探討了知識產權公共政策仿真的必要性、可行性、研究思路及未來發展前景等。
關鍵詞:
知識產權;公共政策;仿真
一、引言
對知識產權公共政策的決策者而言,在政策決策時依靠的手段較為有限,如問卷調查、召開座談會、頭腦風暴等,這些方法對制定合理的知識產權公共政策具有較大局限性,政策制定者僅能從中獲得有限信息,從而導致由于信息不對稱使得決策缺乏科學性依據,政策的實施更加困難。因此,知識產權公共政策的制定亟需一種成本較低、易試驗且支持量化分析的工具以幫助其考察和驗證相關政策可能產生的各種影響,分析和比較不同政策的優劣。政策仿真理論與技術的發展為知識產權公共政策提供了新的研究手段和研究方法。
二、知識產權公共政策的界定
對于知識產權公共政策,國外學者并不熱衷于對其概念作明確定義,更注重研究其內涵。本文同意多數學者的觀點。一是因為政策科學涉及的公共權力機關不僅包括一國或地區的行政管理部門,也包括立法、司法部門甚至行業協會等機構,是一個廣義的概念;二是因為法學領域對政策的定位多著眼于狹義的解釋,比較國家立法與政黨政策間的區別和聯系,使兩者互不隸屬。同時,似乎沒有注意到公共政策與政策、法律與法律制度這些概念間的細微差異;三是因為就我國國情而言,部門立法的現實及行政管理部門的條例及命令等在實踐中的重要性,無法割裂知識產權法律制度與知識產權公共政策的聯系,把知識產權法律制度作為知識產權公共政策的組成部分,更有利于知識產權的實踐,有利于相關的學術研究。結合知識產權領域與政策科學領域的研究,可以對知識產權公共政策作出如下定義:知識產權公共政策是公共權力機關對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保護及管理等進行的制度配置和政策安排,包括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行政規定或命令、規劃、措施和項目等。
三、公共政策仿真及其應用
(一)公共政策仿真
公共政策結果的形成或涌現過程十分復雜,受地理、文化、政治、經濟、社會、技術等諸多因素的制約,其中個體行為及個體間的互動對公共政策的效果產生難以預料的作用。隨著計算機軟件技術的發展,國內外利用計算機仿真技術對社會政策進行建模與仿真分析逐漸成為當前社會科學研究領域的一個重要發展趨勢。所謂公共政策仿真,是指以控制論、系統論為基礎,利用計算機軟件系統對實際的或設想的公共政策系統進行動態模擬試驗,以觀察或評價政策實施效果。運用仿真技術進行公共政策仿真,分析相關政策的效果和影響,或者比較不同政策的優劣,大大地推進了公共政策研究的廣度和深度,彌補了傳統公共政策研究中定量研究缺乏研究工具、研究方法的缺陷。
(二)公共政策仿真的應用
目前,計算機仿真技術已經被廣泛地運用到經濟學、管理學、社會學、軍事學、人口學等科學領域。如由美國Sandia實驗室開發的美國經濟仿真模型Aspen、圣塔菲研究所開發的虛擬股市模型、股票預測支持系統模型及ISAAC軍事模型[1]等。在國內,尹文耀、李芬等對中國的生育政策進行了仿真模擬,對現行的生育政策進行了評估,并提出了現行生育政策應該再穩定15年的政策建議[2];李稻葵等建立了一個新的貨幣政策理論模型框架,探討了市場情緒、貨幣政策和實體經濟之間的關系,并根據中國的歷史數據進行了政策模擬[3];穆月英、王藝璇在對我國農業補貼政策的實施現狀進行分析的基礎上,通過構建投入產出模型,對我國糧食直接補貼政策和最低收購價政策所產生的影響分別進行了模擬分析[4]。除此以外,仿真研究還涵蓋了醫療保險政策、財政稅收政策[5]等多個領域。
四、知識產權公共政策仿真的必要性、可行性
是否保護知識產權,對哪些知識賦予知識產權,以何種水平保護知識產權,是一個國家根據現實發展狀況和未來發展需要而作出的公共政策選擇和安排。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產權公共政策對于國家或地區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知識產權公共政策的制定、實施和評價對于政策的制定者、研究者而言都是一個棘手的問題,也是一個全球性的難題。綜合上述有關知識產權公共政策、公共政策仿真的相關文獻,經檢索,暫未發現知識產權公共政策仿真的研究文獻,知識產權公共政策仿真研究仍處于空白。如何保障知識產權公共政策的科學性、針對性,公共政策仿真方法及技術的發展為此提供了可能的突破路徑。對知識產權公共政策進行模擬與仿真,有著迫切的必要性;同時,知識產權法學與政策科學研究的融合、仿真技術的發展保證了知識產權公共政策仿真研究的可行性。
(一)知識產權公共政策仿真的必要性
由于政府決策過程的復雜性和立法技術的需要,實際工作中政府部門可能會使法律制定的過程“短路”:政府可能致力于委托知識產權專家制定和完善法律制度,而對政府主管部門內部以及相關部門之間的磋商卻關注較少,使得知識產權法律制度與發展政策之間的一致性得不到充分考慮[6]。其實導致知識產權公共政策“短路”的因素遠不止這些,最核心的則是知識產權公共政策的高度復雜性,包括政策主體的復雜性、政策環境的復雜性及政策演進的復雜性。1.知識產權公共政策主體的復雜性知識產權公共政策主體包括政策的制定者和接受者,制定者如立法、行政、司法及利益團體等,接受者如個人、企業、公眾甚至公共權力機關自身等。如與專利有關的公共政策,涉及的主體至少包括專利立法機構、專利行政管理機構、專利審判機構、發明設計人、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專利侵權者、專利人、專利機構、專利法律服務機構、專家學者和社會公眾等。而且這些主體都是強烈異質化的智能體,各主體之間也會因先天稟賦、后天教育及擁有資源的差異而表現出各不相同的特征,這些主體對于知識產權公共政策有著不同的響應策略,根據自己的響應策略采取不同的行動來實現預期目標。2.知識產權公共政策環境的復雜性知識產權公共政策發生作用的環境無法超越復雜的“社會-技術系統(Socio-TechnicalSystems)”。“社會-技術系統”理論最早是由英國學者Trist,E.L.提出來的,該理論認為,組織是由社會系統和技術系統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社會技術系統,強調組織中的社會系統不能獨立于技術系統而存在,技術系統的變化也會引起社會系統發生變化。隨著知識財產在財產體系中比重的不斷上升,知識產權客體的不斷擴張,技術與知識產權交織程度的日益增加,以及網絡信息技術的廣泛應用,使得知識產權公共政策所處的這種社會-技術系統得到了強化,更加統一。有關知識產權的正式組織或非正式組織,技術系統與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相互作用,政策主體的交互式行為等多種因素形成的復合系統使知識產權公共政策的政策環境變得異常復雜。3.知識產權公共政策的演進的復雜性在理想的條件下,公共政策效果的涌現過程和公共政策問題的解決過程是重合的[7]。對知識產權公共政策而言,在其制定階段,政策的預想效果如果與政策的問題特征相符,則政策方案的設計及選擇可能是科學的。在知識產權政策的實施過程中,如果政策實際效果的涌現符合制定階段的預想,政策所針對的問題逐步得到解決,則說明該知識產權政策方案是科學的,而且得到了有效執行,政策如期運行直至問題解決。否則,要么是政策方案存在缺陷,要么是正確的政策沒有得到有效執行,它將導致政策方案的調整,或者政策執行方式的調整。而實踐中知識產權公共政策效果的涌現過程與問題的解決過程往往不是重合的,即知識產權政策由于政策慣性、利益平衡等因素并不一定因為政策效果的涌現有所調整,政策的執行方式也可能因同樣的原因而將錯就錯。某些政策效果的涌現也有可能發生在政策終結以后,對于政策的調整已無實際意義。知識產權公共政策的演進因政策主體的復雜性、政策環境的復雜性而呈現出高度的復雜性。
(二)知識產權公共政策仿真的可行性
面對知識產權公共政策的這些復雜性,傳統的定性和定量的公共政策研究方法似乎變得無能為力,其科學性、有效性面臨著嚴重挑戰。而源于社會仿真的公共政策仿真技術的發展被認為是一種不同于傳統的公共政策研究的手段和方法,為解決這一挑戰帶來了希望。公共政策仿真方法對于克服知識產權公共政策的復雜性帶來的不確定性提供了可能。政策仿真技術的發展,特別是基于主體建模的仿真方法的廣泛應用,為知識產權公共政策研究提供了一種嶄新的、有效的研究手段和研究方法。通過對仿真系統中相關利益主體特征和行為模式的分析,建立包含個體特征屬性和行為規則的模型,利用多主體間的交互和協作機制,模擬成員個體間既相互獨立又交互作用的社會現象,從而使得對復雜群體行為的分析成為可能。政策仿真與知識產權公共政策等相關研究表明,將仿真方法應用于知識產權公共政策的仿真分析具有嚴密的理論基礎;政策仿真的相關應用案例也表明,知識產權公共政策仿真的研究目標,在通過艱苦的努力工作之后是完全能夠實現的。
五、知識產權公共政策仿真的研究思路
知識產權公共政策仿真研究是一個嶄新的研究領域,可廣泛應用于知識產權政策制定、政策實施及政策評價等諸多方面,必將為知識產權公共政策研究帶來革命性的變化。檢索國內外相關文獻,暫未發現知識產權公共政策仿真研究的文獻,借鑒政策仿真研究的思路,以基于主體建模的仿真方法為例,圖1所示的主要研究框架和研究思路可供參考。
(一)基礎理論分析
通過對問題背景、相關文獻的梳理分析,把知識產權相關理論與公共政策理論相結合,研究知識產權公共政策的概念、特征及體系,總結知識產權公共政策相關參數進行定義,分析知識產權公共政策的影響及互動機制;對知識產權公共政策涉及的相關利益主體進行深入剖析,對政策制定者、相關政府部門、知識產權權利人、知識產權使用者、知識產權中介機構及一般社會公眾等不同類型的主體的特征、行為規則和應對策略進行歸納,總結不同類型主體間的互動機制與行為模式;對政策有決定性影響的特定主體的響應過程與應對策略進行重點分析。
(二)建立數據模型
基于上述基本理論分析,利用基于主體建模的仿真方法,研究并設計知識產權公共政策仿真系統的總體框架和具體功能模塊;通過定性與定量分析相結合的方法,建立3個主要功能模塊:主體參數與行為規則模塊、主體交互行為仿真模塊和政策庫模塊,并對編程實現的治理仿真系統進行校驗、修正。
(三)仿真系統應用
在案例分析部分,以知識產權相關公共政策為例,通過政策抽象化過程,設置政策影響下不同主體的特征參數、策略及行為規則,將知識產權公共政策仿真系統應用于具體政策的模擬與分析中,進一步檢驗和優化知識產權公共政策仿真系統的決策支持功能。
六、結語
綜上所述,不難發現知識產權公共政策仿真的研究目標:以知識產權公共政策的模擬和分析為目的,利用計算機軟件和網絡技術,通過構建數學模型,構建知識產權公共政策仿真系統,為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在政策制定、執行和完善等階段提供一個成本低廉的、支持量化分析的政策決策試驗平臺,用以考察知識產權公共政策可能產生的各種影響,分析和比較不同政策的優劣,權衡利弊,從而提高知識產權公共政策制定的科學性和針對性??梢灶A見,知識產權公共政策仿真及其應用的研究具有重大理論與實踐價值,對于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優化知識產權政策環境,制定科學有效的知識產權公共政策,推進我國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發展具有重要的應用和參考價值。
參考文獻
[1]胡曉峰等.戰爭模擬:復雜性的問題與思考[J].系統仿真學報,2003(12):1659-1666,1686.
[2]尹文耀,李芬,姚引妹.再論中國生育政策的系統模擬與比較選擇——兼論現行生育政策再穩定15年[J].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6(6):14-24.
[3]李稻葵,汪進,馮俊新.貨幣政策須對沖市場情緒:理論模型和政策模擬[J].金融研究,2009(6):1-13.
[4]穆月英,王藝璇.我國農業補貼政策實施效果的模擬分析[J].經濟問題,2008(11):87-89.
[5]熊光練,鄭立海等.醫療保險政策空間仿真研究[J].醫學與社會,2009(9):1-2.
[6]劉華,孟奇勛.知識產權公共政策的模式選擇與體系構建[J].中國軟科學,2009(7):10-18.
[7]張國慶.公共政策分析[M].復旦大學出版社,2007:389.
作者:周洪濤 季玲行 王嘉玨 單位:杭州師范大學法學院 杭州華知專利事務所 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