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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是我鄉未來發展的生命線,為加大封山禁牧力度,鞏固生態建設成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省關于家畜禁止放牧實行圈養的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優化發展環境,以大力實施“生態立鄉,多業富民”戰略,保護森林草原資源,實行徹底舍飼圈養,把禁牧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抓到底,使禁牧工作不返彈,力爭取得顯著成效,為實現全鄉生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奠定更加堅實的基礎。
二、禁牧工作的范圍和目標
全鄉范圍內禁止一切野外放牧,實行徹底舍飼圈養。各村所有的牲畜一律不準出圈,除役畜外,其他牲畜出圈放牧一律給予處罰。役畜拉車或耕地時,只許在耕地附近范圍內地頭地畔的非林地拴放,其他有林地內一律禁止拴放。農閑季節,役畜一律禁止散放和栓放。各村從2011年1月15日起,全鄉牛、羊、騾、馬、驢必須舍飼圈養,每戶飼養役畜(奶牛除外)不得超過2頭(包括當年生幼畜),但圈養數量不限,養殖戶必須在2011年4月1日之前將超過規定飼養數量的大牲畜自行處理。
三、具體措施
1、成立由鄉長任組長,人大主席任副組長,林業站、派出所、司法所、辦公室和各村書記、村主任為成員的禁牧工作領導小組。禁牧工作由鄉禁牧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各村為禁牧工作主體,全面負責本村轄區內禁牧工作的具體實施和落實;各村書記和村主任為第一責任人,對禁牧工作負全責。同時,成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負責本村森林草原防火和禁牧工作。嚴格執法,徹底禁牧。
2、嚴格實行牛、馬、騾、驢、羊購進申請審批制度。養殖戶在購買前要向村委會提出申請,經村委會審核同意后報鄉政府審批并到所轄基層動物防檢分站備案登記后,方可購買經檢疫合格帶有免疫耳標和《免疫證》的牛、馬、騾、驢、羊。對未經批準擅自購進未經檢疫牲畜的養殖戶,依據相關政策法規,給予養殖戶所購牲畜金額10%以上50%以下的罰款,對戶主以外負責運輸的承運人處運輸費用的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各村要按照省政府[2003]第1號令明確的禁牧管理職能,做好禁牧工作,嚴厲打擊偷牧行為,從1月15日起,對散養羊每只每次罰款100—300元,對散放或用繩拴放大牲畜每頭(匹)每次罰款300—1000元。對林木造成毀壞的由養殖戶給予經濟賠償并視毀壞樹木的程度,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在禁牧過程中,發生縣、鄉、村禁牧人員和管護員遭到圍攻、辱罵、毆打等事件,司法機關將對肇事者依法從重從嚴處理。
3、嚴格落實責任和獎懲。村委會禁牧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對村級護林員予以解雇,對村主要領導由鄉鎮黨委、政府扣除該村主要領導一定補貼,并視情節給予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免去其職務;村禁牧工作,被鄉通報批評兩次以上或被市、縣級以上政府或部門督導檢查通報批評的,鄉黨委、政府對該村書記、主任視情節給予處分,直至免職。
四、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2011年1月10日至2011年1月19日)
1、印發《驛馬圖鄉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禁牧工作的通知》。
2、成立禁牧工作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制定實施方案,召開全鄉禁牧工作會議,鄉政府與各村、各養殖戶簽訂禁牧責任書。
3、各村制定禁牧方案。
(二)宣傳發動階段(2011年1月20日至2011年3月31日)
各村要充分利用廣播、標語、發放宣傳單、召開群眾大會等多種形式,集中開展大規模宣傳教育活動,貫徹省政府禁牧令,張貼鄉禁牧通知,給每戶發放禁牧宣傳單,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到禁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做到家喻戶曉。積極鼓勵群眾對違規放牧現象進行舉報,形成人人參與,全社會監督的良好氛圍。
(三)實施階段(2011年4月1日開始)
各村要統一行動,實行鄉副科以上領導干部包片,一般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戶的目標責任制,鄉政府與包片領導、包村干部和各村村委會簽訂責任狀,村委會要與各養殖戶簽訂責任狀,確保禁牧工作任務層層落實,責任到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要成立禁牧工作領導小組。積極主動協助鄉開展禁牧工作。
(二)注重工作方法。禁牧工作涉及到農民的切身利益,范圍廣、阻力大,情況復雜,如果工作方法簡單,措施不多不細,不但會阻礙禁牧工作的順利推進,還會影響社會穩定,甚至造成不良后果。一是要堅持耐心細致的教育引導與堅決果斷的工作作風相結合。及早做好耐心細致的思想教育引導,切實提高農民的思想認識,深入轉變農民的傳統觀念,是順利推進全面禁牧的根本保障。要組織專門人員入戶,耐心細致的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變被動為主動,減少工作阻力。二是要堅持全面推進與重點突破相結合。各村在全面推進禁牧工作的同時,一定要抓住重點,找準薄弱環節,抓住典型大戶,集中力量、加大力度、強力推進,及早打開突破口,促進禁牧工作快速開展。三是要堅持正面宣傳與反面曝光相結合。對積極配合工作、堅決擁護禁牧工作的好典型要加大宣傳、擴大影響;對屢教不改、阻礙工作開展的要嚴肅處理、全面曝光。通過正反兩方面的典型宣傳,大造聲勢,形成禁牧氛圍,突破阻力、快速推進。四是要堅持全面監管與重點布防相結合。各村要合理調配人員,在24小時全天候值班監管、巡視檢查的同時,一定要重點抓好對夜間、吃飯時間和節假日等重點時間,公路沿線、項目工程區等重點區域,養殖大村、養殖大戶等重點村、重點戶、重點人員的布防監管。堅持做到晝夜24小時專人監守,確保不出現一起違規放牧現象。包村干部要深入各村做好摸底調查,切實摸清重點養殖戶詳細情況,建立臺賬,切實做到心中有數,監控嚴密。
(三)強化執法監督。鄉禁牧工作領導小組,不定期到各村督查禁牧工作情況,對禁牧工作不力的村,進行全鄉通報。同時,要充分發揮鄉禁牧執法隊伍的作用,積極查處違反禁牧規定案件,對禁牧難度大的村,鄉林業、公安、司法等部門要聯合行動,集中整治,確保禁牧不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