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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復評年。按照區委、區政府的部署,對照《市區2013年度文明城市綜合整治專項活動方案》的有關內容,結合我區衛生工作實際,現制定2013年度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實施方案。
目標任務
按照區委、區政府有關精神,圍繞持續推進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緊扣標準,按照職責分工,深入發動,周密組織,逐項整治,確保達標。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明確創建任務,落實創建責任。加強二級以上醫院相關創建工作,加強傳染病防治工作,開展健康教育以提高居民的健康知識及健康行為,加強醫療危險廢棄物的回收處置和飲用水的檢測。確保落實新一輪創建要求,達到標準。
工作安排
(一)開展中小餐館、“五小店”整治
1、集中整治階段(5月6日至2013年7月1日)
各單位、各相關科室責任衛生監督員要對具體創建工作任務負責到底,對中小餐館和“五小店”存在未亮證經營或無證經營;“三防”(防塵、防蠅、防鼠)措施不到位、員工健康證未及時辦理;后堂環境臟亂差等問題查找原因,開展重點整治。具體如下:
(1)無證問題整治措施
①對于無產權證且衛生設施不符合辦證條件,存在環境污染的,報請區政府統一領導,街鎮牽頭,各相關部門配合,堅決予以取締。
②對于衛生設施基本符合辦證條件,但無法取得產權證的場所,發放整改通知書,責令企業限期整改,并由所在街鎮出具證明,給予辦理臨時衛生許可證。
③部隊、省、市直單位出租房衛生設施符合辦證條件,但缺少產權證明的,報請區政府相關部門協調,請部隊、省、市直單位配合,提供相關的產權證明,以便業主辦理衛生許可證。
(2)亮證問題整治措施
①做好宣傳和解釋工作說明,證照遺失可以隨時免費補證,打消業主顧慮。
②協調各個部門在辦理證照換證項目變更時,查驗衛生許可證原件后應及時返還,業主只要提供衛生許可證復印件,避免產生衛生許可證亮證空檔期。
③業主變更時,衛生部門督促其及時變更許可證,并簡化辦證環節。
(3)“三防”設施不到位問題整治措施
①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業主“三防”意識,督促業主加大投入,按照衛生規范配備“三防”設施。
②加強巡查,發現問題及時發給限期整改意見,逾期不整改的予以處罰。
(4)餐具消毒不落實問題整治措施
①增加餐飲具抽檢頻次,對抽檢不合格的單位從嚴從重處罰。
②根據從業人員更換頻繁的特點,加強培訓力度,加大印制消毒器械及藥品使用指南的發放工作。
③加大宣傳、培訓力度,提高業主消毒意識,督促業主加大投入,按照衛生規范配備消毒設施,配足餐飲用具。
(5)從業人員無健康證問題整治措施
①加大巡查頻次,發現無證人員,即責令辦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②加大檢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發給限期整改意見書,逾期不整改的予以處罰。
③在衛生監督欄公示從業人員健康證,接受群眾監督。
(6)后堂環境臟亂差問題整治措施
①強化指導,督促業主重視衛生管理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發出限期整改意見書,逾期不整改的予以處罰。
②要求經營單位建立健全獎懲制度,確保各項衛生制度做到切實執行。
2、鞏固提升階段(2013年7月2日至8月)
要努力鞏固提升整治成果,加大執法督查力度,反復查,查反復,對照測評標準,認真做好查漏補缺工作,針對容易出現反復的問題,采取有力措施,嚴管重罰,防止問題回潮,保持中小餐館和公共場所“五小店”衛生,鞏固提升創建成果,確保中小餐館和“五小店”順利通過全國文明辦的測評檢查。
(二)醫療機構專項整治
目前,我區醫療機構,主要針對就診等候時間長、部分醫務人員服務態度較差、醫院沒有高效的投訴處理機制、缺乏明顯的問詢標志、個體診所存在醫務人員沒有資格證等問題開展整治。
1、自查自糾階段(5月6日至2013年6月15日)
區醫院要逐條對照標準進行檢查,投入經費改造和完善不達標的硬件設施;針對部分醫務人員服務態度差,醫院不夠整潔衛生,醫院就診高峰等候時間過長等難、熱點問題,認真分析原因,開展重點整治。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緊緊依靠當地政府,通過街道居委會組織廣泛宣傳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作用,定期開展惠民便民服務,努力使居民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滿意率≥80%以上。加大轄區內醫療機構的監管力度,杜絕個體診所存在醫務人員沒有資格證的現象。具體如下:
(1)就診等候時間過長問題整治措施
①建立分工協作機制,明確各級醫療機構功能定位,引導患者合理就醫。
②增加服務窗口數量,提高窗口人員業務素質,提升工作效率。
③開展預約診療服務工作,對門診和出院病人復診實行中長期預約,對初診、轉診患者采取電話、網絡等形式有效提高預約就診患者的比例。
④實行全年開放門診制度,開放夜間門診,改變以往周末和節假日不開放門診、夜間只有急診的作息制度。
⑤根據門診病人數量彈性安排門診時間,延長門診掛號診療時間,開展延時門診,針對簡單的復診病人開設簡易門診服務。
(2)沒有高效的投訴處理機制問題整治措施
①設立投訴電話和意見箱,在醫院顯著位置公布投訴管理部門、地點、接待時間及聯系方式,規范處理程序,明確處理期限。
②建立醫患糾紛調解室,將投訴統一歸口到一個部門受理,指定專人負責解決群眾投訴問題。
③明確班外時間投訴受理部門,投訴電話24小時接聽。
④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對相互推諉、扯皮或故意拖延的,進行效能告誡,并與職稱晉升、獎金分配、評先評優等掛鉤。
(3)缺乏明顯的問詢標志問題整治措施
①提高認識,嚴格按規定要求在醒目位置增加問詢標志。
②增加問詢途徑,加強導診,開展電話及網絡咨詢。
(4)個別醫務人員服務態度較差問題整治措施
①加強醫德教育,開展醫療服務素質全員培訓,提高醫務人員服務意識。
②建立首問負責制,杜絕推諉、扯皮現象。
③加強日常監督檢查,不斷改善服務態度。
④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對醫療服務屢被投訴或群眾反映強烈,一經核實,采取扣發獎金、年度考核不合格、低聘職稱、延遲晉升等方法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停職待崗。
2、檢查達標階段(2013年6月16日至2013年7月1日)
成立督導檢查組,由衛生局領導帶隊對區醫院及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在2013年8月中旬,各受檢單位達到全國文明城市復查迎檢的各項標準。
3、鞏固提高階段(2013年7月2日至8月)
努力鞏固提高醫院創建成果,各單位對照測評標準,認真做好拾遺補缺工作,針對容易出現反復的難點、熱點問題,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問題回潮;督導組加大檢查力度,協助區醫院鞏固提高創建成果,確保全國文明委的測評檢查工作的順利進行,并建立相應的長效機制,使人民群眾共享醫院創建成果。
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構
為了加強對新一輪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經研究決定成立文明城市創建領導小組,負責全面指導衛生系統的迎評工作,下設督導組和專項整治組。
成員:由各基層衛生單位抽調
領導小組每周分析創建工作形勢,研究解決突出問題,全面加強復查迎評工作的領導。
(二)明確責任,點面結合
一是中小餐館和“五小店”整治要堅持網格化管理,以街鎮為單位有計劃地進行衛生監督覆蓋,按照網格化模式分片包干、責任到人的原則,明確每條街道、每個地段、每個單位的責任監督員,優化人員配置,明確執法責任制。有關單位要全力以赴,提高工作效率,對轄區內中小餐館和“五小店”進行拉網式檢查。二是在全面整治的基礎上,每個街鎮要推出兩條以上的示范街,并不斷總結經驗和成效在轄區內推廣,確保文明城市測評標準全面達標。三是有關單位負責人及管片監督員應切實負起責任,對于工作認真,成效顯著的,予以通報表揚;對于連續兩次整改不到位的,予以警告;三次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報批評;對于工作極不負責,情形嚴重的予以黃牌或紅牌。四是衛生監督所要明確轄區內有證及無證的中小餐館、“五小店”數量和分布情況,做到心中有數,抓好有證單位整治工作和無證單位取締工作。
(三)加強宣傳,營造氣氛
一是對區衛生監督所和區醫院、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層干部和職工大會進行動員部署;二是召開餐飲業、公共場所的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動員會議,進一步明確我市創建文明城市的目的與意義;使業主自覺參與、配合創建工作。
(四)領導帶隊,全面督查
區衛生局成立四支督導小組,一支執法隊,分別由局領導任組長,深入街鎮社區進行督導,對轄區內單位每周督導1-2次,將督查發現的問題進行匯總,每周以信息報送的形式通報醫療機構和區衛生監督所,限期整改反饋,對屢教不改的單位和店家,要建立“黑名單”。
復查迎評工作每周召開一次點評會,各督導組應在每周五報送創建工作開展情況,醫療機構創建工作開展情況報至衛生局法監科,中小餐館和“五小店”創建工作開展情況報至衛生監督所業務稽查科,衛生監督所業務稽查科匯總后由衛生局法監科報區委區政府。
(五)加大處罰,防止回潮
中小餐館、“五小店”及診所無證經營問題極易回潮,整治中,必須嚴格堅持標準,對不達標的單位和店家,一次限期整改,對經過兩次整改仍不能達標的要堅決予以行政處罰,促進不配合業主正確理解創建工作,積極參與,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當前衛生監督面臨點多、面廣、線長的困難局面,在監督力量不足的情況下,一方面要充分引導教育,發揮業主自律作用,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行政處罰手段,進一步加大處罰力度,杜絕沒有力度、反復說教式的監督,防止做大量無用功的督導,高效有力地推動我區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中小餐館、無證診所和“五小店”專項整治工作。堅持反復查,查反復,不斷鞏固、提升專項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