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住建局深入排查解決民生問題實施方案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近年來,縣住建局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充分發揚建設為民情懷,緊緊圍繞把縣城建設得更美麗、更宜居的目標,大力開展腳步丈量城市“清晨行動”,深入排查城市建設存在的設施不精致、規劃不合理、管理不到位、群眾不滿意等問題。全局上下付出艱苦努力,卓有成效地化解了一批歷史遺留問題。但隨著人民生活品質的提高和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對城市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住建局系統全體工作人員善于用新發展理念審視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著力強化發展為民的價值取向、民生優先的行動指向、民意為重的評價導向,主動適應時代方位、發展階段的變化,用長遠的視角去研判住建領域的民生問題,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滿意度。根據省委、省政府下發的《關于深入排查解決突出民生問題有關事項的通知》(發〔2020〕12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深入排查問題
堅持問題導向,重點聚焦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八個更”內容,著力做好“更舒適的居住條件”,即:“全面深入排查蘇北農民住房條件改善、困難群眾住房保障、棚戶區和老舊小區改造、居民住房‘辦證’遺留問題、物業管理服務、無障礙設施配備等方面的突出問題”,立足長遠,緊盯薄弱環節,對近年來數字化城管交辦案件、12345投訴案件進行梳理,系統性編排住建領域在民生方面存在的共性和個性問題。
(一)物業管理方面。一是基礎設施是否齊備完善。重點排查小區主次干道鋪裝破損、園林綠化缺損、雨污管網堵塞、下水管網損壞、外墻網線雜亂、電梯運行不暢、車輛亂停亂放、隨意擺攤設點、家禽寵物散養、常態衛生保潔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二是投訴處理能否有效解決。業主關于房屋質量問題投訴處理反應是否及時、處理是否到位;業主電瓶車充電困難是否進行規劃解決;三是智慧平臺能否投入運作。深入思考能否采用智慧管理系統,物業管理APP系統,讓小區業主充分發揮主人翁意識,利用系統終端第一時間反饋存在問題,小區物業服務公司第一時間做好問題處理并反饋處理結果,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第一時間網上查看問題處置情況,變現場“交辦”為網上“查看”,提高解決問題的效率。(責任單位:物管中心)
(二)燃氣供水方面。重點排查燃氣供水繳費方式,收費營業廳設置是否便民窗口,氣壓、水壓是否滿足市民日常生活需要,運行是否安全、質量能否保障,燃氣供水報修是否方便、反應是否迅速,燃氣供水涉及物業管理方面能否形成聯運機制。(責任單位:燃氣中心、水務中心)
(三)園林市政方面。重點排查城市主次干道路面是否完好、窨井蓋是否缺失破損,主要道路、公園、公共建筑、公共場所(館)無障礙設施是否按規定配備、管理使用情況是否到位,城市公共設施布局是否合理、功能是否齊全;城市公園綠地、街頭游園、口袋公園布局是否均衡,能否滿足公園綠地10分鐘服務圈覆蓋率需要;公園、道路林蔭系統建設是否到位,圍繞林蔭系統、城市綠道能否將城市景觀串聯,編制縣城旅游導覽和賞花地圖;城市綠化苗木是否有枯死、倒伏、殘缺、病害、蟲害現象,喬灌木形態是勻稱、平籬邊線是否流暢、橫紋色塊色彩、層次配置是否科學;林下空間利用、游樂設施配置是否合理安全。(責任單位:園林中心、市政科)
(四)雨污處理方面。圍繞“城市污水不外溢、雨季不看海”的目標,重點排查城市雨污管網建設是否做到全覆蓋,污水處理是否做到全部集中處理,污水處理廠尾水排放是否達標,污泥是否全部進行無害化處理利用,發生特大暴雨時城市雨水管網是否能滿足排澇需要、安全性能否得到保障。(責任單位:水務中心)
(五)住房保障方面。重點排查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的住房保障是否達到應保盡保;交房難、辦證難的問題是否得到徹底解決;保障性住房延期交房問題是否得到有效化解。(責任單位:房產中心)
(六)質量安全方面。重點排查房屋建筑從進場施工、驗收備案、交付使用等全過程環節能否得到保障;群眾對房屋質量安全的合理投訴能否即時得到解決。(責任單位: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服務中心)
(七)施工監管方面。重點排查城市建設施工是否影響市民生活和工作,尤其是夜間施工擾民問題是否得到根本解決;施工工地揚塵治理是否得到有效控制,施工影響市民出行現象是否得到妥善處理。(責任單位:建筑工程服務中心、水務中心、市政科、園林中心)
二、時間節點安排
住建領域深入排查解決民生問題,分三階段實施:
(一)排查梳理階段(5月1日—5月31日)。局屬相關部門、科室,圍繞職責范圍,堅持民生導向,通過實地走訪、座談交流、網絡征集等多種方式開展調查研究,進行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拉網式”排查梳理,不遮丑、不護短,全面梳理薄弱環節,形成問題清單。
(二)問題整改階段(6月1日—10月31日)。針對問題清單,列出工作計劃,制定工作方案,做到問題整改早實施、早推進、早見效。針對社會關切、暫不具備實施條件的民生實事,相關部門要深入謀劃、加強論證,爭取分批納入縣委、縣政府為民辦實事重點事項。對受客觀條件制約確實無法解決的,及時做好釋疑解惑工作,合理引導預期。
(三)建章立制階段(11月1日—11月30日)。局屬相關部門、科室要進一步深化對薄弱環節的認識,深入剖析研判,圍繞“加強改革創新,破解體制障礙”的工作思路,加強解決民生問題的能力手段,通過政策集成形成解決問題的長效機制。
三、強化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各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局屬相關部門、科室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住建領域深入排查解決突出民生問題”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加強溝通配合,研究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及時制定具體配套方案,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要進一步提高思想意識,以抓鐵有痕的韌勁推動問題解決。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責任部門于5月20日前將排查情況表呈局分管領導審閱簽字后,報局辦公室匯總。各責任部門、科室對交辦排查出的涉及民生問題事項要堅決落實到位,不講條件、不打折扣、不搞變通,要從講政治的高度,腳踏實地,實實在在解決問題,讓工作實效體現在千家萬戶高品質的生活中,映襯在群眾陽光燦爛的笑容里。
(三)強化督查推進。辦公室要加強對深入排查解決突出民生問題工作督導檢查,嚴格執行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對一些只提口號不做事,嘩眾取寵走形式的部門和個人嚴肅執紀問責,把民生問題排查整改工作實施情況納入局年度目標考核,確保高質量把民生問題整改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