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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高公有房產和土地的使用效率,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市委、市政府決定對全市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公有房產和土地進行全面清理,具體方案如下:
一、任務與目標
專項清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在摸清公有房產、土地底數的基礎上,對全市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公有房產和土地進行整合。總體目標就是要達到家底清楚、管理規范、使用高效的目的。
二、范圍和內容
包括全市各級黨政機關及其所屬行政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各級人大機關、政協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占有使用公有房產、土地的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
本次專項清理所指公有房產、土地,是指各單位使用的自管公房和直管公房、國有土地(含已辦理和未辦理產權的房產、土地)以及在建工程等,包括辦公用房、經營用房、居住用房、公共服務用房及其他用房和凈地、場地、農地等。承租、借用的房產和土地,其產權屬于本市各單位的,納入專項清理范圍;其產權不屬于本市各單位的,只統計相關信息,不納入專項清理范圍。
行政事業單位所屬或出資設立的企業,包括與行政單位尚未脫鉤的經濟實體、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并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創辦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不納入本次專項清理范圍之內。
三、組織協調
為切實加強對本次專項清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市政府成立市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公有房產、土地專項清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長、市委副書記一擔任,副組長由常務副市長、常委副市長、紀委書記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市政府辦、發改局、財政局、人社局、編辦、國土局、住建局、監察局、工商局、計量局、國資局。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國資局。
四、方法步驟
專項清理工作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抽調相關業務人員組成清查組完成。整個清查工作分五個階段進行:
(一)基礎數據核查階段(2014年3月1日-3月10日)。我市目前有309家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國資局、房產處、國土局等相關部門根據現有的基礎數據全面核實每個單位公有房產、土地的位置、面積、使用情況等,重點核查各單位瞞報漏報的公有房產、土地。通過這個階段的工作,力爭將我市公有房產、土地的基礎數據摸清、核準。同時人社局、編辦等部門將各單位的實有工作人員情況查清(含臨時和借調人員)。
(二)實地勘測核實階段(2014年3月11日-3月25日)。根據第一階段核查掌握的情況,國資局、房產處、國土局組織專業人員到實地勘測核實公有房產、土地的面積。
(三)相關數據匯總分析階段(2014年3月26日-3月31日)。清查組根據各單位公有房產、土地的實有面積數和實有人數,分析各單位人均辦公用房面積,可調劑面積等數據。
(四)辦公用房整合階段(2014年4月1日-4月15日)。根據清查、分析、匯總等相關資料,結合各單位的實際,形成可行的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辦公用房整合方案,并根據方案對全市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辦公用房進行整合。
(五)整改落實階段(2014年4月16日-4月30日)。國資局根據整合后各單位實際占有的公有房產和土地情況,協調相關部門及時調整基礎數據,補發產權證,完善管理辦法,鞏固此次專項清理工作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