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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居、村、有關單位:
根據省、市、區政府繼續抓好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和南平市《2009年度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要求,為進一步推動水南轄區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的深入開展,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特別是農村的食品安全和身體健康,制定水南轄區食品安全綜合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整治目標
通過對水南轄區食品安全進行全面治理和專項整頓,強化生產、加工、流通和消費的全程監管預警、建立健全食品生產加工、市場流通、標準認證、檢測、企業信用、法制保障、宣傳教育“七大”體系,使食品安全各環節監管責任進一步落實,食品行業自律顯著加強,農產品和食品質量安全衛生水平明顯提高,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眾食品消費安全切實得到保障。
領導機構
1、成立水南街道食品安全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為充分發揮政府的統一指揮和職能部門的監管作用,依法開展聯合執法,切實把開展食品安全綜合整治工作,作為為民辦實事的一項德政工程抓緊抓好,決定成立水南街道食品安全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街道經委,辦公室主任由同志擔任。
2、各村、居由綜治協管員兼任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同時制定村、居綜合整治方案,及時報告、協調解決專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認真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真正把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3、街道將邀請區人大代表2人、政協委員3人及市民、村民代表若干人共同開展監督、視察專項整治工作。
整治內容
1、生產環節:生豬規模場“瘦肉精”100%監管;飼料生產企業、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企業100%監管;實行定點屠宰的生豬定點屠宰率達到95%以上;萊克多巴胺和禽類(雞、鴨)抗生素、磺廠類藥物殘留及鮮牛奶抗生素抽檢超標率均控制在1%以內;依法打擊和查處飼養場(戶)與不法商販相互勾結非法交易病死畜禽的行為;抓好無公害規模生豬、畜禽、蔬菜生產基地建設;加強對奶牛養殖場養殖檔案的監管檢查,規范投入品使用和登記管理,開展鮮牛奶三聚氰胺和抗生素藥物殘留抽檢,嚴厲打擊在生鮮乳生產、收購、運輸環節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質的違法行為,并追溯非法食品添加物生產和銷售源頭;加強農業投入品的監管,蔬菜產地100%納入質量安全監測范圍,開展農殘、重金屬抽檢,產銷環節蔬菜農藥殘留抽檢不合格率控制在4%以內;蔬菜重金屬殘留市場抽檢不合格率控制在5%以內;加強水產養殖及投入品使用的監管。主要水產品養殖環節藥物殘留抽檢超標率控制在3.5%以內,陽性樣品追溯結案率達100%;上市水產品及水發產品甲醛抽檢超標率控制在1%以內。
2、加工環節;加強對食品生產企業、小作坊的監管,基本遏制轄區內28類食品無證照生產加工行為;嚴厲查處生產加工企業超范圍超量使用添加劑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的違法行為;解決食品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和添加非食品原料的突出問題;加強腐竹生產加工的監管、抽檢。醬油、食醋、魚露、豆腐等豆制品衛生指標市場抽檢合格率均達96%以上;糧食復制品(掛面、線面、粉干)衛生指標市場抽檢合格率達95%以上;大米、食用油黃曲霉素B1抽檢超標率分別控制在2%和1%以內,食用油過氧化值、酸價抽檢超標率分別控制在3%以內;小麥粉增白劑等各種添加劑抽檢合格率、肉蛋乳再制品衛生指標抽檢合格率均達98%以上;罐頭、糕點、飲料、酒類衛生指標抽檢合格率均達91%以上。
3、流通環節:加強農貿市場的監管、嚴厲打擊蘑菇違法使用濫用熒光增白劑的行為。推進酒類流通備案登記,開展流通環節酒類商品抽檢,打擊銷售假冒偽劣酒類商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充分發揮12315農村食品安全監督員作用,幫助村級食雜店100%建立食品進貨臺帳制度,取締無照經營小食雜店、食品小攤點;繼續深入開展規范星級市場(超市)創建活動;督促食品生產者和食品經營者進一步健全進貨查驗、經營臺帳、索證索票、檢驗檢測、質量承諾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推進村所在地食品批發企業實行電子進銷臺帳管理制度嚴格監督奶制品銷售者,落實進貨查驗制度和進貨臺帳制度;依法嚴厲查處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品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以及違法銷售食品添加劑的行為;以農村集市和食品店為重點,加大對銷售不合格食品行為的查處力度,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違法行為;嚴格實行集貿市場肉品銷售“兩證”(動物檢疫合格證、肉品品質合格證)公示制度,重點加強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市場銷售未經檢疫或不合格的動物及其產品違法行為的查處,禁止未經檢驗檢疫的肉品上市銷售。
4、消費環節:餐館(酒家、酒樓、酒點等)、小吃店、快餐店、企事業和學校食堂及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基本達到《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的衛生規范》要求;對餐飲業使用病死畜禽肉及其制品,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監督覆蓋率達100%;組織查處小食雜店“三無”產品,過期變質食品;開展熟肉制品、鹵味專項整治;加快新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管理體制,運行機制改革,解決飲用水不安全的問題。
職責分工
1、街道經貿部門
分管領導:林孫梅(黨工委宣傳委員)
積極協調聯系上級經貿局,取得上級部門的大力支持,組織街、村、居人員有效開展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①進一步推進酒類流通備案憑證和酒類批發使用,隨附單制度,配合工商部門開展流通環節酒類商品質量抽檢,打擊銷售假冒偽劣酒類商品的違法犯罪行為,規范酒類流通秩序。
②配合質監部門加強對食品生產企業、小作坊的監督,集中整治生產條件未達到要求的食品小作坊,基本遏制村所在地和城鄉結合部28類食品無證照生產加工行為。同時嚴厲打擊違法添加非食品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
③配合畜牧部門開展打擊私屠宰和病死豬病害豬肉非法交易專項整治行為,突出重點區域開展執法檢查,依法取締非法屠宰窩點和經營網絡,嚴厲查處私屠濫宰特別是生產加工、銷售病死病害畜禽及其產品的違法犯罪行為。
組織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宣傳活動。
2、四鶴工商所
分管領導:(四鶴工商所副所長)履行工商部門職責,有效開展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①加強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督促村集貿市場業主建立食品安全檢測室,開展農殘、水產品、水發產品甲醛檢測。打擊、取締用瀝青、松香用于禽類脫毛及注水。
②認真貫徹落實工商總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規章,進一步健全流通環節監管執法、經營主體準入、市場巡查、信用分類監管、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完善食品市場監管體系,加強社會輿論監督,推進長效監管機制建設,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水平。
③開展食品生產經營主體資格專項執法檢查,全面清理和規范食品生產經營主體資格,依法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和超范圍經營食品的違法行為,進一步強化食品市場開辦者和食品經營者食品質量安全責任,規范食品經營行為。
④督促食品市場開辦者和食品經營者進一步健全進貨查驗、經營臺帳、索證索票、檢驗檢測、質量承諾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推進食品批發企業實行電子進銷臺帳管理制度,抓好食品違法案件的查處,曝光典型違法案件,維護食品市場經營秩序。
⑤組織開展奶制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突出重點市場、重點區域和重點奶制品銷售者,查驗購入奶制品三聚氰胺限量值檢驗合格的報告和標識,嚴格監督奶制品銷售者落實進貨查驗制度和進貨臺帳制度,嚴格規范經營行為,進一步整頓和規范奶制品市場秩序。
⑥組織開展流通環節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執法檢查,監督流通環節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經營者進行自查自糾,并對重點食品、重點區域和重點食品經營者適時開展集中檢查行動,依法嚴厲查處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以及違法銷售食品添加劑的行為。
⑦組織開展農村食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以農村集市和食品店為重點,突出食用植物油、奶制平、副食品、煙、酒、糕點、調味品、兒童食品等農民群眾日常生活必需品種,重點檢查消費者舉報多的食品,加大對銷售不合格食品行為的查處力度,依法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違法行為。
⑧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監督網,繼續推進12315消費維權服務點建設,推進12315進商場、進超市、進市場、進企業、進農村。加強12315消費維權服務點(點)聯絡員的商品安全知識培訓。充分發揮已設立的12315消費維權服務站的作用,在進一步鞏固、規范、提升的基礎上,賦予12315食品安全聯動網職能,建立統一、高效、嚴密的食品安全快速反映機制,方便廣大市民對食品安全問題的投訴、舉報,溝通政府、部門和群眾的聯系渠道,及時排除食品安全隱患。開展農村綜治協管員兼任12315服務站聯絡員工作。
3、街道衛生、教育、宣傳部門
分管領導:(黨工委宣傳委員)
積極協調聯系上級衛生局、教育局等部門取得上級部門的大力支持,組織街、村、居人員有效開展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①配合區衛生局加強消費環節監督,開展鄉村“五小”(即小吃店、小鹵味店、小作坊、小食雜店、小餐館)專項整治。確保經營者辦理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體檢。開展鹵味品專項整治。
②加強餐飲消費監管,開展餐飲市場食品安全衛生專項檢查,重點整頓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農家樂旅游點、小型餐飲單位,查處餐飲單位無證經營行為,嚴厲查處采購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不合格奶及其制品、工業用鹽等違法行為,督促餐飲經營單位做到食品、用具生熟分開,預防事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發生。
③加強對餐飲單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監管,加大日常巡查,開展專項監督抽檢,督促餐飲單位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食品添加劑目錄、使用范圍和使用量使用,并做好進貨、領取和使用的記錄,查處使用非食用物質和超量、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加工食物的違法行為。
④加強農村餐飲業和學校食堂監管,督促完善設使,改善衛生條件,防控食物中毒事件。
⑤加大對熟食鹵味、盒飯、冷菜和冷飲食用冰安全衛生的監督檢查力度,開展專項監督抽檢,并公布抽查結果,督促經營業主健全食品安全衛生制度,查處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⑥積極開展熟肉制品和糕餅專項整治。
⑦做好宣傳食品安全綜合整治的報道工作。
4、街道農業、畜牧、水產部門
分管領導:(副主任)
積極協調聯系上級農業局、畜牧水產局,取得上級部門的大力支持,組織街、村、居人員有效開展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①配合區畜牧水產局進一步加大對畜禽飼養場(戶)監管力度,健全和完善檔案制度,依法打擊和查處飼養場(戶)與不法商販相互勾結非法交易病死畜禽的行為。開展禁用藥品及化合物的專項執法檢查,整頓規范畜禽的行為。打擊畜禽養殖使用違禁物和有毒有害物質的行為,查處違法生產、銷售國家明令禁止獸藥的行為。督促飼養場(戶)建立染疫、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施,制定化制池(干尸井)建設和管理計劃,并按計劃開展建設和管理工作,確保對病死畜禽全部進行無害化處理,杜絕病死畜禽肉流入市場或污染環境。
②宣傳貫徹《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嚴格實行生鮮乳收購許可證制度,依法規范生鮮乳收購站經營秩序,嚴厲打擊在生鮮乳生產、收購、運輸環節添加三聚氰胺等違禁物質的違法行為,并追溯非法食品添加物生產和銷售源頭,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依法進行查處。
③加快推進奶畜標準化規模養殖,加強對奶畜養殖環節的監督指導,加強對奶牛養殖場檔案的監督檢查,規范投入品使用和登記管理。開展鮮牛奶三聚氰胺和抗生素(青霉素)藥物殘留抽檢。
④開展對飼料生產企業的專項監督檢查,督促飼料生產企業嚴格建立質量監管追溯體系,嚴厲打擊在飼料原料和產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違法行為,取締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批準文號、無產品標簽的“三無”飼料生產企業,實現對魚粉、豆等蛋白原料—飼料生產企業100%監管,對查獲的含有違禁添加物的飼料產品100%銷毀,保障飼料產品的質量安全。
⑤開展產銷環節生豬“瘦肉精”和萊克多巴胺抽檢,做到規模豬場“瘦肉精”和萊克多巴胺監管100%。屠宰場“瘦肉精”和萊克多巴胺監管100%,“瘦肉精”和萊克多巴胺的陽性率控制在0.5%以內;加強豬肉產品中喹啉類、硝基唑類等促生長劑藥物殘留、禽肉產品中硝基呋喃類、喹諾酮、磺胺類藥物殘留和蜂產品中抗生素藥物殘留的監督檢查力度,做到禽類抗生素、磺胺類藥物殘留超標率控制在1%以內,打擊畜禽養殖環節使用違禁藥物和有毒有害物質的違法行為。
⑥加強動物防疫工作,組織開展春秋兩季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和豬瘟等疫病的強制免疫工作,強化產地檢疫申報制度,完善動物疫病標識追溯體系,嚴防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流入市場,從源頭上保證畜禽產品質量安全。
⑦加強水產養殖環節投入品使用的監管,以健康養殖示范場、出口原料備案基地、無公害水產品生產企業和水產苗種生產企業等單位為重點,結合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漁藥、飼料等投入品情況排查和監管執法,規范生產、用藥和銷售記錄,嚴厲打擊養殖環節(特別是苗種生產階段)違規使用違禁藥物和有毒有害物質的行為。
⑧配合區農業局開展產地蔬菜農殘、重金屬殘留產地檢測,農藥投入品的監管。加強農資市場巡查,強化農資日常監管,檢查農藥、化肥特別是禁用農藥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情況,查處違法生產經營甲胺磷等5種禁用高毒農藥、普通農藥中非法添加高毒農藥和違法違規使用禁用限用農藥的行為。開展農資產品質量抽查。集中執法力量組織開展全省農資大假護農行動,開展全省春季農資打假保春耕和秋冬季農資打假促增收專項行動,確保農業投入品質量安全。
⑨組織開展蔬菜、茶葉等種植業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蔬菜、茶葉檢測農藥殘留;開展流通環節蔬菜農藥殘留及重金屬殘留、主要水果(時令鮮果)農藥殘留抽檢工作。組織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等活動,開展現場咨詢活動,加強技術培訓,指導農戶科學合理用肥用藥,推廣植物保護新技術。
工作步驟
食品安全綜合整治時間:自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
1、部署階段(4月1日—4月15日)
成立水南街道食品安全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制定專項整治的方案,明確整治工作的主要內容和工作要求,召開街道班子成員及村、居主任參加的專題部署動員會以及召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具體意見措施。
2、宣傳階段(4月16日—4月30日)
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
一是結合今年6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宣傳。發放宣傳單,懸掛橫幅標語。
二是通過村宣傳欄、對區食品安全綜合整治進行宣傳報道。
三是印制食品安全基本知識、食品衛生法等資料進村、居入戶宣傳。四是舉辦一期《食品安全法》知識培訓,參加對象為村居主干和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負責人。提高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營造良好整治工作氛圍。
3、集中整治階段(5月1日—10月31日)
由街道食安辦牽頭,組織會同街道經委、四鶴工商所、街道農技、畜牧等部門開展聯合整治與各有關部門獨立開展專項整治相結合,重點檢查鄉村“五小”經營單位;食品生產企業、食堂;食品添加劑使用單位;生豬屠宰、銷售場所;飼料生產和經營企業;乳制品生產企業;生豬養殖場;學校周邊食雜店等,對違法經營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不留死角,不徇私情,依法嚴厲打擊。
4、總結提高階段(11月1日—12月31日)
各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及時總結經驗;不斷提高完善,建章立制,建立長效機制。
各村、居要對所開展的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歸納總結,并于11月28日前將總結情況書面上報街道食安辦。
效能督察
每個階段結束后,由街道食安辦和街道效能辦對各村、居開展專項整治工作階段性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督察,對未完成階段任務的,不予轉段,直至完成階段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