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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幼兒教師的教育權是其正常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的法律保障,幼兒教師教育權保障將促進幼兒、幼兒教師以及我國幼教事業的發展。本文通過文獻梳理,主要從幼兒教師教育權的價值入手,分析幼兒教師教育權失范及其原因,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完善學期教育立法、明確幼兒教師法律身份及地位、拓寬并完善幼兒教師教育權法律救濟途徑、提升幼兒教師法律素養這四點規范幼兒教師教育權的路徑構建,以期對幼兒教師專業化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
關鍵詞:幼兒教師;幼兒教師教育權;失范;路徑構建
近年來,我國幼兒教育事業得到不斷發展,幼兒教師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也在不斷提高。與此同時,幼兒教師的教育權也顯得日益重要,幼兒教師的教育權是促進幼兒教育順利開展的強有力的保障,那么到底什么是幼兒教師的教育權呢?幼兒教師教育權的規范對幼兒教育的發展有什么樣的價值、意義?幼兒教師教育權的實際現狀如何、存在的問題以及如何構建規范的幼兒教師教育權等都是本文將要探究的問題。
一、幼兒教師教育權的概念界定
《教師法》指出:“教師的職責就是進行教育教學,他們是進行教育教學的專業技術人員”。[1]幼兒園教師作為教師的一種,其教育權是指幼兒教師在幼兒園組織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及其他專業性活動中所享有的一切作為專業技術人員的權利。《教師法》對教師的基本權利作了專門的要求和概述,然而教師的教育權與教師的基本權利不可同日而語,他們是包含與被包含的關系。根據幼兒教育的對象在其年齡和身心發展方面的特殊性,幼兒教師的教育權可概括為教育教學權、指導幼兒權、評價幼兒權、管理幼兒權等。
二、幼兒教師教育權規范的重要價值
幼兒教育得以順利開展的一個重要前提是幼兒教師具有國家法律所賦與的教育權,幼兒教師教育權的規范不僅是對幼兒教師自身更是對幼兒以及我國幼教事業的發展都有著舉足輕重的價值,現從以下三方面對其價值進行詳細論述。(一)有利于幼兒教師教育工作的開展,促進幼兒教師專業化發展首先,幼兒教師的教育權是幼兒教師進行幼兒教育的基本法律保障和依據,只有在這個權利的條件下幼兒教師才能對幼兒開展一系列的教育教學活動,才能成為一名合法的專職人員,否則幼兒教師將無權對幼兒進行教育教學、指導和評價。此外,幼兒教師擁有了教育權才能夠充分發揮自身的專業才能,才能夠根據五大領域選擇適宜幼兒身心健康發展的教學內容和適合幼兒的教學方法。最后,正是因為幼兒教師有了教育權,才能根據幼兒年齡特點和其身心發展規律對教學內容和教學方式方法進行創新,通過不斷的改善和提升,最終將有利于促進其自身專業化的發展。
(二)有利于保障幼兒的受教育權,促進幼兒身心全面和諧發展
幼兒教師的教育權和幼兒的受教育權息息相關,幼兒教師的教育權是以幼兒的受教育權為基礎。幼兒教師是幼兒教育的主導,只有當幼兒教師的教育權規范了,幼兒的主體地位、幼兒的受教育權才能得以保證,否則一切皆是紙上談兵。因此,幼兒教師的教育權和幼兒的受教育權是互為依存,二者缺一不可。[2]如此一來,幼兒教師在教育實踐過程中不管是教學活動、游戲活動內容還是在教學方式方法的選擇上將會從幼兒的年齡特點、身心發展規律以及幼兒的接收能力方面出發。此外,幼兒教師就會尊重幼兒、愛護幼兒、避免虐待、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促進幼兒身心全面和諧發展。
(三)有利于提升幼兒教育質量,促進我國幼教事業的發展
幼兒教師是我國幼兒教育的主體力量,是實施保教結合的重要執行人員,幼兒教育的質量和水平與幼兒教師規范的教育權息息相關。幼兒教師的教育權的是否規范會對幼兒教師的生活、精神以及心理等方面造成嚴重的影響,甚至會影響到教師的教學情緒和態度,從而不利于幼兒教育的健康、正常的發展[3]。但是當幼兒教師作為專業人員的教育權得到保障時,幼兒教師能夠增強自身的自信心,就會熱愛幼兒教育,不斷的鉆研和探索,將自身的專業能淋漓盡致的發揮在幼教事業上,致力于幼兒教育事業的發展上。
三、幼兒教師教育權失范及案例
幼兒教師的教育權包括教育教學權、指導幼兒權、評價幼兒權、管理幼兒權等,規范的幼兒教師教育權既可以促進幼兒教師自身專業的成長又能促進幼兒身心全面和諧的發展。但是現實生活中幼兒教師教育權的行使不盡如人意,存在著許多的問題。
(一)幼兒教師的教育教學權及其失范案例
1.幼兒教師教育教學權的內涵幼兒教師的教育權與教育教學權不可同日而語,其是整體和部分的關系,是幼兒教師教育權最基本的權力[1],指幼兒教師擁有開發課程,對幼兒園的游戲活動和教學活動進行改革、創新的權利。幼兒教師的教育教學權有兩個層次:首先,幼兒教師有權依照幼兒發展的總目標來確定教學的內容、進度,并可以開發新游戲;其次,幼兒教師有權對教育教學的形式、方法和具體的教學內容進行改革和創新。雖然幼兒教師具有這兩方面的權力,但由于利用不當,導致了教育教學權的失范。2.幼兒教師教育教學權失范案例在戶外游戲活動中,劉老師為了使活動變得新奇有趣,就開展了臨時編排的“疊羅漢”游戲活動。在玩游戲之前,劉老師并沒有告訴幼兒游戲規則,就只是把小朋友們分成了三個組,每個組選一個身高最高,體型最大的幼兒擔任最底下的羅漢,讓其余的小朋友一個一個疊上去。剛開始幼兒們玩得不亦樂乎,但后來由于秩序混亂,所有的小朋友都壓在了一個身形較胖的幼兒身上,結果可想而知。幼兒教師雖有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的權利,幼兒身心發展的規律以及安全,但不能隨意大膽的開展新奇的游戲活動,否則將會導致損害幼兒身心發展以及出現及其嚴重的教學安全事故。
(二)幼兒教師的指導權及其失范案例
1.幼兒教師指導權的內涵對于幼兒教育,幼兒教師是具有專業素質和專業技能的主導力量,其有法律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來對幼兒進行教育和指導。幼兒教師的指導權是指幼兒教師有權制定班級常規和抓住教育契機對幼兒進行科學、合理的指導的權力[4]。幼兒教師的指導權的內涵包括兩個方面:第一是在開展活動的過程中,幼兒教師有權根據孩子的年齡特征、身心發展狀況和個體發展的差異性,有針對性地對幼兒的游戲活動、繪畫活動以及規則意識方面等給予指導。第二是幼兒教師根據自己制定或者與幼兒共同商討制定的規則,當幼兒違反規則時,有權對幼兒進行適當的批評指導。
2.幼兒教師指導權失范的案例
在室內繪畫活動中,孫老師引導小朋友們畫畫時,A小朋友用完一只油畫棒后,想把它放回盒子里。油畫棒還沒放進盒子里,旁邊的琪琪伸手去拿他剛要放的那只,A小朋友嘴里說不要動,琪琪沒有說話,手繼續去拿A小朋友手壓著的油畫棒。這時孫老師看見了就認為是琪琪要搶油畫棒,不遵守規則,便將琪琪叫上講臺,狠狠的批判了琪琪,并讓他坐“羞辱凳”,使得全班小朋友都羞辱、嘲笑琪琪。事后了解才知道琪琪是想幫A小朋友把油畫棒放回盒子里,不料卻被孫老師誤解。孫老師這種行為是不正確的,是其指導權的失范,她沒有弄清前因后果就開始對幼兒進行指導,就開始批評、懲罰幼兒。
(三)幼兒教師評價權及其失范案例
1.幼兒教師評價權的內涵幼兒教師的評價權是指幼兒教師可以根據幼兒在園表現對其進行客觀、公平公正的評定的權力[4]。幼兒教師的評價權有兩個方面的含義:第一是幼兒教師應根據幼兒的規則掌握、語言發展、動作行為的發展情況等對幼兒進行客觀、公正、獨立的評價。第二是在幼兒園一日生活活動中,幼兒教師有權根據幼兒園的教育目標和幼兒德、智、體、美各方面的表現對幼兒的學習及生活做出評價,根據幼兒的特殊性,應給予更多積極、肯定的評價。2.幼兒教師評價權失范案例在每周的“本周之星”評選活動中,L小朋友每次都會被李老師選中,不管L小朋友如何調皮搗蛋,李老師對其都贊不絕口,特別是當其父母的面。了解得知L小朋友的爸爸是當地教育局的局長,家庭條件富裕,所以李老師每次都會特別關照L小朋友。當L小朋友犯錯時,李老師都會對其加以包容和諒解,還讓L小朋友當班上的小小管理員。而對于班上的其他小朋友,只要稍有錯誤李老師就會對其進行批評教育,還會給他們貼上不同的“標簽”。我們可以看出這是李老師評價權的失范,對于官二代或富二代,李老師就會對孩子的評價很好,對于家庭條件一般的孩子,就會給孩子貼標簽,這樣的行為會使幼兒更加的自卑和膽小,甚至對幼兒造成不同程度的心理傷害。
四、幼兒教師教育權失范的原因
幼兒教師教育權的失范不是由單一的原因造成的,而是由眾多原因導致的。
(一)無專門保障幼兒教師教育權的法律法規
2011年,我國迎來了學前教育發展的春天,全國各地大力興辦幼兒園和培養幼兒教師,學前教育也因此深受人們的重視。但是,目前為止,并沒有專門為學前教育立法,并沒有專門保障幼兒教師教育權的法律法規,也不明確規定幼兒教師擁有哪些教育權等。目前幼兒教師的教育權也只能夠從《教師法》里規定的教師的基本權利中歸納出來。但是幼兒教育的對象是3-6歲的幼兒,其擁有年齡和身心發展方面的特殊性和差異性。幼兒教師的教育權不能與其他階段教師的教育權同出一轍,如中小學教師擁有懲罰權,若運用到幼兒的身上,那勢必會造成虐童事件。國家應該針對教育對象的不同,出臺專門的針對幼兒教師教育權的法律法規。所以,幼兒教師教育權的失范,國家學前教育立法不完善難辭其咎。
(二)幼兒教師法律身份不明確和法律地位低下
我國幼兒教育雖然歷史悠久,但是其發展在時遭到了重創,進入低谷時期。雖然《教師法》規定幼兒教師要擁有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專業人員才能擔任,但是幾十年來人們對于幼兒教育和幼兒教師的評價很低并根深蒂固,民眾認為幼兒教育就是玩,幼兒教師是保姆,只管照顧孩子的吃、喝、玩、樂。更有甚者認為,幼兒教師文化水平較低,沒有任何專業素養。近年來幼兒教師的學歷水平不斷提高,但是唯一不變的是幼兒教師的法律身份和法律地位依然低下。由于職業的歧視和法律地位低下,很多幼兒教師心理不平衡,在面對幼兒時就沒有用自己的專業水準去對待,導致一系列的虐童事件發生。
(三)幼兒教師教育權法律救濟渠道單一且不完善
“沒有救助就沒有權利”,這句歷史悠久的英國格言表明了法律援助對保護幼兒教師教育權的重要意義。[5]若幼兒教師有了教育權卻沒有法律救濟渠道的話,那么教育權的保障就是紙上談兵,不切實際?!督處煼ā防锾岢霎斀處煹臋嗔κ艿角址笗r,可以提起申訴,但是申訴的途徑、方法和程序不明且顯得籠統不具操作性。因此,當幼兒教師權力受到侵犯時他們也求救無門,只能夠忍氣吞聲,無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四)幼兒教師法律素養有待提升
《教師法》規定我國實行教師資格制度,在對幼兒教師進行招考甚至是教師資格證考試時,更多的只是對幼兒教師的專業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能進行考查,這僅僅是對幼兒教師作為一個專業人員的職業要求而已。大部分幼兒教師雖然具備了作為幼教專業人員的條件,但是她們并不了解我國的教育法規,甚至是與他們切身利益相關的《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管理條例》等文件,他們不清楚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因此,當他們的權利被侵犯時,也不能用法律去保護自己。這說明幼兒教師的法律素養較低,沒有意識到自己是一個法律的個體,有屬于自己的法律身份,以及所擁有的義務和權力。
五、規范幼兒教師教育權的路徑構建
幼兒教師的教育權對幼兒教師的專業成長以及幼兒教師進行更好的教育教學有著重要作用,幼兒教師教育權的失范證明了幼兒教師教育權還不規范。要規范幼兒教師的教育權,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完善“學前教育”立法,使幼兒教師的權力“有法可依”
學前教育的對象具有特殊性,相應的學前教育的內容、方式方法、從教人員的選擇以及幼兒教師教育權等都應具有特殊性。因此,國家應該專門為學前教育立法,充分保障幼兒教師的教育權,使他們真正成為教育的主導者,真正成為教育的合法實施者。只有為學前教育單獨立法,才能夠更加具體、完善的保障幼兒教師的教育權以及幼兒的受教育權,才能夠更加具體詳細的將學前教育的各方面通過法律的形式制定,才能使幼兒教師合法、合理、積極的履行其職責。學前教育立法應具體包括:(1)關于幼兒教師是否有權自主選擇教學內容,開展游戲活動;(2)關于幼兒教師使用的教玩具和教學方法,是否可以采用新穎的教學手段、創新教學方法等;(3)關于評價幼兒,幼兒教師是否可以憑借其教育權根據幼兒的表現評價幼兒;(4)關于管理幼兒,幼兒教師在教育活動中面對不遵守規則的幼兒,教師是否該對其進行批評指導等。
(二)明確幼兒教師的法律身份及地位
幼兒教師相對于其他階段的教師而言,其身份地位較卑微,因此這常常成為幼兒教師職業自尊心不足的一個重要原因。幼兒教育雖未被納入義務教育的范疇,但是,它是我國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全民素質的提高有著不可估量的作用。幼兒教師是具備幼兒教育專業知識、技能和素養的核心人員,是推動我國幼兒教育朝國際化、科學化、專業化道路發展的中流砥柱。明確幼兒教師的法律身份以及法律地位,有利于改變傳統的民眾觀念,增強幼兒教師的職業自信心和自尊心,獲得幼兒家長的支持,做好家園合作。要真正的使中國學前教育的發展跨上一個新臺階,那就必須明確幼兒教師的法律身份和法律地位,讓幼兒教師明確自己的權力及義務。
(三)拓寬并完善幼兒教師教育權的救濟渠道
法律救助渠道不暢、形式單一是幼兒教師教育權不能得到保證的一個重要因素[6]?!督處煼ā诽岢鰧W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侵犯教師其正當利益且判決不公的,教師可以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由此可知,這一渠道單一且狹窄,應拓寬救濟的渠道。如當幼兒教師的權力受到侵犯時,其可以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述,若申訴還不能解決問題,幼兒教師還可以進一步提起行政復議,若對于行政復議的處理還不滿意,幼兒教師還可以提起行政訟訴。此外,對于提起申訴的案件類型、方式方法、程序并沒有相應的規定,應該逐漸的完善,使其具體可操作化,切實發揮其強有力的保障作用。
(四)強化幼兒教師法律意識,增強法制觀念
幼兒教師首先是一個專業人員,其次也是一個具有法律意識的人,幼兒教師必須知法、懂法、用法。首先,為了提升幼兒教師的法律素養應在招聘時應對幼兒教師法律權力和義務以及學前教育相關法規進行考核,讓他們明白自己的法律身份。其次,每個幼兒園應該配備一名法律顧問,這樣就可以給幼兒教師進行法律指導,促進他們知法、守法、用法。幼兒教師的法律素養的提升,有利于他們清楚自身的教育權力,能夠自主的組織教學活動、創新教學理念。同時他們也應明白他們的教育權是有一定限制的,并不是無條件擴大的,他們的教育權是建立在幼兒受教育權的基礎上,因此他們首先必須保障幼兒的受教育權,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等,真正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因此,在幼兒教師招考時對其法律知識的考核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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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成紹榮;李旭 單位:貴州師范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