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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普法依法治市領導小組〈關于認真開展“法治六進”活動的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文件神,積極牽頭開展“法治進機關”成員單位的工作,確保工作有計劃、有安排、有要求、有落實。現將年“法治進機關”活動進展情況匯報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法治進機關組織機構
1、成立“法治進機關”工作領導小組
由市委常委、組織部長為組長,各成員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委組織部,具體負責協調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事宜。
2、確定試點實施單位和成員單位
“法治進機關”活動牽頭單位:
試點單位:、。
其他成員單位:人大辦公室、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
3、明確各成員單位法制聯絡員
法制聯絡員:
(監察局)法制聯絡員:
法制聯絡員:
辦法制聯絡員:市人事局法制聯絡員:鄧云云
4、確定年6月底召開“法治進機關”現場會單位
市委、市直機關工委、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辦
二、建立法治進機關規章制度
為扎實有效地開展“法治進機關”活動,結合活動開展的實際情況,制定了《學法制度》、《法律培訓制度》、《“法治進機關”成員單位聯席會議制度》。
三、牽頭開展工作進展情況
1、充分發揮組織部門牽頭單位職能作用,積極督促指導各成員單位制定各自部門單位的實施方案、簽訂責任書,積極開展工作,在促進學用結合、推進法治實踐、解決實際問題、提高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依法辦事水平上做實事、求實效。制定各成員單位定期(每年不少于兩次)工作例會制度,交流、匯報“法治進機關”活動開展情況、存在的問題、經驗做法、采取的措施;要求各成員單位每月將活動開展情況以“法治進機關”工作簡報形式上報“法治進機關”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市普法辦。認真落實“一抓雙掛”(抓正反典型;與單位考核及領導干部的考察、任用掛鉤;與精神文明創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掛鉤)制度。
2、認真組織成員單位召開工作協調會。為全面推進“法治進機關”活動的深入開展,于3月17日召開“法治進機關”領導小組成員及聯絡員會議。市委常委、組織部長主持召開了“法治進機關”活動領導小組成員及法治聯絡員工作協調會。認真組織成員單位及法治聯絡員學習了《牽頭開展的年“法治進機關”活動工作計劃》,并進行了座談討論,對大家提出的政務公開和黨務公開的方式達成了共識,可以采取板面公開、會議公開、網上公開等各種形式。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就“法治進機關”活動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內的工作提出了五點要求,進一步促進了“法治進機關”活動扎實有效的開展。
3、認真組織各成員單位學習法律知識,提高干部依法辦事的能力。一是把《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公務員法》、《勞動合同法》、《信訪條例》等內容納入各成員單位支部學習計劃,并進行了認真系統的學習;二是要求各成員單位把機關干部的法制宣傳教育納入本部門年初學習計劃和年終工作考核內容,不斷提升機關干部的學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識;三是把推行政務公開,健全服務承諾制和監督制約機制納入各單位日常工作計劃,切實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維護黨政部門形象,提升公信力和執行力。
四、開展“法治進機關”活動進展情況
1、把“法治進機關”納入到辦公室和黨支部一并開展的重要工作,做到年初有計劃,責任到科室、到人。
2、制定“五五”普法工作計劃,健全了學習制度、干部管理制度、工作制度、考勤制度、保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信訪工作等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
3、每季度出一期部務公開欄,涉及“法治進機關”活動等相關內容一并公開。
4、設立普法公示欄,做到及時更換、更新內容。
5、結合正在開展的“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題實踐活動,每年召開兩次部風監督員座談會,對組織部各項工作進行評議,切實抓好組工干部依法辦事、愛崗敬業、優質高效的服務能力,樹立組工干部公道正派、知人善任的可信形象,清正廉潔、忠誠正直的可靠形象,創新求實、銳意改革的可敬形象,團結和諧、真誠待人的可親形象,為機關黨員干部樹立榜樣作出表率。
6、落實責任制,把“法治進機關”與各項業務工作相結合,與先進科室、先進個評選相掛鉤,重視考核結果的運用,優秀的表彰,一般的約談,并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五、初步取得的成效
1、各成員單位堅持把學法與依法行政有機結合起來,通過自律和他律規范干部言行,密切干群關系,依法辦事、依法行政意識進一步增強。
2、通過開展“法治進機關”活動,加強了機關干部“五五”普法的學習宣傳教育,加強制度建設,推行政務公開,提高了辦事效率。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計劃6月份召開“法治進機關”現場會。為積極籌備在6月份召開的“法治進機關”現場會,各試點單位要從現在起著手籌備,積極努力,確保“法治進機關”現場會的順利召開。在抓好試點工作的同時,注重發現和樹立典型,通過試點和典型引導,不斷推進“法治進機關”活動深入開展。
2、自查自驗。在“法治進機關”活動開展中,領導小組將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對“法治進機關”活動的開展情況,定期不定期的對實施單位進行檢查和抽查,對在“法治進機關”活動中開展不力的,效果不明顯的單位,在全市范圍進行通報批評,并責令其整改。同時,把此項活動列入年終工作考核,根據考核結果,會同相關部門嚴格落實“一抓雙掛”(抓正反典型;與單位考核及領導干部考察、任用掛鉤;與精神文明創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掛鉤)制度。
3、年9月份命名表彰一批“法治進機關”先進單位。為表彰先進,樹立典型,“法治進機關”領導小組將對一年來在此項活動中表現突出的成員單位和個人推薦到市“法治六進”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予以表彰,從而推動市“法制進機關”活動全面有序開展。
4、上報工作總結。各成員單位要結合年終工作,對本單位、本部門“法治進機關”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實事求是的總結,并于年月日前上報市“法治進機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普法辦備案。
5、及早謀劃年“法治進機關”工作,以點帶面,全面推進,爭取命名表彰40%以上的“法治進機關”先進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