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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為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規范土地市場行為,充分發揮土地資源最大的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促進我市經濟和城市建設的持續、協調、健康發展,現就加強城市規劃區土地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堅持政府壟斷土地一級市場
1、由市土地管理局代表政府對土地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征用和收購、統一開發、統一出讓、統一管理,任何單位、團體、組織和個人均不得直接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個人簽訂用地協議;不得與用地單位和個人簽訂土地轉讓協議,私下轉讓土地。
2、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規劃,嚴格履行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堅持建設用地集體討論,一支筆審批。
3、建立土地收購儲備制度。由市土地儲備中心對舊城改造騰出的土地和企業搬遷、企業破產、退城進郊、劃撥交易的土地以及從農村集體征用的土地等,實行統一收購、統一組織出讓。市土地儲備中心所得收益,繳入市財政專戶。
二、建立和完善有形土地市場
4、除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劃撥的供地外,其他建設用地一律實行有償使用。對高新技術產業及工業項目可實行以成本價供地。
5、經營性用地一律采用拍賣、招標方式供地。
6、用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有困難的,可以采取租賃等有償使用方式。
7、土地使用權交易一律進入土地市場運作。凡出讓土地使用權(包括政府征用、收回、收購的土地使用權出讓等),為實現抵押權進行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法院判決需拍賣、變賣用于清償債務的土地使用權轉讓以及原劃撥土地使用權的交易(包括原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租賃、抵押以及土地的聯營合作交易等),出讓土地使用權的首次交易(包括轉讓、租賃、抵押、作價出資、入股、交換或贈與等交易),法律允許的集體建設用地的流轉(包括鄉鎮企業用地的轉讓、租賃、聯營、入股等交易)均應在土地有形市場中進行,由市土地交易中心實行土地公開掛牌交易。
8、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必須按合同約定的作用、開工期限開發土地,逾期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征收相當于出讓金20%的土地閑置費,滿二年以上未動工的,報經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批準,收回其土地使用權。
三、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
9、在城市規劃區內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未經市規劃局規劃許可和市土地管理局用地許可,不得開工新建項目,原有地上建筑物、構筑物一律不準改建、擴建。
10、在城市規劃區內,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停止審批單位集資建房、居民個人建房用地。嚴格控制占用耕地建房,農民建房須在規劃確定的居住點內建設。
11、老城區舊城改造用地實行成片開發,成片開發所涉及的原劃撥上地使用權依法收回,對土地使用權人給予適當補償。除法律、法規規定應繼續實行劃撥的外,一律實行有償使用。
12、任何單位和個人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確需進行轉讓、出租、抵押等交易的,由市土地管理局審核,按規定審批權限報經批準后,經具有土地估價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報市土地管理局備案,補交核定的出讓金后,方可入市交易。
13、原行政劃撥存量國有建設用地,改變用途用于生產經營的,由市土地管理局依照城市基準地價按年收取一定的租金。
14、國有企業改革中涉及的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根據企業改革的不同形式和具體情況,可分別采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國有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入股和保留劃撥用地方式處置。
15、任何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城市規劃區內的國有土地,須在市土地管理局登記造冊,由市政府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轉讓土地使用權或改變土地用途的,必須依法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
16、房地產開發企業在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并經市房產管理局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后,方可進行商品房預售。
17、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須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市房產管理局申請登記,由市房產管理局核實并頒發房屋所有權證。
四、加強土地收益的征收與管理
18、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出租所取得的土地收益由市土地管理局代表政府依法收取,不得非法減免、截留、挪用土地收益。
19、土地收益納入市財政預算,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繳和拖欠。行政單位和差額預算、全部預算事業單位拖欠土地收益的,可由財政從下撥給其的行政經費或事業經費中扣抵。
20、減免土地收益,需經市政府常務會討論決定。
五、依法嚴肅查處土地違法案件
21、任何單位或個人自行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個人簽訂用地協議,由市土地管理局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2、未進入土地市場運作的土地使用權交易一律視為非法交易,由市土地管理局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3、未經批準,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用于經營的,由市土地管理局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4、對未經市規劃局規劃許可和市土地管理局用地許可,擅自開工建設的建筑,一律依法予以處罰,并可視情節以強制拆除。
25、對拒繳、久拖不交土地收益的單位和個人,由市土地管理局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征收,并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6、土地管理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的,視其情節由所在單位或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