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工業招商引資獎勵規則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第一條為規范全區工業招商引資獎勵行為,建立健全工業招商引資激勵機制,加快推進全區新型工業化,根據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獎勵對象為引進工業項目落戶的街鎮場區和為項目引進發揮關鍵作用、作出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包括項目引薦人、項目跟蹤洽談部門和單位及有功人員。
第三條本辦法所指招商引資工業項目是指通過招商引資方式引進的區外投資業主或經濟組織在我區投資額5000萬元以上,且建成投產后在我區繳納稅收(在區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和納稅手續)的工業項目。工業項目投資額是指投資業主或經濟組織從年9月1日起,在我區投資工業項目形成的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筑物、機械設備、運輸工具等固定資產總值。
第四條由區人民政府對引進項目落戶的街鎮場區進行獎勵;受獎勵街鎮場區對為項目引進發揮關鍵作用、作出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獎勵。
第五條獎勵標準如下:
(一)對街鎮場區的獎勵標準:各街鎮場區每引進一個投資額5000萬元(含5000萬元)至10億元(不含10億元)的工業項目,區人民政府按投資額給予0.5‰的獎勵;每引進一個投資額10億元以上(含10億元)至50億元以下(不含50億元)的工業項目,區人民政府在市獎勵100萬元的基礎上再給予50萬元的獎勵;每引進一個投資額50億元以上(含50億元)的工業項目,區人民政府在市獎勵1000萬元的基礎上再給予500萬元的獎勵。
(二)對為項目引進發揮關鍵作用、作出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的獎勵標準:每引進一個投資額5000萬元(含5000萬元)以上的工業項目,給予項目引薦人或項目信息提供者0.25‰的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給予項目跟蹤洽談部門和單位及有功人員0.5‰的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第六條引進的工業項目投資業主或經濟組織按照與區人民政府或街鎮場區簽訂的投資合同或協議,完成項目全部投資并投產,且項目所在企業正式生產經營,在我區稅務部門開出第一張增值稅或營業稅、所得稅稅票后,即啟動本辦法獎勵程序。
第七條獎勵程序如下:
(一)對街鎮場區的獎勵程序
1.獎勵申請。由街鎮場區向區經信局提交獎勵申請報告、項目合同書、投資審計報告、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企業納稅證明等資料,并填報《區工業招商引資項目獎勵申請表》;
2.審查受獎勵項目投資額和獎勵標準。由區經信局會同區財政局、區商務旅游局、區審計局組成受獎勵項目初審工作小組,對街鎮場區的申報材料進行實地審核、查驗后,提出項目投資額和獎勵金額的初審意見,報區人民政府審批。
(二)對為項目引進發揮關鍵作用、作出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的獎勵程序
1.獎勵對象認定。一是由工業項目投資業主或經濟組織出具證明,說明引薦時間、地點及過程,界定項目引薦人;二是由項目落戶所在街鎮場區和區招商部門共同出具證明,界定項目跟蹤洽談部門和單位及有功人員。
2.獎勵申請。由符合獎勵條件的項目引薦人、項目跟蹤洽談部門和單位及有功人員向區經信局提交獎勵申請報告,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同時申請項目落戶所在街鎮場區提供項目合同書、投資審計報告、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企業納稅證明等資料,并填報《區工業招商引資項目獎勵申請表》。
3.獎勵標準確定。由區經信局會同區財政局、區商務旅游局、區審計局及工業項目落戶所在街鎮場區組成受獎勵項目初審工作小組,對項目引薦人、項目跟進洽談部門和單位及有功人員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查驗,提出初審意見和獎勵金額,報區人民政府審批。
(三)獎勵資金兌付方式:街鎮場區、項目引薦人、項目跟蹤洽談部門和單位及有功人員提交獎勵申報報告,經區人民政府審批后,區財政局按照核定的對街鎮場區的獎勵金額,依據國庫支付規定,將獎勵資金直接撥付到工業項目落戶街鎮場區;街鎮場區按照核定的對項目引薦人、項目跟蹤洽談部門和單位及有功人員的獎勵金額,將獎勵資金分別直接撥付到項目引薦人、項目跟蹤洽談部門和單位及有功人員。
第八條對違反本辦法騙取、套取獎勵資金的,及時收回獎勵資金并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第九條對引進項目實行的獎勵,僅獎勵一次,不得多次獎勵。特殊情況須報區人民政府審定。
第十條本辦法由區經信局負責解釋。原有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