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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下旬,市委、市政府派出4個督查組對全市社會救助、農村牧區五保供養服務、孤兒保障、綜合福利中心管理、自然災害救助和老年人優惠優待等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督查,并形成了《關于全市民生保障工作督查情況的通報》(赤黨辦字〔〕37號)。
從整體情況看,各黨委、政府對民生工作高度重視,具體工作措施得力,市委、市政府下發的有關民生保障工作文件精神得到有效落實,各件惠民實事取得一定進展。但各工作開展存在不平衡現象,特別是加強社會救助工作隊伍建設、開展敬老院納入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工作等方面尚有不足,需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予以改進。
關于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逐步規范,全部按照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上級要求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并足額按時發放保障資金。各年城鎮低保平均保障標準提高到304元/人/月,農村牧區低保平均保障標準提高到1830元/人/年,全部達到或超過自治區提標要求。前三季度,各共計保障城鎮低保對象9.28萬人次,發放資金2.28億元;保障農村牧區低保對象23.64萬人次,發放資金1.93億元。
關于五保供養工作,各農村牧區五保工作完成由集體供養到國家公共財政供養的體制轉變。各按照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上級要求,將五保對象集中供養和分散供養標準每人每年分別提高到3083元/人/年和2196元/人/年,并足額按時實施發放保障資金。前三季度,各共保障五保對象1.98萬人,發放供養資金3641.36萬元。
在五保供養機構管理建設上,各自6月份起逐步開展敬老院納入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工作。目前,各大多開展了調研和機構編制申報工作。已經完成敬老院納入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工作,落實了敬老院事業管理人員編制。在提高五保供養對象集中供養率上,各工作進展不平衡,急需加大工作力度,年內完成自治區要求的集中供養率達到45%的標準。
關于城鎮“三無”人員和孤兒供養工作,各共供養孤兒783人,落實孤兒集中供養標準1060元/人/月,分散供養標準860元/人/月,達到自治區要求標準,前三季度共發放補助資金411.29萬元。各共供養城鎮“三無”人員3058人,落實集中供養標準700元/人/月,分散供養標準500元/人/月,達到自治區要求標準,前三季度發放補助資金1102.83萬元。
各綜合福利中心建設和事業機構編制設置工作進展順利。目前,已有10個綜合福利中心建設項目建設基本完工。
關于救災體系建設工作,各能夠積極落實《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不斷加強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目前,各仍基本按照人口基數列支自然災害救助資金,共計列預算662萬元,發放救災資金2530萬元。其中,巴林右旗超額列支自然災害救助預算資金238.1萬元,有效保障了汛期洪澇災害救災救濟工作的順利開展。阿魯科爾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翁牛特旗、寧城縣物資儲備庫基本完成建設項目計劃。
關于老年人優惠優待工作,今年7月,市政府下發了《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市老年人優惠優待暫行規定>的通知》。通知下發后,各結合本地區原有優惠政策,積極開展老年人情況登記審核工作,研究調整老年人交通、醫療、旅游和高齡津貼等優惠政策,各項工作正有序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