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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縣政府系統門戶網站的管理,確保全縣政府網站高效、安全運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省《政府系統門戶網站管理規定》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縣政府系統門戶網站包括“縣人民政府”主網站和各鄉鎮政府、縣政府各部門主辦的子網站,是政府在互聯網上共同建立的政府網站群。
第三條縣政府系統門戶網站是為公眾提供信息服務、開辟網上辦公的窗口,其宗旨是“宣傳,服務社會,溝通民眾,高效透明”,進一步加強政府與公眾之間的聯系,推進政務公開,提高行政效能。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四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是縣政府系統門戶網站的領導和管理機構,負責指導、協調縣政府系統門戶網站的規劃、建設工作,具體負責縣政府主網站的運行、維護和日常管理工作,同時對各子網站的建設和維護進行督促,對各子網站的日常運行和信息進行監管。
第五條各鄉鎮政府、縣政府各部門承擔縣政府主網站相應欄目的內容更新,指定一名信息專管員,切實做好政務信息的采集、上報工作。同時,要按照網站規劃建設子網站,統一納入全縣政務信息公開系統管理。
第三章 網站內容
第六條縣政府系統門戶網站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為原則,按照“嚴格依法、全面真實、及時便民”的要求,及時更新、下列信息:
(一)概況概覽、機構設置、領導簡介;
(二)行政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國民經濟統計數據、重大工作部署;
(三)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以及財政預算、決算報告;
(四)重要會議、重大活動、人事任免;
(五)網上直接縣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出席的重要會議、重大活動及有關講話;
(六)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以及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實施情況;
(七)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實施情況以及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
(八)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九)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十)其他按規定應予公開的政務信息。
第七條縣政府系統門戶網站開設“縣長信箱”、“建言獻策”、“網上咨詢”等互動交流類欄目,受理社會公眾的意見、建議和投訴咨詢。對社會公眾在網上提出的意見建議、資訊、投訴,由各責任單位負責辦理并將結果在網上及時公布。每件來信的答復或辦理時限一般不超過7個工作日,最遲不超過15個工作日。
第八條縣政府主網站信息采集以報送為主,以網站鏈接、欄目共建為輔。
(一)信息報送:各單位要按照縣政府主網站所設欄目要求,向縣政府辦公室信息中心報送信息;縣政府辦公室信息中心和信息報送單位共同負責報送信息的審核把關工作。
(二)網站鏈接:通過主頁鏈接和欄目鏈接,將子網站的主頁或重要欄目及其內容與縣政府主網站或相應欄目直接鏈接。
(三)欄目共建:對于縣政府主網站的熱點專題和內容相對獨立的欄目,由縣政府辦公室信息中心提出要求,有關部門具體負責相關欄目內容的更新、,可由一個或幾個部門共同對欄目內容進行維護。
第四章 審核
第九條實行嚴格的上網信息審批制度。按照“誰提供、誰負責”和“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各單位要對上網信息內容進行嚴格把關,確保上網信息安全。同時,要建立和完善網站值班讀網、上網信息復查等制度,及時發現和糾正錯情,確保網站安全平穩運行。
第十條各單位要對上報的信息內容認真校對,確認無誤后填寫審核登記表,由單位主管負責人審核簽字、加蓋公章后,與電子文檔一起報送縣政府辦公室信息中心。所有上傳信息及主管負責人審核簽字登記表要存檔備查。
第十一條各單位報送的信息內容,分別呈送縣政府辦公室各分管副主任,審核簽字后方可。“時訊”、“政務信息”、“動態公開”等工作動態類欄目內容由縣政府辦公室信息中心主管副主任負責審核。
第十二條信息審核內容包括:(一)應該上網公布的信息是否上網;(二)上網信息有無涉密問題;(三)上網信息是否有不適宜對外的內容;(四)上網信息中的統計數字是否準確等。
第十三條各單位要及時對網站相關內容進行及時更新,確保網站信息的嚴肅性、準確性和時效性。
第五章 網站安全
第十四條各單位要切實提高網站安全意識,建立健全網絡信息安全組織領導機構和網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各單位要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嚴格按照省、市信息公開管理規定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關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及含有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的信息,不得宣揚暴力、色情等內容。各單位子網站不得與不良網站、非法網站建立鏈接,不得從事與政府網站內容不符的活動。對在門戶網站上的信息要嚴格審核把關,做到“上網不涉密,涉密不上網”。
第十六條縣政府主網站和各單位子網站網管員要對系統管理密碼保密,并做到定期修改。
第六章 監管考核
第十七條縣政府系統門戶網站建設實行信息考核制度。縣政府辦公室信息中心對各單位的信息報送、子網站欄目建設內容等情況進行年終考核,考核結果通過縣政府主網站向社會公布。
第十八條縣政府辦公室信息中心將采取日常考核、組織網上評議等形式,對主網站和子網站建設情況進行檢查。對因工作失誤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后果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九條本辦法具體應用中的問題由縣政府辦公室信息中心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