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開放型經濟獎勵實施辦法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利用外資
1、實際利用外資獎
(1)按完成當年本市下達實際利用外資指標分檔次獎勵:指標為第一檔的單位,獎勵50萬元人民幣;指標為第二檔的單位,獎勵30萬元人民幣;指標為第三檔的單位,獎勵20萬元人民幣;指標為第四檔的單位,獎勵10萬元人民幣;指標為第五檔的單位,獎勵5萬元人民幣。各檔次具體的外資指標,由市政府統一分解下達。
(2)各單位須完成上述分檔指標的80%以上(含80%)方可按完成比例計獎;每超額完成年指標的10%,則按各檔獎金基數同比例加獎。
(3)各單位所獲上述獎金總額的30%,由市政府獎勵黨政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個人(上述獎勵由市財政列支)。
2、企業利用外資獎
我市企業實際利用外資500—1000萬美元(含1000萬美元),獎勵法人代表人民幣5萬元;1000萬美元以上—3000萬美元(含3000萬美元)獎勵人民幣10萬元;3000萬美元以上獎勵人民幣20萬元,在外資全部到帳年度內計獎(由市財政列支)。
3、外資項目引薦獎
凡為我市引進外資項目的引薦人或團隊,即為項目重大貢獻者。引進的外資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的產業、環保、土地等方面的政策規定,且注冊資本在500萬美元以上(含500萬美元),在注冊合同外資(不含無形資產)到帳后,按實到外資的10‰(高新技術類項目)、8‰(經營性服務業類項目,不含房地產和餐飲業)、5‰(一般加工制造業項目)給予引薦獎,獎金按外資到帳之日的國家外匯牌價以人民幣結算。外資分期到帳的,按每到帳500萬美元以上(含500萬美元)逐年兌獎(由市財政列支)。
4、引進世界“500強”外資企業項目獎
每引進一家世界“500強”外資企業落戶本市投資,且注冊合同外資到帳25%以上(含25%),注冊資本在1000萬美元以下的,一次性獎勵項目所在地(或主管部門)人民幣5萬元,注冊資本在1000萬美元以上的(含1000萬美元),獎勵10萬元(由市財政列支)。
二、對外貿易
1、支持和鼓勵企業爭創出口名牌
(1)獲得國家級出口名牌,獎勵人民幣30萬元。
(2)獲得省出口名牌,獎勵人民幣10萬元。
(3)獲得市出口名牌,獎勵人民幣2萬元。
2、支持和鼓勵爭創出口基地企業
(1)獲得國家級出口基地企業,獎勵人民幣20萬元。
(2)獲得省出口基地企業,獎勵人民幣5萬元。
(上述獎勵由市財政列支)
三、外經合作
1、當年完成勞務合同額、營業額和新派勞務三項指標,且新派勞務達100人,獎勵企業人民幣2萬元,每遞增50人,加獎1萬元。
2、獲得由國家商務部批準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簽約權,獎勵企業人民幣3萬元。
3、當年每辦成一家境外生產性企業(由商務部正式批準),獎勵企業人民幣5萬元。
(上述獎勵由市財政列支)
四、獲獎條件
1、外資獎勵須為商務部、省、市列入統計和考核的直接利用外資項目,不包含外國政府貸款、世界銀行貸款、境外借款等其它形式利用外資項目。
2、獲得獎勵的外資項目必須提供批準證書、營業執照、驗資報告、銀行憑證、海關證明等合法有效的資料,以驗資報告數據為準。
3、外資項目引薦獎必須填寫《市引薦外商投資項目獎勵申請表》,并附項目所在地主管部門和項目中方與引薦者的“外資項目引薦協議書”,報市外經貿局審核確認。外資項目引薦者不論其身份、工作性質、職務等,只要符合引薦條件,都可兌付獎金,其獎金所得稅自理。
五、審批程序
每年度由市外經貿局對照本辦法,根據當年“三外”完成實績及其合法有效資料進行初審并提出獎勵意見,經審計、財政審核后報市政府批準,開具“開放型經濟獎金兌現通知單”,按規定的獎金渠道列支。
本辦法從元月一日起執行,此前相關文件同時廢止,本辦法由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