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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劃管理
1.公辦普通高中年招生計劃數以年市招辦錄取數為基數,嚴格控制普通高中的招生規模。公辦普通高中招生類別分統招生、擇校生兩種,其中擇校生招生嚴格執行“三限”規定,比例不超過本校當年招生計劃數(不包括擇校生數)的30%。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見附件一。
2.四星級普通高中統招指標生的招生計劃數在年的基礎上有所增長,由統招生計劃數(不含體藝特長生計劃)的60%增長為70%,推薦實施辦法不變。高級中學、高級中學、高級中學、板浦高級中學統招指標生分配計劃由市教育局確定(見附件三)。縣屬四星級普通高中統招指標生分配計劃由所在縣教育局確定,報市教育局審批后公布實施。
3.高級中學年增設新疆班,承擔為少數民族地區培養人才的任務,計劃招收45人。
部分高中段學校引進高中國際課程,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經評估審核,高級中學“教國際班”、高級中學“教國際預科班”、外國語學校UEI模式英語課程班、國際課程班、小語種班等按計劃招生,招生計劃見附件一。
4.四星級高中、高級中學、外國語學校面向全市招生,其他普通高中均按市教育局審批公布的計劃在規定范圍內(縣屬中學在縣內,區屬中學在市區)招生。
5.免費五年制師范學前教育專業招生計劃由省下達,限招男生;五年制高職、部省屬普通中專、技工學校招生計劃由省下達;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計劃見附件二。
6.鼓勵初中畢業生報考中等專業學校,以滿足普通高校面向中等專業學校本科、專科招生計劃增長的需要,滿足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免試直接升入高等職業院校招生計劃增長的需要。鼓勵中等專業學校到外省市進行招生,外地中等專業學校與我市中等專業學校聯合辦學,其招生方案須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實施,所錄取學生必須在我市注冊學籍。
7.五年制高職(含五年制師范)、部省屬普通中專、國家級和省級重點中等專業學校面向全市招生,其他中等專業學校面向學校周邊地區招生。四縣向市區輸送中等職業教育生源12000人,其中縣4000人,縣3500人,縣3500人,縣1000人。
二、考試考查
8.凡參加年市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的考生均須參加年高中段學校招生考試。
9.文化考試組織由市招辦負責;命題、閱卷由市教研室和市招辦共同負責;理化生實驗操作、地理、生物科考查和英語聽力、口語自動化測試組織由市教研室負責;體育與健康考查及體、藝特長生的專業面試由體衛藝處負責。
10.各科目學業考試的命題原則和要求以《關于公布市年高中段學校招生考試方案及考試時間的通知》(教【】11號)文件為準,仍將采取“6門考試科目+4門考查科目+綜合素質評價”的模式,總分值為790分,其中考試科目750分,體育與健康考查科目40分。
11.全市高中段學校招生文化考試時間統一為:6月18、19、20日三天。6月21日上午,級(現八年級)學生參加地理與生物合卷考試。
12.各考試科目的試卷均實行全市集中網上閱卷,評卷工作嚴格按照市教育局有關規定執行。
13.考生可憑報名號和網上填報志愿時設定的密碼登錄市招辦網站查詢個人成績,亦可通過信息臺查詢個人成績。在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結束前,市招辦不向縣區、初中學校及其他媒介公布考生成績。
三、志愿填報
14.在全面了解招生政策的前提下,全市考生統一于文化考試后四日內,由畢業學校組織考生在校內網絡機房填報志愿。考生也可在其他能上網的計算機上自主填報或修改志愿,考生本人應妥善保管網上填報志愿時設定的密碼,以備查詢成績時使用。網上填報志愿時間截止后,志愿填報系統將自動關閉,所有志愿以網上填報為準,任何人不得更改。同時,由縣區招辦打印考生志愿告知單,下發給考生本人或其監護人。
15.為充分尊重考生意愿,今年三星級以上普通高中學校招生統一實行平行志愿。為方便填報,同一所普通高中的統招、擇校計劃分別用兩種不同代碼。
16.考生填報志愿時應注意:
(1)高級中學奧賽班、高級中學課程班可以兼報,但與免費五年制師范學前教育專業不得兼報。
三星級普通高中與五年制高職不得兼報。
部省屬普通中專、中等專業學校與民辦普通高中、技工學校不得兼報。
(2)應屆初中畢業生理化生實驗操作、地理、生物考查結果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達C等第以上(含C等第)者方可報考三星級以上(含三星級)普通高中;往屆初中畢業生若報考三星級以上(含三星級)普通高中,只能填報擇校生志愿。
(3)已被推薦為統招指標生的考生只有在平行志愿的A志愿填報指標生所在的普通高中方可有效,否則視為放棄指標生資格。
(4)被中等專業學校錄取的全日制在籍學生前兩年享受每生每年1500元的國家助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免收學費。
(5)享受優惠政策的考生,在初中就讀學校領取《市年高中段學校招生加分投檔審批表》(見附件四),分別到市或縣主管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填報志愿截止后,不再辦理。
四、錄取工作
17.錄取工作必須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必須遵循分數優先和按志愿順序依次錄取的原則。
18.根據招生計劃、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績分別劃定各批次學校控制線。嚴禁任何學校降低分數錄取,教育行政部門不得為控制線下的學生建立學籍。
19.全市統一集中實施網上錄取。在向考生個人公布成績之后,嚴格依據考生成績和志愿,按計劃進行投檔,分四批次錄取。
提前錄取批次:高級中學奧賽班面向全市提前錄取200人,高級中學課程班面向全市提前錄取100人,免費五年制師范學前教育專業錄取人數以省教育廳公布的計劃為準。
第一錄取批次:四星級普通高中、高級中學、外國語學校。高級中學“教國際班”、高級中學“教國際預科班”、外國語學校在四星級普通高中后依次錄取。
第二錄取批次:五年制高職(含五年制師范)和三星級普通高中。
第三錄取批次:部省屬普通中專、中等專業學校、民辦普通高中和技工學校。
20.網上錄取過程中,達錄取線考生存在同分現象,則先看文化考試總分;若文化考試總分相同,再看語、數、外三科總分;若語、數、外三科總分相同,最后依次看語、數、外單科成績錄取。
21.統招指標生錄取時加10分投檔(高級中學奧賽班、高級中學課程班除外),享有統招生待遇。凡報考五年制高職的考生,在綜合素質評價、理化生實驗考查均達A級的情況下加分投檔。
22.普通高中體藝特長生錄取計劃單列,執行《年市高中段學校招收體藝特長生實施辦法》(教體藝【】7號)文件精神,將中考總分與專業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列,市招辦按招生計劃向高中段學校投檔,由高中段學校自主錄取。
23.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錄取時享受優惠政策,同一考生只能享受其中一項。
(1)少數民族子女錄取時加5分投檔。
(2)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香港、澳門籍考生錄取時加10分投檔。
(3)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錄取時加10分投檔。
(4)駐邊境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革命烈士子女錄取時加20分投檔。
24.考生憑報名號和密碼,在網上查詢錄取結果。各高中段學校憑用戶名、密碼上網查詢本校預錄取信息,聯系考生報到。學籍管理部門依據錄取庫信息進行學籍注冊,建立符合國家、省教育行政部門規范要求的學籍庫。
25.在高中段學校錄取工作結束后,若部分學校沒有完成招生計劃,經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對未被錄取考生可予以補錄。
五、紀律要求
26.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事關民生大計,事關群眾利益,事關教育形象,各縣區教育局、各學校要高度重視。年高中段學校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分級管理,各職能部門分工協作,共同組織實施。
27.招生工作必須做到規范有序,報名、考試、閱卷、錄取等環節必須依法按章辦事,杜絕有償招生和無序招生現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招生工作,對各類違規行為實行責任追究制。
28.初中學校組織學生填報志愿,必須嚴格遵循學生自愿的原則,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選報學校。不得向招生部門以外的任何機構和人員提供生源信息,不得扣壓《報考指南》、準考證和錄取通知書。初中校長為志愿填報第一責任人,保證初中畢業生享有高中段招生知情權,畢業生報考率、錄取率作為上一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對該校進行年終考核的依據。
29.四星級普通高中招生宣傳需經市教育局基教處審批,中等專業學校招生宣傳需經市教育局職社處審批,三星級以下(含三星級)普通高中招生宣傳需經縣區教育局審批。未經批準,任何學校不得在各類媒體上擅自宣傳。
30.高中段學校不得跨市錄取,不得跨志愿錄取,不得私自降分錄取。嚴禁我市、外地中等專業學校在市內設立校外辦學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