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我市新農保管理規定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辦理手續;繳費標準和辦法;個人賬戶資金和計息辦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保險制度的銜接;個人賬戶繼承;其他;進行講述。其中包括: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持相關手續登記參保手續、村(居)委會負責統一組織收繳保險費、村(居)委會負責統一組織收繳保險費、市農保中心負責審核參保資料并根據審核結果發放領取單、年繳費標準可根據經濟承受能力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老保險費實行按年度繳納、新農保個人賬戶資金包括內容、年內以單利計息,逐年按儲存額以復利計息、按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條件、新農保待遇、領取新農保待遇的手續、參保人員戶口遷居外埠的轉移、參保人員戶口在本市的轉移、參保人員在其它情況下要求退保的情況、參加新農保后,又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情況、確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不享受新農保待遇、已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返鄉農民工,待國家制定相關銜接政策后執行、參保人死亡的個人賬戶繼承情況、每年進行領取資格認定、其他情況、實施日期等,具體材料詳見:
為確保我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以下簡稱“新農?!保╉樌麑嵤?,根據《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辦理手續
(一)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持戶口本、身份證和應繳納的保險費,以家庭為單位(父母、子女、兒媳、養老女婿及配偶)到村(居)委會辦理登記參保手續。續保時持繳費證和應繳納的保險費到村(居)委會辦理續繳手續。
(二)村(居)委會負責統一組織收繳保險費,填寫參保登記表、繳費明細表、繳費證、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人員花名冊,攜“二表一證一冊”和養老保險費,在填表后5個工作日內到鄉(鎮、區)勞動保障機構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三)鄉(鎮、區)勞動保障機構負責審核參保登記表、繳費明細表、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人員花名冊,填寫繳費匯總表,為參保人員核發繳費證,登記該次繳費記錄,將資金上繳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農保中心”)指定賬戶,并將個人信息和繳費情況錄入計算機,相關材料在信息錄入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上交市農保中心審批。
(四)市農保中心負責審核參保登記表、繳費明細表、繳費匯總表、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人員花名冊“三表一冊”和銀行繳款單,確認無誤后將個人信息和繳費情況進行復錄,為鄉(鎮、區)勞動保障機構統一開具社會保險基金專用收據。根據審核結果,將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單通過鄉(鎮、區)勞動保障機構下發給領取人,按月發放待遇。
二、繳費標準和辦法
(一)年繳費標準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六個檔次,參保人可根據經濟承受能力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省、**市財政為繳費人員每人每年補貼30元,其中省財政補貼20元,市財政補貼10元。低保人員每人每年繳納50元,市財政每人每年代繳50元。重度殘疾人、五保人員個人不繳費,其養老保險費按每人每年100元標準,由市、鄉財政按各承擔一半的原則全額代繳。
對農村年滿45周歲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父母,在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基礎上,由市財政每年補貼共100元。
(二)養老保險費實行按年度繳納,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繳費年度。以家庭為單位,由村委會統一組織收繳,每年的繳費時間為4月1日至4月30日。
三、個人賬戶資金和計息辦法
新農保個人賬戶資金包括個人繳費、集體補助、財政補貼、其他收入及利息。
個人賬戶在存儲期內參照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計息,年內以單利計息,逐年按儲存額以復利計息。
四、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一)按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條件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且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按規定參保繳費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補繳應按補繳當年的繳費標準,補繳部分不享受政府補貼;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二)新農保待遇
1.按月享受的新農保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即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標準?;A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65元。其中國家財政補貼每人每月55元,我市財政補貼每人每月10元。對年滿60周歲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農村獨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增發5元的基礎養老金。
年滿60周歲、繳費超過15年,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基礎養老金增加2元。
(2)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辦法。新農保個人帳戶養老金月領取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
2.享受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退職費(滿60周歲以上)等待遇的,不再享受新農保待遇。
(三)領取新農保待遇的手續
1.參保人員應在達到領取年齡前一個月,持繳費證、戶口本、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區)勞動保障機構提出領取養老金申請,并對勞動保障機構提供的養老保險待遇審批表進行確認。符合按月領取新農保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員,確認個人賬戶養老金月領取標準。
2.鄉(鎮、區)勞動保障機構將參保人員的繳費證、養老保險待遇審批表和戶口本、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進行審核,在審核結束、錄入信息后5個工作日內將材料上交到市農保中心。
3.市農保中心對參保人員的材料進行核實審批,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對符合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人員,在其達到領取年齡的次月,為其辦理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手續,通過鄉(鎮、區)勞動保障機構將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單發放給領取人,并在每月15日前將養老保險待遇撥付到位。
4.市農保中心應在每月20日前,根據領取養老保險待遇、退保、轉移等情況,編制次月養老保險基金的使用計劃報市財政部門。市財政部門按照市農保中心編制的基金使用計劃,在次月5日前將資金撥付到位,并一次性向新農保支出戶撥付3個月的周轉金,確保新農保待遇按時足額發放。
五、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
(一)參保人員戶口遷居外埠的,由本人提出申請,市農保中心將其保險關系連同個人賬戶資金轉入遷入地的新農保經辦機構。若遷入地尚未建立新農保制度的,根據本人自愿可將其養老保險關系及個人賬戶資金暫存,待條件具備時轉移,也可一次性返還參保人。
(二)參保人員戶口在本市鄉(鎮、區)之間遷移的,只轉移保險關系。
(三)參保人員在其它情況下要求退保的,其個人賬戶中的個人繳費及其利息,一次性退給參保人。財政補貼、集體補助、其它補助和利息并入新農保基金。
六、保險制度的銜接
(一)參加新農保后,又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本人向市農保中心提出申請,市農保中心核實后,將其保險關系及其個人賬戶資金轉入市社保中心,終止新農保養老關系,不再享受新農保待遇。
(二)市農保中心每月將新農保信息系統數據庫與社保中心信息系統數據庫對比,確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不享受新農保待遇。新晨
(三)已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返鄉農民工,待國家制定相關銜接政策后執行。
七、個人賬戶繼承
參保人死亡的,其個人賬戶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一次性支付給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應在1個月內到所屬鄉(鎮、區)勞動保障機構辦理繼承手續。無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村(居)委會應在1個月內到鄉(鎮、區)勞動保障機構辦理相關手續,其個人賬戶剩余部分用于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八、其他
(一)領取待遇的人員每年進行領取資格認定;領取期間死亡的,其直系親屬應在1個月內到所屬鄉(鎮、區)勞動保障機構辦理相關手續。任何人以偽造證件、隱瞞死亡時間或者其他手段多領、冒領養老保險待遇的,由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責令退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二)按月享受新農保待遇的人員,被判處拘役及其以上刑罰或勞動教養的,停發新農保待遇。拘役、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后,由本人提出申請,按照規定程序核發新農保待遇。
(三)本實施細則由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四)本實施細則從20**年1月1日起施行。